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輪功學員近期遭迫害案例(2026年8月1日)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法輪功也稱法輪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北京日報》載文介紹京城晨練,特別提及法輪功並配以法輪功學員煉功的壓題照片。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中國國家體育總局派到長春和哈爾濱的調研組組長在對法輪功進行調查後肯定了法輪功的健身效果及對社會穩定和精神文明的促進作用。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理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判刑。* 雲南省紅河州個舊市65歲的法輪功學員楊錦輝女士,於二零二六年四月十日前兩天與家人外出旅遊。在乘高鐵回蒙自市途中,她突然被開遠市鐵路警察綁架,警察稱“接到上面通知,一直對她防範監控”。隨後她被關押在紅河州看守所。僅僅二十天後,五月三日,家屬接到噩耗:楊錦輝已在看守所“死亡”。五月三日,家屬接到通知趕到看守所,被告知楊錦輝“心梗,搶救無效”。家屬悲痛萬分,要求查看監控錄像,只看到楊錦輝在看守所內洗衣服時突然倒地的畫面。家屬提出屍檢要求,目前更多細節仍不明朗。
楊錦輝原是社區公務員,修煉法輪功後按真、善、忍做人,身心受益。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她多次被綁架、送轉化班強制洗腦。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被個舊市“610”、國保、公安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於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出獄後被無理開除公務員、剝奪全部工資與養老待遇,生活來源被徹底斷絕。盡管生活貧困,她仍堅持寫信勸善、申訴、控告,將信件寄往省、市法院、檢察院、省政府、省委組織部等部門,也曾直接遞交給蒙自市、個舊市政法委及國保。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楊錦輝再次被個舊市國保、政法委等人員綁架,關入個舊市看守所十三天,於八月八日被放回。期間,“610”國保人員明確威脅她:“以後不準再寫申訴控告,再寫還要關入看守所。”
* 黑龍江大慶市法輪功學員叢瑞敏女士,於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被綁架,在看守所遭迫害致直腸癌,兩個月後回家接受手術治療。就在她仍臥病在床之時,二零一九年十二月末,讓胡路法院對她非法判刑三年,所謂“監外執行”。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四日,身體尚未恢復的叢瑞敏被強行“收監”,獄中迫害使她病情再度惡化。從監獄回家僅一年兩個月,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叢瑞敏含冤離世,終年68歲。
* 黑龍江省大慶市法輪功學員任玉紅女士,因堅持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自二零一九年,遭司法程序陷害,被迫害致身心受傷,後遭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受盡身心折磨、瘦骨嶙峋,身體嚴重受損,於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九日含冤離世,時年58歲。
任玉紅家住大慶市讓胡路區明園小區,生前是大慶油田實業公司東昊公司退休職工。一九九六年,她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她變得真誠善良,性格溫和,善解人意,遇事能為別人著想。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二十七年,任玉紅曾因信仰法輪大法,遭到無理降職、被迫離婚、綁架、抄家、關押、洗腦、判刑入獄、騷擾、扣發退休金迫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大慶發生了群體綁架61名法輪功學員惡性事件。當天早上,正要上班(本來將退休的任玉紅因對工作負責,同事都勸她休息,她說堅持上完最後一天班)的任玉紅在樓下被讓胡路龍南分局轄區片警權赫俊(刑事偵查隊副隊長)等5、6個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便衣警察綁架,非法抄家。