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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一天内虐杀(2)--百位遭中共残害致死的法轮功女学员(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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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28日下午3点多钟,辽宁省凤城市法轮功学员金秀清上街回来、刚刚走进自家楼道,被凤城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长关威伙同一名警察绑架,6月29日上午 9-10点左右迫害致死。


金秀清(原名金姝),女,60岁,凤城市丝绸厂退休工人。修炼法轮功前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和踝骨严重骨质增生,整日痛苦不堪。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通过学习《转法轮》,她明白了只有提高自身内在的道德水准,才能达到外在的身心健康。从此,她以“真、善、忍”为准则,改掉了自己以前爱发脾气等好多坏毛病,遇事从不与人争斗,处处宽容别人;她把慈悲与微笑留给了她的亲人;留给了她的朋友;留给了她的邻里;留给了与她有缘接触的每一个人。由此,也换来了她身体的康复和精神的轻松愉快。

然而,正当她庆幸自己找到了人生的真谛、得到了能够使人修心向善、获得身心健康的好功法时,一夜之间风云突变,法轮功就从全球最受欢迎的功法,突然在大陆变成了被打击的对象。她当时真是百思不得其解,几天几夜没有合眼,她反复问自己,李洪志老师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法轮功到底该不该学?她回想自己从97年修炼到99年镇压,两年来身心发生的巨大变化,最后得出答案,我选择的这条修炼的路绝对没有错,我的老师为救人脱离苦海,从没和我们索取任何回报。多少人因修炼大法得到了身心的健康,多少人得到了家庭的和睦,多少人修炼大法重获了新生……老师教我们以“真、善、忍”为做人的准则,这只能使人类道德回升,身体健康。而我只花几十元钱,买了几本法轮功的书,就治好了困扰我多年的疾病,并且还学会了怎样去做一个好人。这样的好老师,这样的好功法究竟有什么错呢?政府究竟怎么了?

金秀清决定去北京上访,找政府为法轮功讨个公道。1999年10月份,她还没等踏上去北京的列车,在凤城火车站就被绑架到了拘留所。拘留期间因炼功,被管教罚站、罚蹲、还戴上了脚链,脚腕被磨出了鲜血。后来,家人来探视,见状十分痛心,被勒索了3000元“罚款”,拘留69天后放出。回家后,警察和社区还经常去她家骚扰,并监视她的行动。

2001年8月,金秀清只因贴了一张“法轮大法好”的传单,再次遭凤城610不法分子绑架,在拘留所被关押半年之久,身心受到严重摧残,使得她旧病复发,教养院拒收,退回凤城拘留所。改判劳教两年,院外执行。同时,家人又被勒索去2000元钱,还停发了她的退休养老保险金,只能靠老伴一人的工资生活,家境十分困难。

2004年4月19日,金秀清吃过晚饭,准备下楼散步的时候,又被凤城610不法分子关威、崔 ××强行绑架到拘留所,逼她放弃信仰,让她写什么“悔过书”。她义正词严的回答说:“我炼法轮功做好人没错,她们想叫我往哪转化!怎么悔过?难道做一个好人有罪吗?她每一次被关押在拘留所里,身心都会遭受极大的伤害,即使这样,她并没有忘记自己是法轮功学员,处处用善心对人,她看到被拘留的人都坐在冰冷水泥台上,就将自己的棉衣裁开,为她们缝制褥垫,同屋得人都说:“这学法轮功的人真好。”连明白的管教都说:“这老太太确实是个好人哪!”

可是,就这样一个好人,他们也不放过,在经过再三审讯,也没得到他们想要的满意答复“转化”,他们再一次将金秀清劳教三年,再一次将她送往马三家。由于一次又一次遭到心灵的创伤和肉体的摧残,到了马三家体检又不合格,她又被迫害了近两个月的时间才被放回。回来后她认识到,只有学法炼功,才能使她的生命得以延续。所以,经过一段时间的修炼,她的身体又得以康复。

可是,凤城国保大队,原来的610组织的关威、马秀立,却对她百般刁难。2005年6月28日下午3点半左右,她上街回来、没等進入自家楼道,恶警关威便带人突然窜出,再次将她强行绑架。

在被抓后短短十几个小时的时间里,她就被夺走了宝贵的生命。在家人的强烈谴责下,尸体在殡仪馆停放了近20天。凤城公安局给家属施加压力,并承诺给一定数额的现金,家属深知当今世道的黑暗,共产党的邪恶,只好忍受巨大的悲伤,安葬了他们连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的亲人。

河南省陕县法轮功学员张准丽被国保大队虐杀

2006年元月13日,河南省陕县55岁的法轮功学员张准丽被国保大队绑架,当天被毒打致死。恶警怕承担责任,竟丧心病狂的将张准丽从四楼扔下,制造张准丽跳楼自杀的假象,然后假惺惺的将尸体送到陕县二院抢救,其实人到医院之前就已经死了。

