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谷:政府要守规矩--纪念尼克松辞职25周年有感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包谷8月8日,是美国总统尼克松辞职25周年。25年前,在美国政坛上跌打滚爬了大半辈子,做过八年副总统,又连任了一届总统的尼克松,却因为掩盖手下几个小蟊贼在政治活动中打家劫舍的勾当,面临国会弹劾。国会中他自己的党,共和党的议员们派出代表去见他,向他表示,由于你在政治活动中连连严重犯规,你已经失去了党的支持。尼克松不得不宣布辞职。
25周年,我们从网上得知,美国人又一次把水门事件翻了出来。尼克松下台以后的福特总统、国务卿基辛格、白宫幕僚长黑格、当年的检察官、法官、律师、给尼克松闯了祸的白宫顾问、把五角大楼秘密文件从兰德公司偷出来给媒体公布的艾尔斯伯格、在揭露水门一案中起了重要作用的华盛顿邮报记者武德沃特等,纷纷在媒体上回顾25年前美国政府的这次宪法危机。
水门事件这个案子,已经出了不知多少本书,不知多少个博士硕士的论文。尼克松的那点录音磁带,这些年来还是有些人在听,不断地听出新的名堂,不断地写出新的书来。每年到这个时候,电视里总要放几个专题片,回顾了又回顾。尼克松在那个炎热的夏天的傍晚宣布辞职以后走上直升飞机离开白宫时候的悲愤而尴尬的面容在电视里不知道放了多少遍了。今年是25周年,大庆之年,节目就更多了。电视上还放了一个电影,叫“都是总统的人”,那是根据武德沃特的同名书拍摄的,据当事人说,绝对真实,真实得就象重新亲临其境一样.
25年过去了,多少政坛恩怨已经烟消云散。当年参与水门一案的人,无论是演正面角色的还是演反派角色的,现在都可以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回顾了,人们早就恢复了对已故总统尼克松的尊敬。当年的细节,当年的背景,当年的思路,回顾了一遍又一遍。水门这碗冷饭,美国人炒了又炒,怎么那么有滋有味呢?
因为水门事件是典型的政府核心权力人物的犯规。美国人认为,这是社会政治生活的忌讳中的忌讳。美国人和我们一样,也说他们是一个法治社会。不同的是,他们认为法是民众的契约,政府的权力是民众达成契约以后,由民众授予政府机构的。不是政府权威制定出来专门用以约束老百姓的。
正因为如此,所谓法治,固然每个人都要遵守法律和秩序,但是在社会生活中,民众特别要求政府守法,要求政府守规矩。法治社会当然要谈法,电视上谈,广播里谈,学校课堂上更是一定要谈,要考试。但是谈来谈去,谈得最多的是怎样防止政府犯法,政府官员犯法以后由什么途径来惩治。民众当然也有犯法的问题,但是民众个人犯法就有警察上门取证捕人上法庭审判,该进板房的进板房,该坐电椅的要坐电椅。这容易对付。对社会秩序最有破坏的是政府权力人物的犯规,这种犯规特别难以防治,就象中国的文化大革命一样,谁有本事防?所以美国人谈起来就特别起劲。
其实,政府官员犯规的方式是非常多的,所谓官场黑暗,所谓官官相护,所谓越权滥权,在在都是。不谈,外边人想不到,不注意,失去了“知”的权利,里边就会一天比一天黑暗。谈了,不停地谈,警钟长鸣,天天在官员们耳边轰轰作响,全民时时警惕,权力就不至于腐败而一发不可收拾。政府比较守规矩,社会风气就比较正,法治就建设得起来,否则,法治就是空谈。可见,所谓建设法治,其实应该是民众对着政府谈,是民众对政府的压力。法的象征应该是民众手里的选票,而不是警察手里的手拷。
所谓政治清廉,就是政府严格守法。如果政府毫无顾忌,没有规矩,没有法律的约束,那么黑暗政治是没有办法避免的。这就是美国人对小小水门事件特别敏感的原因。
那么,政府部门到底有些什么是犯规的呢?
比如说,老百姓示威游行要到警察局去申请,得到批准。警察局长看到来申请的示威者是自己喜欢的,就立即批准在市中心广场举行。如果看到来申请的是自己不喜欢的,那么,先拖上几天,拖到下个月天气多雨的日子,再批准你只能半夜里在市郊偏僻的地方游行,理由是不能妨碍上下班交通,最后告诉你警察这时候都下班了,你们的安全没法保障,自己负责吧。
这不,游行示威在任何法治国家都要市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所以政府还能没办法治这些不友好的示威者?
不行的。这就是政府部门的犯规,是违法的。警察局必须在规定的作业时间里对任何示威申请作出答复,逾期,民众就可以把警察局长告到法庭上。警察局对任何示威申请必须一视同仁,庆祝国庆和反对总统的示威待遇是一样的,厚此薄彼是犯规,是违法的,民众也可以因此把警察局长告上法庭。警察局有义务保护示威者的安全,借故不保护是犯规,也是违法的。
至于警察局或者其他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出面宣布某一社会团体属于非法,这更是犯规了。负责审批社会团体群众结社的部门,也象警察局负责审批示威一样,首先是自己职能的约束。你不可以想批准就批准,不爱批准就不批准。这叫滥权。动不动就宣布老百姓不可以这样不可以那样,这叫越权。这些,都是政府的犯规。
政府犯了法怎么办呢?一样,上法庭。一听到这个,中国人肯定摇头。一个城市的法官大还是市长大?
现代法治国家没有这个比法。法庭是独立的,是中立的,是在司法权范围内具有权威的。在法庭上,人人平等。总统和小民百姓是一样的。
这些,都是一个法治社会的起码规矩,也是世界上任何一个法治社会的规矩。尼克松企图小小地破一破这个规矩,不得不成为美国历史上唯一的辞职下台的总统,而本来他是打算做满八年庆祝了美国建国两百周年才下去的,本来他完全能做到这一点的。但是美国民众不愿通融,他不得不辞职了。二十五年后,美国人还在回顾,还在敲响要权势守规矩的警钟。
我们呢?能学到点什么吗?
能的。建设法治社会,就从政府守规矩开始。这是必由之路。政府若不守规矩,政府犯规以后没有制度性力量予以制约惩治,那么建设法治社会的良好愿望就无从谈起。
发稿:200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