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国家安全不是关在堡垒里能得到的(六)
——回顾美国五角大楼秘密文件案
【明心网】
九、法庭较量
华盛顿邮报在星期五开始刊登五角大楼文件的报道,动作不可谓不快。在纽约时报掀起不大不小的波动。总编罗森塔尔后来回忆说:"我象一个疯子一样地跳来跳去。"他们的心情是双重的。一方面,他们毕竟是率先报道五角大楼文件,他们为此而骄傲,现在法庭禁止他们继续刊登,华盛顿邮报的报道等于是在为他们伸张正义;另一方面,华盛顿邮报是他们的竞争老对手,他们现在眼睁睁地看着对手要走到他们前面去了。
对于希汉等几个月来为此而奔忙的记者编辑来说,他们最担心的是,他们的心血要付诸东流了。等禁制令解除,如果大部分内容人家已经发表过,纽约时报还能干什么呢?编辑们只好安慰他们说,即使到时候人家已经发表了,我们已经准备好的十期五角大楼文件专刊,还是按原计划照登不误。
星期五这一天,纽约时报里大家的气氛是,报社应该违抗法官古尔芬的禁制令,把五角大楼文件的系列报道继续登出去。
可是,稍一冷静,从纯粹的竞争心态里脱出来,纽约时报的人都为华盛顿邮报的行动感到高兴。事实上也是如此。法官古尔芬的禁制令并不是说纽约时报有什么不对,并不是肯定了司法部的指控,而仅仅是说,这事情可能的后果事关重大,所以须得进一步听证。而如果有几家不同报纸参加报道和刊登,这在法庭上就非常有力:我们认为这是新闻自由,而不是危及国家安全的泄密。几家报纸的一致行动等于向法庭表态:不能只听司法部的说法,新闻就是新闻,报纸就有权发表新闻。
华盛顿邮报那一头,正在马不停蹄地准备第二期系列报道,报社里充斥着一种兴奋和担心。他们知道现在也站到和司法部对抗的位子上,他们等待着司法部的行动。纽约时报一案,已经成为全国关注的大新闻,如果司法部不把华盛顿邮报也拖到这场司法对抗之中,邮报的人几乎感到一种失望。可是,奇怪的是,华盛顿邮报发表了第一期的这个星期五,司法部并没有采取行动。而似乎是把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区别对待了。如果说区别对待有什么理由的话,那就是纽约时报全文照登机密文件,而华盛顿邮报只是在报道中引用了文件,没有照登文件全文。也许,政府面子上好看一些?
如果司法部要采取行动,最简单的办法是把华盛顿邮报也列为纽约时报案的被告,这种情况下,法官古尔芬几乎肯定会同意把禁制令也用于限制华盛顿邮报。可是,出于某种策略上的考虑,司法部并没有这样做。其原因大概是,纽约时报案的司法较量是"制定游戏规则"性质的,法庭要回答一些过去没有明确答案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司法部希望,对手有较多可以攻破的地方,而不是一个强大的防卫集团。相比之下,纽约时报公开地全文刊登国防部机密文件,这比华盛顿邮报的报道,更有法律上可质疑的地方。
星期五下午三点,华盛顿邮报执行总编布莱德利接到了司法部副部长兰奎斯特的电话。这位兰奎斯特是一个保守派知识分子型的律师,被喻为"总统的律师的律师",后来他被尼克松总统提名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今天已是首席大法官了。
