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紅包、貪官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淩 鋒
春節是中國人的傳統節日,也是最盛大、最熱鬧的節日,這從北京官方所頒定的假期中可以知道,因為它比“國慶”的假期還要長。以前到春節假期,官方的號召是過“革命化的春節”,假期裏甚至要“抓革命,促生產”,要節約過春節,但是也就這一點,老百姓還可以抗拒上頭的指示,以平時的積蓄放縱一下,大吃大喝,一醉方休。
如今時代不同了,有條件的過春節自然更是暴飲暴食,當然還有以前所欠缺的各項“娛樂”。除此之外,不同階層還有不同的權利和義務。由於從香港和臺灣傳來送紅包的風氣,當然也是“舊社會”傳統的“復辟”,老百姓因為對當官的有所求,或者下級要討好上級,做生意的要討好有權的,於是送紅包成了他們的義務,而收紅包的成了他們的權利。其實港臺雖然有送紅包,內容並不完全相同,基本上是長輩給小輩、老板給員工,而香港是禁止給公務員送紅包的,臺灣則比香港腐敗一些。但是到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一切都變了樣,紅包成了過春節普遍行賄的行為,可謂紅包主義同中國中國社會主義建設具體實踐的相結合了。
因此目前中國大陸開展反腐敗運動,過春節時官方就得提醒幹部禁止收送紅包,違者如何如何。其中最可笑的的是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再次”強調,要“一如既往”地嚴禁收送紅包,黨政幹部“違法”者一律撤職。
所謂“再次”強調。說明過去已經一再強調;“一如既往”地嚴禁也表明以前一直是嚴禁的。可是我們也知道,廣西雖然是個貧困地區,但是貪官出奇的多,以致號稱“廣西現象”,去年被槍斃的人大副委員長成克傑原來就是廣西的第一把手。他自己發出禁止收送紅包的命令,自己卻大量收受紅包,不但是他,連他的部下,包括檢舉他貪汙的部下,也一個個被揪出來,其中的罪名少不了受賄,也就是收受紅包或變相的收受紅包。既然以前禁止收送紅包,貪官一樣好之為之,那麼現在“一如既往”禁止收送紅包,貪官也不妨“一如既往”腐敗下去。
另一個有關紅包的新聞是中共深圳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在新世紀發布的第一號文件竟是對紅包的處理辦法作出具體規定:黨和機關工作人員在交往和對外交往中,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的紅包,無論金額大小,必須在收受紅包的一個月內登記上交,否則送、收紅包的單位和個人將受到查處。
什麼叫“在交往和對外交往中,因各種原因未能拒收的紅包”?比中國更加開放的西方世界在“對外交往”中為什麼可以拒收紅包?如果因為紅包是中國的國情,那麼在香港中國人社會裏,為什麼公務員在“交往”中可以拒收紅包而大陸不行?如果因為香港是英國人調教出來的,因而背離了中國國情,那麼在毛澤東時代為什麼就沒有國家幹部收受紅包的事?是不是當時也被來自德國和俄國的馬恩列斯調教好了?可是如今的“四個堅持”中也還有堅持馬列主義這一項呀。
更妙的是還規定了“任何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紅包”和“不能判斷是否會影響公正的紅包”應一律拒絕。如果是給子女而非當官本人的又該如何?如此以來似乎要設立一種“紅包學”專門研究各類紅包的性質及其可能產生的效果。
留下這麼一個“尾巴”是否就是留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空間,為貪官造福?
中共反腐敗不在根本上改革政治體制,而在這些具體問題上兜圈子、玩花樣,只是蒙騙老百姓而已,最終還是要給貪官維持貪汙的溫床來維持和加強黨的“凝聚力”;並且將“優勝劣敗”的叢林定律也用在貪官世界中,讓中國的貪官成為全世界最出類拔萃的貪官。這也是中國對人類的貢獻吧?□
發稿:200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