之後,任玉紅被非法關押在大慶看守所,被摧殘致高血壓重癥,身體狀況極差,於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被“取保候審”放回家。但她被陷害程序已經到讓胡路區檢察院。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日左右,讓胡路法院審判長張海燕、審判員趙玉華及檢察院公訴人封光、劉超等在龍南醫院草草給任玉紅非法開庭,當即宣布枉判四年、勒索罰金兩萬,直接剝奪了任玉紅依法上訴權利。幾天後,迫不及待地把任玉紅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同時停發她的退休金。
* 遼寧大連市65歲的法輪功學員於春香,二零二六年正月十六(即三月四日)被西崗分局國保大隊和北京街派出所警察闖入家中抄家和綁架,隨後被關入姚家看守所。五月十二日,她被甘井子檢察院非法起訴至法院;七月二十三日,甘井子法院對她非法判刑四年、並勒索罰款三萬元。
於春香是一位溫柔賢惠的妻子、孝順善良的女兒和兒媳,也是負責任的母親、慷慨體貼的好鄰居。她曾患嚴重月子風濕病,夏天也要關門閉戶、穿毛衣毛褲,不敢見風,常常疼得流淚。修煉法輪大法後,這個折磨她多年的頑疾徹底康復。然而,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自一九九九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她遭受中共綁架、非法判刑關押,此次已是第二次被判刑四年迫害。
* 遼寧錦州市兩位法輪功女學員高俠(56歲)、宋麗傑(69歲)於二零二五年十月被太和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綁架、抄家,並被非法關押在錦州市看守所。近日獲悉,高俠被非法判刑兩年,目前仍被關押在錦州市女子看守所;宋麗傑被非法判刑一年,約四個月前已被送往遼寧省女子監獄。
高俠,一九七零年六月生,居住在錦州市古塔區。她育有一對雙胞胎女兒,因婆婆重男輕女,她曾長期承受精神壓力,出現嚴重失眠與頑固性便秘,甚至半個月無法排便,求醫看病也沒能治好。修煉法輪功後,她的病癥奇跡般消失,身體恢復健康,幹活不覺疲累。她按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對丈夫和婆婆不再心懷怨恨,而是體諒關心;在工作中主動承擔臟活累活,被評為單位“勞模”。她善良勤勞,是家庭的主要支柱。近年來,高俠的母親生活不能自理,飲食、清潔、換尿片等均由她一人承擔;其婆婆年逾八旬,也依靠高俠夫婦照料贍養。
宋麗傑,一九五七年三月生,同住古塔區。修煉前,她患有多種慢性疾病,包括腰椎間盤骨質增生、肩周炎、支氣管擴張、神經官能癥、頭痛等,常年感冒發燒,精神萎靡,頻繁上醫院打針吃藥,苦不堪言。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後,她按真、善、忍要求自己,遇事能查找自己的原因,做事為他人著想。通過煉功與修心性,她的身體迅速康復,精力充沛,身心煥然一新。
* 江西南昌市法輪功女學員裘德英(66歲)與徐菊蓮(69歲)於二零二六年七月十四日被西湖區法院非法開庭,隨後在七月十七日被宣判刑期並勒索罰款,罪名是所謂刑法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裘德英被判一年八個月、緩刑兩年,並處罰金2300元;徐菊蓮被判一年十一個月、緩刑兩年,並處罰金2500元。值得註意的是,法院在判決書尚未下達之前,就已強迫她們繳納罰金。
裘德英與徐菊蓮被枉判,源於二零二四年十月九日的一次事件。當日,她們在南昌市八一大道婦幼保健院附近,使用“真相服務器”免費 WiFi向民眾發送真相信息鏈接,讓查看手機的人能夠看到法輪大法在世界各地傳播的真實情況。隨後,兩人被國保警察綁架,警察並闖入她們家中抄家,搶走個人物品。她們被劫持到南昌市青雲譜區綜治中心(洗腦班)強制“轉化”約十天。直到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兩人才被“取保候審”回家。裘德英因重病修煉法輪功,身體恢復健康,使原本因她長期臥床而陷入困境的家庭重新和睦。出於善意,她希望把自己修煉法輪功而受益的經歷告訴別人,讓更多人了解事實。她使用“真相服務器”讓民眾自由鏈接法輪功信息,是一種無償的善舉。二零二六年六月四日,裘德英與徐菊蓮收到南昌市西湖區檢察院下達的起訴書。
* 安徽省蕪湖市法輪功學員張同香,二零二五年八月被當地警察綁架,隨後被關押在蕪湖市看守所近一年。她被法院非法判處兩年徒刑。目前,張同香已被劫押至合肥市長豐監獄繼續遭受關押。
發稿:2026年8月1日 更新:2026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