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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之交中国思想禁锢事件述评(二)割喉:惩罚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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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不寐

对思想进行惩罚在中国是有传统的,有学者曾说,中国文明史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文字狱史。从秦始皇焚书坑儒以来,历代都埋葬了很多思想殉难者。“莫道书生空议论,头颅掷处血斑斑。”无论是德雷福斯事件所定义的知识分子,还是希腊意义上的思想家,在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集体出现过,即使星星点点,也被虐杀在武夫屠刀之下,或者自毙于幕僚智慧之中。但是,1949年以后的张志新割喉案不顾一切地展示了对思想虐待和屠杀的现代形式。这一事件具有极端的象征意义,它凝固了人类思想受难的全部历史及其意义。

“割喉”,一种对肉体的惩罚,对发声器官的破坏,表达了政治权力和话语权力分裂期的原始阵痛,表达了肉身对灵魂进行历史统治的野蛮和贪婪,也表达了这种统治最后的高度和局限。

树的死亡从头部开始发黄,一个民族的堕落从大脑开始。问题并不在于头脑的种族性贫困,而在于对喉咙的政治性切割,使思想封闭在头脑中发霉,全部异化为护卫脖子和食道的生物学反应。20世纪80年代以来,通过管制肉体来管制思想更多是通过“法制”的形式来进行:一方面,割喉的现场更加隐蔽;另一方面,这种隐蔽不断对立法提出要求,而这种“法制”要求与法的精神本身也产生了越来越严重的冲突。

“政策”是缓解“法制”与“法治”这种冲突的政治安排。九十年代禁锢言论的“政策”可以分类如下:

  第一、通过电话或会议打招呼。

一般打电话也不让记录,并拒绝说出究竟是谁的意见。这种方式是为了“不留痕迹”,出于一种可笑的、政治上“留后路”的精明算计。比如《方法》杂志,1999年春被勒令停刊,两百多位“两院”院士写信讨个说法,结果却没有具文。《东方》杂志似乎也遭受了类似的命运。

  第二、发通知规定那些问题不得讨论。

在这方面的禁止性规定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容,以下是互联网上公布的几个版本:

——中宣部版:一、内部文件不要公布;二、不要组织跨区域的研讨活动,不要让一些思想自由化分子异地发表意见,给他们提供舞台和机会;三、抓人的报道多报,杀人的报道少报;案例不要报道细节,不要借案例攻击社会;四、李洪志生日之日要避免在媒体广告中出现“祝贺生日”等字句,内容要严格审查;五、不要过多宣传福利彩票一夜暴富;六、对高考状元的奢侈消费,不要渲染;七、出版社在出古书时,要注意影射现实的倾向;八、出版社及报社在出版或刊登有关历史文章时,要注意有些人为自己翻案。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版:一、否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导地位的;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三、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四、违反民族、宗教政策,危害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五、宣扬凶杀、暴力、淫秽、迷信和伪科学,政治导向错误和内容庸俗、格调低下的;六、传播谣言,编发虚假新闻,干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七、其它违反党的宣传纪律,违反国家出版管理、广告管理规定的。

  第三、以非言论方面的理由惩罚言论越轨者。

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打击民间出版,以“扫黄打非”的名义、贩卖书号的名义和偷税漏税的名义等等。需要说明的是,这种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惩罚方式,也是留后路的一种选择:危机已经达到这个程度了,以至没有人愿意承担惩罚言论的恶名。1993年10月,中宣部和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出《关于禁止“买卖书号”的通知》,以后又一再重申有关规定,查处买卖书号的行为。至于扫黄打非并列,有“批林批孔”之意,把“非”和“黄”放在一起以象征性地败坏民间出版的声誉,并象征性地说明禁锢思想的某种合理性。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的一条消息说,2000年的“扫黄”“打非”工作中,各地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1亿余件,破获案件6051起,查缴非法光盘生产线25条(查缴总数已达113条)。这条消息还说,2001出版物市场的形势还相当严峻,为此,新闻出版署署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石宗源宣读了《关于2001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

  第四、黑名单。

一段时间由有关主管部门开列一个名单,媒体被告知不得发表一些著名的学者和作家文章或言论,而出版社不得出版他们的书。当然,这个名单一般说来不是书面的,如果是书面的也是仅仅发到某一级。我们对这样一些学者印象深刻:李慎之、茅于轼、刘军宁,等等。当然,他们的命运比遇罗克要好得多。李先生《风雨苍黄五十年》被人公开以后,被谈了话,然后就没有公开的声音了。刘先生出国了,而茅先生仍可在一定范围内继续公布他的天则研究成果。当然,这个名单可以继续罗列下去。

