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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画家被迫害致死 母亲控告元凶江泽民--百位遭中共残害致死的法轮功女学员(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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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知名画家郑艾欣女士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拒绝所谓“转化”,被劳教所转押洗脑班、洗脑班再转押劳教所,连续洗脑迫害、关押近四年,之后,长年遭中共特务寸步不离、二十四小时电话监控,身心遭受巨大创伤,精神极度压抑,与病魔抗争多年后,于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不幸英年早逝。
法轮功学员、知名画家郑艾欣女士

法轮功学员、知名画家郑艾欣女士


仅仅因为坚持信仰法轮功“真、善、忍”,郑艾欣的母亲杨焕英共被绑架八次,非法劳教两次,洗脑班关押迫害六次,非法抄家四次,与家人聚少离多。二零一五年九月,在女儿去世三周年祭日前,杨焕英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对她和她女儿多年来的迫害以及对她的家庭和家人造成的深重伤害。杨焕英女士说:“如果人心还有公道在,法律还值得人们相信,请法官给我一个说法。”

一、修大法明白人生意义 技艺突飞猛进

郑艾欣女士,一九六七年九月二十六日生,画家,擅长油画、书法、爱好古琴。一九九七年,曾参加广东省第四十八回星河展,《花魂》艾欣油画展。一九九八年五月,在朋友介绍下,开始修炼法轮功,她一看《转法轮》就觉得很好,觉的找到了人生的意义、生命的价值,她并不是为祛病健身修炼法轮功的,但是三个月后,她腿上的风湿病不治自愈。

当时,她的母亲杨焕英女士正在英国探亲,半年时间里病了三个月,艾欣得知后,给母亲打去六百多元的长途电话,向母亲介绍、推荐法轮功,说这个功法很好,劝母亲回国修炼法轮功。

一九九九年三月,杨焕英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法轮功之前,她患有腰腿痛、颈椎增生、乳腺增生、腰椎增生、痔疮、背痛、头痛、长期重感冒、严重的风湿关节炎,蹲下去起不来,还有妇科炎症等;长期受疾病缠绕,吃药都不见效,生不如死;身体不好脾气也不好,一遇到不顺心的事就会骂人。修炼半年后,所有病痛不翼而飞,道德回升,不再骂人了。

杨焕英在控告书中写道:“修炼法轮大法使我的人生观变化很大:相信善恶有报是真理!知道了人存在的真正意义和存在的价值。自己平时按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与人为善,做事处处考虑别人,做一个无论对任何社会都是有益的人。”

修炼法轮功后,艾欣的绘画技艺进步很大,特别法轮功被迫害后,有段时间,艾欣和同修住在一起,她们早上起来先炼功,之后学一讲《转法轮》,然后她开始画画,从画花过渡到画人物,有时一天就能画一幅,绘画技艺突飞猛进。她画莲花、画红眼石狮、画法轮功学员晨炼、学法等,还有的是洪扬传统文化,有的借画喻志,表达自己坚定修炼的意志。
箫声吉祥(艾欣作品)

箫声吉祥(艾欣作品)


花仙子(艾欣作品)

花仙子(艾欣作品)



二、遭迫害矢志不渝 秉才艺仙子归天

1.遭关押、劳教迫害经历

法轮功无辜遭迫害,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七日,艾欣到北京合法上访,之后被绑架、非法治安拘留十五天;同年十二月,又被绑架到斗门区收容所非法关押八天。

二零零一年三月五日至十九日,被非法关押在斗门区“610”洗脑班迫害两个星期,之后被非法劳教一年、送广东省三水女子劳教所(妇教所)迫害,劳教期间,她始终坚持自己信仰的权利,拒绝所谓“转化”。

二零零二年四月,非法劳教期满,由于没有“转化”,艾欣被斗门区“610”接回,关进斗门区“610”继续“转化”洗脑迫害,非法超期关押三个月,期间,艾欣绝食反迫害,并坚持炼功。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公安机关以其在洗脑班不服从狱警、私藏经文以及制作法轮功标语(准备于五月十九日悬挂)等名目,对艾欣再次非法刑事拘留,并非法劳教两年,于七月二十九日,将艾欣戴着脚镣手铐,再次送广东省三水女子劳教所(妇教所)迫害。

