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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海忽起风云 法制日李鹏重棒江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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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

【新生12月8日讯】中共的历任总书记都没有好的下场,江泽民恐怕也不例外。

近几天中国新闻媒体的报道很不寻常。

12月3日人民日报在头版报道了李鹏在全国“十二四”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上的讲话,讲话的口吻几乎相当于中国第一把手。

他重点强调了两点:(1)“违反宪法序言,就是在最重要的问题上违反了宪法”;(2)“中共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人员必须带头遵守宪法,做守宪护宪的模范,在发表讲话,进行决策时,都必须对照宪法,看看是否符合宪法规定”。

李鹏这两点归根结底就是仿佛宣布了一句话:前中共最高领导人犯了违反宪法的错误。

李鹏敢于说这种话,是不是他已经取代了最高领导人的地位?

有人会说,这只不过是李鹏把内部矛盾公开了而已,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不错,李鹏信口开河毫不足道,但新闻媒体敢随便报道李鹏针对江泽民的批评蚂?要知道主管宣传的官员是丁关根,他可是江泽民的心腹。如果江泽民还在李鹏上面,丁关根不怕吃不完兜着走吗?

最近的中国新闻媒体有关中国领导人活动的情况报道中,12月以来,人民网和中新网只有李鹏及胡锦涛接见越南总书记的报道,及胡锦涛在党校的活动,不见江泽民的踪影。12月6日,也只有“李鹏强调依法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的报道。

从邓小平执政后,中共领导人的生杀大权落在中央的少数几个元老手里,而争夺第一把手的当事人只有尽人事的份儿。江泽民正因为把到这一脉,媚上讨好元老,诬陷赵紫阳成功,占了总书记的位置。

本来今年春天北京已有消息,称今秋的六中全会上江泽民要被迫提早让出总书记一职。从三月份两会江泽民受到人大和政协的夹击,曾庆红数次落选于政治局门外,江泽民的爱将贾庆林、黄菊、李长春等受到中纪委严厉的批评警告等来看,江泽民派系陷入重重困境。虽然江泽民拼了老命,拐着瘸腿硬是挨过了六中全会这一关。但这并不说明江泽民能反败为胜。让江泽民多呆几天,看看还有谁跳出来站到江泽民的一边,以便来个彻底清算,免的有漏网残余。斩草除根!

中共见不得光的凶残内斗黑政,剥夺人民人权,独裁暴力统治的性质并没有因为元老的死去而改变。有人说,中共的总书记都没有好下场,江泽民把整个中国引导到如此堕落的地步,他能有好下场吗?

江的结局只有一个:带罪下台。


附:《人民日报》在2001年12月04日第一版上刊登“在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上”李鹏强调,“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依照宪法治国”。

李鹏强调: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依照宪法治国

2001年12月03日 20:48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三日电 李鹏今天在此间强调,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依照宪法治国,严格依照宪法规定办事。

中共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司法部今天在北京召开“十二四”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出席座谈会并发表讲话。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今年四月批转的全国“四五”普法规划,确定了将中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十二月四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座谈会上,李鹏说,现行宪法集中体现了新时期中共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将中共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写入宪法。特别是宪法序言,最集中体现了中共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根本意志,是宪法的灵魂,同宪法条文一样,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违反宪法序言,就是在最重要的问题上违反了宪法。

李鹏指出,一切法律、法规、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的特权,决不容许对宪法根基的任何损害,任何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

李鹏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就要求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都必须严格依照宪法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立法,不得越权、抵触和相互冲突,保证国家法制的统一。各级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宪法规定的职责,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各级司法机关必须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做到公正司法,克服各种形式的司法不公,清除司法腐败。

李鹏指出,中共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人员必须带头遵守宪法,做守宪护宪的模范,在发表讲话,进行决策时,都必须对照宪法,看看是否符合宪法规定,做到违宪的话不说,违宪的事不做。

李鹏强调,当前,要做到依法治国,很大一个任务是必须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明年是新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有关方面要认真总结二十年来宣传、贯彻的情况和经验,在已经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宪法宣传、贯彻推向一个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