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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帶血的頭顱放在生命的天平上,讓所有茍活者都失去了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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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從今天——2000年6月16日《南方周末》第一版上剪下來的一張張志新同志的照片——一頭黑色瀑布般秀美的頭發,一雙清澈明亮的大眼睛,一個豐潤而緊抿的嘴唇,一張充滿青春氣息的臉龐……無論是誰,都可以從這張“老照片”上讀出“美麗”二字——不,不僅僅是美麗,還有五十年代少女所特有的純真樸實。但是,如果聯想到這位美麗的女性後來的命運,眼前的“美”就顯出了悲劇一般的沈重與崇高。

  在我的印象中,我們國家的報紙除了在某些特殊的時候刊載領袖人物的大幅肖像照,好像從來還沒有為哪個非領袖的公民登載過這樣的照片。而現在,《南方周末》把這份殊榮獻給了張志新同志。我因此要向《南方周末》的全體同志表達深深的敬意!

  “張志新是誰?”面對這幅照片,恐怕現在30歲以下的中國人都會提出這個疑問。這不能怪他們無知,因為21年前的1979年宣傳張志新同志事跡的時候,他們還是不懂事的娃娃,而僅僅宣傳了很短的一段時間後,不知什麼原因,張志新的名字從媒體上消失了。

  然而,在1979年,當張志新的名字出現在包括《人民日報》在內的各種媒體之中時,整個中國震驚了!無數雙善良的眼睛面對張志新美麗的眸子流下了淚水,一切有良知的中國人不能相信:僅僅是因為“思想”,思想者不但被殘暴地結束生命,而且在結束生命前竟然被割斷喉管!而這慘絕人寰的一幕,竟然發生在號稱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中國!

  一時間,人們用淚水寫下的詩歌傳誦在中國大地:

  “她把帶血的頭顱,  放在生命的天平上,  讓所有茍活者,  都失去了——重量。”

  (韓瀚:《重量》)

  “一枝‘無產階級專政’牌號的槍,  對準了一個女共產黨員的胸口!……  中國的良心啊,  豈能忍受這種奇恥大辱,  清明雨,  洗不凈不清明的時候——  野心取代了良心,  獸性代替了人性,  權力槍斃了法律,  暴政絞殺了自由……”

  (熊光炯:《槍口,對準了中國的良心》)

  “我們有八億人民,  我們有三千萬黨員,  七尺漢子,  偉岸得像松林一樣,  可是,  當風暴襲來的時候,  卻是她,  沖在前面,  挺起柔嫩的肩膀,  肩起民族大廈的棟梁!”

  (雷抒雁:《小草在歌唱》)……

  中共遼寧省委作出決定:追授張志新同志為“革命烈士”。

  1979年新版的《辭海》多了一個辭條:“張志新”。

  中國的1979年被稱為“思想解放年”。

  那一年,我正在大學讀二年級。當我第一次讀到張志新的事跡時,思想上所受的震動是前所未有的。大地在我腳下旋轉,世界在我的眼中失去了色彩。許多從少年時期便銘刻在腦子裏的某些“神聖”的形象和“莊嚴”的字詞開始變得虛偽而荒誕起來。經過了幾個徹夜未眠的心靈痛苦之後,我寫了一首題為《我和亞瑟》的短詩,表達了我對現代迷信的永遠的決裂。

  張志新,是引領我走出現代迷信的思想啟蒙者。  獨立思考,是我從張志新那兒繼承的精神遺產。

  從那以後,我就抱定一個信念:在這個世界上,除了真理,我決不能再迷信任何東西,不管它披上多麼神聖的外衣!

  說實話,盡管當時能看透“文革”的人並不多,但在我們國家和在我們黨內,顯然還應該有比張志新更清醒的人,而且這些清醒者的地位遠在張志新之上,如果他們具有張志新一般的勇氣而奮力抗爭,其作用也遠勝過張志新的孤軍奮戰。但是,面對民族的瘋狂,過於“成熟”的他們選擇了沈默,選擇了明哲保身,選擇了隨波逐流,選擇了風暴過後的血淚控訴與自我安慰,而把整個民族的災難讓張志新、遇羅克、顧準等人來承擔!

  從1979年開始,張志新成為我心中的精神偶像。我一直試圖搜集更多的有關她的資料,但遺憾的是,20多年來,她從我們的視野中消失了。

  1998年8月7日,我意外地從當天的《南方周末》上讀到了《張志新冤案還有秘密》,進一步了解了這位英雄在獄中的慘景:她被輪奸,她被逼瘋,臨刑前割喉管時她的腦袋被幾條大漢強按在磚頭上……

  兩年以後的今天,我又讀到了《南方周末》上發表的《張志新冤案還有新的秘密》一文。文章披露,張志新之所以被殺,並不僅僅是“反對林彪、四人幫”,而是對毛澤東同志的功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文章摘引了一段張志新原話:“中國共產黨從誕生以來,以及在新中國建立初期前的各個歷史階段中,毛主席堅持了正確路線。尤其是1935年遵義會議以後,樹立了毛主席在黨內的領導地位,結束了第三次’左傾’路線在黨中央的統治,在最危急的關頭挽救了黨。毛主席在當的歷史發展中的豐功偉績是不容否定的。但我認為,在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階段中,毛主席也有錯誤。集中表現於大躍進以來,不能遵照客觀規律,在一些問題上超越了客觀條件和可能,只強調了不斷革命論,而忽視了革命發展階段論,使得革命和建設出現了問題、缺點和錯誤。集中反映在三年困難時期的一些問題上,也就是三面紅旗的問題上。”張志新還對“文革”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這次文化大革命的路線鬥爭是建國後,1958年以來,黨內’左’傾路線錯誤的繼續和發展。並由黨內擴大到黨外,波及到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它造成的惡果是嚴重的。它破壞了黨的團結,國家的統一,混淆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削弱了黨的領導,影響了社會主義革命、建設事業的正常進行……”她對當時普遍存在的個人崇拜提出了批評:“無論誰都不能例外,不能把個人淩駕於黨之上。”“對誰也不能搞個人崇拜。”

