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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把人迫害到家破人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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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思网】我家住辽宁省葫芦岛市,我和妻子于1996年年末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后最大的变化是思想道德的回升:修炼之后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尽量用“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把修炼前拿回家的单位的东西都送了回去;修炼之后以前的坏毛病全改了,象换了一个人一样,变化得出乎周围人的意料:身体健康,乐观向上,家庭和睦,邻里相处得体,得到周围人的称赞。法轮大法彻底把我变成了一个好人,把我们家变成了一个幸福、和美的家庭,我真切体会到了大法的美好。另外修炼之前我患有肺结核、关节炎、颈椎病等,经常吃药,修炼之后各种病很快都奇迹般地去了根,至今6年多身体非常健康,没有生过一场病。

没想到,这么好的功法却遭到了妒嫉的江泽民的镇压。它操控国家机器对法轮功进行偏离事实的栽赃陷害,造谣污蔑;私下却对法轮功学员施行另人发指的残酷迫害。4年多来,我和家人受尽了折磨,现在我已家破人亡,流离失所。在中国,因修炼法轮功而被江泽民迫害得支离破碎的家庭有千千万万。以下是我受迫害的事实。

一、第一次上访遭毒打、关押

为给大法讨个公道,99年10月19日,我和妻子,还有另外一个同修彭凤梅(杨家杖子的退休教师,2002年在葫芦岛市拘留所被迫害至奄奄一息、之后含冤去世)依宪法规定去北京信访局为法轮大法上访,要求还我师父一个清白、还法轮大法清白、还我们一个合法的炼功环境、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无辜功友。

使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我只是做了一个合法公民行使法律赋予我的权利,在信访局却遭到了一个姓张的大队长的野蛮殴打,他一听说我是为法轮功上访,就像失去了理智一样地对我施暴。他给我戴上了手铐、拽着我的头发把我的头往墙上撞、狠抽我的耳光,拳脚齐上,这样折磨了我两三个小时。他知道我和别的法轮功学员住在一起,边打边问我在哪里住,我为了避免牵连别人没有告诉他,他就气急败坏地更狠毒地殴打我。我被打得头晕眼花、脸部热辣辣地疼,头上撞得全是大包。他打累了,就把我铐在了床上。他们搜到了我的身份证,就通知了我户口所在地的驻京办事处,我被绑架到了驻京办事处。第二天,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派出所的警察就到了驻京办事处,把我绑架到了葫芦岛市拘留所。

我被关在拘留所一个月,期间,因为炼功遭到了一个姓史和一个姓安警察的殴打。他们用狼牙棒打我的后脑、后背,踢我的肚子、用拳头打我的眼睛。我当时就被打得脑袋嗡嗡地响,后背肿得高出一块、脱衣服都脱不下来、不能仰卧,肚子剧痛,眼睛被打得漆黑一片、看不到东西。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被人打得那么严重,不可思议的是竟然是为了做好人而挨打、而打我的人头上竟然顶着国徽,这是生活在自由国度的人无法想象的。

一个月后,矿物局(经济开发区前身)公安处把我接走,又非法关押了我三天,勒索了1000元钱(说是所谓“押金”,后被我索回),非法扣押了我的身份证、户口本,在一段时间内给我造成了很大不便。

他们干这些毫无道理的坏事都是“理直气壮”的,就是因为有江泽民的密令,有江氏给他们撑腰,而且这样的坏事干得越多,他们就会得到江氏一伙更多的赏赐,对于迫害好人,他们也就更有动力、更加肆无忌惮了。

二、第二次进京为大法讨还清白,被勒索钱财并再遭毒打

回家后第二天,我和妻子以及另外两个功友再次进京为大法讨还清白。20多天后(99年12月22日)再次被不法警察绑架,并劫持回葫芦岛市看守所。我又一次失去了人身自由。99年12月27日,我被逼迫背诵监规,因为背得稍慢了点,恶警李亚杰用塑料鞋底抽打了我二十几个耳光,他还觉得不解气,就又和恶警魏国忠把我的裤子强行扒下,用硬塑料管狠抽我的臀部,他俩轮番上阵,把我的臀部打成了青紫色,肿得不能坐下。他们还抢走了我身上的1250元钱。

