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和人權勇士章翠英(十)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武漢仁2.7 “四進宮”(續前)
11、寫詩的汗衫
“無論怎麼折磨、恐嚇和誘惑,我都堅持煉功證實大法。並寫信給聯合國和澳大利亞政府講大法真相,用煉功的方式向所有的管教和警察證實大法。警察知道後,就停止買紙和筆給我,還把我所有的筆都收走。他們哪裏知道大法的威力和神奇?!每當我需要用筆時,不知怎麼手上就有一支筆,有從天上掉下來的,也有從垃圾桶裏冒出來的。當我得到筆後就用各種方式來洪法,手臂上、衣服上都寫滿了字,以此來告訴公安人員和犯人大法的真相。可是他們不放過我,一次次搜走我的筆,還讓犯人二十四小時輪流看管我,不讓我煉功、寫字。管教說:‘你比一百個犯人都難管,每天都想些鬼花樣,我賺這麼點錢,管你一個人都劃不來!’這時我想到師父曾經說過:‘……其實人從來都沒有真正說了算過。因為神在操縱著世界。’(《法輪佛法在瑞士法會上講法》第14頁)。對啊,這個宇宙都是我師父的,誰也動不了我,手段再多再惡劣再卑鄙,也休想動搖我對大法的這顆堅定的心!”
“我很快就要自由了,可是成千上萬的大陸功友還在受苦受難。我要用我的遭遇為大法鳴冤,為其他功友鳴冤。在公共場合吶喊是不可能的,想寫出來又沒有筆。這時不知是誰從外邊扔進了一支園珠筆,雖然在24小時監視下,我還是在內衣上寫下如下詩句,我在T恤衫上寫到:
‘為了一句公道話,法輪大法是正法。
為此坐牢八個月,歷經艱險討公道。
頭可斷、血可流,浩氣丹心留獄中。
中國鎮壓法輪功,將成為千古罪人!’
為了變得更醒目,我反復地塗描加粗著每一個字。”
“2000年11月4日那天,十幾個警察把我遞解出境。在深圳機場候機室裏,我故意脫去外衣,就穿著寫了詩的T恤衫,警察們頓時驚訝得目瞪口呆。在我被押出牢房時,幾個警察曾經讓我光著身子,嚴格而仔細地進行了搜查(以前還沒收過兩件寫了字的衣服),最後幹凈得連一片紙屑一個字跡也沒有,這才放心地把我押出監獄。我居然穿著他們最怕暴光的衣服!在眾目睽(kui)睽之下他們不敢像象在號子裏那樣扒掉我的內衣,想勒令我穿上外衣蓋住我又不幹,這時警察十分尷(gan)尬(ga)。過往的旅客都看到了,正義的人發出佩服的微笑,善念猶存的人投來同情的目光,無可奈何的警察在旁邊拍照。就連有的警察也有惻隱之心,他不解地問我:‘你就為了這幾句話而坐牢?’我說:‘是啊!坐了四個監獄,被無辜關押二百五十多天。’他帶著敬佩的眼光茫然地看著我。”
“大法弟子為了洪法護法,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用慈悲善念對待打罵自己的人,把光明帶進世界上最最黑暗的地方,把佛法帶進世界上最最邪惡的地方。在深圳兵營我曾向上百的士兵洪法。在四個監獄裏,我曾向一、二百個所長、管教、警察和幾百個犯人洪法。他們之中有的人再也不罵大法了;有的人知道真相後,改變了以前的錯誤觀念,說我以後也要學大法;有的人很後悔,說我要早點知道這些道理,根本就不會被關進來;也有的人說你們師父真偉大,有這麼多的弟子不顧自己的一切,敢為大法、為師父討公道,受盡各種酷刑和折磨,甚至獻出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離境前,公安人員在機場宣布我終生不得進入中國大陸。我說:‘我的父母兄弟都在國內,難道連探望父母兄弟的權力都沒有了?你們沒有人道主義。人權何在?天理何在?’他說,那我不管,這是上面的命令。我說:‘等法輪功平反時,你們要敲鑼打鼓請我回來!’世界人民將宣判我無罪,歷史將宣判我無罪!江某某禍國殃民,將永遠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那些助紂為虐者,也決無好下場!‘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元代無名氏雜劇《來生債》)時辰一到,一切全報。不久的將來我肯定要回到中國,我會看到江某某及其幫兇的末日。”
“10月30日澳洲領事專程來獄中探望我,問我有什麼話要和丈夫說。我請澳洲領事千萬轉告我丈夫我所乘坐的飛機航班。澳洲領事當場叮囑中國公安人員盡快把航班告訴他。然而畢竟是做賊心虛,江某某的幫兇們害怕他們的邪惡行為被媒體曝光,使用了小人伎(ji)倆,就故意報一個錯的航班給澳洲領事。我的一切物品都被中國公安人員沒收了,我的二千多元錢也早被他們搶走了,裏面還有港幣、澳幣等,我向他們要了幾次都未能要回。到了悉尼機場我身無分文,只能向人借了40仙令打電話,這樣才能告訴我丈夫,我回來了!我丈夫從機場的另一角走過來說:功友們無目標地在機場守候多時,他們從淩晨3時一直等到現在。我們全家含著淚終於於團聚在一起了。‘相對無言,唯有淚千行。’(宋蘇軾詞《江城子》)我捧著功友們送給我的鮮花,感謝大家的支持和關心。不少功友熱淚盈眶,恍如隔世,大家都想這該不是夢吧?老朋友楊若蔚都認為再也見不著我了,所以她慶幸地說:‘一個好像真理化身的人,她能夠出現人間沒有的奇跡!’”
