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如何处理邪教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美国根本没有邪教这个词,更谈不上取缔,没有一个人因信仰大卫教而被起诉定罪,大卫教徒至今在自由活动。几年前的德州维柯事件是因为囤积军火,强奸少女等刑事犯罪,联邦烟酒及火器管理局,取得法庭搜查许可,遭大卫教火力反击,死伤联邦人员数人,才有联邦调查局的介入、包围、僵持与催泪弹强攻。至今美国司法部部长雷诺反复遭到国会的质疑。包括搜查证是不是无瑕可击?是否因使用了军用催泪弹而引发火灾?或借用军用坦克是否违反武装力量不得介入国内治安的法律。司法部长还一再承认决策有失误,大卫教派家属还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日本处理邪教的经验,日方答复大意说:"真理教本身在日本是合法的,处理他们是因为他们中有人做出了非法的事情,我们处理的是违法的个人,而并不禁止真理教本身。
文章来源:·BBS 水木清华站
发稿:2000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