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因何賣血?--反思上蔡縣農民感染艾滋病的根源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時寒冰前言
"1999年11月,桂西恩教授檢查了河南省某村中155名賣血者,發現其中96人感染艾滋病
病毒,感染率高達60%……在我們的地區,已經有許多人死於艾滋病,並留下許多孤兒。
我特別希望人們關註中國河南省艾滋病孤兒的情況。遺憾的是,許多地方官員依然想掩蓋艾
滋病流行的情況,特別是血液傳染艾滋病的情況,害怕承擔責任。"--高耀潔《打破"艾滋病
長城"裏的沈默》
在此之前,我已經看到不少有關河南省上蔡縣一些村子大面積感染艾滋病情況的報道。他們感染艾滋病的一個最主要的原因是由於"賣血",這絕不是一種普通意義上的商品出售,當體內流淌的鮮血被作為普通商品出賣的時候,當他們用這種危險而無奈的交換得到維持生命的鈔票的時候,我們可曾想過:他們因何賣血?
如果他們生存的權力得到保障,如果他們生存的權力得到尊重(哪怕是不遭受歧視),如果他們面臨的負擔不是過分的沈重,如果他們在賣血之外還能有別的選擇……他們--那些可憐而無辜的淳樸的農民,那些與我們有著同樣肌體的農民,那些血脈裏流淌著同樣鮮血的農民,那些與我們一樣向往美好生活追求美好生活的人,他們會選擇賣血的方式嗎?
一、他們要把百姓逼到何處去
在河南省,上訪告狀人數較多的是上蔡縣,在上蔡縣,上訪告狀人數較多的是楊集鎮。而楊集鎮所有的狀紙裏,都有一個共同的主角--黨委書記兼鎮長鄭玉江。
在鄭玉江領導的楊集鎮,不管你信不信,任何與鄭玉江的土政策相違背或者不能按時按量繳納各項費用的行為,都會受到嚴厲的打擊,直至抄家和繩之以"法"。在鄭玉江領導的楊集鎮,不管你信不信……
(一)高提留,農民苦不堪言。
楊集鎮人多地少,人均土地一畝左右,豐年人均年收入才不過400-500元,提留款卻成倍增加。從1989年的人均20多元,到1998年的150多元;糧食征購從1989年的幾十斤(賣糧給錢),到1998年的200多斤(賣糧不再給錢),農民連續九年沒得到一分錢,當地政府為了"安全",甚至連白條也不給農民打。
1998年,由於自然災害,楊集鎮小麥減產,每畝平均產量只有300多斤,秋季更是欠收。按規定可減免30%的公糧。但楊集鎮是鄭玉江的天下,他們執行的是鄭玉江的土政策,提留不減反增,農民把打的糧食全部上交還不夠。並且,鄭玉江的楊集鎮以糧食質量差為由,讓農民交陳麥(往年的麥子)或現金,限期交付,否則加罰兌現(兌現即抄家,是一種比較文明的說法)。
另外,農民交糧時,鄭玉江的楊集鎮以每斤5角至5角2分給農民計算。而農民交現金時,
楊集鎮卻以高價給他們計算,1998年,農民按每斤0.62元向當地政府交錢,1997年是每斤0.70元,1998年是每斤0.82元。這樣,吃虧的總是農民。
(二)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農民負擔沈重
鄭玉江的楊集鎮政府,巧立名目,生財有道。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項目之多,農民負擔之重,令人瞠目。
1.出外打工必須向鄭玉江領導的楊集鎮政府交納500--1000元的打工費。即使外出撿破爛,也必須繳納500元的費用。鎮政府還在路上攔截回鄉的打工人員,一旦發現,所帶錢財盡數
沒收。當裏灣村劉某打工回鄉時,做夢也想不到一場厄運正等待這他,其1800元的血汗錢被洗劫一空,分文不剩!
