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犯罪警察死于非命 印证善恶有报的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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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安分局警察包维超,对待法轮功学员非常凶恶。2001年1月中旬,包维超去北京接上访的法轮功学员,在返回成都的途中,他故意将法轮功学员的手铐铐得很紧。一名学员因为疼痛请他把手铐放松一点,他恶意讽刺说:“你们不是不怕痛吗?”他还将此学员衣服上的纽扣扯掉,皮带解下,侮辱学员。在抄学员的家时,他非常卖力,找遍屋子的每一个角落,直到把珍贵的大法书籍和资料抄出来以后才罢休。
2001年3月上旬,包维超在一次枪击事件中被人击中身亡。印证了“善恶有报”的天理。
发稿:200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