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派出所長非法使用暴力毆人致死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編者按:公安所長尚且如此無法無天,何況其手下?公安公安,是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的,現在卻成了明搶豪奪的土匪,瘋狂虐殺的劊子手。這樣的案例讓人義憤填膺,可它天天都在發生。面對手無寸鐵的人民,什麼人教他們對老百姓如此痛恨,如此殘忍,如此獸性?人間怎能沒有王法約束!【新生10月30日訊】湖南省郴洲市人民檢察院日前依法對非法使用暴力將一農民毆打致死的郴州市蘇仙公安分局五裏牌派出所副所長陳余峰、民警陳宣余。該所雇請人員黃國華、曹顯林提起公訴。
郴州市人民檢察院查明,9月16日下午6時許,五裏牌派出所接太平鄉政府電話報警稱,該鄉碧沖村村民張平國偷接有線電視信號。當晚9時,副所長陳余峰帶領陳宣余、黃國華、曹顯林與太平鄉另幾名幹部乘坐警車來到張家。經現場確認私接事實後,陳等人即口頭傳喚張平國到派出所接受調查,遭張平國拒絕。於是,曹顯林從張平國身後用手臂挾住張的脖子,陳余峰、黃國華用手銬銬住張平國雙手。張反抗,4被告人強行將張擡上警車置於後排座位的踏腳處,爾後駕車駛往太平鄉政府。
途中,陳宣余、黃國華、曹顯林分別朝張平國頭、面、頸、胸等部位連續擊打,陳宣余還用腳踩壓張平國腹部,踢張平國下頜部。當車到達太平鄉政府送高久禮、李強輝下車後,駕車的陳余峰又下車推揉張平國胸部。
在回派出所路上,陳宣余、黃國華仍然不停地用拳頭擊打張平國,張被打得遍體鱗傷。到達派出所後,陳宣余將已軟弱無力的張平國倒拖進辦公室。陳余峰、曹顯林將身高僅1.57米的張平國吊銬在離地1.8米高的鐵環上。當晚11時許,陳余峰、曹顯林發現張平國臉色蒼白,大小便失禁,送其到五裏牌醫院搶救。經該院醫生檢查,其時張平國已經死亡。事後法醫鑒定,張平國系外傷引起創傷性休克並未得到及時搶救治療而導致死亡。
案發後,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批準,4犯罪嫌疑人於9月25日被依法逮捕。檢察機關經偵查認定,陳余峰、陳宣余、黃國華、曹顯林非法使用暴力、吊銬等手段,共同故意傷害他人,致受害人全身多處受傷引起創傷性休克,又未及時搶救治療,造成受害人死亡,後果嚴重,其行為均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4條第二款,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發稿:200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