据与她一起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回忆,第一眼看到她,就惊讶于她如此的美丽和气质优雅,她性格温柔,很有涵养,令人过目不忘。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优雅的艺术家,在劳教所这样的中共流氓的黑窝,被野蛮摧残。

在劳教所,由于艾欣在当地影响很大,她丈夫又是名人,所以她不“转化”,就被隔离,虽然和很多同修住在一起,但是被夹控二十四小时看管,她不能跟大家一起从事包括洗澡等在内的集体活动,还曾被警察用高跟鞋打头、关禁闭室(黑房子),不让睡觉等。

艾欣的丈夫李正天先生虽然不修炼法轮功,但是理解和尊重妻子的信仰。二零零三年,李先生参加在日本举办的世界博览会中国馆的创意设计,击败群雄,一举夺标。二零零四年,他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他的身体不好,需要他的妻子回来照顾,并表示,他的妻子是个很好的女孩,只是因为修炼法轮功、做好人,共产党就要把她关进劳教所。

大约二零零四年四月,艾欣从劳教所被提前放回家。回家后,她精神压抑,很少说话。她的母亲杨焕英很担心她被打过毒针,但是没有直接证据。

2.严密的监控,无形的迫害

出狱后的艾欣被严密监控,不能随便出远门,电话被二十四小时监听。有一次,她准备回珠海,拉着行李箱,刚走出画室的门,就被截住,不让她走。

中共流氓对她丈夫也有“三不”禁令:不准上电视、不准上报纸、不准出国,对他一方面利用,另一方面打压,由于中共流氓看的非常紧,她丈夫也是非常压抑,她也非常压抑。中共流氓对她的迫害已转成于无形之中。

因为她丈夫是画家、音乐家、艺术家、哲学家,所以他们认识的人都是上流社会的人,到她丈夫画室来来往往的世界各地、全国各地美术界、影视界、传媒界等方面的人很多,因为她善良美丽、才艺出众,她丈夫是名人,非常爱她,别人都觉得他们的经历很传奇,都会去看望她,在这种严酷的环境下,她就坚持利用这个平台,给来的人讲真相。另外,他们经常被邀请去参加画展,她就去画展发资料,同时,在资金上,支持一些同修的讲真相项目,以及投入做资料等。

由于二零零五年三月至二零零八年十月底,她的母亲连续两次被绑架,关押进劳教所迫害,同时,她自己做了很多讲真相的事情,对母亲的牵挂、担心和环境的压力,令她感到精神压力很大,二零零九年,既感到身体不适。

二零一一年,广州抓了很多法轮功学员,包括与艾欣关系很好的、经常来往的法轮功学员,此时,她感受到的无形的压力更大。通过学法炼功逐渐恢复的身体,又逐渐呈现出病症,二零一二年,终因子宫癌、尿结石、尿毒症等多种疾病不治仙逝,死在她丈夫的怀里,年仅四十五岁。

他们夫妇曾不遗余力地义卖捐画,给灾区人民、慈善机构捐赠,包括救助汶川地震的灾民。直到逝世前一年,她救助了六十一位身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

她的葬礼上,来了很多亲朋好友,也来了很多便衣。请艾欣生前最好的朋友,一位法轮功学员讲话时,她当着便衣的面讲了大法真相,并请大家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三、母亲屡遭关押、受尽折磨

艾欣的母亲杨焕英也惨遭中共迫害,不但被绑架、非法关押八次,累计被关押迫害六、七年,被非法关押期间,还屡遭肉体折磨和精神虐待。

1.被非法拘禁、非法抄家、抢劫经历

二零零零年九月十六日,杨女士正在时装店为顾客量身做服装,几个便衣闯进来,搜店、抄家,搜走了大法书籍和资料,抢走收录机,杨女士被绑架到派出所,被铐手铐,送到拘留所关押十五天,参与迫害的人有公安局政保科科长刘汝培、吴力群、教导员莫某等人;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晚,单位领导、局长、街道办、居委会主任把杨女士骗到派出所后,连夜送到收容所非法关押八天;

