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签署《人权备忘录》随感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江水上周,大陆方面与联合国签署了《关于开展人权领域技术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内容包括在人权和法制方面进行合作及提供训练等。尽管作为「橡皮图章」的人大常委会尚未给予批准,而国际社会对大陆改善人权的「诚意」也心存疑窦,但是,对于向来喜好粉饰人权状况的当局来说,《备忘录》的签署也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一笔。官方各媒体均作了认真的报导。一些御用文人和傀儡「人权」组织也跳出来歌功颂德一番,仿佛,中国人权状况已达到了五千年的最高峰。同时,他们也少不了顺手牵羊地将个别民主国家胡乱批判一通。
事实上,明眼人早就对大陆「维护人权」的表态心灰意冷,甚至连鄙夷都懒得鄙夷了。随着全球民主化进程的加快,当局也不得不喊几声民主、叫几声人权,并定期公布《中国人权状况白皮书》、还签署了联合国的《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国际公约》等,免得老是被人谴责、被人骂娘。但是,无论如何掩饰、如何吹嘘,「6.4」、「法轮功」等一系列众所周知的事件,却永远无法从大陆人权史的耻辱柱上抹去。──人都敢杀,一纸文件又会有什么约束力呢?
近年来,大陆媒体逐渐对一些具有侵犯人权性质的事件进行了曝光。这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一种虽小但可贵的进步。但这些曝光却有着共同的不足:一是,只作表面文章,简单报导,绕来绕去,不敢挖掘问题的最深层次根源;二是,虽然事件的实质是侵犯人权,但却绝口不敢提「人权」两字,以免触到霉头。
大陆的国家机器知法、执法,却犯法,永远是侵犯和压制人权的急先锋。《备忘录》签署前后,大大小小的国家机器毫不收敛,仍然我行我素。此等被披露或未被披露的事例比比皆是。一是侵犯言论权。今年9月,乌鲁木齐运送弹药的军车在市区发生大爆炸,死73人伤300余人。《兰州日报》在对此进行详尽报导后,招致兰州军区及甘肃省的不满。三名有关记者、编辑,近期被上级部门撤职或调离。二是侵犯人身自由。安徽省3名年龄不足30岁的乡干部(其中一人名曰李鹏),以超生、无证生育、防碍公务等莫须有的「罪名」,私设黑牢,对200余人非法拘禁,时间最长的达170天,并敲诈人民币16万元。事发后,3人仅分别被判3年、2年和1年。三是草菅人命。浙江某市一69岁老人因是一案件的知情人,被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非法拘留45天,其后5名纪委干部在谈话调查期间对他严刑逼供,围打3小时,将他活活打死。
有上行必有下效。衙门都这么做,老百姓又有什么不敢?──
●在前一阵子沸沸扬扬的歌星毛宁遇刺事件中,采访的《北京青年报》记者被殴打;
●山东济南一起塌方中4人死亡,记者采访时保安被打晕。这种对人权的侵犯,甚至波及到残疾人和儿童。
●据报导,乌鲁木齐精神病福利院,为截留政府拨出的、用于安置收容对象的经费,竟指令职工乘火车或汽车将被收容的精神病人带出城外,遗弃在沿途的火车站、汽车站甚至野外;
●媒体还多次报导,一些为人师表的老师为惩罚学生,竟将学生的耳朵打聋,手指弄断,甚至致残。
虽然根据国家统计局近日的一项调查测算,中国今年底将有7成的人能过上小康生活;虽然现在大陆已不是2、30年前「道路以目」的时代,人们也可以私下里发发牢骚、骂骂人了──但是,物质上的小康并不代表精神上的小康;13亿人距离真正受到尊重、真正能够畅所欲言还很远。《备忘录》的签署,只不过是当局所使的一个「障眼法」,并不意味着大陆人权状况的实质性改变。当局所谓「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维护人权」的言论与行径,就像在用透明的薄纸遮羞避羞一样,人们依旧可以看见里面的一切,而且这张纸不堪一击,捅之即破。(2000年11月29日)
发稿:200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