  第五、媒体整肃。

经济处罚或人事变更。九十年代有哪些媒体和出版单位被惩罚了呢?2001年秋天互联网络广泛传播的一则消息说:中宣部前不久下发内部通报,列举近期发生的媒体“十大违规事件”。通报还显示,即使中国加入世贸,中共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控制仍不会放松。明报报导,据透露,中宣部通报列举的“十大事件”包括:

一、安徽某报用“反腐败要从制度入手,因为制度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做文章
二、北京某报鼓励“民告官”,鼓励起诉政府和党组织;
三、某报公开称“世界上最不好的老板是国营企业的老板,因为国企老板是滋生腐败的源泉”;
四、广东某报将张君案归咎社会,犯舆论导向错误;
五、广东某报报道“文革武斗”时,有意误导;
六、某报开辟专栏“戏说革命烈士”,对烈士不恭;
七、上海某报对江西小学爆炸案的报道严重失实;
八、湖南电视台播出《胜者为王》多次出现青天白日旗;
九、陕西铜川电台播稿“追认某某某为优秀共产党员”时,竟播成“追认李洪志为优秀共产党员”,并且在当晚重播,造成严重的政治事故。(据本报了解,该电台有关主任撤职,女播音员开除);
十、南京某报“专业市场雇杀手杀人”的报道夸大事实,扰乱社会。

对上面的“某”字进行还原是一个有待进行的工作。不过我们确切地知道,湖南电视台还因为采访一些著名学者而被处罚,而所谓广东某报就是指《南方周末》。下面这个名单仍然是不全面的,但希望能给我们提供一个总体的概念(惩罚方式从警告到关闭不等)。继《世界经济导报》、《海南纪实》、《书林》、《文汇月刊》、《新观察》、《东方记事》后被惩罚的报纸和杂志:

北京《青年报刊世界》1996年5月开辟文革回忆栏目被新闻出版署责令取消。

辽宁《当代工人》杂志1996年(?)某期发表了上海作家叶永烈撰写的有关“五·一六”的文章,北京的新闻出版署责成辽宁新闻出版局要求该刊作检查。

《岭南文化时报》1998年12月30日停刊,《方法》1999年被关闭《东方》1999年宣告停刊《北京文学》1999年因发表广东作家林贤志《五四之四》一文被勒令检讨。

《百花洲》2000年因发表山西作家谢泳的文章遭受批评。

《南风窗》多次被勒令检讨《兰州晚报》2000年11月因报道批评军内某些问题遭军方指为有损解放军形象被查处,报馆正副总编辑、新闻主管分别被处分和撤职,两名责任编辑被开除。

《百年潮》多次被警告乃至总编换人。

《广西商报》因拒绝并入党报《广西日报》2001年被广西自治区党委勒令关闭《羊城晚报》的《新闻周刊》2001年5月2日发表何清涟的专访,中共中央宣传部发文要求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对其进行“严厉处理”。

著名左派刊物《真理的追求》杂志2001年8月“暂时停刊”。不久前,海外有报道说,北京另外一家“左派”刊物“中流”也已经被下令停刊。种种迹象表明,这两家刊物是因为抨击江泽民的“七一讲话”以及“三个代表”的提法,而遭到停刊的。

《南方周末》事件(2001年5月)。有报道说:总编辑和要闻版责任编辑被撤,是中宣部的旨意。“原因是5月份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召开期间,首先是湖南省的宣传部长向广东的该报发难,控告它在报道抢劫银行杀人罪犯张君集团案时,把犯罪的根源归咎于湖南省的社会环境,矛头直接指向湖南省委、省政府。接着江西省宣传部长也指责该报,在报道江西爆炸案时,不守党的新闻纪律,不用新华社记者的通稿,擅自派记者往现场采访,刊登不同于新华社通稿的报道,将爆炸的责任归咎于当地教师强迫学生手工造鞭炮,严重败坏了当地政府的声誉。河南的宣传部长则不满该报披露河南艾滋病蔓延的报道。四川、海南、云南、湖北等省的宣传部长也纷纷群起围攻,怒责该报长期以来大量刊登揭露当地黑暗面的报道,给当地党和政府抹黑,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威信和声誉,并强烈要求中宣部和广东省委宣传部严厉处罚该报。在此之前,该报多次在宣传报道方面违规、冲线,被中宣部领导点名。”(老木《南方周末被整顿的背后》)

