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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紀之交中國思想禁錮事件述評(二)割喉:懲罰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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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不寐

對思想進行懲罰在中國是有傳統的,有學者曾說,中國文明史在一定意義上就是文字獄史。從秦始皇焚書坑儒以來,歷代都埋葬了很多思想殉難者。“莫道書生空議論,頭顱擲處血斑斑。”無論是德雷福斯事件所定義的知識分子,還是希臘意義上的思想家,在中國歷史上從來沒有集體出現過,即使星星點點,也被虐殺在武夫屠刀之下,或者自斃於幕僚智慧之中。但是,1949年以後的張志新割喉案不顧一切地展示了對思想虐待和屠殺的現代形式。這一事件具有極端的象征意義,它凝固了人類思想受難的全部歷史及其意義。

“割喉”,一種對肉體的懲罰,對發聲器官的破壞,表達了政治權力和話語權力分裂期的原始陣痛,表達了肉身對靈魂進行歷史統治的野蠻和貪婪,也表達了這種統治最後的高度和局限。

樹的死亡從頭部開始發黃,一個民族的墮落從大腦開始。問題並不在於頭腦的種族性貧困,而在於對喉嚨的政治性切割,使思想封閉在頭腦中發黴,全部異化為護衛脖子和食道的生物學反應。20世紀80年代以來,通過管制肉體來管制思想更多是通過“法制”的形式來進行:一方面,割喉的現場更加隱蔽;另一方面,這種隱蔽不斷對立法提出要求,而這種“法制”要求與法的精神本身也產生了越來越嚴重的沖突。

“政策”是緩解“法制”與“法治”這種沖突的政治安排。九十年代禁錮言論的“政策”可以分類如下:

  第一、通過電話或會議打招呼。

一般打電話也不讓記錄,並拒絕說出究竟是誰的意見。這種方式是為了“不留痕跡”,出於一種可笑的、政治上“留後路”的精明算計。比如《方法》雜志,1999年春被勒令停刊,兩百多位“兩院”院士寫信討個說法,結果卻沒有具文。《東方》雜志似乎也遭受了類似的命運。

  第二、發通知規定那些問題不得討論。

在這方面的禁止性規定不同時期有不同的內容,以下是互聯網上公布的幾個版本:

——中宣部版:一、內部文件不要公布;二、不要組織跨區域的研討活動,不要讓一些思想自由化分子異地發表意見,給他們提供舞臺和機會;三、抓人的報道多報,殺人的報道少報;案例不要報道細節,不要借案例攻擊社會;四、李洪志生日之日要避免在媒體廣告中出現“祝賀生日”等字句,內容要嚴格審查;五、不要過多宣傳福利彩票一夜暴富;六、對高考狀元的奢侈消費,不要渲染;七、出版社在出古書時,要註意影射現實的傾向;八、出版社及報社在出版或刊登有關歷史文章時,要註意有些人為自己翻案。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版:一、否定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指導地位的;二、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三、泄露國家機密,危害國家安全,損害國家利益的;四、違反民族、宗教政策,危害民族團結,影響社會穩定的;五、宣揚兇殺、暴力、淫穢、迷信和偽科學,政治導向錯誤和內容庸俗、格調低下的;六、傳播謠言,編發虛假新聞,幹擾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的;七、其它違反黨的宣傳紀律,違反國家出版管理、廣告管理規定的。

  第三、以非言論方面的理由懲罰言論越軌者。

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打擊民間出版,以“掃黃打非”的名義、販賣書號的名義和偷稅漏稅的名義等等。需要說明的是,這種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懲罰方式,也是留後路的一種選擇:危機已經達到這個程度了,以至沒有人願意承擔懲罰言論的惡名。1993年10月,中宣部和新聞出版署聯合發出《關於禁止“買賣書號”的通知》,以後又一再重申有關規定,查處買賣書號的行為。至於掃黃打非並列,有“批林批孔”之意,把“非”和“黃”放在一起以象征性地敗壞民間出版的聲譽,並象征性地說明禁錮思想的某種合理性。新華網北京12月27日的一條消息說,2000年的“掃黃”“打非”工作中,各地收繳各類非法出版物1·1億余件,破獲案件6051起,查繳非法光盤生產線25條(查繳總數已達113條)。這條消息還說,2001出版物市場的形勢還相當嚴峻,為此,新聞出版署署長、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副組長石宗源宣讀了《關於2001年“掃黃”“打非”行動方案》。