2.凡在鄭玉江領導的楊集鎮居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必須交納量地費。鄺馬村、中街村每個人繳納45元後,土地至今未分。別村的情況大致相同。
3.機動三輪車要交錢。農民購買的農用機動三輪車,即便是自己使用,也必須向鎮政府繳納380元辦理執照,否則,抓住一次罰款100多元(若不要票據可以降低罰款金額),農民有車不敢用。
4.國家的土地政策成了鄭玉江領導的楊集鎮政府的掙錢工具。只要你動一點土,哪怕是用來攢糞,也要罰你上百元乃至上千元。
5.自己建房子要交錢,幫別人建房子要交錢,住房子也要交錢。自己建房子要交錢,一間房子幾十元(一般50元)不等,一處房子需要幾百元;幫別人建房子要交錢。住房子也要交錢,每處房子面積以2分5為基數,以內的一平方0.30元,超出部分按一平方2元計算。
6.稅收更是鄭玉江楊集鎮政府搜刮錢財的合法工具。每年,鎮政府分給各村數萬元的"任務"(超出部分可以留用),以查偷漏稅為名,強行攤派給農民,村幹部為了超額完成任務(即能得到錢財,又能討得鄭玉江的歡心)積極與鄭玉江楊集鎮政府密切配合,變本加厲、不
擇手段的掠取錢糧。
7.對於鄭玉江楊集鎮政府來說,植樹造林也有錢可賺。鎮政府每年把從外地購進的劣質樹種,以遠遠高出市場的價格強行分給農民,據說鄭玉江楊集鎮政府為了提高數種的死亡率,保證這種方法掙錢的延續和持久,用鹽水浸泡可能成活的樹苗。可憐的農民無論如何精心和勤奮,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一棵棵樹苗徹底的死去,也只能無可奈何的等待支付下一年的樹苗錢。
8.鄭玉江的楊集鎮政府,電費高得嚇人。高藥村、大張村、後常村最高時每度電1元5角,裏灣村、前常村、後常村、鄺馬村、中街村、大張村、大正營村等,每度電1元2角至3角,最近一次電費都是按每度電1元1角算的。鎮上的電費最低,也在1元左右。
在鄭玉江領導的楊集鎮,所有的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項目,幾乎都不給任何票據,有的項目甚至連名字都沒有。這樣一來,老百姓沒有證據。
(三)勞民傷財,大搞形式主義
楊集鎮黨委書記鄭玉江盲目地大搞形式主義,以這些勞民傷財、徒勞無益的所謂大膽嘗試堆積自己的政績。
1996年秋季,鄭書記命令把即將成熟的莊稼毀掉,調動萬余農民,修環鄉路,建蔬菜大棚,路壞了,大棚塌了,幾百萬元沒了,農民更苦了,他們要在以後的日子裏承擔鄭書記的失誤,他們不得不背負起這些損失。僅蔬菜大棚一項,從建立之初算起,全鄉每人平均分攤200多元。
建蔬菜大棚時,場面壯觀得讓人想起文化大革命,每個村裏的每一個組都必須建一個。每個村裏的每一個人都像蜜蜂一樣忙碌得不可開交。每個村裏的每一個人都被一些恐怖的希望環繞著。果然,厄運來了。
修環鄉路,農民花了很多錢,不久,路壞了,有關幹部因為經濟問題被追究,神通廣大的鄭玉江卻沒事;建蔬菜大棚,農民又花了很多錢,不久,大棚塌了,經濟損失慘重,老百姓的心沈甸甸的。蔬菜大棚的事,由於牽連到"上面"的人,幹脆就沒人過問。
(四)農民的民主權力被剝奪
《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頒布以後,依照中央和省裏的有關指示,各地都認真實行了民主選舉,但鄭玉江領導的楊集鎮卻是一個例外。
