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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批判「走资派」到揪「叛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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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抒

【明见网1月25日讯】揪「叛徒」是个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只要被捕过,就可以指为叛徒而打倒。仅根据「执行刘少奇修正主义路线」一类的罪名,没法把那些干部打得「永世不得翻身」。唯有「叛变革命」一条是铁板钉钉。一九六六年八月取代被打倒靠边的邓小平主持中央日常事务的陶铸,是一九三七年抗日战争全面开展,国共合作,国民党集体释放共产党要犯时,中共向国民党交涉、点名要人後,从南京陆军监狱被释放的。一九六七年初,毛泽东决定搞倒陶铸,江青一月四日接见湖北红卫兵代表时宣布「他是叛徒,我们有证据」(35),陶便直到被整死也没翻身。上海市市长曹荻秋,也是因国民党执行协议放人而从苏州反省院获得自由的。四月十二日,江青在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说他是「叛徒、自首变节分子」,随後上海召开斗争曹的电视大会,就对全市人民公布:曹荻秋是「叛徒」。经过数年调查,曹荻秋专案组於一九七二年七月交出报告说:曹在国民党监狱里「没有暴露身份,没有出卖同志,没有出卖组织,定叛徒没有确凿证据。」但当时的上海市委书记徐景贤下令:「就是应该写曹荻秋在被捕期间暴露了共产党员身份,出卖了组织,出买了同志。」专案组便修改报告,说他出卖党组织,是个「大叛徒」。(36)因「被捕叛变」而被彻底打倒的还有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张执一、四川省委第一书记廖志高、天津市委书记张淮三等。  

文革初期的全军文革小组组长刘志坚被打倒,也是因为「叛变」。抗日战争期间,有一天刘志坚被日军俘虏,但当天中共冀南部队司令部就接到地下情报组织的消息说日军将通过某地,于是打了个伏击,将刘救了出来。显而易见,他不是叛徒。但江青要打倒此人,就给了他一个「叛徒」身份,关了起来。  

李楚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曾是冀东党的领导人,领导过一九三八年冀东大暴动。李成叛徒,冀东党组织也成了「国民党」。这是文革中的一件大案,八万多人受株连,三千人死于非命。(37)  

陕西省委第一书记霍士廉一九四二年时任中共鲁中区党委书记。当时日本占领军「强化治安」,屠杀和诱降并用,允共产党员「自首」,不咎既往。霍士廉主持拟定《鲁中区党委关于反自首的决定》:「为了保存党的力量,掩护一部分同志,根据情况可以组织一部分党员和群众去自首。」「在反共宣言、反共启事上签了个名字……不算自首。」文革中,西安交通大学的红卫兵据此说霍士廉是叛徒,坚决要打倒他。一九六七年七月,中央文革通知陕西军区,把霍士廉「交给革命群众批判斗争」。六日,西安召开十多万人大会斗争霍士廉,最主要的口号就是「打倒大叛徒霍士廉!」(38)  

「抓叛徒」成了运动。一时间,全国各地凡被捕过的人,差不多都成了「叛徒」。据全国统计,仅在一九六七年的头五个月里,因历史上曾被捕、被俘,被指控为「自首变节」或有自首变节嫌疑的人,共达五千二百馀名,其中有几百人被残害致死。(39)譬如革命样板戏《红色娘子军》描写的是三十年代海南中共游击队女子军第一连的故事,一九三二年该连被国民党军打散,大部被俘,包括第二任连长冯增敏。(第一任连长庞琼花於一九三一年女子军成立後不久被送到根据地「审查」时死去。)後冯被释放,找到共产党继续革命。但既然被捕过那就是「叛徒」,她很快就被整死了。  

始于一九六七年初的「揪叛徒」运动,不仅斩断了刘少奇的左右手,基本摧毁了刘少奇班底,而且「叛党组织路线,招降纳叛的组织路线」更成了刘少奇的一大罪状。(40)此外,最重要的是,毛泽东由此理出一条线索:要把刘少奇打倒,永世不得翻身,「叛徒」是比「走资派」更好的帽子。若刘少奇是个叛徒,给他定案的难题就一下子可以解决。贩夫走卒可以弄不清什么是「走资派」,几亿农民可以拥护刘少奇的「三自一包」。「叛徒」、「内奸」却是人人喊打的。在发现可以用此罪扣死刘少奇之前的一九六七年二月中旬,毛泽东还打算象对待滞苏不归的王明一样处理刘少奇,三次与张春桥、姚文元谈话,说「看来『九大』还要选他当中央委员」。(41)到三月间就不再那么说了。  