三、在家无故被绑架、被非法劫持10多天,并被勒索钱财

2000年3月20日,杨杖子派出所不法警察谎称他们领导找我谈话,把我和另外三个功友骗到了杨杖子派出所。将我们非法关押了十多天,所谓的理由是北京在开“两会”,他们害怕我们上访。

十多天后,连山区政保警察刘兴成等把我从派出所强行带到区政保科,用手铐铐了我半天多,然后非法向我家人索要了3000元钱,才放了我。

四、被非法抄家、劳教1年半,在教养院受尽折磨

6月23日下午,杨家杖子公安分局杨振勇,开发区政保科刘建国、冯军、派出所马广元、街道关宝玉等人闯入我家,将我绑架到派出所。在派出所他们逼问我炼不炼法轮功,我回答“炼”,就被非法拘留于葫芦岛拘留所近1个月。

到7月13日,他们非法判我劳动教养1年,关在葫芦岛市教养院。教养院本是经济效益不太好的单位,就是因为迫害法轮功“得力”,受到了江氏一伙的青睐,社会地位扶摇直上,警察的经济收入也大有改观,劳教所的职位成了“肥缺”。那些小警察本来社会地位很低,迫害法轮功开始后,教养院关押了很多高级知识分子和社会地位很高的人,这些警察小人得志,把对那么优秀的人吆五喝六当作自己“扬眉吐气”的机会,对大法弟子为所欲为,以满足他们霉暗的心理需求。

自由国度的人们无论如何想象不到中国的劳动教养制度是怎么一回事。劳教制度是中国特有的在正常法律体系之外的系统,是以法律的名义践踏法治的“法外之法”,它不受监督制约,是一些得志小人和恶徒们为所欲为的“自留地”。被关押在劳教所中的大法弟子所经历的迫害程度反而比监狱要残酷。人只要进了劳教所,就会被象动物一样对待,不用说人权和自由,连做人的尊严也被剥夺 得一干二净。

劳教所的这些情况我早有耳闻,但到了劳教所,我才发现,那里的野蛮和邪恶还是超乎了我的想象和所作的精神准备。刚到劳教所恶警就对我进行了强行搜身。他们从我身上发现了一篇经文,恶警张福胜拳脚相加地折磨了我半天、不知道打了多少耳光,打得我脸火辣辣地疼、头也疼,又罚跪近一天。

那时,葫芦岛教养院关了几十名大法弟子。我和所有大法弟子被强迫每天10多个小时地坐在水泥地上不许动;晚上睡在板铺上,拥挤不堪;吃的是窝窝头、高粱米饭。对于不放弃修炼的大法学员,教养院的恶警用电棍,拳脚对付这些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大法弟子,手段非常卑鄙,甚至用电棍电击大法弟子的小便处,很多人被打至头肿得认不出来。他们打起人来人性全无、不计后果,他们曾经把大法弟子姚彦会打至昏死过去16个小时。

11月9日晚6点,大队长刘国华把我叫到四楼办公室,强迫我读诽谤法轮大法的书,遭到我的拒绝之后,就把我的双手反铐在后背,恶警刘国华、张国柱、范永杰、刘海厚轮番用电棍电我,其间两个电棍充电2、3次,电棍充电的间歇,刘国华脱下我的鞋,用鞋底一口气打了我三十多个耳光。一直折磨我到半夜12点。

电棍,这种普通犯人一听都害怕、一下儿都受不了的刑具。为了逼迫大法弟子放弃信仰,在江氏“打死算白打,打死算自杀”的邪令下,一些恶警在变态心理的驱使下,把折磨大法弟子、看大法弟子受刑时的痛苦当成乐趣,有时竟用6、7根电棍对付一个大法弟子,象烙饼一样:电完前面翻过来电后面,连60多岁的老太太和未婚的女孩都不能幸免。上万伏的电棍碰到人身上,碰一下就是一个水泡或黑点,在电流的作用下,人身上的肌肉会被电得一蹦一蹦的,四肢会不自觉地抽动,即使在电棍停下之后,肌肉仍然会蹦很长时间,施行电刑的房间以至整个走廊都会充满肉皮烧焦的气味。那种心撕肺裂的难受,是没受过电刑的人无论如何想象不到的。被电过之后的地方会红肿、黑紫、组织破裂,然后结痂。恶徒们变换花样地使用各种刑具,专电人的脚心、腋下等敏感部位,有的恶徒竟用电棍电大法弟子的阴部(葫芦岛教养院经常用这种手段),或把电棍插到大法弟子的肛门和女性大法弟子的阴道中。

