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国家安全不是关在堡垒里能得到的(三)
——回顾美国五角大楼秘密文件案
【明心网】四、希汉和纽约时报
艾尔斯伯格试图通过国会发表五角大楼文件的努力屡遭挫折,其根本原因,是国会议员们受严格的规则制约,不会轻易越轨行动。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自然会走的路就是寻找更为民间的途径,这样的途径效果间接,但却是永远可以走的,因为这样的途径涉及言论自由,受宪法保护。权力制衡之路暂时没有走通,就走言论自由。
艾尔斯伯格已经准备通过媒体把五角大楼文件暴露出来。既然国会议员们不能做,那么只有找新闻界。因为他知道,新闻界有新闻自由的宪法保护,胆子要大得多。可是,当他和一些律师商量的时候,他们无一例外地劝他还是走国会的路,因为只要有那么一个国会议员愿意在国会公布五角大楼文件,那么这个国会议员享有立法豁免权,也许不至于进监狱,而他自己把文件捅到新闻界去,新闻界或许没事,他却免不了要吃官司。
艾尔斯伯格感到,自己已经无路可走,只有走向新闻界。主意一旦打定,就是找谁的问题了。他找到了纽约时报华盛顿分部的尼尔.希汉。希汉是新闻界报道越战的一个名记者,当年为合众国际社派驻越南时,艾尔斯伯格刚好也在越南,他们在那时候就相识。希汉的反战观点和他的越战报道非常闻名。在火线报道的西方新闻界,合众国际社的希汉、纽约时报的大卫.霍布斯坦和美联社的布郎,被记者们誉为"三无畏"。希汉在纽约时报书评中指出,决策越战的美国领导人,根本就没有好好读过美国法律对战争权力的规定,他认为美国领导人在指导战争中的行为,有违美国法律。他的观点和艾尔斯伯格很相近。
1971年春天,艾尔斯伯格交给希汉几千页五角大楼秘密文件复印件。
希汉拿到这批非夷所思的秘密文件,立即向他的顶头上司,纽约时报华盛顿分部主任福兰克尔通报。他们俩商量下来,有几点是必须考虑周到的:
第一是这批文件的真实性。就是真的,它们是不是全面地、客观地反映了越战决策的真实历史。
第二,当时,尼克松总统已经开始逐步从越南撤军,在这样的时候,如果发表五角大楼文件,民众的反应将会是什么。
第三,希汉的消息来源,即艾尔斯伯格的动机是什么,他们必须确定,自己是不是和一个正直的消息来源打交道。美国新闻界的道德标准是,他们必须保护他们的消息来源,为他保密。这里不仅有新闻界利益的成分:你不为来源保密,久而久之就没人敢冒风险向你提供消息,等于断了长远的消息来源。另外,还有一种文化和道德完整性:新闻报道是在做一件道义上正确的事,保护冒着风险提供消息的人,就是必然的道德要求,即使这种道德要求和法律冲突。纽约时报记者Caldweill曾经报道过六十年代闻名的黑豹党,后来在加州的一件刑事案件中,大陪审团要求Caldwell秘密作证,提供关于黑豹党的消息来源,Caldwell断然拒绝,宁愿以藐视大陪审团的罪名无限期入狱。
现在,希汉同样和纽约时报明确约定,他不公开五角大楼文件的来源,连他的顶头上司也不告诉。
第四,用这一批五角大楼文件作为材料写的报道,是否能提供足够的不同意见,也就是说,纽约时报的规矩是,不愿意任何报道表现出自己是一边倒的倾向。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纽约时报写出来的东西,不能象苏联的真理报。
希汉的顶头上司,华盛顿分部主任福兰克尔在读了希汉提供的部分文字以后,立即意识到,"这是一个金矿。"他马上向纽约时报的总编罗森塔尔等高层人员通报,说有庞大的阅读工作量,要求增援人手。
