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日报]:人民力量使暴政受罚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苏菲在前一篇文章我略为介绍了「普遍关怀权」(UniversalJurisdiction,在九日的文章中,译为「普遍管辖权」,今天的「普遍关怀权」是正式译法)。其实「普遍关怀权」所强调的乃是「EndingImpunity」(「政府不可免责」)。这个辞汇目前尚未有一个很贴切的中文翻译,甚至在我们的意识中不曾有这概念。尽管它代表的行为在亚洲屡屡大规模地发生。
光州事件已遭制裁
「免责」是指一些人权侵犯的事件,施暴者不会受到惩罚。假如一个国家不以法律制裁人权施暴者,那就等於纵容政府或有权势的人,可以肆无忌惮地任意杀害人民、使用酷刑、羁押……
要求政府负责的呼声已经成为国际对人权问题的重要焦点,由联合国审理卢旺达及前南斯拉夫施以种族灭绝的罪犯的法庭可见一斑。现在国际社会正尝试设立一个「国际刑事法庭」,检控那些在其本国内没有可行的审判机制的反人类罪,或种族灭绝等严重罪案的施暴者。目前「国际刑事法庭」的设立进展顺利,只有少数国家例如美国及中国反对,企图阻挠,但相信很快可以成立。
不过,这些关注及机制的设立,是经过全球多国人民长期坚持,要求政府对行为负责而达至的。人民的要求成为促进政府负责的重要力量。虽然今日在中国仍然没有追究责任的有效机制,各级官员仍然对人民生命财产肆意侵占,为所欲为,但事件并不是没有解决的方法。其中一个途径就是努力不懈的民间抗争。
让我们看看韩国,发生在一九八○年五月的光州屠杀,在很多人多年来坚定地支持死难者家属争取公义下,当年下令屠杀的全斗焕、卢泰愚不但受到法律制裁,韩国也步向了进一步的民主化,成为受亚洲瞩目的国家。泰国一九九二年五月屠杀,在人民一致追究责任下,於九六年七月提出修宪,赋予更大程度的民主。
人权得保障要抗争
虽然民主不一定能解决所有问题,泰国九二年五月屠杀的死难者家属表示,政府已经对事件作了两次调查,答应赔偿并於明年建立纪念碑,但条件是要他们不再追究下令屠杀的军人,又传出恐吓谣言说否则会再次发动军人政变。可是难属团体表示他们在人民的支持下,必须要求施暴者下牢一天,否则难教下一代分辩是非。
和泰国、韩国的难属一样「天安门母亲」冒着升级迫害的危险,极力追究责任,为的只是令所有人得到更大的人权保障。至於中国能否像泰国及韩国一样,就要看我们了。
发稿:200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