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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統治的罪惡:因公致殘雙目失明,討公道連遭法官、警察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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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記者一走進許勝利的家門,一股潮濕黴變的氣味撲鼻而來。在那簡陋低矮沒有光亮的房間裏,記者足足用了好幾分鐘才適應了房間裏的光線,屋子裏擺了一大一小的兩張床,許勝利就躺在大床上,渾身蠟黃細瘦的身材猶如死人一樣,躺在那裏一動不動。來自精神上沈重的打擊,徹底摧毀了許勝利一生的命運,讓一個好端端的人從此步入萬劫不復的萬丈深淵。

禍起蕭墻

九九年八月二十三點,在設備極其簡陋,安全條件極為落後的孟津縣通用機械廠裏,火紅的煉鋼爐前,工人們在緊張的忙碌著,就在這時煉鋼爐裏出現了異常現象,只見在這個關鍵時刻一名復員退伍軍人出身的煉鋼工人許勝利,奮不顧身的搶在前面,順手將剛投入到煉鋼爐裏的爐料取出準備扔掉,但就在這時還沒來的及扔掉的廢鋼,一聲巨響突然發生了爆炸,許勝利倒在了血泊之中,職工趕緊將許勝利送進了醫院進行搶救。後來才得知原來是爐料只夾雜著有槍支的槍管,是槍管裏的子彈炸傷了許勝利。

為討公道,三次慘遭毒打的經過

年僅三十八歲的許勝利,為了搶救集體的財物英勇的負了重傷。在洛陽鐵路醫院做了四次手術,結果左眼球被摘除,右眼也嚴重的遭到了破壞。為了保住唯一的一只還有希望眼睛,醫生建議轉到技術條件好的醫院進行治療,當病人家屬抱著一線希望,準備將許勝利轉院的時候,廠方指定的代理人高喚朝卻開始找各種借口,拖延時間百般刁難,致使延誤了最佳的治療時機,從而導致了許勝利雙目失明。

下面是許勝利自述的經過:

縣裏的勞動部門對我工傷的處理決定是把生活費按工資的90%發,家屬護理費每月按80元,傷殘補助每月二十三元。

從醫院出院以後,我們就再也沒得過生活費。我家屬是一個家庭婦女沒有工作,家裏上有老下有小還得照顧我這個已經沒用之人,我們的生活到了這種地步,廠方竟然不再給我們一分錢的生活費。我們一家人現在是上天無路入地無門,為了我們一家子生活下去,為了讓孩子能夠繼續上學,無奈我只好又去找廠領導要我的生活費。工廠的領導中要一句現在工廠沒錢就要打發我回家,我已經是實在沒辦法了,一家四口人都在等著我拿回生活費,維持全家的生活。我只好住在了工廠裏,結果廠長找來幾個打手把我痛打了一頓,他們把我打的鼻口竄血,廠長讓打手們把我按在地上,用皮鞋猛踢我的頭部,直到把我打的昏了過去,他們然後把我擡到工廠的大門外面一扔就走了。第二天我找到縣委,縣委讓我去找派出所,找到派出所他們又讓我找經貿委,經貿委又讓我在去找派出所,就這麼他們把我這個殘疾人當做皮球一樣的踢來踢去,沒一個人能為我主持公道。我實在沒了辦法,就去到市委找書記,要為自己討回個公道。結果市委把我支給了信訪辦,信訪辦又把我支回到縣信訪辦,結果縣信訪辦說我們搞了越級上訪,就不再給我們解決問題。
使我一家人的生活陷入絕境。可憐我那妻子天天去找他們說好話,求爹爹告奶奶的讓他們可憐可憐我們這一家子,廠方竟然無動於衷,根本就不付給一分錢。後來他們厭煩了竟然對我妻子說:要錢沒有,你們願意到哪告就到哪去告去吧,到法院也行,看你們能不能告得贏!

生活就是這麼殘酷,我一個殘疾之人為了討生活還挨了打,沒有辦法只好在自己的胸前掛了個牌子,上書“公理在那裏”?“我要生活”!自己站在縣裏的大街上,就等待有人能來管管。結果縣委一聽說就把我找了去,可是什麼事情也沒給我解決。家裏人等待著生活,冤有頭,債有主。我實在沒了辦法又去到工廠裏找廠長去解決,結果廠長見我來到以後,不但不給我解決問題,反而打電話報警說我妨害了他們的工作,110警察來後不分青紅皂白對我就是一頓毒打,把我的頭都給打破了,而且還流了不少的血,他們讓我蹲在墻角老實點,以後就沒人再管我的事了。

到了中午,我妻子見我沒回家,就到廠裏來找我,她見我渾身是血知道我又挨打了,就找廠長去理論,孫廠長說他沒打人,是110的巡警來打的。我們就找到110巡警隊,問他們為什麼要打一個殘疾之人?你們還有沒有一點點的人性?當時接待我們的是巡警隊的副隊長,他說:“我就是打了,你又能把我怎麼地”?我和他就在大街上吵了起來,後來大街上圍觀的人多了,他又不承認打人這件事了。這時110巡警隊的崔隊長看到這裏圍觀了這麼多的人,也趕過來對著我大喊大叫起來,我耐心的向他說清楚了事實真相以後,他的態度才有了點轉變,並告訴我是他們孫廠長打電話先報的警,說有人在破壞生產,所以才發生了不愉快。

我的第三次挨打,說了也讓人不會相信,法院本來就是個執法單位,卻成了毆打殘疾之人的魔窟。今年四月份,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向下級法院下達指示開展大執行年的活動,目的是盡快清欠法律白條的問題。我又找到縣法院,要求他們執行廳盡快解決我的事情,他們打電話找來了廠長,法院提出由工廠先拿出四千元錢,讓我先生活著,問我還有什麼要求?我說:“最起碼也該把法院判給我的126000元的零頭,26000元先給我吧”。當時三方表示都同意了,並說好讓我7月2日來法院取錢。

到了7月2日這一天,我早早的來到了法院執行廳,結果執行廳的大門緊鎖著。我敲門沒有人理,我喊門沒人理,我只好坐在那裏一直等到快中午的時候,有一個人過來告訴我說:“原來法院的一位同志死了,他們都去洛陽開追悼會去了”。我也是實在太生氣了,就說了一句:“好嗎,活著的人你們就別管了”。他又告訴我說:“主管我這案子的人出差去了,沒在家”。我說:“這不是糊弄人嗎?說好的事情,怎麼說變就變,難道其他人都出差去了,你們法院也是個騙人的地方啊”?我就繼續敲門,他們這時過來了好多的人,說我再敲門就揍死我。我說你們揍吧,把我打死算了,象我這樣的殘疾之人活著也是個累贅。這時他們有七八個人就一起圍了上來,開始對我拳打腳踢,把我按在地上用皮鞋狠狠的跺我的頭,他們見我不吭聲了,就給我帶上了手銬,10點左右把我送進了拘留所,把我關了兩天。在關我兩天當中,他們也沒通知我的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