“在大陸歷盡八個月獄煉歸來的澳洲大法弟子章翠英,微笑著從登機口向我們走來,沒有一件行李,沒有一分錢,唯有身上那件白T恤上描粗了的詩句道出了她金子一般的心:……”(詩句見前,此處略)
12、虎口余生
“在被無理關押八個月之後,我給廣東省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牛南征的信中寫到:
‘一句公道話,法輪大法好,
坐牢八個月,有冤向誰訴?
請您告訴我,真理哪去了?
中國啊中國,正邪都不分,
究竟怎麼了?何時才醒悟?’”
“他們判處我八個月徒刑,我不服這一無理判決,上訴到高等法院。我在上訴書上寫道:我沒有罪。修煉真、善、忍哪有罪呢?是江某某有罪,他鎮壓、迫害無辜的大法學員,將成為千古罪人。一個月後,高等法院維持原判,在上訴法庭上,審判長宣布維持原判,讓我在裁定書上簽字,我說我沒有罪,拒絕簽字。最後審判長只好在我的裁定書上寫道,章翠英無罪,這樣我才簽了字。師父說:‘……不要消極承受,時刻用正念正視惡人。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大家都這樣做,環境就不是這樣了。’(《法輪佛法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師父在2001年4月10日發表此文,而從1999年‘7.20’以來,我一直就是這樣在想,也一直就是這樣在做的。”
“如果不是親身經歷,我也無法想象在21世紀的今天,在中國這樣一個十幾億人口的大國,會是這樣沒有人權、沒有人道、沒有公理、沒有法制。成千上萬的法輪功修煉者被無理關押入獄,多少萬人被逼得流離失所、家破人亡,女學員被扒光衣服投入男牢,孕婦被迫墮胎流產,正常人被強行送進精神病院催殘,把大法學員用摩托車拖死,用火燒死,或從高樓上、火車裏打死了扔下,這樣的邪惡行徑仍在中國蔓延著。‘精神上搞垮,經濟上截斷,精神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對待法輪功學員的內部政策一直在“610”辦公室的操縱下在全國範圍內執行著。我們澳大利亞悉尼女學員戴志珍的丈夫,最近得知就因為法輪功問題已在大陸監獄中被折磨死了。我能活著回來完全是‘虎口余生’。我們全家再次對澳大利亞政府、外交部及澳大利亞駐廣州領事館的官員表示最真摯的感謝,因為他們一次次的努力,才使我有了自由的今天。”
“回到澳大利亞後,我給澳大利亞駐廣州的艾瑞德領事和琴思岸領事寫信致謝:
‘你們一次次的探望,使我忘卻寂寞的痛苦;
你們一次次的安慰,使我消除了牢獄之苦;
你們一次次的關懷,使我振奮起來;
你們一次次的努力,使我有了自由的一天。
我真摯地感謝你們!’”
“回澳大利亞後,我在澳大利亞外交部講敘了我在中國八個月的悲慘經歷,外交部的官員們聽了我的遭遇後都落淚了。”
“經過這一場魔難,使我更加珍惜大法,更加珍惜師父給予我的一切,並深深體會到修煉是極其嚴肅的,師父說:‘……修煉中加上任何人的東西都是極其危險的。’(《法輪佛法精進要旨-挖根》)在修煉的路上我一定盡快去掉所有的執著,勇猛精進。目前我將以我親身的經歷,到全世界去講中國鎮壓法輪功的真相,辦個人巡回畫展,義展義賣我的畫作,所得之款全部用於營救中國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這也是先出監獄的我,虎口余生的我,為還在大陸監獄、勞改營、洗腦班、精神病院中飽受折磨和催殘的大法功友所應該做的。”
“現在我的父母都已經70多歲了,兩老都是法輪大法學員。因為我的事,半夜把他們抓去審了一個月,抄家三、四次。目前還在監視和控制之中。我不能打電話和寫信,父親想看看我的近照,結果無法收到,有人拆信,這就是所謂‘中國人權最好的時期’!父親在2001年5月19日來信中寫到:‘對我們二老更是沒有政策,想抓就抓,想關就關,想抄家就抄家,把東西都拿去,家電全拿光。我們夜裏睡覺,10點鐘突然公安猛力地敲門,然後就強行抓去審一個月,審不到什麼就把我們放回來,再叫裏弄幹部管制,每天進行監視。”
發稿:2002年6月5日
更新:200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