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揚在牛津大學演咂了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30日訊】今天香港信報有篇文章,談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在英國牛津大學演講,面對一個含有輕蔑性的問題“法治(rule of law)和依法而治(rule by law)有何區別?”,他虛與委蛇地談論,中國是法治國家,司法講究依法治國。。等等八股說辭。可以看出,肖揚竟然完全把“法治”和“依法而治”,把司法和行政的概念完全混為一談。我們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法律知識就這水平,實在讓人們對中國的法治化難抱有希望。
順轉一篇有關肖揚反法輪功的講話報道: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強調,要依法打擊“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犯罪活動
新華社北京11月1日電(記者王熾)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開審判機關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座談會。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在會上強調,審判機關要依法懲治法輪功等“邪教”組織及其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發展。
發稿:200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