法轮功学员和人权勇士章翠英(八)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2.7 “四进宫”5、“铁窗望明月”
“惨无人道的长时间的迫害和折磨,使我倍加思念我的亲人。狱中所有犯人都可以写信,都可以打电话,我们几个法轮功学员连写信,打电话的权利也被剥夺了。警察残酷地搜走我丈夫写给我的信,强行夺走我的笔,连写信也写不成。‘长夜漫漫何时旦?’我思念我的女儿。由于我被关押得太久,原先性格活泼的女儿心灵受到极大的创伤,爸爸每天工作忙,她只好自己上学,自己做饭吃。妈妈音讯全无,生死未卜,她变得闷闷不乐,沉默寡言,多少次叫著妈妈从梦中哭醒。她写信请我们澳洲的领事给予帮助,能让妈妈早点回家给她做饭吃,接送她上学。她人这么小心灵就受到这样大的伤害,而我既不能打电话,也不能写一个字安慰她!‘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唐王维七绝《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中秋的夜晚我爬在铁窗边,流著泪望著明月写下了一首诗《中秋之夜》:‘铁窗望明月,滴滴断心肠,时时思亲人,何时返故乡?’我到底犯了什么法?难道信仰真善忍就要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只到转入深圳第三看守所我才写了两封信。女儿知道了我的音讯,几个月来第一次有了笑容。我在信中写道:‘告诉Bella(──女儿的英文名字),让她快点再看一遍《转法轮》,看完我就回来,每天接送她去学校。’结果Bella真听话,她又看了一遍《转法轮》之后,她决心像爸爸和妈妈那样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也走上了修炼的路。很快她的身心变化很大,面色变得白里透红。这给当时里里外外忙得焦头烂额的爸爸带来一丝安慰。”
章翠英在2000年5月13日给丈夫的信中写到:“我在狱中绝食已50多天了,一层一层去了很多的执著心,真是难得的机会。在牢里没有事,每天打坐十来个小时。现在整个牢里就我一个炼法轮功的,我勇敢地把整个牢里的警察从所长至管教,一个个都摆平了。开始我们在狱中偷偷炼,警察一来就不炼了,后来她们都走了(──出狱了),就剩我一个人,我想这么一部伟大的法还偷偷炼,实在对不起师父,我就开始了堂堂正正地炼功,这一下他们上下都来整我,打我,骂我,拿饭盒扔我,拿水泼我,揪我头发等等,所长还说再炼就给我铐手铐和脚镣,然后做一份材料往死里整,我都不动心,他们越是整我,越使我更加坚定堂堂正正地维护大法,弘扬大法。经过一个月的争取,现在他们看到我炼功再也不说话,都退却了。”
“只要谁反对大法,谁反对我炼功,我就要摆平他们。有的管教说我最反动,要判我终身监禁。我既然站出来证实大法,就得时时处处为大法著想。为了证实大法,我根本没有考虑自己。我早就做好了准备,就是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章翠英在2000年5月26日给丈夫的信中说:“我也有可能回不来了,希望你自己多保重,照顾好Bella(──我们的女儿周煜(yu))。监狱的生活是修炼的熔炉,我应该珍惜这难得的环境,用我亲身的经历向公安人员和犯人洪法讲真相。”
“管教说,‘监狱是改造人的,如不改变就永远坐下去。’我就在警察面前打坐。我感到功在身体周围螺旋式地往上长,身体变得很大很大,好像象到天上去了,感到在天上打坐。这就是奥妙之一。你不要以为我喜欢坐牢,我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把监狱作为‘修炼的熔炉’,在警察面前打坐,去除我们的许多执著心,使修炼大大前进一步。我们走出来的目的是证实大法,讲清真相。万不得已进了监狱,我们就只好向所长、管教、犯人洪法,讲清真相。‘作为一名大法弟子,为什么在承受迫害时怕邪恶之徒呢?关键是有执著心,否则就不要消极承受,时刻用正念正视恶人。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这样做,环境就不是这样了。’(《法轮佛法精进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但如你不‘珍惜’这个环境,没有‘时刻用正念正视恶人’,消极被动地坐牢有什么用?”