  第四、黑名單。

一段時間由有關主管部門開列一個名單,媒體被告知不得發表一些著名的學者和作家文章或言論,而出版社不得出版他們的書。當然,這個名單一般說來不是書面的,如果是書面的也是僅僅發到某一級。我們對這樣一些學者印象深刻:李慎之、茅於軾、劉軍寧,等等。當然,他們的命運比遇羅克要好得多。李先生《風雨蒼黃五十年》被人公開以後,被談了話,然後就沒有公開的聲音了。劉先生出國了,而茅先生仍可在一定範圍內繼續公布他的天則研究成果。當然,這個名單可以繼續羅列下去。

  第五、媒體整肅。

經濟處罰或人事變更。九十年代有哪些媒體和出版單位被懲罰了呢?2001年秋天互聯網絡廣泛傳播的一則消息說:中宣部前不久下發內部通報,列舉近期發生的媒體“十大違規事件”。通報還顯示,即使中國加入世貿,中共對意識形態領域的控制仍不會放松。明報報導,據透露,中宣部通報列舉的“十大事件”包括:

一、安徽某報用“反腐敗要從制度入手,因為制度是滋生腐敗的溫床”做文章
二、北京某報鼓勵“民告官”,鼓勵起訴政府和黨組織;
三、某報公開稱“世界上最不好的老板是國營企業的老板,因為國企老板是滋生腐敗的源泉”;
四、廣東某報將張君案歸咎社會,犯輿論導向錯誤;
五、廣東某報報道“文革武鬥”時,有意誤導;
六、某報開辟專欄“戲說革命烈士”,對烈士不恭;
七、上海某報對江西小學爆炸案的報道嚴重失實;
八、湖南電視臺播出《勝者為王》多次出現青天白日旗;
九、陜西銅川電臺播稿“追認某某某為優秀共產黨員”時,竟播成“追認李洪志為優秀共產黨員”,並且在當晚重播,造成嚴重的政治事故。(據本報了解,該電臺有關主任撤職,女播音員開除);
十、南京某報“專業市場雇殺手殺人”的報道誇大事實,擾亂社會。

對上面的“某”字進行還原是一個有待進行的工作。不過我們確切地知道,湖南電視臺還因為采訪一些著名學者而被處罰,而所謂廣東某報就是指《南方周末》。下面這個名單仍然是不全面的,但希望能給我們提供一個總體的概念(懲罰方式從警告到關閉不等)。繼《世界經濟導報》、《海南紀實》、《書林》、《文匯月刊》、《新觀察》、《東方記事》後被懲罰的報紙和雜志:

北京《青年報刊世界》1996年5月開辟文革回憶欄目被新聞出版署責令取消。

遼寧《當代工人》雜志1996年(?)某期發表了上海作家葉永烈撰寫的有關“五·一六”的文章,北京的新聞出版署責成遼寧新聞出版局要求該刊作檢查。

《嶺南文化時報》1998年12月30日停刊,《方法》1999年被關閉《東方》1999年宣告停刊《北京文學》1999年因發表廣東作家林賢志《五四之四》一文被勒令檢討。

《百花洲》2000年因發表山西作家謝泳的文章遭受批評。

《南風窗》多次被勒令檢討《蘭州晚報》2000年11月因報道批評軍內某些問題遭軍方指為有損解放軍形象被查處,報館正副總編輯、新聞主管分別被處分和撤職,兩名責任編輯被開除。

《百年潮》多次被警告乃至總編換人。

《廣西商報》因拒絕並入黨報《廣西日報》2001年被廣西自治區黨委勒令關閉《羊城晚報》的《新聞周刊》2001年5月2日發表何清漣的專訪,中共中央宣傳部發文要求中共廣東省委宣傳部對其進行“嚴厲處理”。

著名左派刊物《真理的追求》雜志2001年8月“暫時停刊”。不久前,海外有報道說,北京另外一家“左派”刊物“中流”也已經被下令停刊。種種跡象表明,這兩家刊物是因為抨擊江澤民的“七一講話”以及“三個代表”的提法,而遭到停刊的。

《南方周末》事件(2001年5月)。有報道說:總編輯和要聞版責任編輯被撤,是中宣部的旨意。“原因是5月份的全國宣傳部長會議召開期間,首先是湖南省的宣傳部長向廣東的該報發難,控告它在報道搶劫銀行殺人罪犯張君集團案時,把犯罪的根源歸咎於湖南省的社會環境,矛頭直接指向湖南省委、省政府。接著江西省宣傳部長也指責該報,在報道江西爆炸案時,不守黨的新聞紀律,不用新華社記者的通稿,擅自派記者往現場采訪,刊登不同於新華社通稿的報道,將爆炸的責任歸咎於當地教師強迫學生手工造鞭炮,嚴重敗壞了當地政府的聲譽。河南的宣傳部長則不滿該報披露河南艾滋病蔓延的報道。四川、海南、雲南、湖北等省的宣傳部長也紛紛群起圍攻,怒責該報長期以來大量刊登揭露當地黑暗面的報道,給當地黨和政府抹黑,嚴重影響黨和政府的威信和聲譽,並強烈要求中宣部和廣東省委宣傳部嚴厲處罰該報。在此之前,該報多次在宣傳報道方面違規、沖線,被中宣部領導點名。”(老木《南方周末被整頓的背後》)

