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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焚伪案四周年总评(中)

——中共的谎言就是谎言 辩解一千遍还是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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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见网2月6日讯】 四. 法轮功禁止杀生自杀

当然,在真像已广为人知的今天,中共“喉舌”依然绝不愿直接告诉人们法轮功教导人向善、不准杀生和自杀等正面信息,而只会故伎重演,继续煽动不明真像的人仇视和拒绝了解法轮功。

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一口咬定2001年1月“天安门自焚案”是法轮功造成的。但是无论参与自焚的人如何一再自称是法轮功学员,中共媒体都无法反驳一个最焦点的事实:法轮功明确指出杀生和自杀都是犯罪,真正的修炼人绝不会杀生或自杀。

法轮功的核心著作《转法轮》中讲:“杀生这个问题很敏感,对炼功人来说,我们要求也比较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杀生不只是会产生重大业力,还涉及到一个慈悲心的问题。我们修炼的人不得有个慈悲心吗?”《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问答部分:“问:那第三个问题就是书里边说到杀生问题。杀生是一种很大的罪业,一个人他自杀算不算罪呢?答:算罪。”

《焦点访谈》在2001年1月30日抛出“自焚”案时,反反覆覆地宣称“自焚”是为了“圆满升天”。可这根本就说不通。法轮功不让杀生,更不能自杀。“圆满”本来就是宗教中的词汇,同“要你去死”毫无关系。在2002年5月,所谓的“自焚”者王进东面对西方媒体,也不得不承认,法轮功没有教他自焚。

法轮功对社会开放,任何人都可以读法轮功的书,练习法轮功的功法。假如一个人声称自己练过法轮功,但他做的事情却完全和法轮功的教导背道而驰,那么,他所做的错事是法轮功的责任吗?为什么在有众多法轮功学员的欧美澳洲和有着三十万法轮功学员的台湾没有自焚事件?为什么在中国大陆除了那几个人之外,其他数以千万计的法轮功学员都没有自焚?很显然,这是因为法轮功从没让人自焚。

假如一个杀人犯以前曾经去过几次教堂,难道这个人的杀人行为就可以归罪于基督教吗?难道是耶稣教他杀人的吗?在北大、清华都发生过学生自杀事件,难道北大、清华在教学生自杀吗?假如一个人不遵守驾驶规则,结果出了车祸,难道这个人的车祸是汽车生产厂家制造的?假如一个病人不遵医嘱,胡乱用药,结果不幸死亡,难道这个人的不幸是医生和制药厂造成的?这样的逻辑,就像非要将自焚嫁祸给法轮功一样,实在很荒唐。法轮功教人向善、禁止自杀。自焚者的遭遇令人痛心和悲哀,然而他们的悲剧不是法轮功造成的。

在南越,曾经有佛教和尚因为抗议政府的暴政而自焚。在南韩,曾经有学生在民主运动中以自焚抗议独裁统治。在台湾民众反对建核四时,也有人自焚抗议。这些人的自焚能归咎于佛教、民主和反核团体吗?

新华社竭力想把自焚事件和法轮功联系起来,无非就是想利用这场悲剧来煽动民众的仇恨,从而为血腥的迫害寻找藉口。这场悲剧是中共江氏集团的野蛮迫害造成的,如果没有这场迫害,自焚绝不会发生。

五.新旧版谎言自相矛盾

自2004 年岁末以来,中共“喉舌”推出一位署名田雨者为镇压法轮功鼓舌。在各“喉舌”媒体转载的新华社郑州2005年1月18日新闻稿中,田雨叙述了采访所谓“自焚事件当事人”的情况,文中自焚参与者“薛红军表示,‘说我们是假的,天理不公,我们修了多少年啊,我从1994年就开始练。’”