二零零一年大年初二,珠海“610”要单位领导连夜将杨女士追回珠海,二月五日将她关进斗门区洗脑班,三月二十三日,又送到珠海五山戒毒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再送回斗门区洗脑班;因不“转化”,五月十六日又将她送到珠海市民富洗脑班,一个月之后又将她送到珠海市第三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被非法拘留一个月;

二零零二年二月八日,将包括杨女士在内的斗门区所有法轮功学员一起关进斗门洗脑班;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日,将包括杨女士在内的斗门区法轮功学员关进珠海市民富洗脑班迫害将近一年;参与迫害的人有:珠海市政法委书记李开主、“610”头目叶振平、阮力江,刑警队长韩振锋、香洲区委主任李笑东、斗门“610”冯丰优、吴泽波、梁振鹏、吴丁玲;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九日,因坚持“真、善、忍”没有错,不“转化”,被从民富洗脑班转到广东省三水“法制”所继续强制洗脑迫害三个月;

二零零五年一月七日,被平沙派出所绑架进珠海市第二看守所迫害,当晚被非法抄家三个小时;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七十天后,三月十七日,被转广东省三水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七年五月,回家约一年后,又被绑架,遭非法审讯,不久被关进广东省三水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五月二十一日早上约九点,被国保大队“610”头目带着几个便衣非法抄家,掠走了一批法轮大法书籍和资料;还有一万二千元钱被派出所副所长霍某看到后装进包里,这种土匪打劫行为幸好被杨女士的丈夫看到、制止。

从二零一零年开始到现在,被长期剥夺了退休金。

2.非法关押期间,被虐待、强制劳役

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九日,在广东省三水“法制”所,对杨女士进行三个月强制洗脑迫害,轮番对她洗脑,不准睡觉;

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被斗门县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每天被强制奴役,做胶花十个多小时;

二零零五年一月七日,被送到珠海市第二看守所迫害,每天被强制超长时间劳役,做胶花十四到十六个小时,折磨得杨女士的腰、腿痛得无法伸直;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七日,在看守所被关押七十天后,被转到三水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一入所就被关进“黑房子”,被两个警察和两个吸毒劳教人员看管、侮辱、人身攻击,被强迫洗脑,看诬蔑法轮功录像,不准睡觉,强逼在烈日下暴晒三个小时,这种度日如年的日子长达五个多月;

二零零七年五月,在广东三水女子劳教所法轮功专管大队,被两个吸毒劳教人员看管、用不堪入耳的下流话辱骂(辱骂大法、大法师父、辱骂杨女士)、不准睡觉,被狱警轮番胁迫“转化”;不转化就用体罚:从早上八点开始,站在一块方砖大小的范围内,直到凌晨二点钟才让睡两到三个小时,脚站肿了都不能动,被折磨得皮包骨头,奄奄一息,上厕所都要吸毒人员背去,生活不能自理,被强逼在烈日下暴晒,受尽了痛苦和精神虐待,体质消瘦变形,参与迫害的警察有宋媛媛、魏平衡等人。

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日,杨女士从劳教所回家,为了避免再次被绑架,耽误救度世人,她选择了背井离乡,劫后余生的杨女士刚缓过气来,再遭遇爱女离世的打击,痛不欲生。

四、广东各劳教所的酷刑虐待

截止于二零一二年底,据明慧网曝光的消息不完全统计,广东省内已知悉姓名的被非法劳教过的法轮功学员1123人,其中被二次劳教的76人,被三次劳教的3人,既遭受过非法劳教又遭受过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达113人。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人数大约是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556人)的两倍。(由于中共实施严酷的信息封锁,以及大量失踪的法轮功学员,以上统计远远不是全部。)

广东省内21个地区市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人数分别是:广州318人,深圳111人,揭阳76人,茂名74人,湛江49人,肇庆46人,汕尾46人,珠海43人,佛山43人,江门39人,韶关37人,河源33人,阳江27人,云浮27人,中山27人,潮州25人,梅州25人,惠州25人,汕头23人,东莞18人,清远11人。

劳教所警察在巨额奖金、评优升职的利诱之下,用尽一切手段强制法轮功学员违心“转化”(即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其具体做法是:以暴力为后盾,强制法轮功学员接受“洗脑”(包括看造谣诬蔑法轮功的书籍、录像,包括所谓的“做作业”、“写思想汇报”、写所谓的“决裂书”、参加所谓的“揭批会”并公开表态等),如果法轮功学员抵制这种谎言“洗脑”,劳教所警察就亲手或指使犯人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虐待,逼迫法轮功学员接受“洗脑”、违心妥协。