艾尔斯伯格告诉希汉,他在促动国会公布这套文件的不成功。他还告诉时报,他关于五角大楼文件,他在一些学术界会议上说过,有些民间反战组织也知道。这下纽约时报更有了紧迫感,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他们不动作,那么其他报社也会得到这批文件,特别是他们的竞争老对手,华盛顿邮报和洛杉矶时报。
美国新闻界"刺探"政府机密来做有新闻价值的报道,有着长久的传统。新闻界受宪法保护的新闻自由权,使得他们较少法律上的负担。他们主要是自己在新闻价值和客观影响之间作出衡量,一旦为泄密而闯了祸,政府很难让新闻界记者入狱。政府能够抓的是那个把机密捅出去的家伙。而民众和新闻界在道德上的舆论则是,新闻界有义务保护消息来源,这种保护是道德的。他们也确实往往受到新闻界的刻意保护。很多重量级的记者,他们的主要力量就是在政府内部的一些内线关系,这是他们的饭碗,他们职业的资源。这样一来,有些政府官员也就利用新闻界,故意把一些机密捅出去。"泄密"有时候就成了一种职业策略。
可是,纽约时报面对希汉手里的五角大楼文件,还是有一些别的顾虑。虽然这些文件都是反应历史的老文件,但是它们却会揭开美国陷入越战的伤疤,可能触痛各方面,他们会有什么反应?另外,如此庞大的文件量,都是从国防部的机密中"盗窃"出来的,怎样用来报道才是妥当的?这也是一个问题。
纽约时报的外交新闻编辑格林菲特曾经在国务院工作过,比较熟悉政府部门可能的反应,他又是罗森塔尔的好友,罗森塔尔就要求他总体负责这次报道,定下一个名字:"X项目"。
格林菲特立即派他的助手高尔德前往首都华盛顿协助希汉。1971年4月5日,他们在离白宫不远的希尔顿饭店订了两个房间。他们俩关在那里通读五角大楼文件,想从新闻报道角度理出个头绪。他们的初步想法是,在纽约时报连续报道,每天十到十二个版面。纽约的高层编辑最后决定,以希汉为主准备报道,报社提供必要援助。
纽约时报的发行人苏尔茨伯格一直到4月底才知道有这么回事。老板到底是老板,他和几位总裁副总裁一通气,首先想到的是,这里头有没有对付不了的法律麻烦。这批机密文件数量如此庞大,不是正经官方途径而来,必须考虑以后在法庭上如何应对。另外,他们考虑,在报纸上公开这批秘密文件,公众是不是理解他们的苦心,会不会吃力不讨好。
如此大的规模和风险,使苏尔茨伯格显然心里很不踏实。他对新闻部说,你们先做起来,等到成了文,再来找我。到底登不登,必须我来决定。转身,他就去找专为纽约时报处理法律事务的LDL律师事务所咨询去了。
下面这帮人怎么做呢?X项目是围绕希汉进行的,希汉是资料的来源获得者,是未来报道的执笔者,文章将以他的名义刊登,他在读者中的名气是别人无法取代的。但是,围绕着希汉,有大量工作要做。
首先,由于格林菲特在国务院工作过多年,甚至出席过多次国防部会议,是一个了解一些内情的人,他的任务就是要预测政府部门对X项目的立场和反应。他和罗森塔尔因此收集了国务院和五角大楼系统主要官员的公开著作,象梳子一样地梳一遍,看看他们以往的著作中是否已经公开了五角大楼文件里的内容。这一手很要紧,只要预先有了这方面的证据,将来给告上法庭,就可以抵挡一阵了:政府负责官员早在书里公开了,凭什么说我们是泄密呢?结果他们发现,实际上,关于越战决策的历史过程,在以往的公开出版物里,陆陆续续地早就有所反应。政府高官的公开著作中,也常常透露所谓机密资料。所以,对于纽约时报的X项目来说,泄密的问题更偏重于程序性。也就是说,关键不是泄密损害是否国家利益,而是文件本身,是在确定为保密级别后偷出来的。
同时,纽约时报动员了很多人力,将以往十年来的纽约时报全部整理一遍,把十年来纽约时报对越战问题的报道,和五角大楼文件进行比较,也就是说,要看看十年来的陆续报道和现在打算拿出来的重磅炮弹是不是一致,如果不一致的话,是什么原因,怎么解释。这也非常重要,涉及纽约时报的形象,它必须对自己的报道负责。报道不可能一点不出错,但是出错也要有根有据,新闻业的中立和客观原则不能动摇。