很显然,田雨先生发稿前未和另一位中新社文字打手“前辈”沟通。2002年4月9日人民网刊登了中新社记者潘旭临发自郑州的报导《天安门广场自焚者王进东、薛红军追述荒唐事》,文中作者写道:“策划天安门自焚事件主谋之一的薛红军,对自己当初如何与王进东等人密谋到天安门广场自焚记忆犹新。他说:‘当时我与王进东等一批法轮功弟子练功一年多了,从来没有出去过宏法’”,并称薛红军不断接到“网上发来指令”,最终决定自焚。

依据田、潘的两番报导推理,则1994 年就开始练功的薛红军在“策划天安门自焚事件”时,“练功一年多了”,应当是1995-1996年左右。这是在2001年所谓“天安门自焚案”发生之前的 5-6年。那时中国的互联网刚刚起步,国内还只有少数几个BBS网站,而法轮大法的明慧网也都还没有建立,不知记者先生希望薛红军从何处获得“指令”,从而决定自焚?一个真正把法轮功作为信仰的人决不可能糊涂到连自己哪一年开始练功都记不清,而且薛红军对“密谋自焚”“记忆犹新”,那只能麻烦请田雨先生、潘旭临先生和“组织”上商量一下,看看能否更改一下互联网历史,以免影响不断发出“指令”的合理性。

然而给中共江集团添麻烦的不仅仅只是不懂事的文字打手们,还包括不受江集团控制的外国记者。前述《华盛顿邮报》记者菲力蒲.潘的该篇报导迅速传遍海内外,影响到当政集团的声誉和“喉舌”报导的可信度,于是新华社开封记者王阿敏、王恒涛于2月8日发出通讯稿宣称,刘春玲是镇压以后,也就是1999年7月以后才开始练习法轮功的,“母女俩经常拉上窗帘,关在房里练功,连小思影要好的小伙伴也不让进门。”这样就“合理”的解释了《华盛顿邮报》的调查结果:因为镇压已经开始,所以不公开练功,邻居们也就不知道。不过王阿敏、王恒涛考虑欠周的是,他们的报导却又和1月30日新华社的匿名通讯稿,即所谓介绍“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始末”一文相矛盾,在该文中匿名新华社记者写道,刘春玲“不仅自己长期迷恋法轮功,而且带动、影响了12岁的女儿刘思影。” 刘思影“在妈妈的影响下,1999年3月她开始在家里练习‘法轮功’”。也就是说,小思影的妈妈刘春玲至少是在1999年7月对法轮功镇压前开始练功的,这样才能合理解释“长期迷恋”。显然这次“喉舌”记者们给“自焚”案的组织制造者的信誉又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近日 “喉舌”们重新推出早已被揭露得破绽百出的天安门“自焚”旧闻,只不过凸显随着海内外了解迫害真像和“喉舌”造假内幕的人越来越多,江集团的谎言也越来越难以为继,不得已只能冷饭重炒。替潘旭临田雨之流想想也是,江集团谎言越扯越大,越大越难圆。不过这也是常识,即将被历史淘汰的江集团当然知道,只不过骑虎难下,能拉一个陪葬的是一个;这个常识田雨等人想必也清楚,不过为了眼前利益,宁可舍弃良知,把自己的未来与走向灭亡的江集团绑在一起。这却让人想起那句老话:利令智昏。不知道田雨们深夜独自面对自己的良知,是否还有清醒的时候?

六.操弄国际媒体 两面手法

新华网2005年1月19日推出记者田雨的报导,再炒“自焚”伪案以继续构陷法轮功。这次,这出伪案的幕后操纵者江氏集团再次故伎重演,拉上了美联社等著名西方媒体。在这场被西方媒体称为“政府组织的访问”(government-organized visit)中,江罗特定特制的访谈人物、内容和描述自然也成了被邀的某些西方媒体难以辨识和摆脱的魔境。

而在新华社、央视再炒“自焚”伪案的过程中,中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作为组织者主动邀请西方媒体采访报导,这一匪夷所思的举动似乎可以这样来解读,那就是“有国际大媒体随行,自然可以证实我们的采访是客观的、公正的,也可以证明我们的说法是站得住脚的”。江洋大盗贴上金字招牌似乎就可以公然行恶了。利用西方媒体将这场构陷传播到世界各地的同时,再将这些媒体的不实报导倾销到中国,再次欺骗中国民众。看来江洋大盗耍流氓的本领也世界一流。