广东劳教所的酷刑、虐待大致可分为如下几类:

第一类:完全剥夺人身自由。包括二十四小时寸步不离的“包夹”、一举一动都要“请示”和“报告”,不准与任何人接触、说话,不准写信,不准会见家属,甚至长时间“关禁闭”、“关黑房子”等。

第二类:超负荷的奴役劳动。广东省外向型经济比较发达,各劳教所的奴工产品订单都比较充足,法轮功学员普遍被强制每天劳动十几个小时以上,完不成所谓的“生产任务”则要受到加班、不准睡觉、罚站、毒打等其它酷刑虐待。

第三类:超体能极限的各种体罚。包括长时间的所谓“军训”、长时间罚坐小板凳,长时间站立、“面壁”、“金鸡独立”、“开飞机”(一种折磨人的站立姿势)……

第四类:生活虐待和生理迫害。包括长时间剥夺睡眠,不准洗澡,不准喝水,不准吃饭,长时间不让上厕所(有时强制喝水或灌水而不让上厕所,逼法轮功学员拉在地上后又羞辱法轮功学员甚至强行灌食屎尿),鼻饲性野蛮灌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冷冻”迫害(女性经期期间),或将法轮功学员象“煎鱼”一样在烈日下暴晒,对女性法轮功学员的性虐待……

例如:韩智敏,珠海法轮功学员,被送到三水劳教所迫害,恶警队长“大粒痣”指使吸毒妹给韩智敏灌尿喝,还拳打脚踢,用手拧肌肉,把全身拧得红一块、紫一块。

又如:高喜,二十二岁的女孩,湖北黄梅人,在广东顺德生活工作。二零零七年被绑架到广东三水妇教所迫害,天冷地冻的二零零八年过年期间,每次月经期都被吸毒人员强制洗冷水澡一至二小时,剪光头发。入所时一切正常,而且灵智聪慧,漂亮可爱,一个月后被迫害得精神异常,身体虚弱,失去语言能力,二零零八年四月以精神分裂症出所。

第五类:各种各样的毒打和身体摧残。包括让人疼痛难忍的暴打,让人内脏受伤而表面看不出来的毒打,拳打脚踢,或用器物毒打,或以各种灭绝人性的方式对人体进行摧残……

例如:林冰菊,广州市海珠区法轮功学员,被广州槎头劳教所恶警指使吸毒犯殴打她的头和下身,直至将她摧残至精神失常。

又如:孙永章,二零零二年被劫入三水劳教所,二零零三年一月孙永章在二分所被蒙头,遭用鞋打头,左眼打致充血红肿,左耳失聪一个多月,不准大小便,屎、尿拉在裤子里。

又如:潘志豪,汕尾市海丰县法轮功初学者,于二零零九年九月被绑架,后被劫持到三水劳教所一分所四大队,他在狱中坚持学法炼功,被恶警郭保思殴打得神志不清。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五日,狱警把他从五楼牢房抬到楼下办公室,用打火机烧烤他肢体都无反应,才送去住院抢救。

第六类:超强的电刑。警察常常用几万伏高压的电棍,有时用多根电棍或多人同时使用电棍,有时甚至湿水过电,有时将法轮功学员吊铐起来实施电刑。

例如:曾流明,河源市紫金县上义镇中学教师,被非法劳教三年多,在三水劳教所受尽各种折磨,恶警把他关进阴森的电刑室,用水淋湿电棍电击,每日六至八支电棍,上午充电,下午充电,每次二小时以上,电刑后还不准打瞌睡,这种情况持续了十七天。他曾质问恶警张青美是否想把人折磨死,张青美说:“搞死你又怎么样,最多打个报告说你病死就完了。”

