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泄私忿 伤人害命 天理不容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11月15日讯】几天前,杭州开车故意撞死人事件,歹徒嚣张至极,原来其父是杭州烟草局的书记。事发于本月六日,杭州市上城区金钱住宅区的保安员金国育当值时,肇事者钟志斌驾驶轿车进入住宅区,将车停在他人的固定车位上。金及陪他当值的女友周小姐上前劝阻时,与钟志斌发生争吵,钟挥拳殴打周后,又开车撞倒她,然后扬长而去。金见女友流血不止,忙送她前往医院,刚出小区,钟又开车迎面冲过来。金被撞得趴在车前盖上,但钟煞车后,又突然起动,将金摔倒在地,再将车轮从金的两腿间辗过,压住他左大腿接近盆骨处。
这时,不可一世的钟志斌走下轿车,不但没有救人,还口出狂言:「我爸有钱,我撞了你又怎么样?」围观的市民上前将车抬开,把金国育送往医院急救。因伤势过重,四十七岁的金国育四天后不治身亡。
金国育身故后,自称是钟家代表的人看望了死者家人。据披露,钟志斌今年二十六岁,其父亲是现任杭州市烟草专卖局党委书记钟祥,曾经担任建德市委书记。
事件已引起众怒,人们不禁要问:歹徒为何如此张狂?有钱、有权的人就可任意剥夺他人的生命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天赋生命,神圣不可侵。为一己之私,伤人害命,必为天理所不容。
发稿:200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