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 是到了认真反省自己政府的时侯了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从日本各种传媒惊悉,我国政府已与日本政府就如何处理日本侵华期间日军遗弃在我国的化学武器一事达成了协议,同意就地在我国处理这些遗留化学武器。据日本NHK电视台以及读卖新闻等的报道,关于处理场所的选定问题,我国政府起初是希望搬回日本处理,而日本则持“因炮弹腐蚀相当严重,考虑到运回日本时的危险,我们希望在化学武器的所在国处理。中国方面应该理解这一点”的立场。究竟达成了什麽内容的协议,我国官方以及传播媒介似乎很少提及。人民日报海外版也只是在第四版的右下角报道说,日方已保证不对中国的环境造成污染。可是日本目前并没有掌握可以彻底处理化学武器、不让它对环境造成危害方面的技术。在日本国内的湖里、海里也发现有被遗弃的化学武器,现在已开始腐化和向外漏泄,还有过日本人受其危害的报道。至于要使含有砒霜的炮弹完全无毒化的技术日方也承认现在并不存在,处理方法的开发在现阶段也只不过是一个“课题”而已。
将这些当年日军丢弃的化学武器运回日本处理也许会给极少部分日本人造成不便,也许会对日本的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也许会因此给日本添了“麻烦”,但不能因此就可以放在中国处理,就可以继续危害我们和我们子孙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就可以污染我们的环境。况且这不是一般工厂生产的普通的有害化学产品,而是日本五十多前用来残酷屠杀我们同胞的铁的罪证。
日本国内至今仍有包括决定日本国家政策的国会议员、国家领导人在内的相当一批势力,一直认为日本当年发动的是“正义战争”,对日本侵华期间以及二战时在亚洲各国犯下的滔天罪行更是矢口否认。如果这次真的就在我国境内处理这些化学武器,过若干年後,就很难保证日方不会用歪曲南京大屠杀一样的手法来对此进行歪曲,很难保证日方不会用对“从军慰安妇”一事的口气说:“是中国自愿同意在中国处理的,日本政府并没有干预”、“中国不是因此从日本得到了很多好处吗?”、“如果中国没有责任,为什麽会同意埋在中国?”、“如果没有得到好处,怎麽会同意在中国处理那些化学武器?世上会有这种没有得到好处,也会做宁可让自己国民吃亏,让自己国土遭殃的蠢事的政府吗?难道不是中国人自己编出来的神话吗?”
而且,如果将那些杀人的化学武器全部在中国处理的话,当年日军大量使用就是在当时也被禁止的化学武器残杀中国人的事实就无法让大多数日本国民知道,更不用说唤起大多数日本人的关心。
对于我们的政府究竟是因为什麽原因放弃了当初的“搬回日本处理”的立场,转而接受日方的要求我们无从知晓,我们只是想知道、想弄个明白:用来杀中国人的化学武器五十多年前杀了中国人,怎麽还能让它们继续留在中华的土地上,继续污染中华的大地?怎麽还能让它们继续危害中国人和他们的子孙?
谁制作的,理所当然地就应该让谁搬回他自己的家。
由于我方对“日军遗留化学武器处理”的交涉极少报道,对有关这一协定达成的经纬以及协定的具体内容也就无法得知,不知道在接受日方“在中国国内处理”这一要求前,是否已经对我国环境和住民健康及生命等将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进行了什么样的调查,不知道是否已经征得了人大以及中国人民的同意,更不知道是否征求了化学武器处理地的居民的意见、是否征得了他们的同意。但愿这回不会是出于“宽宏大量”、“中日友好”,更不会是象当年那样不征得中国人民的同意,便主动大方地放弃了巨额战争赔偿一样地作出了“可在我国处理”的决定。因为我们至今也无法忘记就是在大放“不要赔偿”的豪言之时,我们的国民却还在忍饥受冻,还在卖儿卖女,还在逃荒要饭,还在眼睁睁地饿死、冻死!
有时会情不自地叹起气来:如果我们的政府对自己的国民也象对老外那样“宽宏大量”,如果我们的政府对自己的国民也象日本政府、也象美国政府那样对待自己的国民,飞机、火车出事时,发生地震、水火灾时,不是只报道有多少老外遇难,不是只报道我们如何如何及时让老外脱离险境,而是首先报道自己的国人的安否;如果在自己的国门前不要只怀疑自己的国民患了沾花惹草“病”,不要只强行抽自己国民的血,那么哪怕国家再穷,不愿当中国人而主动抛弃中国国籍的国人是不是要少许多?是不是宁可在外当二等公民,忍生吞气受他人驱使,在他人手下干活,过寄人篱下生活的国人也要少许多?
“有阳光的地方,就有中国人”,很多国人都很自豪地这样说,可我却一直引以为耻。因为我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美国人、日本人、法国人、德国人不象中国人那样,会有那么多的人背弃自己的祖国、不愿当中国人,会有那么多的国人宁可在外寄人篱下也不愿回自己的祖国。五十多年前的德国、日本是一片废墟,他们的生活水平根本无法和现在的北京、上海、广东、福建等地相比。
著名作家、企业家邱永汉曾说过:日本人的背後有日本政府撑腰,而中国人却事事都得靠自己…悲哀呵,身为炎黄的子孙!
发稿:200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