第七类:使用刑具“上刑”。包括长时间用绳索捆绑“盘腿”、“捆粽子”酷刑、长时间吊铐、长时间加戴沉重的脚镣、手脚同时铐锁等。

例如:杨贵远博士,男,一九六四年九月十九日生于内蒙古乌海市,一九九六年八月考取广州第一军医大学病理生理学博士,在校期间接触到法轮大法。从小体质不好的杨贵远能够顺利完成繁重的博士学业,如期毕业,可以说是受益于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二年二月八日,杨贵远被广州市白云区“六一零”入室绑架,绑匪当场制造假证据,后被劫持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劳教迫害,期间遭受“捆绑”酷刑,“整个人被捆成一个球状”。

又如:陈华,女,三十四岁,原就职于一家大型国有外贸企业集团,两次被非法劳教,在广州槎头劳教所被遭受残酷折磨。其中一种酷刑叫“十字站”(把手一字型铐在铁床上,拉到极限)殴打双腿,双腿立即又肿又瘀,不准上厕所,小便就撒在裤上。还铐住手强行把笔插入手中签字等折磨,手都戳出血来,这样连续三天。

第八类:药物迫害。包括逼迫法轮功学员吃不明药物,或强行注射不明药水等。

据悉,广州槎头劳教所滥用精神药物进行迫害,与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诊部针灸科主任教授合伙迫害法轮功学员,将摧毁中枢神经系统药物给法轮功学员吃,强按住打针。劳教所灌食的奶粉、食物中经常加摧毁中枢神经系统、内脏功能的各种药物,对大脑、内脏造成很大的伤害,邓怡绝食一年多,最后只剩下几十斤的皮包骨,记忆力部份失忆、神情木呆、言语表达能力有困难,双腿无力站立、行走困难、要两个人架着走。

三水劳教所也滥用药物迫害法轮功学员,以下略举几例:

例如:林燕梅,四十多岁,电白县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一月被电白警察“610”第二次绑架并劳教三年,在三水劳教所三大队“攻坚组”受到各项非人迫害,恶警为了达到“转化”指标而对林燕梅施加各种酷刑,还在她饭里施放有害中枢神经的药物,致使其神志不清。

又如:罗基,茂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三日被批劳教一年半,被强行送往广东省三水妇教所二大队迫害,被强行注射不明药物,被迫害得骨瘦如柴。

第九类:集中多种酷刑的“酷刑室”。劳教所的酷刑室,名称很多,实质相同,就是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加重迫害、集中使用多种酷刑的地方,如所谓的“心理治疗室”、“谈话室”、“攻坚组”、“严管队”等。

例如:三水劳教所在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日至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二日和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三日至二零零三年九月十三日、二零零四年二月先后三次设立“攻坚基地”。先后有几十名法轮功学员在那里遭受了惨无人道的折磨与迫害,许多穷凶恶极的恶警恶人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他们完全失去人性的残暴与恶毒,整人之术可谓集古今中外之大全。

三水劳教所酷刑室的“伤口抹盐”和“烈日暴晒”:

林凤池,肇庆法轮功学员,在广东三水劳教所第一次设立酷刑室期间被恶警送去迫害,被毒打了一个多小时,遍体鳞伤,头也被打破了。恶人还用烟头烧他,用牙签扎他的手指尖。后来他的身体有些支持不住了,神志也不很清了。这样断断续续一直打了四天。恶警一看这个办法不行,就又用了一个非常残忍和极其恶毒方法,将烧开的水从林凤池颈部倒下,致使林凤池的后背和前胸被开水大面积烫伤,林凤池对法轮大法的坚信依然不动。恶警们又指使值班人员向他的伤口上抹盐,几天后由于伤口腐烂发臭,恶警们就叫值班人员在冲凉间用牙刷刷林凤池的伤口……

广东7、八月份的天气是非常热的,特别是水泥地面的地表温度高达70多度,恶警们指使值班人员剥光林凤池的衣服,把他拉到外面的水泥地上,恶警们让四个值班人员压住他的四肢成“大”字型压在水泥地面上进行暴晒,晒过正面又翻过来晒背面,就象“煎鱼”一样。恶警们看他不肯妥协,就又用两张厚棉被把他包起来接着晒,一共晒了几个小时,致使林凤池身体极度虚弱,出现了生命危险。

广州市第一劳教所的“黑房子”:

