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近期遭迫害案例(2024年7月13日)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 吉林市永吉縣西陽鎮73歲的法輪功學員劉吉,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日被非法抄家後,他曾兩次被綁架到看守所,都因為血壓高被拒收,他被非法判取保候審一年。二零二四年三月劉吉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由於血壓過高被永吉縣看守所拒收,他又被監視居住六個月。二零二四年七月八日,劉吉再次被送到吉林市船營區法院,被非法判刑五年,在吉林市465醫院做體檢。由於這些年不斷地對劉吉的迫害與騷擾,給老人身心造成了非常大的傷害,他身體非常不好,高壓220多,低壓120多。法官李忠誠不顧劉吉的死活,要強行把他送進吉林市看守所,被吉林市看守所拒收;七月九日又要把他送到永吉縣看守所,又被拒收。劉吉,家住永吉縣西陽鎮蛤螞塘村。他以前給親屬拆房子的時候,墻體倒塌,他的整個身體被砸在裏面,經醫院鑒定腰椎第三節壓縮性骨折,要命的疼痛使他生不如死。他只在醫院住了七天,就回家了。當時醫生告訴他,最好的狀態也就是拄著棍兒蹓跶。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後,折磨劉吉多年的老胃病、腎病、肩周炎等疾病和砸傷留下的後遺癥,都不翼而飛。
* 黑龍江哈爾濱市阿城區71歲的法輪功學員張君,二零二三年五月被國保警察從家中綁架,非法關押,在不通知家人的情況下構陷、枉判四年、罰款二萬元,現在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集訓隊。二零二四年四月,警察才通知家屬,向家屬索要罰金。家屬憤怒地質問他們:“你們把人抓走了,一年了都不讓我們見人,開庭也不通知我們,要錢你們來了,不給。” 張君以前身體不好,有痔瘡、心臟病、腎炎便血等疾病,一九九七年喜得法輪大法 ,她煉功一星期後所有疾病全無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對法輪功非法打壓,她三次進京護法;兩次被非法勞教,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 湖北省鹹寧市溫泉七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鄭榮珍,二零二三年秋被鹹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遭受折磨。鄭榮珍,退休會計,長期遭受中共不法人員的迫害。二零二一年十月份,法輪功學員鄭榮珍在外發送真相資料救人時,發到小車上,小車的主人正好是鹹寧市公安局局長肖天樹(已遭惡報被判刑)。肖天樹指揮警察綁架了鄭榮珍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她的丈夫用錢以“取保候審”方式把她接回家。但中共警察、檢察院、法院繼續非法構陷。
* 江蘇省徐州市法輪功學員付葵女士,被非法關押一年多,近悉她被非法判刑兩年,已經提起上訴。付葵約50歲,在建設銀行工作,約在二零二三年三月被徐州市公安局非法傳喚、拘留、抄家。後有消息稱,付葵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一日被綁架到洗腦班,約於同年五、六月她被當地公安局非法逮捕,並被轉關到徐州市看守所。當地法院在不公開庭審的情況下對付葵非法判刑兩年。
* 山東聊城市東阿縣59歲的法輪功學員邵愛民女士,因為發放救人的真相資料,被綁架、構陷,被非法判兩年。詳細情況待查。一九九九年七月邪黨迫害法輪功後,她去北京上訪,被東阿縣公安局劫持回當地,在東阿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並勒索罰款,從此以後家無寧日,不法人員多次無故上門騷擾。邵愛民被非法關押看守所至少四次,她曾經在看守所被打,嘴被打得流血,罰跪,他們用這種刑訊逼供、強行轉化。
* 陜西省寶雞市86歲的法輪功學員王宋霞,因手機被警察監聽,二零二二年五月八日被寶雞市公安局渭濱分局姜譚路派出所警察綁架,五月九日被所謂“取保候審”放回家。二零二四年七月初獲悉:王宋霞已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罰金五千元,六月她已被劫入陜西省女子監獄。
王宋霞,家住寶雞市渭濱區姜譚路,她於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嚴格按真、善、忍法理要求自己做好人,不久身上的多種疾病都不治而愈,她內心愉悅,無比感恩法輪大法。二零二二年五月八日上午十一時,王宋霞因手機被警察監聽,被寶雞市公安局渭濱分局姜譚路派出所警察綁架,被所謂“取保候審”。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三日,王宋霞接到姜譚路派出所警察送來的《移送起訴告知書》,她被構陷到寶雞市渭濱區檢察院。
* 遼寧省沈陽市法庫縣67歲的法輪功學員何明英老太太,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被沈陽市渾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罰金兩千元。何明英已於六月十四日提起上訴。何明英的女兒作為親友辯護人,在法庭上為自己的母親做了無罪辯護:“我的母親何明英雖然不識字,沒有文化,卻始終遵循著傳統的道德觀念,堅守著善良純樸的為人本性。修煉法輪功後更是時時處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一個比好人還要好的人。在日常生活中,無論對家人、親朋,還是鄰裏、甚至素不相識的人,她都能時時處處為他人著想,與人為善,幫助別人,無私付出,卻不計任何回報。母親所言所行,作為家人和眾親朋好友,我們既是受益者,也是見證者,都可以證明她於人於己、於社會國家,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她從未做過更不可能去做任何危害國家、社會、人民的事情,她根本不知道如何破壞法律的實施,也沒有能力、沒有條件破壞法律實施。將這種莫須有的罪名強加在一位如此善良好人的身上,實在是太牽強也太冤枉。”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八日下午,何明英從沈陽北站乘坐火車前往成都親戚家。何明英剛上列車,數名警察就在未出示任何證件、也未告知緣由的情況下,對她強行非法搜身、檢查包裹,然後將她劫持到沈陽北車站派出所。在派出所裏,何明英遭警察威脅恐嚇、淩晨疲勞審訊、不給飯吃等對待,之後她被非法刑拘十五天。十一月二十三日,沈陽市渾南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何明英本應被無條件釋放,可是沈陽鐵路公安國保警察卻在何明英結束非法刑拘十五天時對她作出“取保候審”的決定,並在釋放當日欺騙、脅迫她親屬做筆錄及指認,采取非法手段獲取所謂“證人證言”,為進一步構陷何明英拼湊“證據”材料。二零二四年三月十八日,何明英再次遭警察綁架、關押構陷。
* 天津法輪功學員張衛敏女士二零一五年八月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後,被綁架、非法判刑五年,在天津女子監獄遭受非人折磨,出獄後仍然不斷被騷擾、要求退回退休金,於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含冤去世。張衛敏一九五四年一月出生,原住天津市南開區芥園西道宜君西裏。她於二零零七年十二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她的心臟病等病癥迅速康復。
* 湖北省黃石市大冶市茗山鄉上汪村法輪功學員柯昌炎,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多次遭中共人員綁架、關押、酷刑折磨,被非法勞教、誣判,陷冤獄共計八年,身體受到嚴重摧殘。柯昌炎二零二二年出獄後仍不斷遭中共人員騷擾,不幸於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含冤去世,終年62歲。柯昌炎遺體的背部和腿部呈烏黑色,都是在監獄被打的。
發稿:2024年7月13日 更新:2024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