三月是个关键:九日,陈伯达在中央军委召开的军以上干部会上传达毛泽东批判刘少奇的著作《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的意见:「毛主席认为,这本书脱离阶级斗争……是欺人之谈」;「毛主席说,这本书是唯心论,是反马克思主义的。」(42)十日,毛泽东回复写信给他、说「切不可打倒刘少奇」的章士钊:「尊计似应缓行」,并派人把有关刘少奇的材料送给章士钊阅读。章看罢叹道:「这些『罪状』,纯系蓄意致刘少奇于死地。」(43)十六日,毛泽东批准在重印《毛泽东选集》时删去《整顿党的作风》一文中称赞刘少奇的一段话;(44)同一天,他批发中共中央文件《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等六十一人的自首叛变材料》。二十一日,中央常委讨论「刘少奇在一九二九年叛党嫌疑问题」(45),毛泽东批准康生写的刘少奇曾被捕叛变、应立案审查的报告,并指定康生负责刘少奇一案。(46)差不多同时,毛审阅并批准发表戚本禹的文章《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47)  

三十日,戚本禹的文章刊登在《红旗》杂志上;三十一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向全国播放这篇文章。这是彻底打倒刘少奇的号角。戚本禹对人人皆知的那个「你」,写道:「你是假革命、反革命,你就是睡在我们身边的赫鲁晓夫!」这是毛泽东首次正式用爪牙之口宣布给刘少奇定死罪。  

戚本禹的文章中对刘少奇提出了八个「为什么」,第一个就是:「为什么你要在抗日战争爆发前夕,大肆宣扬活命哲学、投降哲学、叛徒哲学,指使别人自首变节,要他们投降国民党,叛变共产党;公开发表『反共启事』,宣誓『坚持反共』?」(48)  

中南海的「卫东」战斗队於四月六日给刘少奇发了个「紧急通令」,要他回答戚本禹文章中所提的问题。刘於四月十四日交出「向南海卫东革命造反队的检查」,对那八项指控一一回答。他写道:  

「南海卫东革命造反队的同志们:你们一九六七年四月六日给我的紧急通令中第二条限刘少奇于四月十日以前写出书面检查,具体回答戚本禹同志的文章中所提出的八个『为什么』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㈠一九三六年三月,我作为党中央的代表到达天津(当时党的北方局所在地),当时北方局组织部长柯庆施同志向我提出了一个问题,说:北京监狱中有一批同志,他们的刑期多数已经坐满,但不履行一个手续,就不能出狱。柯问我是否可以履行一个手续?我当时反问柯,你的意见如何?柯庆施同志说,可以让狱中的同志履行一个手续。我即将此种情况写信报告陕北党中央。请中央决定。不久就得到中央答复,并接到由张闻天签字的狱中干部提出的三个请求条件。狱中同志看了,知道这是中央同意这样办的。我将中央的答复交由柯庆施同志去办理。……」(49)  

刘的答复被抄成大字报在中南海内贴出,但几个小时後即被撕碎。这是刘少奇对「招降纳叛」的指控所作的唯一正式的回答。但正如章士钊所言毛已「蓄意致刘少奇于死地」,无论他如何解释都没有用了。以後在中南海的小规模斗争会上,只要他一开口,就有人用《毛主席语录》本敲他的嘴和脸,喝令「不准放毒!」刘少奇的嘴也就从此闭上,再也没有作任何辩解。  