黄德华,男,黑龙江哈尔滨人,中山大学三年级在校学生。黄德华被非法关押在广州市第一劳教所,遭受到残酷的迫害,约二零零二年十月上旬被带进“黑房子”,连续几天几夜不让睡觉,还用纸塞他的嘴,导致其嘴巴溃烂,法轮功学员看见他手腕脚腕有一大圈黑色瘀血(约3至4厘米宽),手脚不停地在颤抖,嘴里大口大口地喘气,不久被折磨致精神失常。

邓彩娟,佛山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关进三水妇教所,原四大队警察把她强硬抬到黑房内,一连十六天日夜不准她睡觉。邓彩娟累时打瞌睡,她们就用风油精涂在眼睛及嘴角上,用棍子打,还用力拽头发,大声骂。恶徒们一连几天还不让邓彩娟上厕所,都尿裤子了。犯人王爱丽用纸巾把地上的尿液粘起来再塞进邓彩娟的嘴里,然后捉住她的双腿,迫使用她的身体擦地,还拳打脚踢;田淑玲副大队长用手打,用电棍电;裔中队长还不准坐,日日夜夜只准蹲着,只要邓彩娟一坐下,她就用电棍电她。邓彩娟的嘴角与脚都给恶警用电棍电烂了。裔中队长与监控人员还将邓彩娟的双手背反在背后,用手铐铐起来,吊在铁窗里,只准她的脚尖着地,身体弯腰成球状。当时邓彩娟感到天翻地覆,身心都在急剧地痛,两个监控有时候还摇动她的身体,加剧身体痛得更加厉害,象刀子插进了心脏一样。还有一次,裔中队长指挥两个监控把邓彩娟的衣服扒光,然后捉住双手把她上下拉直,直到她们没有了力气,才肯放手。

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恶警卢练红用手铐铐住邓彩娟一只手,再吊起来,只有脚尖着地,吊一只手比吊双手更痛苦,身体的重力往下坠,被吊的手难以承受身体的重量,这时候,邓彩娟的手脚与心都象被刀割一样,筋骨象被狠狠扎进针板上。卢练红还用电棍一边电邓彩娟,一边疯狂地大骂。有时候一吊就吊十多个小时,邓彩娟的手脚都被吊到发紫发黑,象有万根细针插进心里一样剧痛,严重弄伤了手,几个月后,手还麻痹,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种残酷、邪恶、没有人性的迫害手段持续了二十五天。

五、维护公道良知 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二零一五年五月,中国最高法院发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通告后,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以自己多年被迫害的事实,依法向中国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投递了控告状,有超过二十万份诉状控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犯下的罪行。

杨焕英女士认为,她和女儿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被控告人江泽民为了达到其妄图根除法轮功的目的,对法轮功信仰群体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国家恐怖主义灭绝政策,正是在它的策划、指挥下,导致她们不断遭受形形色色的迫害。

杨女士认为,江泽民对她们的迫害所犯下的主要罪行有:

1.违反了中国《宪法》:第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安全,通信自由以及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等;

2.违反了中国《刑法》,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条),非法拘禁罪(第二百三十八条),强迫劳动罪(第二百四十四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第二百四十五条),侮辱、诽谤罪(第二百四十六条),刑讯逼供罪(第二百四十七条),虐待被监管人罪(第二百四十八条),侵犯通信自由罪(第二百五十二条),报复陷害罪(第二百五十四条),抢劫、抢夺罪(第二百六十三条、二百六十七条)、侵占罪(第二百七十条)、毁坏财物罪(第二百七十五条),滥用职权罪(第三百九十七条),徇私枉法罪(第三百九十九条),迫害罪(第二百五十一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第三百条)等。

女儿离世,最痛心的莫过于母亲的心,杨焕英女士在控告书的最后写道:

“本来我有一个幸福的家,有一个很爱我的丈夫,有四个孝顺的儿女,有五个孙子孙女可以共享晚年天伦之乐;但只因为我信仰‘真善忍’,想做一个好人中的好人,就被迫害到家破人亡。我的大女儿郑艾欣是一个知名画家,由于信仰‘真善忍’,两次被劳教,被迫害得了多种疾病不治而含冤离世。……这么多年,(迫害)给我带来的创伤真的难以抚平,为什么我今天要把它写出来,因为我想把恶人的罪恶大曝光,如果人心还有公道在,法律还值得人们相信,那就请法官您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