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的自由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韩福东1991年,时任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秘书的黄庆,因儿子是郊区户口(随母),就写匿名信分别寄给省委、省政府、市委等党政机关,希望引起有关领导重视,改革不合理的制度。黄庆还把信寄至郊区两家大型国有企业党委,希望他们为自己的职工着想,也向省市党政领导反映问题,如果没有效果,就向政府“请愿”。随后黄庆被刑事拘留,最后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终审判处管制两年。(转引自1月4日《海峡都市报》,原《工人日报》文)
一个中国公民只因为表达了对不合理的规则的不满,就成了“反革命”!现在我们可以对这个十年前的陈案说三道四,是因为户籍制度的不合理已成了官民的共识,户籍改革正春潮涌动。如果放在十年前,谁要是敢公开替黄庆说话,没准也成了“反革命”。“文化大革命”时,谁反对,谁就是“反革命”,历史已经见证了它的残酷。黄庆抨击户籍制度成了“反革命”,若按此定义,现在推行户籍改革的地方政府不都成了“反革命”的大本营?当然,现在“反革命”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已经从《刑法》上消失,这是一个进步,但如果“反革命”作为一种政治概念或意识还存在的话,就难保“黄庆”不会被冠以“危害国家安全罪”、“扰乱公共秩序罪”或其他什么罪名。
户籍制度在中国存在了几十年,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它是绝对正确的,不容异议。黄庆的事例说明了这样的道理:在一定时期官方的主流的正统的观念未必就是正确的。如果我们允许公民自由的发表政见,会更有助于我们的改革进程。真理越辩越明,对问题的不受压制的探讨比只允许一种思想存在更有可能发现政治事务的真理。如果异议是正确的,我们压制了它,在迫害了持异议的人的同时,我们是在坚持一个错误的观念或决策。如果异议是错误的,那通过相互交流与辩难,更会树立正确观念和决策的权威,让民众产生更坚实的认同感。事实上,很难有任何一种思想是绝对正确或绝对错误的。我们允许思想与言论的开放与多元,让它们在冲突中取长补短,这对于完善我们的主义和体制无意是大有裨益的。所以,我们应该允许甚至于鼓励异议的存在。
最要提防的就是掌握话语权的人宣布真理在握进而压迫异议。在强大的国家机器面前,每一个公民都是弱小的。当整个社会只存在一种思想和声音,那这个社会的民众的素质就颇为可疑。就象约翰·穆勒所说的:“在精神奴役的一般气氛之中,曾经有过而且也会再有伟大的个人思想家,可是在那种气氛之中,从来没有而且也永远不会有一种智力活跃的人民。”在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里,我们应该让当家的“主人”发出自己的声音,而不是视其为弱智,只配服从;或视其为敌人。人不同于其他动物的一个重要特征即在于人是有思想的,思想需要通过言论来表达出来,承认并尊重这种自由是一个开放社会必备的品质。
发稿:2002年1月10日
更新:200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