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评:自焚者是为每一个中国公民的自由而死的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维护别人权利,也是维护自己权利。丧钟为谁而鸣?为每一个人而鸣。如果我们纵容对别人的法西斯专政,我们就无力抗拒针对我们的法西斯专政。纳粹德国就是明证。(尤其这个别人是自我修炼不强加于他人的善良百姓。他们和平抗争只是因为他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信仰不被允许。这个信仰并不具进攻性。)拔出萝卜带起泥,信仰自由不单一。新闻自由和法治是信仰自由的必然结果,所以中共死也不退。绝对权利导致绝对腐败。宗教是自由之母。亨廷顿名言信矣。“六四”撬了一下,法轮功反抗又撬了一下,中共专制的“千年”磐石处于不稳平衡,随时要滚落。
保护他人权利也是保护自己的权利。有良知的国人应该为法轮功信仰自由而呼。末世的专制制度(现今中国)是逆向淘汰,当好官太难。民主制度是符合自然发展的制度,不当好官太难,请看克林顿。
http://www.bignews.org/
发稿:200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