一次,一个大法弟子被电得全身都是水泡,葫芦岛教养院的恶徒们就用鞋底把水泡一一拍破,然后再电。

那次,我被电得脸、脖子、背部都肿了、变成了黑紫色,之后很长时间一直暴皮;被打过的地方不碰都疼,很长时间才恢复。

3月初的一天,教养院要求我们穿囚衣。遭到一些大法弟子的拒绝之后,他们就把大法弟子一个个地拖出去打,打到大法弟子于英楠的时候,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和几位大法弟子冲到走廊,大喊“不许打人”,制止他们行凶。他们就对我动手了。在副院长姚闯的带领下,十多个恶警把我按在地上,强行给我戴上手铐,扒下我的裤子,管教科长王胜利拿我的皮带抽我,恶警佟利勇用电棍电我,干事郭爱民、宋忠天、谢博、曹雪等十几个人全用皮鞋不分头脸地踢我全身所有能踢到的地方,管教科副科长张福胜还抓着我的头发把我的头往水泥地上狠撞。因为我的双手被铐在背后,我没法用手护着身体的任何一个部位,所以我身上没有一块能幸免。我被踢得头晕眼花、耳鸣、全身疼痛,没处躲没处藏。我被踩在十几双皮鞋的下面大喊“不许打人”、“你们不讲法律和仁义道德”,喊声回荡在整个走廊。他们一听又怕又狠,用臭袜子堵住我的嘴,又勒住我的脖子,打我打得更凶了,张福胜还边打边恶狠狠地叫嚣“就不讲法律,就不讲仁义道德,你能怎么样?”这类无法无天的话是江氏爪牙在对大法弟子施暴时经常叫嚣的。副院长姚闯在临走时还照着我的头狠狠踹了一脚,对其他人说:“给他整材料,先判他!”他们打人累得坐着喘粗气,然后把裤子给我套上就把我扔进了小号关了19天。

“小号”是大陆教养院迫害大法弟子的又一得力工具。每当有大法弟子拒不配合他们的无理要求时,他们就会把大法弟子扔进小号。在小号中对大法弟子用酷刑,他们觉得没人看到,他们就可以肆意妄为、对大法弟子下毒手了。有时来人参观或来记者采访,他们也会把坚定的大法弟子藏在小号,以免参观者和采访者听到真话。

一般的小号都是很矮小的屋子,有的里面还有各种各样的刑具和铁笼子等。但有时小号不够了,他们也会腾出闲屋子做小号。被关进小号的人吃喝拉撒全在小号,小号中暗无天日。

这次他们把我打得4、5天不能翻身;肋骨被踢坏3处;左耳膜出血,半年听不到任何声音;胸腔、腹腔疼痛2、3个月(教养院打完我没负任何责任,也没给我看医生,我自己也不知道胸腔、腹腔究竟伤成了什么样);右肩胛疼痛难忍,肩胛骨支出一寸高,肩周损伤、肌肉萎缩,半年多抬不起来,一年之后才稍见好转;被打之后半年多头经常阵痛。

2001年6月22日是非法劳教一年期满的日子,但教养院毫无理由地继续非法关押我,说是给我加期半年。

在2001年9月以前,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只要没按他们的标准“转化”,到期都不放,他们找各种理由给大法弟子加期,找不到理由的也加期。他们“转化”法轮功学员的标准非常荒唐:能打人、骂人、抽烟、喝酒的才算“转化”彻底了,这就是江氏花费巨大人力、物力、财力要达到的目的。

2001年12月22日,加的半年期又到了,我才被释放回家。

五、无故再遭非法劳教

回到家,展现在我面前的是一片凄凉的场景,在我被非法劳教期间,我妻子在一次和法轮功学员见面时被恶人绑架,然后被非法判刑4年,关在沈阳的辽宁省女子监狱;我68岁的母亲受不了打击,再加上担心上火,一下患上了脑血栓、高血压、小脑萎缩、半身不遂等多种疾病,生活已经不能自理了、神智也不太清楚了。她靠着她自己微薄的退休金和我年仅18岁的儿子相依为命。