纽约时报还动员人力仔细查找,将要发表的内容里是不是真有涉及国家安全的东西,比如战场计划、武器计划、正在进行的外交谈判等等。这是要尽量避免的。
X项目租的纽约希尔顿的几套房间,纽约时报派去了自己的保安,每个房间里都时刻必须有人。并且调兵遣将,把纽约时报在世界各地报道战争和国际事务的能人调集到X项目。
参与X项目的所有人都得到警告,只能利用五角大楼文件本身和报社的其他资料,不能打电话向任何人核实。所有人都要保存自己的交叉参考记录,也就是说,将来发表的每一句话的出处,都要立即能查到。根据纽约时报新闻性的原则,他们决定,希汉的系列报道不是顺着时间次序进行,而是根据新闻价值来报道。第一期将是约翰逊总统关于轰炸北越的决定是怎样做出来的。这显然是美国政府行政分支在越战中最重要也最有争议的一个决策。
另外,纽约时报专门调了一个图片编辑,整理了一套越战照片资料库,虽然后来发表五角大楼文件系列报道的时候,一张照片也没有用。
就在准备的过程中,纽约时报内部对要不要发表五角大楼文件,发表是否会损害国家利益的问题,产生了分歧和争论。
哈定.班克罗夫特是纽约时报内实际权力仅次于苏尔茨伯格的第二位人物。他象格林菲特一样,有长期为政府工作的背景,二战中的海军军官,后来是国务院的官员,在杜鲁门总统时代是美国派驻联合国的副代表,是日内瓦国际劳工组织的法律顾问。他是苏尔茨伯格的直接副手,当发行人苏尔茨伯格不在的时候,他就顶这个位子。班克罗夫特反对发表五角大楼文件,他认为,公开发表五角大楼文件会使美国的外交谈判代表处于不利。他的意见和LDL律师事务所的意见一样,这个事务所的律师中包括了艾森豪威尔时期的美国司法部长。他们一致告诉纽约时报,别公开五角大楼文件,因为如此发表机密文件无疑会引起政府方面的强烈反弹。
可是,纽约时报的执行编辑们还得听听自己报社法律部的意见。法律部头头38岁,叫郭代尔。他是通过LDL律师事务所介绍来的,但他把自己看作是一个新闻从业人员,而不是律师。他也有政府工作的经历,曾经在陆军中做过情报分析工作。对于新闻法规,他有自己的一套看法,他的观点是:到你手上的无论什么消息,总是有一种合适的方式印出来的。也就是说,新闻是没有禁区的,对于负责任的新闻业来说,只有一个方式方法问题。
郭代尔给编辑们做了一个详尽的备忘录,关于怎样保证发表五角大楼文件在法律上的正当性。
在纽约时报最高层,副总裁J.莱斯顿是坚决主张发表的。他曾是纽约时报声誉的标志。他在1954年从国务院得到雅尔塔会议文件,为纽约时报挣得了极大名声。可是在1961年古巴猪湾事件时期,莱斯顿和当时的发行人不顾其他编辑的愤怒反对,决定把美国政府涉入此事件的消息压下来,不予披露。后来猪湾事件还成了美国政府的丑闻而暴露,读者们对纽约时报没有及时报道事件真相极为不满。连肯尼迪总统都说,也许纽约时报是"过分"保护国家利益了。他还说,如果纽约时报及时披露它得知的消息,猪湾事件很可能就此取消。莱斯顿为此非常懊恼。
不过莱斯顿还是主张,首先要区分什么是正在进行的、直接影响当前国家利益的机密事务,什么是不会造成损害、已成定局的历史机密。后者才是民众有权知道的,新闻界有权发表的。
怎样发表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纽约时报比较保守的人主张,为避免政府反弹,可以只在报道中介绍文件内容,或摘引词句,最多引用一些段落,而避免全文发表被列为高度机密的文件本身。但是多数编辑认为,这种做法是损害纽约时报声誉的。
最后,一直到纽约时报发表五角大楼文件系列的前两天,发行人苏尔茨伯格才最终决定,搞一个连续十天的系列,每天六个版面,由著名记者希汉的文章打头,然后是选择发表的五角大楼关键文件。
1971年5月13日,星期天,纽约时报开始连续刊载五角大楼文件。
(待续)
发稿:200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