兰奎斯特的电话是传达司法部长的通知,其内容和语句一字不差地重复了几天前司法部给纽约时报的电报。
华盛顿邮报其实是在等这样一份通知到来。和纽约时报的情况不同,华盛顿邮报的律师答应为报社辩护,并且已经着手准备,尽管他们原来坚决反对发表。
华盛顿邮报的总编室里,发行人格兰汉姆女士和报社的高层人事都在,大家静静地听着电话里,兰奎斯特读完了司法部长停止刊登、和归还失窃机密文件的通知。几秒钟沉默以后,布莱德利回答说:"我相信,你一定理解,我不得不恭敬地拒绝你的要求。"
然后,他又在电话里拒绝了兰奎斯特提出的暂时中止发表,等待纽约时报案作出听证和裁决的要求。也就是说,纽约时报归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将照发不误。
兰奎斯特挂了电话以后就打电话给华盛顿邮报的律师,通知他们下午5点在首都的联邦法院和司法部的法律代表见面。
司法部民事分部的负责人,叫约瑟夫.汉侬,他已经给招来负责对华盛顿邮报的起诉。联邦法院里,虽是星期五的下午,仍然作好准备接受重大案件。
那个年代,围绕着越南战争,美国民众意见分裂,所有的人都卷入了争论,也包括那些法官。虽然,法律和法官的职业要求法官们中立地行使职权,但是法官个人对国家和世界形势的看法,对越南战争及其反战运动的看法,仍然使人感觉不可能完全不影响法官对案件的判断。而法官里头,有些是观念很保守的人,有些则是自由派,他们的价值观念在侧重上是有所不同的。所以,大家就很关心案子是由哪个法官来负责主持听证。
为了公正,除了一些特殊案件,华盛顿特区的联邦法院在法官中分配案件采取抽签的办法。
下午5点15分,代表政府的司法部七个律师步入联邦法院书记室,递呈了对华盛顿邮报的指控,被告包括华盛顿邮报报头栏里所有的人,再加上文章作者罗伯茨。根据反间谍法,这项指控说,被告知道,或者有理由相信五角大楼文件是会危及国家安全的机密文件,然而明知故犯,将这样的情报公布在报纸上。
下一步,当事双方都在场,抽签决定由哪个联邦法官来主理这个案件,结果抽出来的是法官格赛尔。汉侬不禁皱了一下眉,而华盛顿邮报的人则暗暗庆幸。格赛尔在华盛顿的法院里名气很大,倍受尊敬。他年轻的时候为纽约时报做过半职的通讯员,始终熟悉美国新闻界的情况。
格赛尔要求华盛顿邮报自愿同意暂停发表五角大楼文件的报道,等待两三天,让法官来衡量考虑这个案件怎么做。华盛顿邮报的律师罗杰.克拉克当场拒绝。他说,华盛顿邮报认为,坚持新闻自由的原则比其他一切都重要。
法庭里挤满了旁听的人,包括华盛顿邮报的发行人格兰汉姆和报社的其他编辑,还有很多好奇的看热闹者。大家都想看看,法官是不是会当场决定给华盛顿邮报一个禁制令。
在双方陈述理由的时候,华盛顿邮报关于五角大楼文件的系列第二期已经开始发排。法官格赛尔先纠正了司法部律师的说法,他认为,不能因为"美国政府说了",华盛顿邮报就应该相信文件危及国家安全。司法部律师辩解说,政府将文件分类定为秘密,这种分类和定位应该受到尊重,并且说明,本案涉及的问题实质不是对新闻的事前检查,不是宪法第一修正案禁止的预检,而是这样一个问题:是否允许报纸发表政府机密文件?