陕县国保大队2006年元月8日突然对该县20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抄家、绑架;元月13日早晨,恶警们又突然闯进法轮功学员张准丽的家中进行非法抄家,在家中抢劫走一些大法书籍和经文,还有家中孩子们的电脑,然后强行把张准丽绑架到了陕县国保大楼四楼,接着就对张准丽进行刑讯逼供,追问大法书籍和经文的来源。

张准丽坚决抵制不法人员的无理要求,恶警们为达到目的竟将张准丽毒打致死。国保大队制造跳楼自杀的假象,拒不通知张准丽的家人。

直到第二天张准丽的家人去国保大楼打听情况时,才声称张准丽“跳楼自杀”,已经送到医院。当张准丽的家人急忙赶到医院时看到的是早已是冷冰冰的尸体,并且尸体上是遍体鳞伤,令张准丽的家人(都没有修炼)伤心愤怒至极。国保大队为了把这件事捂住,曾找其家人商量,要拿出16万元封口,被其家人愤怒的拒绝。

元月15日,张准丽愤怒的家人在陕县最繁华的地段身穿孝衣,打出多个横幅“做好人反被抓”“还我母亲”,在陕县引起轰动,人们在纷纷打听此事的原委。陕县公安局为了掩盖其罪恶,竟非法调动60多名警察,把喊冤的张准丽家人全部抓走,然后赶紧强行火化了张准丽的尸体,企图销毁罪证。

据了解,在这次打死张准丽的事件中已经知道直接参与的恶警有张亚辉、吕飞、康转森,其中吕飞和康转森最为邪恶,而吕飞又表现更甚。

四川内江市高慧芳当天被迫害致死

四川内江市隆昌县法轮功学员高慧芳2006年6月29日上午在隆昌县李市镇火车站附近给人讲真相,被警察绑架、当天中午被迫害致死。

高慧芳,女,48岁,四川省隆昌县油建机运公司供应站职工。1999年1月修炼大法后,家庭十分和睦,夫妻感情越来越好。自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至2006的七年中,高慧芳有六年的时间是在看守所、劳教所、监狱、精神病院遭受邪恶的迫害。

高慧芳被多次非法关押,两次送劳教所迫害;三次被送精神病院迫害。2001年1月20日高慧芳被诱骗并被强制送入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劳教期间,除受到劳教所的各种残酷迫害外,两万元保证金被隆昌县公安局国安大队非法没收;她的丈夫受到威胁:如果不离婚,儿子考上了大学也读不成。为了儿子,丈夫不得不把律师请到劳教所与她办理离婚手续。一个十分和睦的家庭就这样被中共邪党拆散了。

2006年2月份,高慧芳到成都照料被成都成华区洗脑班迫害致精神失常的成都成华区青龙场法轮功学员刘瑛,2月21日被成都恶警绑架被劫持到隆昌看守所。当时高慧芳绝食抗议迫害,曾被当地(内江市隆昌县)公安投进精神病院,五花大绑捆在床上注射不明药物。当时她曾问医生:“我炼法轮功,身体很健康。你为什么要给我打针?”医生说:“我们不给你注射,他们就不给我们医院拨款。”注射后,高慧芳的身体肿胀不堪,双眼只剩一条线。当时,“六一零”人员叫她丈夫到病院做她的所谓“转化”工作,他竟认不出自己的妻子来。

高慧芳在隆昌公安局不明死亡后,隆昌公安局一方面严密封锁消息;一方面又把其母、兄弟秘密接到隆昌。隆昌公安局、省委地委610份子、高慧芳单位领导对高慧芳家属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热情”,声称高慧芳是自己“跳楼摔死”的,同时又把他们弄到火葬场附近的一家宾馆软禁了三天,期间不允他们与外界接触,并把宾馆内的所有客人强行赶走,又安插了许多警察对他们进行监视。而所有的警察却全部穿便衣,掩人耳目。

高慧芳家人对其的死因提出质疑,而事发当天的值班警察却一直不敢见其家人,见面时该警察怕的豆大的汗珠流个不停。高慧芳哥哥给高慧芳拍的遗照的胶卷也被不法人员们逼着曝了光;家人要求尸解,结果却是一切正常,只有腰骨断了。如为摔死,应有明显的外伤及内出血,也不应该仅是腰骨摔断。

高慧芳遗体被火化的当天,隆昌公安局出动了20多辆小车,火葬场也被戒严了一天。火葬场的工作人员也说从来没见过这种场面。

范丽萍被迫害致死 丈夫控告江泽民

法轮功学员范丽萍和丈夫张戈原本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民航局正式职工,被迫害流离失所来到长春。2014年10月15日,张戈被长春市出租车派出所谎骗,遭长春市国保支队与绿园区国保大队绑架、非法抄家。妻子范丽萍也被绑架,次日被迫害致死。当时中共不法人员把张戈关押在看守所,没有让他看现场与遗体。