我在該鎮裏灣村、前常村、後常村、鄺馬村、中街村、大張村等處采訪時了解到,農民根本就沒有行使到選舉的權力,農民們說沒有一個村委會主任是他們自己選舉出來的,因為他們連選票的樣子都沒看到。鎮政府官員則否定了這種說法。於是,我二次前往楊集鎮,才知道,有人的確見過鎮裏的人抱著選票箱經過村裏,遇見人便讓填寫一下,這就是鎮裏所說的選舉!在楊集鎮,鄭書記的權威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幹部的任免決不會因為《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頒布而受影響。
(五)貪汙腐敗,魚肉鄉裏
鄭玉江領導的楊集鎮政府,幹部吃喝、貪汙問題極其嚴重。鄭書記吃,鎮幹部們吃,村幹部也吃,後來,連村組長簽字也可以吃了,鄭書記的作風民主得無可挑剔。每個村的吃喝費用都在10萬元 以上。用的都是不入賬的錢,誰也查不出來。可是,各村的欠賬都在增加,老百姓的不滿也在增加。
幹部們的貪汙問題是最激起民憤的問題。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幾乎都不給任何票據,但這並不意味著貪汙問題無據可查。僅以中街村為例,該村連續8年的提留未入賬一分,總價值180余萬元。錢哪裏去了?中街村的老百姓試圖得到一個說法,卻遭來無端的報復,人被
抓、家被抄。老百姓有太多的疑問:亂攤派的錢哪兒去了?亂收費的錢哪兒去了?亂罰款的錢哪兒去了?開發區賣地的錢哪兒去了?糧食差價哪兒去了?兌現(即抄家)侵吞的物品、錢糧哪兒去了?農民購買國庫券的錢,年年被扣除,可誰也見不到國庫券,國庫券哪兒去了?……
(六)瘋狂欺壓、打擊、虐待百姓
鄭書記的話幾乎是楊集鎮的新法律。在鄭玉江領導的楊集鎮,幹部們可以隨意入戶抄家,搶掠錢糧財物。楊集鎮的24個村,每個村都沒有逃脫抄家的命運。全鎮幾千個家庭被抄家,幾百萬元的財產被侵吞,另外,還有數萬元不給收據的罰款。
"1998年11月24日淩晨4時左右,該鎮黨委書記鄭玉江又帶領上蔡縣公安、法院、司法、
財政、縣委、信訪等單位的300多人氣勢洶洶來到中街村,既不向群眾說明情況,也不說明原因,到村民家就撬門砸鎖,進屋就翻箱倒櫃,見東西就拿,見人就抓,問者便打,砸壞物品200多件,搶走東西3000多件,糧食10萬多斤,總價值30多萬元,同時,每人交罰款幾千元到1萬元。"當然,搶走東西和罰款都不會給收據的。
被打的人中,有老人、有婦女和兒童,還有殘疾人。中街村11組鄺留才的母親已年過70,她不讓抄她的家,鎮幹部就拎起老太太的雙腿在地上拉。上訪農民鄺獻兩個十七、八歲的
女兒,正在睡覺,鎮幹部破門而入,站在二女旁邊逼她們起床,二女不從,鎮幹部上前拉被
子,二女的母親出來勸阻,被打得遍體鱗傷,女兒也遭毒打。大張村的鄺天倫,是一個老會
計,他曾經參與查中街村的賬,1999年4月16日夜,3個蒙面人突然闖入,卡住鄺天倫的脖子,並往鄺的雙手上沫毒藥,鄺保存的查帳證據被搶走。這樣的事情在鄭玉江領導的楊集鎮隨處可見,舉不勝舉。
鄭書記在楊集鎮政府大院裏空出幾間房子,專門拘禁群眾,吃、喝、拉、撒、睡全在裏面。尤其令人發指的是,小孩子吃奶只能由窗口餵,小孩子在外面,"女犯人"在裏面,"女犯人"把奶頭拖出來,讓在外面的小孩子吃奶,外面有沒有人都不得不這樣做。他們竟用如此喪
心病狂的手段對待群眾!