6、犯人生产出口商品
“拘留所还逼著我们做工,一天要做十几个小时,每周七天,连休息日都没有。犯人为他们无偿劳动,没有任何报酬,完全是奴隶般的剥削。因为我没有罪,所以我拒绝做工。我花那么多钱,冒著生命危险,万里迢迢来中国,是来证实大法的,不是来给你们做工的。管教非常恼火,叫来了所长。我跟所长说:‘我要控告你们这种非法劳工,剥削犯人的罪恶行为。’所长自知理亏,就灰溜溜地走了。犯人做出口产品,如在羊毛衫上绣花、穿珍珠项练、安圣诞树上的小灯泡、做牙签等。在法律上规定看守所、拘留所不允许犯人劳动。这是非法劳工,又是出口产品,有人来参观,就把产品藏在床底下。”[──全世界都应该积极抵制中国监狱生产的廉价出口商品,这种商品沾染著中国犯人的血汗,是非法的产品,这种对犯人虐待和剥削的纵容是人类的耻辱!]
7、犯人中的犯人
“他们还卑鄙地唆(suo)使犯人打我,只要谁阻止我炼功,就给谁减刑。有些犯人有恃无恐,就对我肆意打骂。有个姓张的贪污犯看到我炼功打坐,就把我推倒,她把我的头按到地上打,用脚跟在我手臂上用力□(zhan)踩,使我感到像骨头碎了似的痛。这个贪污犯因为她狠打我的流氓行为获得了减刑,没多久就被拘留所释放出狱了。其他犯人(──也都是贪污犯)愤愤不平地说:‘我们五、六个人弄的钱加起来还没有她一个人多,她贪污挪用公款一千多万元,按刑法要判五年到十五年,现在还不到一年就释放了。中国的法律在哪里?你有机会出去一定要把此丑闻向全世界曝光。’江某某最害怕真善忍的大法学员,最喜欢贪狠毒的坏人,于此可见一斑。世界上最黑暗的地方是中国,中国最黑暗的地方是监狱、劳教所、洗脑班、精神病院等处。
“在狱中历经艰难,最后终于秘密地得到了师父的最新经文《心自明》(1999年10月12日)和《走向圆满》(2000年6月16日)(皆见《法轮佛法精进要旨(二)》)。这对于身陷囹(ling)圄(yu)的我就象久旱早逢甘雨,迷童见爷娘,我百感交集,泪流满面,人间的语言却无法形容。”
“在监狱里警察让我睡在潮湿、冰凉的水泥地上,一头紧挨著厕所,一头紧挨著别人的脚。吃饭要从其它犯人的碗里拨一点点给我。喝水的水桶都不让我碰,有时渴了我只好喝自来水。──因为我坚持炼法轮功,所以我成了‘犯人中的犯人’!我的二千多元钱都被搜走了,上厕所连卫生纸都没有。澳大利亚驻广州领事琴思岸女士知道后,大热天驱车往返十几小时,从广州到深圳为我送卫生纸。澳大利亚领事曾十次到深圳监狱来探望我(──监狱都有探视记录文件),并为改善我的处境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他们没有标榜为人民服务,但随时随地在为人民服务。他们认为,为本国人民服务是政府官员的天职,是天经地义的事。你们(──中国的贪官污吏)呢,你们只为人民币服务!你们只为倒行逆施的江某某小集团服务!”
“有一位十三岁的越南小女孩,是个痴呆的精神病人,她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也不知道自己的家在哪儿,所以没法把她送回去。据说她被卖给广东的一个老头子,把她强奸后就把她抛弃了。这位可怜的小女孩受到很大刺激,精神失常,大小便失禁,又臭又疯,有时打人骂人,有时脱了衣服走来走去。其他犯人都欺负她、打她。就故意把她和我关在一起。”
发稿:2002年6月3日
更新:2002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