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的“家常便饭”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郭振亚 刘朝霞何谓家常便饭?就是我们老百姓一日三餐常吃的那种普普通通的东西,比如馒头、大米、面条、萝卜、白菜之类。而山珍海味、生猛海鲜算是高档食品,只有过年过节,或参加什么宴会,才能享受一番。家常便饭虽然普普通通,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是我们果腹的主要食品,轻视不得。
不过,我现在要讲的“家常便饭”不是大米、馒头,也不是辣椒炒肉丝,更不是土豆烧牛肉。它是让人一听就毛骨悚然、食欲全无,并且避之惟恐不及的血淋淋的特殊“饮食”。世界上居然有这等恐怖的“家常便饭”?它到底是什么怪物?一句话说穿吧,那就是“警察打人”。
河南某市公安局一名警察,在把一名乡镇企业局局长打得死去活来时,说过这样一句让人一听便永生难忘的“警句”:“我们今天把你放了,明天还可以抓你。我们吃的就是这碗饭,开的就是这种店,打人是家常便饭!”
好一个“家常便饭”!你看人家说得多么轻松,“吃”得多么有滋有味!
这些年来,这种可怕的“家常便饭”在不同的媒体上我们屡见不鲜。有人大代表被打的;有政协委员被打的;有记者被打的;有厂长被打的;有工人被打的;有农民被打的。眼睛被打伤者有之;胳膊被打残者有之;舌头被“打断”者有之;人被打死者有之。
这种“家常便饭”,普通老百姓敢吃吗?他们是没有吃的资格。“我想抓谁就抓谁,我想打谁就打谁!我是公安我怕谁?”这是某市刑侦大队某侦查员在光天化日之下吐出的狂言。
辽宁省阜新市公安局原局长毛景祥,可能是从这种“家常便饭”里“吃出甜头”了,不然为什么让他的家人、亲戚也都来分享“一杯羹”?这个局长大人采用了各种弄虚作假的手段,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将自己的儿子、女儿、孙子、孙女、侄子、侄女、外甥……七大姑八大姨过房儿子外甥女婿共128人,从吃不到这种“家常便饭”的外单位,统统调进了能吃这种“饭”的阜新市公安系统。
这种“家常便饭”好在何处,为什么能吸引这么多的“特殊公民”?我想大致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是笃信“皮肉政策”能够迅速破案。封建社会的官吏不是常常对嫌疑人大声吆喝,“不用大刑,量你也不会从实招来……”吗?今天的刑讯逼供,大有古之遗风;二是明知冤案,也要“屈打成招”。比如,某派出所为了“创收”,把一女青年打得死去活来,迫使她违心地交待平时与哪些人发生过两性关系,然后再找所谓的“嫖客”罚款;三是文化素质低下的流露。比如,河南开封县公安局几名警察让“神婆”指点迷津,卜算“真凶”是谁,然后把“真凶”打得皮开肉绽;四是“牛气”冲天,形同白痴般发狂。比如,河北省霸州市康仙庄派出所副所长杜书贵,因为前边汽车让路慢了一点,便开枪打死了无辜的司机……
以上这些对“家常便饭”情有独钟的人物, 已不是公安队伍中的极少数,这些恶警的行为已严重地侵犯广大老百姓的人生安全及根本利益,因此,我们应该要他们“吃不了兜着走”。该开除的开除,该判刑的判刑,该杀头的杀头。只有如此,才能为民除害,促进社会稳定。
发稿:200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