虽然他们遭受的这些痛苦都是江氏毫无道理的迫害造成的,但我仍觉得对他们很歉疚,所以回家后,我极力补偿,每天照顾我母亲和儿子。我本以为我可以一直这样在家尽孝、尽一个父亲的责任,但江氏再次剥夺了我这个权利。

2002年4月13日我正呆在家里,突然来了杨家杖子开发区派出所的肖宁、马达、梁XX等4个警察,要带我去派出所,说是他们领导要找我谈话,我说我不去,上次就是以谈话为名关了我13天,我不再上你们的当了。他们野蛮地把我拽上警察,我奋力挣脱他们,回到了屋里。我母亲被他们吓坏了,我安慰了她几句,就马上又被他们拽上了警车,他们把我绑架到了杨家杖子派出所,把我铐在那里18个小时之后把我送到了设在兴城的洗脑班。

洗脑班(或所谓“转化班”)是江氏集团迫害大法弟子的又一杀手锏。

“洗脑”本身就是一个很荒谬的词,葫芦岛市一个洗脑班的负责人就曾公开嘲笑这个词:“洗脑?我就不信已经进到了脑子中的东西还能洗掉、抠出来。纯粹是自欺欺人。”

所谓“洗脑班”的初衷是在剥夺人身自由、体罚、不许睡觉、酷刑的折磨下、在判劳教、判刑的威胁下,以及诽谤法轮功各种说辞的灌输下迫使学员放弃修炼法轮功。但事实上,他们这种所谓“洗脑”几乎从未得逞。被绑架到洗脑班的大法弟子有的是在教养院中非常坚定的,有的是因和平上访或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而被非法抓捕的,更多的则是恶人动用暴力无故从家中被绑架去的。每当江氏加重迫害法轮功的邪令一下,爪牙们就会去法轮功学员家中动用暴力、无故绑架一大批人到洗脑班。

洗脑班耗费人力、物力、财力巨大,一般十人的洗脑班如果办半个月需要耗资10万元以上,由来自单位、公安局的40多人“陪同”(耗资数额和陪同人数与被绑架者的人数以及办班时间成正比增长),江氏拨专款建立的"洗脑基地"遍布全国各地各市县以至乡镇(有的也是利用已有的场所)。

在各种折磨和压力下仍拒绝放弃信仰的大法弟子就会被江氏爪牙“凑材料”送入教养院和监狱继续折磨。这种根本不符合任何法律的所谓“程序”就是江氏的意思,所以执行者在干这些毫无道理的坏事、而被问及遵循的是什么法律时,都会理直气壮地告诉被迫害者:这就是江家的法律,有意见找江氏去。事实上,他们干这样逼人妻离子 散的损事时不仅仅不用担心被追究,反而会因此而得到江氏的奖励。迫害法轮功以来,各地公安局、派出所抓捕、判劳教、判刑的法轮功人数越多,他们就会得到越多的奖金和升迁的机会;而良知尚存、迫害不力的则会受到各种处罚。一些踩着法轮功学员的血爬上去的警察经常挂在嘴上的话就是:要是不整你们法轮功,我怎么能有今天?

有时江氏针对法轮功进行迫害的邪令也不是赤裸裸地,比如他会给各地公安下达抓人和劳教的指标,达不到就会如何如何(2003年5月中旬到8月初江氏要求辽宁省公安系统“大干一百天”,期间拘留、劳教人数少的公安局长就会被免职、处罚)。一分析就会明白,这种命令就是针对法轮功的,因为真正犯法的人不是想要多少就有多少的,拿他们"凑数"是不可能的,而法轮功就不同了,只要是炼法轮功的,不需要任何理由就可以随时任意抓捕。慑于江氏的淫威、为保乌纱帽,公安局长们能找到的唯一所谓“出路”就是大批抓捕法轮功学员。而这,就是江氏下达这类命令的真正目的。

被绑架后,我一直绝食抗议他们的无理行为。在洗脑班绝食第二天,葫芦岛市政法委书记周凤明问我“法轮功好不好”,我回答说“好”,就凭这一个字,他们判了我劳教3年。江氏集团迫害大法弟子从不讲法律,为所欲为。

我再次被送到了葫芦岛教养院。为抗议对我的非法迫害,我一直绝食,到第12天的时候,我已经非常虚弱了,休克了好几次,教养院害怕了,把我送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