其实,早在2002 年4月,江泽民集团就已经组织过同样的所谓“中外记者”采访。中共每次都要强调有“外国记者”,不过是想让消息封锁的大陆百姓以为西方大报也在配合江泽民集团搞揭批运动。如果真有这样的东西,早就内销到“人民日报”的头版头条了。这次中共再炒冷饭,不过是江泽民集团强弩之末、无奈的挣扎而已。

今年中共当局再炒自焚伪案,尽管打出“中外记者采访”的幌子,可是采访的时间、地点、人物、台词完全被中共当局操纵,这种采访所接触的不是真正的事实,而是伪造的假相。如果中共当局不是心中有鬼,为什么不敢让西方记者不受限制的采访大陆的广大法轮功学员,听一听他们修炼法轮功后祛病健身、道德升华的体会?听一听他们因为坚持信仰和言论的权利而备受残害的经历?如果中共当局不是心中有鬼,为什么要封锁正面报导法轮功的明慧网?很明显,阴谋欺骗是害怕曝光的,中共江泽民集团伪造的谎言经不起任何独立的调查核实。“谎言止于智者”,只要人们冷静地动动脑,多问几个为什么,中共的骗局就能被识破。

中共当局对在中国进行独立报导、发出不同声音的西方媒体一向警惕。举个例子,几天前,加拿大总理访华前,欲随行出访的两名记者被中国大使馆拒签一事很说明问题。被拒绝签证的加籍华裔记者属于加拿大华语媒体“新唐人电视台”,准备随同总理马田访问中国。签证被拒的原因大概是该电视台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所说的“我们没有避开那些敏感话题……我们详细报导了中国萨斯病的传播,对天主教徒和法轮功的镇压。”

这件事在加拿大社会引起广泛关注,加拿大各大主流媒体争相报导此事,连总理马田都表示,“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涉及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我们要求中方对此做出解释。”据报导,马田在中国之行中,还向中国总理提及此事。

中国大陆是西方媒体独立报导的禁地,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每当西方媒体记者独立报导天安门广场和平请愿的法轮功学员时,遇到的轻则赶出现场,抢走相机;重则皮肉受苦、关进班房,甚至驱逐出境。否则,江泽民也不会在国际特设组织的“人权恶棍”名单中榜上有名;“记者无国界”组织也不会称中共在中国制造了“最大的网络监狱”;中国也不会被评为新闻报导自由度最差的国家。

正是因为太具毒害世人的效果,江泽民集团和中共就把这个“自焚”伪案作为向全国人民甚至外部世界证明其镇压的合理性的最重要依据。几年来,中共媒体对“自焚”伪案一再重覆宣传,不断去对所谓的当事人进行追踪采访,在各种揭批材料中反覆引用,甚至把“自焚”伪案收录到小学课本(“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教科书”中的《思想品德》第十册)。可以这么说,中共江泽民集团和中共把“自焚”伪案上升到了它们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视“自焚”伪案为维持这场史无前例的灭绝人性的迫害的救命稻草。

在一个“对法轮功的评价不能有第二个声音”的政权下,在中方“政府组织”的采访中获得的资源又有多少可信度呢?其实这次安排西方媒体参与报导,近似于当年的纳粹集中营邀请各国媒体的采访,也很类似于苏联大饥馑期间邀请西方左派记者的采访,这种采访所接触的不是真正的事实,而是伪造的假相。这与近年来安排西方媒体或人权组织参观劳教所、拘留所,采访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做秀手法没有本质上的区别。顺便提一下,但凡被“组织”和“安排”出来的报导,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强烈的“一边倒”式的宣传意味。舆论可以救人也可以杀人。中共及江集团正是利用这一点,欲将被蒙蔽者也拉入江洋大盗的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