下面是张戈2015年在对江泽民的控告状中陈述的事实:

我是1996年5月学炼法轮功的,在学法轮功之前,我酷爱赌博和吸烟,知道这些恶习不好,但也戒不掉。学法轮功后,我不但改掉了这些坏毛病,更加明确了应该做一个符合真善忍的好人。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集团栽赃迫害法轮功后,对我们的国家及政府抱有希望和信心的我,于2000年末来到了北京说出我的心里话,告诉政府,“法轮大法是正法,法轮大法好!”而让我大感失望的是,不但没有一名工作人员听我说出我学法轮功身心受益的心里话,取而代之的是被天安门广场派出所送到哈尔滨驻京办,对我进行非法关押迫害。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一名警员和我单位一名叫窦起滨的人直接将我劫持回,送到香坊区公安分局非法审问后送进香坊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天左右。同时就因为我学了法轮功,对我的家人也不依不饶的迫害,当时中山路社区(好像叫居委会)勒索我父亲二千元,叫不许进京押金。

2001年刚过完年,因单位要送我劳教并想强制转化我,强迫我放弃做一个符合真善忍的好人,我被迫离开单位,到处流离失所。后单位直接登报,将我和妻子非法开除公职。我是黑龙江省民航局运输处值机室的一名正式员工,我的妻子范丽萍和我是一个单位的,我妻子也修炼法轮功。

流离失所后,我们来到吉林省长春市生活,为了生计,干过很多吃苦受累的活。2006年,我开起了出租车。

2014年夏季,回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公安分局中山路派出所去照换代身份证,户籍民警不给照,让我找管片民警刘俊峰。刘俊峰说因为我是炼法轮功的,不能给照,让我去找香坊区国保大队。因为香坊派出所一直推脱不给办理身份证,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包括这封控告信用的都是一代身份证号码。

2014年10月15号上午十点左右,我接到长春市出租车派出所的电话谎称有一个客人坐我的车把东西拉到了车上,希望我到出租车派出所核实一下。我开车来到出租车派出所,屋里有三个没着警服的人,问我是否炼法轮功,我说是。他们就拿出手铐给我铐上,拿下我的车钥匙和我的家钥匙和一部手机后,强行推我上了一部白色的捷达车(三个人押我)开到我家小区,我家住六楼,他们伙同事先埋伏的六、七个人,拿我的钥匙开我家的门,把妻子(范丽萍)非法带走,抢走了我们的法轮功书、资料、电脑打印机等等物品。参与迫害的是长春市国保支队,绿园区国保大队,绿园区公安分局,还有绿园区公安分局城西乡派出所的共有十多人(人名和警号不详)。

我和妻子(范丽萍)强行被带到城西派出所,非法询问我到后半夜,由三名绿园区国保人员(名字不详,没有着装)将我送到长春市苇子沟拘留所。我妻子十五号半夜先被带走。

10月16号晚七点左右,苇子沟拘留所管教喊我的名字说收拾东西,将我带到一楼,有二人(着警服)将我反铐上(两只手被转到背后扣着),押上一辆警车带到绿园分局,非法审问,三个人有一个人是城西派出所所长董志鹏,还有一个姓刘是绿园分局副局长,还有一个不知姓名。他们三个审问我做资料的钱是从哪来的,我没回答,他们就威胁我,不说就向你姑娘使劲,我说那钱是我自己挣的。

三个人出去商量了一圈后回来告诉我说:你妻子在送往女子看守所的路上,在长春市乐群街医大一院二部三楼检查身体“畏罪逃跑”,从三楼跳下,经抢救到十六日上午十点左右无效死亡。当我要求见我妻子范丽萍的遗体和家人时,他们不同意,并强行将我送到吉林省长春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使我根本不知道我妻子的情况,只能一个人在看守所默默的忍受这天大的不白之冤。

2014年12月,城西派出所所长董志鹏和一个警员提审我说:让我将我妻子的遗体认领走,我说我要见姑娘及亲属一面,他们仍然不同意,而且不停地说,让我认领遗体的话。我一直拒绝。

2015年4月,长春市国保支队支队长(姓名不详)及三人再一次非法提审我:第一句话就是:你认罪吗?我说:我无罪。法轮功无罪,我即无罪。之后又说要协调政法委、六一零将我送到长春市法制中心(洗脑班,强制转化迫害)。5月8号,长春市绿园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所长董志鹏带两个人果真将我(以监视居住为由)强行送到长春市法制中心(洗脑班)迫害(地址:长春市奋进乡),当时让我在监视居住的法律上签字,我没签。