华盛顿邮报的律师克拉克请求法官,完全根据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新闻自由来作出决定,他强调,华盛顿邮报认真地检查过文件的内容,确信即使发表它们,国家安全也是得到妥善保护的。他指出:"这个案子涉及新闻界和政府之间关系中的一个重要原则。两百年来,我们国家就是在新闻自由的制度下运作的。现在我们面临两个选择:要么我们继续这样下去,要么我们让法庭介入这种关系。"
当两造辩论处于胶着的时候,克拉克警告说:"大堤正在漏水。"五角大楼文件不可能长期瞒着公众。你不可能永远保持秘密,公众总有一天会知道。
法官格赛尔退到他的法官室,45分钟后的8点零5分,回到法庭。他公布了一份六百个词的法庭意见。引用了休斯大法官在尼尔一案中的判词以后,法官格赛尔宣布:美国的历史支持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完全彻底的新闻自由。他批评司法部误用了反间谍法,因为反间谍法的本意从来也不是要提供一种对新闻界实行预检的标准。他指出,法庭没有看到有任何证据证明发表这些文件会危及国家安全。
法官警告华盛顿邮报说,你们可能会面对严重的刑事指控,但是他说,他不能发出禁制令,尽管这些文件的公开无疑对政府是难堪的,但是不经过法庭详细的听证和检查证据,法庭不能发出禁制令,或者作出判决。
随后,司法部代表紧急要求法官暂时不要公开这个决定,以便司法部向上一级法庭作出紧急上诉。遭到法官格赛尔拒绝。
司法部立即向联邦上诉法院上诉。上诉法院在星期五晚上要召集三个法官组成上诉庭的话,需要一个小时45分钟。等到法官赖特,罗宾逊和罗博来到,辩论在晚上9点45分开始。华盛顿邮报的律师告诉上诉庭,再过45分钟,新的一期华盛顿邮报就从印刷机上下来了,一旦到了读者手里,"就不是我们能控制的了。"辩论听证进行了45分钟。从一开始,上诉法庭的三个法官,特别是赖特和罗博,在这个问题上就是有分歧的。他们要决定的是,是否应该推翻法官格赛尔的裁定,让司法部有机会在下级法庭的进一步听证上证明他们的理由。司法部代表强调,华盛顿邮报是"非法占有"五角大楼文件,并暗示法官格赛尔是"滥用裁定权",他要求上诉庭给政府一个机会。而华盛顿邮报的律师则赞扬法官格赛尔的决定是"充分地认识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广泛性"。
三位法官退到会议室去商议。而华盛顿邮报当天的出报稍微耽搁了一下,10点43分,第一份报纸送到街头。在这期报纸上,报道了根据五角大楼文件而披露的约翰逊总统关于暂停轰炸的决策是怎样出来的。美联社电讯稿也有了华盛顿邮报的样本,也就是说,几分种之内,全国几百种报纸都可以得到这一报道了。
而在关起门来的法官室里,三个法官正争论得不亦乐乎。关键是第三个法官,罗宾逊的态度。
上诉法院的三个法官里,赖特是一个久负盛名的支持民权的法官,常常被外界评论为"激进法官",罗博则是一个保守派法官,而第三个法官罗宾逊则是一个温和中立,深思熟虑小心翼翼的法官。他在上诉庭通常投票支持自由派,和赖特比较一致,但是这一次,他却多了一种顾虑,这种顾虑是程序性的。他觉得,如果司法部没有得到和纽约时报案中一样的听证机会,这在程序上就有了疑问。程序质疑正是上诉庭的责任。他的犹豫就使得投票无法立即进行,就在这时候,华盛顿邮报的星期六版正在印刷机上一份一份地下来。
最后,夜间1点20分,法官罗宾逊决定投罗博的票,2比1推翻法官格赛尔的决定,立即命令华盛顿邮报停止。
消息立即通过电话通知华盛顿邮报,新闻室里顿时一片寂静。印刷机开始改版,把五角大楼文件的系列报道的版页换掉,并且重做第一版。
华盛顿邮报的律师,立即意识到,上诉庭的裁决有一个纰漏。因为在上诉庭耽搁的这一段时间里,已经有几千份邮报印好并随即送上了街头,这些送出去的报纸是收不回来的。这时候,律师的水平和作用就表现出来了。他们立即向上诉庭发出一个紧急请求,要求对裁决作出澄清:你们说的"立即停止发表"到底是什么意思。