河南省銷量最高的報章《大河報》2001年6月因“輿論導向”出現問題遭當局整肅,副總編輯馬雲龍被撤職,總編輯馬國強被點名通報批評,報社全體記者編輯要重新接受“馬克思主義新聞觀”教育。香港民運信息中心指出,導致《大河報》遭整肅的導火線是該報近期兩篇揭露時弊、批評當局政策的文章。

《經濟早報》2001年6月被勒令停刊,原因是其《早報證券》版刊登了一篇《性格決定命運,人性決定股性》的文章,文中對深圳本地股的評價,“竟用中央領導人來調侃,實屬昏頭。”該段文字如下:“深本地股經常敢為天下先,常有逆大盤的黑馬,在大熊市中救民於水火,有特區的拓荒者色彩;最近兩年底氣不足,可能是‘在南海邊畫了一個圈的老人’走了,江總書記馬上在‘黃浦江上畫了另一個圈!’政策優惠沒了,有點像後娘養的,大家從中央決定今後主板合並到滬市,就能看出個——不過風水輪流轉,一旦錦濤同志接過革命的紅旗,一定是團幹部領導‘新移民’‘走進新時代’”。

2001年5月四川的《蜀報》和《商務早報》被宣傳部門叫停。《世界日報》報道說,這次四川調整報業結構、砍掉兩間報紙,與中共四川省委書記周永康有關。是年一月,四川曾發生一起中共縣委副書記趙從容趕赴“三講會議”,駕車撞死三名市民的案件。事發後成都商報客觀報導。

《書屋》2001年雜志被整頓。

  …………

還有一些出版社因出版“問題”圖書或與書商合作而屢遭整頓。“著名”的有:改革出版社、電影出版社、海天出版社、汕頭大學出版社、陜西師範大學出版社、漓江出版社、貴州人民出版社、新疆青少年出版社,長江文藝出版社,今日中國出版社、大象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中國工人出版社、群眾出版社、遼寧教育出版社、新華出版社、南方出版社、中國文聯出版公司、海南出版社、春風文藝出版社等等。

一些相關問題圖書包括:《山坳裏的中國》、《歷史的潮流》、《中國左禍》、《烏托邦祭》、《雪白血紅》、《顧準文集》、《歷史的先聲》、《官場秘經》、《現代化的陷阱》、《中國的道路》、《古拉格群島》、《沈淪的聖殿》、《中國底層訪談錄》、《遇羅克遺作與回憶》、《鄧小平的三上三下》、《文化大革命的中國軍隊》等等。還包括一些新新人類的文學作品,如《上海寶貝》等等。當然,還有更多的圖書因“敏感”而無法出版。

  第六、個人迫害。

直接處罰言論越軌者,從警告到開除直至判刑。迫害思想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國家政權對異端的迫害和個體權貴對挑戰者的報復,二者往往是重疊的,並幾乎是根據同一個邏輯進行的反應:不是基於意識形態的考量,而僅僅或主要是為了捍衛既得利益。這也是九十年代言論禁錮的一個基本特征。

迫害思想一般是采取兩個手段:從危及生計到法制迫害,有時候也通過壟斷輿論或專政手段從事“國家汙蔑”,來敗壞異端的名譽。這方面最著名的就是對受害者彭明、余心焦、郭海峰等異見人士人的“性犯罪”指控,事實上這種黃色手段是前蘇聯和紅色東歐的警察的慣用伎倆。這種方式跟警察綁票、把異議人士當人質等手段一起,說明著一個“國家黑社會”比“民間黑社會”更為醜惡,說明著“主義的恐怖”比恐怖主義更加具有危害性,也說明著在遠東,奧斯威辛災難如何隱蔽而中國化地被繼承了。我們同樣有理由為上述指控提出一個名單,當然,由於資料的匱乏和相關檔案的封鎖,也只能通過舉例來說明這種狀況的極端嚴重性。

《山西青年報》記者高勤榮入獄。1998年5月,高勤榮在《人民日報》刊發來信,揭露運城地區耗費2·8億元制造假滲灌工程。有關部門成立專案組,調查高勤榮寫信的動機、線索來源,並擬紀律處分高勤榮,高拒不認錯。高1998年12月被刑拘,翌年4月被提起公訴——“受賄”、“詐騙”、“介紹賣淫”,最終被判刑12年。

