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公安分局推出新制度 群眾可挑警察破案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網12日訊】據法制日報報導吃飯點菜,看病點醫,這已是很尋常的事。但從今年10月起,湖北省荊門市東寶區的群眾又有了一項新權利:可以自選民警為其服務。這項被冠名為“點警制”的全新警務服務方式,由荊門市公安局東寶分局首推。其內容為,辦案單位在接警、出警、勘驗、立案後,所有刑警和責任區民警接受群眾點名,辦理除重特大刑事案件、經濟案件以外的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報警人所報案件一經立案,即有權直接點名讓一民警為案件承辦人;被點中的民警可視案情再點自己的辦案“搭檔”。群眾點警之後,當班民警即填寫《點警案件跟蹤督辦登記表》,被點民警要在表上記錄每日工作摘要和辦理結果,結案後由點警人在意見欄上簽署“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等意見。“點警制”同時規定,民警的工資、獎金、福利及立功評先、晉級晉職與其工作業績掛鉤,點警案件辦結數居前10名的民警,將被授予“辦案能手”稱號,並予以獎勵。
作為接受點警制服務的第一人,年逾古稀的王瑞璽老人對此感觸頗深。去年5月17日,王瑞璽的孫子在上學途中被人用刀砍傷,由於辦案民警工作不細,此案一直未破。最近,王瑞璽找到東寶分局馬局長,表示對承辦該案的民警不信任。馬局長告訴他有權點一名他信得過的民警。結果該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王永忠被點中,王永中同其搭檔、刑警蔣發貴接案後僅兩天,就排查出犯罪嫌疑人3名,並將他們抓獲歸案。
發稿:200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