法官们只好马上作出澄清:既然第二期已经上街,这个命令只适用于第二期以后要发表的报道。印刷机于是重新开动,同时把上诉法庭的裁决作为紧急新闻刊登在头版上。结果,6月9日星期六的华盛顿邮报头版是一种自相矛盾的状态:右边是一条消息说联邦上诉法庭命令停止发表有关五角大楼文件的报道,左边就是一篇这样的报道。
第二天,星期六,三位上诉庭法官略为休息一下以后,要起草正式的法庭意见,为昨晚的裁决作出说明。罗博和罗宾逊的法庭意见中说,"新闻自由确实重要,但并不是无限制的。"既然法庭没有对五角大楼文件做过最起码的检查,怎么可以断定发表这些文件不会危及国家安全?所以,裁决书要求法官格赛尔在下星期一主持一次听证,检查政府一方提出的证据。
法官赖特在反对意见中指责他的同事使这一天成为"美国悲伤的一天"。他尖锐地批评说,美国政府行政分支利用司法程序来压制我们最宝贵的自由。他指责司法部对所谓危及国家安全的说法过于模糊:"仅仅因为有些政府官员把一些资料定为不适合美国人民知情,他们就要求我们向宪法第一修正案背转身去……。通过一套官僚分类制度就允许政府压制言论自由,这种做法把我们的传统出卖得实在太贱了。"
就在星期五这紧张的一天,纽约的联邦法庭里,法官古尔芬的法庭从早到晚在为纽约时报案听证。这星期,这个法庭已经开了几天,包括关门的秘密听证。法官古尔芬先是要求纽约时报把手上的五角大楼文件交给法庭,纽约时报的律师坚决反对。法官转而要纽约时报提供一份清单,说明手上有哪些文件。星期五一开庭,纽约时报的律师比盖尔就指出,华盛顿邮报也开始刊登类似的报道,局面已经有了重要的变化,继续禁止纽约时报发表已经没有意义了。
此话一出,司法部的律师显然一惊,他们不知道华盛顿邮报在这一天开始报道五角大楼文件。司法部在华盛顿的人居然就没有通知他们。而纽约时报是分分秒秒在注视自己竞争对手的动态,消息到得分秒不误。
纽约时报律师和司法部代表的结辩从晚上九点50分开始。双方到这个时候同意,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事实证明必须的话,对出版物实施某些约束是可以允许的。但是,纽约时报的比盖尔强调,"证明的负担在政府一边",政府必须证明这种危机和紧迫性,而至今为止政府没有做到这一点。他指出,纽约时报决定发表五角大楼文件,这是它的日常操作。
纽约时报的华盛顿分部主任福兰克尔指出,如果绝对不能使用政府规定的"秘密",那么民众就得不到他们想知情的外交、军事和政治报道,"我们的政府和人民之间就不会有一个成熟的交流系统。"他举了大量例子来证明,在美国的新闻报道中,记者极力地搜罗和报道所谓"秘密",政府各部门,军队各军种,甚至总统和国会,都曾经有目的地透露"秘密"给新闻界。这是美国新闻业的正常作业环境。如果政府一标上"秘密",新闻界就不能碰,一碰就要受法律制裁的话,美国的新闻业就不存在了,民众的知情权就名存实亡。
法官古尔芬和他的助手在辩论后连夜起草法庭意见。星期六凌晨2点45分,长达17页的联邦法庭意见公布,完全支持纽约时报的行动。在裁决书中,法官古尔芬就象是在给政府上课:
"国家安全并不是关在堡垒里能得到的。国家安全还依赖于我们这个自由制度的价值。为了保障表达的自由和民众知情的权利,一个不受压制的顽强的无所不在的新闻界,必然会遇到权势方的刁难。……宪法第一修正案不仅仅保护社论作者或者专栏作家的意见。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是信息的自由流动,从而公众可以了解政府及其作为。当今正是困难时期。没有什么是比表达自由更好的安全阀了。在我们的历史上,这是我们制度的守护神。这是我们国家区别于其他形式的政府和国家的主要特点。"
法官古尔芬指出,在秘密听证阶段,政府没有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来证明这些文件会危及国家安全。针对反间谍法,法官指出,反间谍法禁止传播国防情报,但是并没有把新闻报道包括在内,反间谍法根本就没有提到新闻报道。