河南省销量最高的报章《大河报》2001年6月因“舆论导向”出现问题遭当局整肃,副总编辑马云龙被撤职,总编辑马国强被点名通报批评,报社全体记者编辑要重新接受“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香港民运信息中心指出,导致《大河报》遭整肃的导火线是该报近期两篇揭露时弊、批评当局政策的文章。

《经济早报》2001年6月被勒令停刊,原因是其《早报证券》版刊登了一篇《性格决定命运,人性决定股性》的文章,文中对深圳本地股的评价,“竟用中央领导人来调侃,实属昏头。”该段文字如下:“深本地股经常敢为天下先,常有逆大盘的黑马,在大熊市中救民于水火,有特区的拓荒者色彩;最近两年底气不足,可能是‘在南海边画了一个圈的老人’走了,江总书记马上在‘黄浦江上画了另一个圈!’政策优惠没了,有点像后娘养的,大家从中央决定今后主板合并到沪市,就能看出个——不过风水轮流转,一旦锦涛同志接过革命的红旗,一定是团干部领导‘新移民’‘走进新时代’”。

2001年5月四川的《蜀报》和《商务早报》被宣传部门叫停。《世界日报》报道说,这次四川调整报业结构、砍掉两间报纸,与中共四川省委书记周永康有关。是年一月,四川曾发生一起中共县委副书记赵从容赶赴“三讲会议”,驾车撞死三名市民的案件。事发后成都商报客观报导。

《书屋》2001年杂志被整顿。

  …………

还有一些出版社因出版“问题”图书或与书商合作而屡遭整顿。“著名”的有:改革出版社、电影出版社、海天出版社、汕头大学出版社、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漓江出版社、贵州人民出版社、新疆青少年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今日中国出版社、大象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工人出版社、群众出版社、辽宁教育出版社、新华出版社、南方出版社、中国文联出版公司、海南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等等。

一些相关问题图书包括:《山坳里的中国》、《历史的潮流》、《中国左祸》、《乌托邦祭》、《雪白血红》、《顾准文集》、《历史的先声》、《官场秘经》、《现代化的陷阱》、《中国的道路》、《古拉格群岛》、《沉沦的圣殿》、《中国底层访谈录》、《遇罗克遗作与回忆》、《邓小平的三上三下》、《文化大革命的中国军队》等等。还包括一些新新人类的文学作品,如《上海宝贝》等等。当然,还有更多的图书因“敏感”而无法出版。

  第六、个人迫害。

直接处罚言论越轨者,从警告到开除直至判刑。迫害思想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国家政权对异端的迫害和个体权贵对挑战者的报复,二者往往是重叠的,并几乎是根据同一个逻辑进行的反应:不是基于意识形态的考量,而仅仅或主要是为了捍卫既得利益。这也是九十年代言论禁锢的一个基本特征。

迫害思想一般是采取两个手段:从危及生计到法制迫害,有时候也通过垄断舆论或专政手段从事“国家污蔑”,来败坏异端的名誉。这方面最著名的就是对受害者彭明、余心焦、郭海峰等异见人士人的“性犯罪”指控,事实上这种黄色手段是前苏联和红色东欧的警察的惯用伎俩。这种方式跟警察绑票、把异议人士当人质等手段一起,说明着一个“国家黑社会”比“民间黑社会”更为丑恶,说明着“主义的恐怖”比恐怖主义更加具有危害性,也说明着在远东,奥斯威辛灾难如何隐蔽而中国化地被继承了。我们同样有理由为上述指控提出一个名单,当然,由于资料的匮乏和相关档案的封锁,也只能通过举例来说明这种状况的极端严重性。

《山西青年报》记者高勤荣入狱。1998年5月,高勤荣在《人民日报》刊发来信,揭露运城地区耗费2·8亿元制造假渗灌工程。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调查高勤荣写信的动机、线索来源,并拟纪律处分高勤荣,高拒不认错。高1998年12月被刑拘,翌年4月被提起公诉——“受贿”、“诈骗”、“介绍卖淫”,最终被判刑12年。