  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張志新於1969年8月寫下的這些文字,等於是提前10年就用自己的生命起草了《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歷史問題的決議》中有關對毛澤東評價的部分!說她是“思想解放的先驅”,她當之無愧。

  然而,她的悲劇——其實,這哪裏是她一個人的悲劇?——在於她覺醒得太早了,而且把這些10年、20年之後人們眼中的常識勇敢地說了出來,於是,她便成了“罪人”!在《南方周末》的這篇文章中,作者還全文公布了張志新在獄中用小木棒代筆寫下的痛斥監獄長的控訴書:“……告訴你們:如果誰以為只有革命一帆風順,事先得到不會遭受失敗和犧牲的保票才去革命,那他根本就不是革命者。共產黨人,一個被錯誤路線迫害者,脫黨狀態的女共產黨員,孤家寡人一個,在這尖銳復雜的階級鬥爭中,缺點錯誤失策在所難免,是前進中的問題,自身有克服的基礎和可能,在鬥爭中只會提高覺悟,越戰越強!因為她日益掌握真理!如果上述辦法能征服,那就不是真正的共產黨員!你們還有什麼辦法都使出來吧!她只能做七十年代的哥白尼!……”

  面對這血寫的文字,我已經不知道用什麼語言來表達我的心情了。但我還是想說,這位中國“七十年代的哥白尼”同樣應該是我們共和國的英雄,當然,這樣的英雄還應包括遇羅克、李九蓮、顧準、王申酉……因為這些先驅者不但用他們的生命喚醒了我們民族被極左路線麻醉的良知,而且他們留下的思想遺產成了推進我們改革開放事業的精神財富。當我們“忠誠”地把自己思想的貞操奉獻給現代迷信時,張志新們思想的鳥兒卻正在精神專制的無邊暗夜孤獨而執著地飛翔,呼喚著思想自由的黎明。我們今天所享受的一切,從某種意義上說,都是思想解放的成果,而張志新們正是思想解放的先驅。但遺憾的是,在去年中央電視臺新聞聯播為五十周年國慶開設的“共和國英雄”欄目中,卻沒有他們的名字!不止是中央電視臺,所有媒體在回顧雷鋒、焦裕祿等“共和國英雄”時,都無一例外地將張志新們“遺忘”了!

  張志新是以思想獲罪的,也是因思想而被殺害的。今天的人們面對張志新美麗的容顏,是無法想像我們的人民曾經生活在一個多麼恐怖的時代。許多人曾經慶幸,那個令人詛咒的時代一去不復返了,但歷史卻在重演,今天眾多的法輪功學員又因堅定的信仰獲罪入獄。

一年多來,歷史在大倒退,50,000名法輪功修煉者被捕和被監禁;10,000多人未經法律程序送進勞改營;約600人被送入精神病院,並被強迫註射對神經和心理系統有害的藥物和電擊;500多人被判刑,最長達18年;把包括趙金華、陳子秀等70多名法輪功弟子抓去活活打死;上百萬的法輪功書籍、錄像帶、錄音帶被沒收和燒毀;更有無數的法輪功修煉者遭到執法人員的毒打和體罰,億萬家屬、親朋好友和同事受到牽連。

對法輪功學員濫用酷刑達四十種以上:手指釘竹簽;用煙熏,用火燒;灌辣椒水;坐老虎凳;坐"噴氣式;強迫孕婦墮胎;脫光衣服用刑;聞臭糞;冬天用冰水澆,雪地裏長時間受凍;打耳光,打眼睛,打得喪失聽覺和視力;扭斷胳膊,打斷鼻粱,打掉牙齒,打得頭破血流,體無完膚,打斷脊椎;用木棍,電棍,狼牙棒,鋼絲鞭,皮帶打;打胸部,踢下身;從頭頂和肛門通電;一只手從肩上往下,另一只手從背後向上長時間銬在一起,銬子深深吃進肉和筋骨裏,痛得死去活來;手和腳銬在一起,兩個人,多個人銬在一起,互相拉扯,銬子越來越緊;雙手雙腳張開,綁成十字形;不給飯吃,不給水喝,不準大小便;上死刑犯的地牢刑具;放蛇和蠍子咬;指使流氓,妓女,盜竊犯,殺人犯,牢頭,獄霸毆打學員;警察吊打學員,經常把學員打的昏死若幹次;逼迫成千上萬的學員絕食;有的因強行被灌濃鹽窒息而死;把正常人成批地強行送進精神病院,註射有害中樞神經的毒藥,把正常人整成目光呆滯,反應遲鈍的人;警察還把包括趙金華、陳子秀等七十多人抓去活活打死;株連九族,把死者親屬,知情者,同情者抓去勞教勞改。真是罪行累累,罄竹難書,滅絕人性,令人發指。

這一切的一切證明“那個令人詛咒的時代”在悄然重演,而且愈演愈烈,愈演愈殘忍,中國被一個要求(貪官)悶頭發大財(人民)少說話的獨裁者控制住了,我為此悲哀!中國的前途在哪裏?

推進民主進程,真正依法治國,保證任何一個公民思想的權利不被侵犯,當年張志新呼喚思想自由的聲音再次被法輪功學員用血的代價呼喚著!

  2000年11月9日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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