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揭黑幕----新華社記者遭誣控入獄
——三年狀告無門----無奈求助聯合國
保護記者委員會執行長古柏說:「中國政府一直誓言肅清貪汙,但是揭發官員不當行為的記者往往遭到騷擾、新聞檢查、乃至逮捕。高欽榮是由於履行記者的職責而入獄,應當立即獲釋。」
設在紐約的記者保護委員會表示,根據中國大陸消息人士提供的高欽榮九月八日寫給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羅賓遜的信函副本,他是因為揭發華北一項貪汙醜聞而在一九九八年被捏造的罪名指控入獄。
高某在給羅賓遜的信中寫道:「全國各地許多人都已寫信給... (中國共產) 黨中央委員會和有關的政府機構,要求它們懲罰那些涉及貪汙的人並且釋放我,但是一直沒有任何反應。」
他指出,他曾得到中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政治協商會議幾位委員的支持,人代會並在今年的大會中提案敦促中央紀律委員會和最高人民法院重審他的案件,但是迄今毫無進展。
保護記者委員會表示,高欽榮三年前報導說,旱災嚴重的陜西省永城廣受宣揚的一項灌溉系統,實際上是個精心設計的騙局。在永城日報報導當地官員在僅僅六個月內就建造了六萬七千個蓄水池後,他發現那些蓄水池並未連接任何水源,也沒有安裝任何輸水管灌溉農田。
保護記者委員會人士指出,高某的報導曾在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七日官方人民日報的內部版刊出,並且送交中國共產黨負責內部調查的中央紀律委員會。中國大陸的主要調查性報刊Southern Weekend和中央電視臺都曾報導此事,而使它成為轟動中國大陸的新聞。
盡管受到大陸媒體這樣的註意,永城的地方官員並未受到處分。警方反而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四日逮捕高欽榮,最後他被控受賄、挪用公款和拉皮條等罪名,並在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八日的審判中,被判處十三年徒刑。
發稿:2001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