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后没人理 罪犯骑车回家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网29日讯]原安徽省灵壁县娄庄供销社职工李建民,现年59岁,1992年因犯贪污罪和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但是在之后的7年时间里却一直没有服刑,直到今年3月才被逮捕,关押于宿州市看守所。本应服刑却在家逍遥
1989年,身为供销社职工的李建民从外贸局借到2万元代收黄豆,却私下将钱挪用到家乡杨团疃镇山李村建个人窑厂,后又将窑厂转给他人承包。在转包过程中发生经济纠纷,李建民将承包人拘禁于家中长达5天。因此,1992年,灵壁县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非法拘禁罪对李提起公诉。1992年12月9日,灵壁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李建民一案,并于12月25日再次将其传至法庭进行宣判。李建民当庭承认犯罪事实,当时的经济庭庭长范钦刚当堂判李犯有贪污和非法拘禁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李表示不会上诉。
按照程序,宣判后应由法警将李建民当场羁押,并送至看守所,然后送到监狱服刑,但是,当天的执法者一个个离开法庭,李建民却再无人过问。据他说,开过庭后没有公安人员和法警,法院人员都走了,他只好骑着自行车回家了。
判刑后,李建民又回到供销社工作了两年多。这期间,他的组织生活也照常进行,一直缴纳党费。后来,供销社不景气,李建民就回到了家乡务农为生。村里人对他的判刑背景并不知道,就连他的妻子也只知道他欠人家钱。在家乡的几年里,他每天喂喂猪,种种地,平静地过了几年。
1999年2月,他参加了村民委员会选举,成了公众人物。由于他能说会道,工作认真,威信较高,所以得到的票数较多。李建民表示,他要培养接班人,找几个文化程度高的年轻人办鸡场、修公路,让村里富起来。
李建民作为得票最高的村长候选人引起了有关方面的注意。杨团疃镇镇委书记张友群得知他曾经在娄庄出过事,但却没有结论,于是他到法院进行了汇报,这才引起政法机关的重视。
公检法互相推卸责任
那么这件荒唐的事件是如何发生的呢?谁又该对这件事负责?据范钦刚讲,在法院对李建民宣判后,书记员还要向李建民核对开庭笔录和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在法律文书上签字。范钦刚在书记员向李建民核对笔录时就离开了。
据原灵壁县检察院刑事检察科副科长、李建民一案的公诉人张树丽说,他当时以公诉人身份在场,闭庭后他就离开了,他看到李建民身后有一名法警。但据李建民讲,他身边根本没有法警,而范钦刚也称,当时公诉人并未到庭。根据政法委事后调查,宣判时公诉人没有到庭。
张树丽说,当他得知李建民没有服刑后很震惊,不可思议,但他同时认为自己和检察院对这件事并没有责任。范钦刚也认为,法院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职责,尽到了义务,不应对这件事负责。
实际上,宣判之后,当事人已经成为罪犯,应该收押。张树丽认为宣判后这件事就与检察院无关了,剩下的事应由法院和看守所去做。而范钦刚认为,收押犯人是看守所的责任。当时的灵壁县看守所所长张道计说,他们的看守所人员少,任务重,又没有交通工具,所以从来没有下去执行收监的任务。
1996年新《刑法》出台前,《刑法》中并没有规定具体哪个单位在判决后将罪犯送交执行,但是按惯例,是由法院将犯人送至看守所,由看守所再将犯人送交监狱执行。由于在侦查及审判时,李建民一直随传随到,没有其他危害社会的现象,所以检察院和法院对他没有采取强制措施,关入开守所。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法院在宣判后只将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送到看守所,而张道计在没有看到犯人的情况下就在执行通知书上签了字。在这个事件中,法院、检察院、看守所都认为自己没有责任。
在家“服刑”不是秘密
然而事实上,李建民没有服刑的事,范钦刚、张道计都是知道的。为了表弟的经济问题,在回乡后的几年里,李建民多次找过范钦刚,他们彼此都认识,但范钦刚不承认宣判后见过李建民。然而,据调查,在1991年,范钦刚还曾带人到李建民家催他交出赃款。
据李建民称,那一次由于他手头没有钱,被范钦刚带到了看守所,并派人找到了张道计,却发现张道计与李建民是战友。范对张说,张所长,你担保了(担保李建民还钱),张道计就笑了笑。于是范钦刚又将李建民带到了他的办公室,让李建民写了保证书和还款计划。
然而,张道计却说范钦刚把李建民带到看守所后一听他答应还钱,就开车把他带走了,没有交给自己。范钦刚则坚决否认这一说法,称他们把人送到看守所,交到张道计手里就走了,两人均否认自己有责任。
在李建民写下保证书的第二年春天,李建民就将2000元送到了法院。据统计,在审判期间和之后的几年里,李建民将7000元钱送到了法院和检察院,法院在收下钱的同时,对李建民的6年徒刑从未过问,似乎追赃比服刑更重要。
李建民的去向未定
今年年初,灵壁县政法委组成调查组对此案进行了调查。政法委书记杨荣芝认为,按当时《刑法》的规定,贪污罪起点为五年,检察院应对李建民采取强制措施,而对此法院也没有认真监督或是配合公安机关将他收监执行。9月8日,灵壁县纪委和反贪局再次进行调查,反贪局局长徐廷岫认为,这是责任心不强的问题,但是事件真相仍不清楚。
现在当地政法部门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是,李建民是否还要服刑,李建民曾被送到监狱,但监狱认为事情已过了7年,7年之后是否可以收监,法律依据不足,又把他退回看守所。如今李建民已在看守所呆了半年,他目前向有关部门递交了申诉书,要求将此案发回重审。
(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
发稿:200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