在這種高壓之下,老百姓整天提心吊膽、痛苦不堪。不少村民家裏連糧食都不敢放。常營村一婦女被打後含恨自殺。包括王守挺的幾個兒子在內的裏灣村十幾戶農民,因懼怕打擊報復,被迫背井離鄉,到別的地方。幾乎每個村都有人離家出走,每個村都有10%左右的土地無人耕種或無人願意耕種。鄭玉江領導的楊集鎮政府公布的人均年純收入在增長,楊集鎮老百姓的恐懼也在增長。
二、喪盡天良,滅絕人性
“母親的棺木被親生兒子從地裏挖出來,母親的屍體被幹部們澆上汽油焚燒,親生兒子敢怒而不敢言在一旁默默地流淚。而後,幹部們從剛剛被焚燒母親的兒子手裏要過罰款…… ”
這不是記錄德國或日本法西斯暴行的電影,而是發生在河南省上蔡縣的真實的一幕。地方官員用盡了所有能冠冕堂皇收刮民脂民膏的方法以後,借口殯葬改革,又在死人身上打起了註意,一張由各級政府和各級政府領導的親戚組成的收刮錢財的大網拉開了。
根據規定,家裏死人,必須火化,火化要去火葬場,去火葬場要租專車,專車由鄉村的地方官員或他們的親屬提供,送一次200元錢左右。到火葬場,火化一個人600多元,如果要骨灰盒是700多元。這樣下來,家裏如果不幸死了一個人,就要付出1000元左右,而當地一個農民一年的純收入不過幾百元。
家庭貧窮的人就開始想法偷偷地埋掉死去的親人。這讓火葬場遺漏了部分收入,政府當然不會坐視不管。於是,地方政府和公檢法等部門被動用了,甚至一些地痞流氓也被動用了,他們四處布下耳目,發現偷偷把死人埋掉的,要命令你扒出屍體,要命令你澆上汽油,要命令你點燃自己親人的屍體……事情做到這裏還不罷休,還要罰你錢,當然是重罰,要數倍於火葬的費用,否則,就抓起來。
有的家庭死了親人,不敢聲張,不敢哭泣,無論你多麼的悲痛,你都要強忍著。而且,埋人要等到後半夜,要找非常親近非常可靠的親屬幫忙,一防告密(告密者有提成),二防連累他人(參與的人同樣受罰)。死者的親屬先是到地裏,偷偷地挖坑,再悄悄地把屍體運出村子,這些環節,有一個疏漏,就可能被發現。而且,埋完人以後,要把埋過人的新土蓋上草之類的,總之,要做到萬無一失。
但畢竟是家裏一個親人突然不見了,有的隱瞞不住了,就有"上面"來人,上文記錄的那一幕就要出現了。
我想,那個兒子,面對被焚燒的親生母親的屍體,他心裏該是怎樣的一種悲憤。對於母親,那是怎樣的一種侮辱。
在上蔡縣,許多年老的人,許多重病的人,又多了一項擔憂,他們滄桑苦難的經歷裏面又加上了沈重的壓力,這樣的日子何時是個盡頭!
上蔡縣的老百姓並不是反對殯葬改革,他們是負擔不起由於火葬場壟斷和當地地方政府的敲詐而導致的巨額費用,所以才偷偷將人埋掉的。家裏死了人,已經是不幸,如果再拿出大筆的錢財把他們的親人送入火葬場火化,增加新的負擔,更是不幸。
當地政府逼迫死者的家屬把屍體焚燒完後,當地政府收了罰款以後,被焚燒後的屍體照樣可以重新裝入棺材埋進地裏,決不會再有人過問。這樣的焚屍行為,這樣目的的焚屍行為,這樣惡劣而殘暴的連死人都要敲詐的毫無人性的行為,令人發指!
後記
艾滋病在上蔡縣的傳播和泛濫,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當地政府絕對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艾滋病在上蔡縣傳播的一個重要因素是當地農民賣血,當地農民賣血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官員強加給他們的過重的負擔。我寫作此文是希望政府能夠檢討自己的行為,重視艾滋病的嚴重程度,盡快的采取措施,防止艾滋病的進一步蔓延和擴散。我們不能再掩蓋下去了!上天會有多少時間給那些可憐的病患者呢?上天又有多少的寬容原諒我們因對生命的蔑視犯下的罪行呢?
發稿:200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