和华盛顿的法官格赛尔不同,法官古尔芬仍然延长他的禁制令,给司法部一方有时间去上诉法院上诉。
星期六,上诉法庭只找得到法官考夫曼。法官考夫曼以往是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坚定捍卫者,但是他在简短的听证以后说,鉴于"制度性的考虑",上诉庭一般得由三个法官组成,所以他把禁制令延长到6月21日星期一。
这样一延,纽约时报和华盛顿邮报就处于几乎相同的位置了。
在华盛顿,法官格赛尔对于上诉法庭把案子又踢回给他叫他重审很不痛快。本来他想干脆周末就连轴转开庭,却由于周末法院大楼的空调维修,没法用法庭。他和两造律师联系,星期一早早开庭,他本人5点45分就到了法院。正式辩论8点开始。
这一次,司法部把一套五角大楼文件用小车推进了法庭,不过在整个过程中并没有机会去引用其中任何部分。法官格赛尔要司法部把当初将五角大楼文件列为最高机密的人带来,让他来说明为什么这么定。可是司法部代表不得不承认,现在他们找不出当初是谁定的了。不过这一次他们请来了政府和军队部门的证人,来证明五角大楼文件不应公开发表。他们要求这个听证关门秘密进行。法官勉强同意了,但是法官也决定,在随后的秘密听证会上,华盛顿邮报的所有被告和几位专门记者可以出席。
秘密听证会上,司法部的证人有军队的军官,情报专家等。不过,司法部的官员还是小看了新闻界的记者。每次这些证人举例说明五角大楼文件的哪部分可能涉及国家安全,在场的华盛顿邮报的人就飞快地递给他们的律师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哪本书哪一页,或哪本杂志哪一期,这一情报早就为公众了解了。媒体记者们之无所不知,令人叹为观止。华盛顿邮报的律师后来说,他们那天深受教育。
华盛顿邮报的记者在听证会上作证,用亲身经历告诉法庭,他们的职业生涯里。所谓"秘密"是怎么来的,他们是怎样来处理这些"秘密"的。他们告诉法庭,记者和编辑对"秘密"的性质作出的判断,比之政府官员对文件的分类更符合实际。真正危及国家安全的"机密",其危险状态通常只有几个小时或者几天,过后虽然还被看作"秘密",但是实际已不会危及国家安全了。著名记者罗伯茨说:"在新闻界和政府之间,有一种,从来就有一种,而且始终必须有一种内在的冲突机制。这是我们制度中的一种制约和平衡机制。"
到傍晚五点以前,法官格赛尔稍事思考以后,带着一个讲话提要,发表了12分钟口头裁决。他指出,没有证据证明,发表五角大楼文件会破坏外交关系,会引起武装攻击美国,会引起武装攻击美国的盟国,会引发一场战争,会毁坏军事或防卫计划,会破坏情报作业,会破坏科研或技术资料。他说,司法部可能忘记了,"公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利益紧密不可分割。公众的利益是要求发表这些文件的。"
法官还指出,和政府活动相比,"宪法第一修正案高于一切。"
到下午4点40分,法官格赛尔告诉司法部的代表,你们还有二十分钟上诉。上诉庭的法官还在楼上。
司法部的代表立即冲到楼上上诉法庭。两个小时以后,上诉法庭发布一条决定,定于明日下午两点,上诉法院的全体九个法官将听取两边辩论。在此以前,华盛顿邮报禁止发表五角大楼文件。
与此同时,纽约的联邦第二巡回法区上诉庭三位法官决定,纽约时报案将于星期二下午两点由上诉法院的全体八名法官听证。在此以前,临时禁制令仍然有效。
就这样,美国新闻界的两大报纸,将由17位联邦上诉法院的法官,在纽约和华盛顿两地,同时举行听证,以决定它们和政府就新闻自由与国家机密的对抗,谁胜谁负。
(待续)
发稿:2003年3月21日
更新:200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