至于刘少奇本人的「叛党嫌疑问题」,毛泽东已指定康生负责去办,实际领衔的是康生和江青二人。其实,早在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八日「刘少奇专案组」就已变相成立。鉴于刘少奇是国家主席,身份特殊,当时的名称是「王光美专案组」,对外叫「中央办公厅丙组」,五月後改叫「刘少奇、王光美专案组」,有时叫「刘少奇专案组」,有时叫「王光美专案组」。组长是谢富治,开始副组长是江青,经江青提议改成汪东兴後,江青实行垂廉听政。(50)谢富治指示专案组:「大叛徒刘少奇一案,主要工作都是由江青同志亲自抓的。今後一切重要情况的报告和请示都要直接先报告江青同志。」专案组向江青、康生提议听取刘少奇本人的申诉,被否决。江青对该专案组负责人萧孟不满意,於一九六七年十一月将他逮捕下狱。江青自己也曾扬扬得意地对中国京剧团等单位的人自夸:「我现在担负着第一个大专案。……我现在可以告诉你们,刘少奇是一个五毒俱全的大反革命、大内奸、大叛徒、大特务。」(51)  

其实江青自己也被捕过。她一九三四年九月被捕,经人交保释放前也写过自首书。(52)自然,她当时不到二十岁,算不得是叛徒。早先,她自己也不把这事看得很重,一九三七年从上海赴延安途中,曾经在西安将自首出狱的经过告诉过在上海认识的女共产党员徐明清。中央文革小组组长陈伯达也一样。一九三八年春,他在天津被捕。九月转押北平,和那「六十一人」成了难友。陈被判处两年徒刑,但关了不到一年就通过大革命时期陈任其秘书的国民党将领张贞出面,填写「改过书」後保释出狱。如今他们在刘少奇的历史问题上大作文章,不过是看准这是一条扳倒刘少奇的捷径罢了。  

要把刘少奇定为叛徒,让长期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的安子文出面指证最方便。康生指使专案组对在押的安子文说:「你立功的机会到了,你只要写个刘少奇是叛徒的证明,就可以马上把你放出来,可以跟家人团聚,还可以恢复工作,将来开『九大』时还可以当中央委员。」(53)安拒绝後,他们重点着手的,一是一九二九年刘少奇任满洲省委书记时与他一同被捕、一同被释的省委组织部长孟用潜;一是一九二七年在武汉曾与刘少奇有过工作关系、後脱离共产党的丁觉群。在十几个人轮番逼供几天几夜不得休息的情况下,他们一度坚持不住,分别写了伪证。但事後马上就翻供。专案组一则批斗、一则威胁:「要考虑你的性命和全家的问题」,对翻供一概置之不理。丁於一九七二年被释放後,曾对他的儿子说:「我深深知道,刘少奇早已被打倒了,现在只是要找到一些能够说明所以必须打倒的罪证材料公布于世,以求名正言顺。我不能使他们如愿以偿,我是下不了台的。」(54)实际情况正是这样。毛泽东发动文革,是为了打倒刘少奇。刘少奇必须被打倒,而所有「能够说明所以必须打倒的罪证材料」中,最过硬、最能使全党乃至八亿人民都认同的,莫过于「叛徒」了。

一九六八年十月,题名「刘少奇在一九二五年、一九二七年、一九二九年被捕叛变、投降敌人、充当内奸、工贼的反革命罪行」的审查报告,通过中发〔68〕152号、中发〔68〕155号文件,下达全党、全国。同时发布的中共中央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说:「这个报告以充分的证据查明:党内头号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刘少奇,是一个埋藏在党内的叛徒、内奸、工贼,是罪恶累累的帝国主义、现代修正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的走狗。」(55)「叛徒」、「内奸」、「工贼」这三顶帽子的影响力,远大于批判刘少奇「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效力。以致国人皆知刘是「叛徒」、「内奸」、「工贼」,对其「走资」反而不甚了了。譬如八届十二中全会公报传达到赣东北农村後,许多村庄在村口竖起刘少奇泥塑像。挂在泥塑脖子上以标明其身份的黑牌写的不是「走资派刘少奇」,而是「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56)就「批倒批臭」刘少奇而言,毛泽东确实达到了他的目的。  

整死刘少奇,毛泽东心虚,为防备日後有人为刘少奇翻案,他在批复邓小平「保证永不翻案」(57)的信、同意让他复出时,特别说明邓小平与刘少奇不同,邓「没有历史问题,即没有投降过敌人。」(58)可见,除了给刘少奇扣上「叛徒」、「投降敌人」等罪名外,毛泽东已拿不出什么法子向全国交待。  