《文匯報》記者姜維平入獄。一九九八年初,香港文匯報東北辦事處首席代表姜維平在香港政論刊物《前哨》上,以筆名發表了三篇批評薄熙來的文章,其中有一篇發表時,題目被編輯改為《薄熙來專制下大連市民叫苦連天》。姜又於九九年七月,為《前哨》寫了《沈陽市副市長澳門輸掉四千萬》的文章。今年五月,大連市檢察院以“泄露國家機密”逮捕了姜維平,據悉,姜維平被控以泄漏國家機密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非法持有機密文件罪,姜維平否認指控。但大連市中級法院合議庭已討論通過判決姜維平有期徒刑九年的決定,只待公布。有消息說,大連市中級法院已“內定”判決姜維平有期徒刑九年。但是姜維平的案件成了國際事件,設在紐約市的表護記者委員會十月二十日舉行第十一屆頒獎儀式,頒贈國際新聞自由獎給包括姜維平在內的四名國際記者。

此外,記者被打的事件也不斷見諸報端。當然,在某種意義上這些記者不僅和被迫害的普通百姓比起來是幸運的,和一些異議人士比起來也是幸運的。後者在遭遇這種迫害的時候整個社會基本上是鴉雀無聲的,而幾乎沒有知識界或文化界的“著名學者”願意或敢於為他們說話,發文章和簽名更是難以想象。在中國,異端的命運是最孤獨的,也是最悲慘的。

1989年以後,在大陸“內部流亡”的一些知識分子仍在堅持自己的理念,當然,他們的很多思想也在深化。但是,一項自上而下也是自下而上的言論禁錮政策一直在執行,那就是任何媒體拒傳播發他們的聲音,與此同時,文化出版界用“不成熟”的指責來偽裝自己的恐懼:疏遠異議者,使這些人進一步邊緣化。在某種意義上,對他們的封鎖是體制的力量和“半吊子自由媒體”之間的一種同謀。對於這種狀況,反省和懺悔的聲音從九十年代末才傳出來,但中國文化界屬靈品質實在太貧乏了,這種懺悔又被犬儒主義和唯物主義偽裝的批評所中斷;與此同時,自由主義和新左派的爭論,在某種意義上使純粹理性喪失了政治機會主義這個結構性的論戰目標,也使實踐理性進一步越過了它的道德底線:拒絕傾聽行動自由主義者的呼聲。同時,半吊子自由媒體的“公開”殉難占據了城市廣場的高處,遮蔽了地下被活埋的大悲劇,這是九十年代中國自由主義的雙重悲劇。面對“古拉格”,半吊子自由還不陪享受那樣的榮譽。

中國異端的慘烈命運,更表現在他們是專政部門的直接對象。體制內的自由知識分子是宣傳部門的工作對象,但異端卻是警察部門(特別是秘密警察部門)的工作對象。警察手段在九十年代顯然被強化了。可以想見的警察手段包括電話竊聽、戶外監視、跟蹤,最後是拘捕、秘密審判和殘酷判刑。

中國壓制“天安門母親運動”、“中國民主黨”和“法輪功”,在某種意義上就是對思想自由和信仰自由的壓制,這三個案件在九十年代後期具有代表性。當然,事件遠遠沒有結束,它們已經成為中國政治史上的“跨世紀”事件。

此外,詩人黃翔、作家廖亦武的命運也具有某種代表性,前者被監禁多年後被迫流亡海外,後者即使從監獄出來仍然無法找到言論空間,他出版的幾本書先給出版社惹了麻煩,後成為《南方周末》事件的導火索之一。許良英先生是1989年以後第一個以真實姓名在國際媒體上對天安門事件說不的知識分子,在當時的情況下,他幾乎安慰了所有中國的心靈,也因此,他增加了警察的就業和報酬:他的家門口經常成為各種警察室外加班加點工作的地點。

還有些人因言獲罪並仍然被羈於獄。2000年3月25日,河北省滄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滄檢刑訴(2000)24號起訴書,指控被告綦彥臣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2000年底,異議人士江棋生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判刑四年,2001年三月中旬,北京大學的楊子力、北京廣播學院的張洪海、北京師範大學的徐偉和中國地質大學的靳海科被秘密逮捕,隨後被以同樣罪名被審判。2001年8月14日,四川“天網”創辦人黃琦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有消息說,據CPJ調查,自1998年,黃琦是中國因在因特網發表或傳播信息而被捕的14人之一。

當然,還有很多知識分子為自己的言論付出了代價。他們可以在國內公開發表文章,但往往並不享有充分的自由;他們的文章被刪改,而有的媒體因發表他們的文章被整肅。有的知識分子因言論失去工作,或在工作方面受到各種影響。

我寫這篇文章的時候一直伴隨著某種抱歉的情緒,因為我看不到更多的沈陷在黑暗中的自由知識分子,而他們的命運可能更悲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