《文汇报》记者姜维平入狱。一九九八年初,香港文汇报东北办事处首席代表姜维平在香港政论刊物《前哨》上,以笔名发表了三篇批评薄熙来的文章,其中有一篇发表时,题目被编辑改为《薄熙来专制下大连市民叫苦连天》。姜又于九九年七月,为《前哨》写了《沈阳市副市长澳门输掉四千万》的文章。今年五月,大连市检察院以“泄露国家机密”逮捕了姜维平,据悉,姜维平被控以泄漏国家机密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非法持有机密文件罪,姜维平否认指控。但大连市中级法院合议庭已讨论通过判决姜维平有期徒刑九年的决定,只待公布。有消息说,大连市中级法院已“内定”判决姜维平有期徒刑九年。但是姜维平的案件成了国际事件,设在纽约市的表护记者委员会十月二十日举行第十一届颁奖仪式,颁赠国际新闻自由奖给包括姜维平在内的四名国际记者。

此外,记者被打的事件也不断见诸报端。当然,在某种意义上这些记者不仅和被迫害的普通百姓比起来是幸运的,和一些异议人士比起来也是幸运的。后者在遭遇这种迫害的时候整个社会基本上是鸦雀无声的,而几乎没有知识界或文化界的“著名学者”愿意或敢于为他们说话,发文章和签名更是难以想象。在中国,异端的命运是最孤独的,也是最悲惨的。

1989年以后,在大陆“内部流亡”的一些知识分子仍在坚持自己的理念,当然,他们的很多思想也在深化。但是,一项自上而下也是自下而上的言论禁锢政策一直在执行,那就是任何媒体拒传播发他们的声音,与此同时,文化出版界用“不成熟”的指责来伪装自己的恐惧:疏远异议者,使这些人进一步边缘化。在某种意义上,对他们的封锁是体制的力量和“半吊子自由媒体”之间的一种同谋。对于这种状况,反省和忏悔的声音从九十年代末才传出来,但中国文化界属灵品质实在太贫乏了,这种忏悔又被犬儒主义和唯物主义伪装的批评所中断;与此同时,自由主义和新左派的争论,在某种意义上使纯粹理性丧失了政治机会主义这个结构性的论战目标,也使实践理性进一步越过了它的道德底线:拒绝倾听行动自由主义者的呼声。同时,半吊子自由媒体的“公开”殉难占据了城市广场的高处,遮蔽了地下被活埋的大悲剧,这是九十年代中国自由主义的双重悲剧。面对“古拉格”,半吊子自由还不陪享受那样的荣誉。

中国异端的惨烈命运,更表现在他们是专政部门的直接对象。体制内的自由知识分子是宣传部门的工作对象,但异端却是警察部门(特别是秘密警察部门)的工作对象。警察手段在九十年代显然被强化了。可以想见的警察手段包括电话窃听、户外监视、跟踪,最后是拘捕、秘密审判和残酷判刑。

中国压制“天安门母亲运动”、“中国民主党”和“法轮功”,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对思想自由和信仰自由的压制,这三个案件在九十年代后期具有代表性。当然,事件远远没有结束,它们已经成为中国政治史上的“跨世纪”事件。

此外,诗人黄翔、作家廖亦武的命运也具有某种代表性,前者被监禁多年后被迫流亡海外,后者即使从监狱出来仍然无法找到言论空间,他出版的几本书先给出版社惹了麻烦,后成为《南方周末》事件的导火索之一。许良英先生是1989年以后第一个以真实姓名在国际媒体上对天安门事件说不的知识分子,在当时的情况下,他几乎安慰了所有中国的心灵,也因此,他增加了警察的就业和报酬:他的家门口经常成为各种警察室外加班加点工作的地点。

还有些人因言获罪并仍然被羁于狱。2000年3月25日,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沧检刑诉(2000)2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綦彦臣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00年底,异议人士江棋生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判刑四年,2001年三月中旬,北京大学的杨子力、北京广播学院的张洪海、北京师范大学的徐伟和中国地质大学的靳海科被秘密逮捕,随后被以同样罪名被审判。2001年8月14日,四川“天网”创办人黄琦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有消息说,据CPJ调查,自1998年,黄琦是中国因在因特网发表或传播信息而被捕的14人之一。

当然,还有很多知识分子为自己的言论付出了代价。他们可以在国内公开发表文章,但往往并不享有充分的自由;他们的文章被删改,而有的媒体因发表他们的文章被整肃。有的知识分子因言论失去工作,或在工作方面受到各种影响。

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一直伴随着某种抱歉的情绪,因为我看不到更多的沉陷在黑暗中的自由知识分子,而他们的命运可能更悲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