但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向全国散发的报告是用无中生有的材料编织成的。该文件指控刘少奇一九二九年在东北被捕後投降,「由於刘少奇积极地给大军阀张学良提供情报,使满洲省委及其所属地下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许多共产党员被捕、被杀。」(59)而历史事实是:「在张作霖、张学良统治东北时期,除一位鼓动兵变的共产党员韩渊波同志被杀以外,直到『九•一八事变』为止,东北地区没有任何同志被杀。」(60)  

若没有那个凭空捏造的报告,单凭似是而非的「走资本主义道路」,将不足以给刘少奇定罪。若是那样,可以肯定,中共在一九六八年十月的八届十二中全会上表决将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时,拒投赞成票的将远不止陈少敏一个人。即便如此,认为刘少奇被诬、被栽赃的人还是很多。在高压恐怖政策下仍敢为刘鸣不平、以致被定为「反革命」而判刑的,全国多达两万八千多人。(61)不少人被枪决,包括宁夏中学教师朱守中、辽宁省委机关女干部张志新。  

一九八○年初中共中央决定为刘少奇平反时,除开华国锋、汪东兴等少数几个文革得益者,全国上下几乎没有什么人反对。由此可见,真正认同对刘少奇的栽赃,相信他是「叛徒、内奸、工贼」的人,其实少之又少。  

由此看来,若没有文革初期红卫兵的「揪叛徒」运动,刘少奇是否会被扣上「叛徒、内奸、工贼」的帽子、轻易被打倒,文革会怎么结束,似乎是个谜。

【注 释】
(35)权延赤《陶铸在「文化大革命」中》第二二七页。
(36)一九八六年群众出版社《历史的审判》(续集)第二○八页。
(37)马志刚编《大冤案与大平反》第二六一页。
(38)一九六七年七月十三日,西安「革命工人造反总司令部」《红色工人》报。
(39)同(2),第六九三页。
(40)康生一九六七年四月十三日在军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同(2),第二十六页。
(41)黄启亮《共和国十大冤案之谜》第第二二八页。
(42)笔者保存的一九六七年三月九日、十日《陈伯达同志在军级干部会议上的讲话》记录稿。
(43)同(13),第二三一页。
(44)一九六八年清华大学刊印的《学习资料(1962-1967)》第二九七页,关于《毛泽东选集》注释问题的指示:「《整顿党的作风》中引用刘少奇的一段话,没有必要,可以删去。」「《语录》第二百○八页引用刘少奇的一段也删去。」
(45)同(41),第二三三页。
(46)金春明《「文化大革命」史稿》第二六○页;黄启亮《共和国十大冤案之谜》第二三六页。
(47)同(13),第二三二页。
(48)《红旗》杂志一九六七年第五期,戚本禹《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
(49)一九六七年九月人民出版社资料室编印的《批判资料:中国赫鲁晓夫刘少奇反革命修正主义言论集(1958.6─1967.7)》第七三三页。但王年一著《大动乱的年代》第二三五页和黄启亮《共和国十大冤案之谜》第二二八页均说刘少奇的答辩是四月七日。存疑。
(50)《纪律检查工作文件选编(1978.12-1980)》第一一三页;王年一著《大动乱的年代》第二三○页;黄启亮《共和国十大冤案之谜》第二三二至二三三页。
(51)黄启亮《共和国十大冤案之谜》第二三五、二三九页;李耐因《伪证是怎样制造出来的》,见《历史在这里沉思(1966~1976年记实)》第五卷第九十七页。
(52)一九七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人民日报》。
(53)金春明等《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十讲》第一四○页。
(54)《纪律检查工作文件选编(1978.12-1980)》第一○五页。
(55)一九六八年十一月二日《人民日报》。
(56)一九九六年五月《华夏文摘》增刊第八十六期,杨林《文革琐忆》。
(57)一九七六年二月五日清华大学编印的《邓小平同志言论摘录(初编)》第五十五至五十七页。
(58)一九九三年知识出版社张世明等著《邓小平珍闻录》第一四六页。
(59)中共中央文件:中发〔68〕155号第六页。
(60)《纪律检查工作文件选编(1978.12-1980)》第一一二页。
(61)金春明《「文化大革命」史稿》第二四六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