这期间,长春市国保支队支队长,长春绿园公安分局刘姓副局长,城西派出所所长董志鹏继续跟我谈我妻子的事说:“因法轮功已被定为反动组织,举例说在战场上就是敌人。所以不能国家赔偿,只能从生活困难或者救助的角度来谈赔偿问题。”

在他们的手段应该用的差不多了的时候,才于2015年6月8日城西派出所所长董志鹏送我回家,继续监视居住。

山东招远市城南区82岁的郭振香被迫害致死

山东招远市城南区82岁的法轮功学员郭振香女士,2019年1月11日,在城区一公交车站点发真相资料,讲真相,被梦芝派出所警察绑架。仅仅几个小时,郭振香在被非法关押期间被迫害致死。当家人接到噩耗,遗体已经被派出所警察私自送到招远殡仪馆。

郭振香家住招远市城南区,自开始修炼大法,一直健康,因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多年来,郭振香一直向民众讲清真相,也多次被绑架、关押。2019年1月11日一早,郭振香到城区一公交车站点,给过往的行人免费发放大法真相资料,遭警察绑架,随后,被拉入招远梦芝派出所。大约十点,郭振香的家人接到招远梦芝派出所警察的电话,叫他们去派出所一趟。家人去后,派出所警察告知家人,郭振香已去世。

家人听后,根本无法相信,早晨出门时,郭振香老人身体健康,一切正常,仅仅几个小时的时间,老人就失去了生命?!家人悲痛欲绝。家人问警察老人的遗体在哪里?要求见老人的面。派出所警察开始不同意,说郭振香已被送到招远殡仪馆。

当家人追问老人去世的原因是什么,警察欺骗说是老人自己得病死的。郭振香老人从修炼法轮功以来,身体一直健康无病,被抓到梦芝派出所的当日,老人毫无有病的迹象,怎么会去了派出所,就有病?并且很快就去世了呢?

郭振香老人在外地工作的儿子带两位律师回招远要查明情况。律师要求调出郭振香从被绑架到被迫害致死的整个过程的监控录像,结果只有被绑架时的录像,其它的一概没有。家人问死亡原因,警察开始欺骗家人是生病上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律师要抢救过程的录像,警察答复:没有。

律师要求查看遗体,发现后脑部份一片瘀血,问原因警察又改口欺骗说,是她自己摔死的。律师要走法律程序,遭到招远警察威逼、恐吓、极力阻挠不让律师介入,恐吓律师如果继续介入此案就吊销律师证。并二十四小时跟踪、电话监控律师和郭振香家人,律师被逼无奈只好退出此案。

河北唐山市陈素香被折磨致死,家属鸣冤遭威胁

2006年9月12日,河北唐山市开平区东窑下村法轮功学员陈素香,遭前屈庄大队治保主任李志强劫持、伙同保安毒打,下午被恶警挟持到开平派出所,手脚被铐着不让动,整整折磨一天一夜,13日死亡。

陈素香被迫害致死后,家属悲痛万分。陈母白发人送黑发人(注:陈母家住贾庵子村),强忍悲痛,和一些家属去开平派出所为女儿鸣冤,要求惩办元凶。开平所内人员一方面连哄带拽,将其母一家人哄进了派出所的一间屋子。一方面不许群众围观。派出所内人员说,领导在开会,一会儿领导下来向领导反映情况。过了一会,贾庵子村委书记马凤棠,妇女主任陈玉娟出现在派出所。所内人员说:这两天就解决,你们回去吧。陈母一行人回村等候消息。

善良的陈母及家人,在家苦苦等候了几天,无任何消息。陈母一家再次去派出所吊纸鸣冤。要求严惩凶手。陈的妹妹哭诉:“姐姐是被你们打死的。”一男一女恐吓说:“你搅丧吧。谁打死你姐了,你姐是病死的。”过了一会,贾庵子村治保主任赵克先,妇女主任陈玉娟再次出现在派出所,劝说一行人回家。后来派出所有人承诺明天解决问题。

第二天,开平派出所郝所长带人到贾庵子村委,企图草草了结此事,对这人命关天的大案,只答应给4万元钱,并说不出给钱的理由。因陈母不接受,而不了了之。

接下来,陈素香的亲人去开平检察院请求公正处理。开平检察院渎职侵权科孟令华做出如下荒唐“解释”:1、陈素香炼法轮功有罪。2、开平派出所执法程序无失误。3、派出所人员行为无过错。

万分无奈中,陈的亲属去开平区政府申冤。不料开平派出所的人杀了出来,不但堵住区政府大门,还威胁他们:“你不知道你咋回事!”(陈的亲属多人修炼法轮功)贾庵子村治保主任赵克先再次出现。同时还有陈的丈夫刘玉顺单位(唐山市自来水公司)领导也到场胁迫刘回家。至今此案未了。

揭露自焚真相 吉林长春市医生刘海波一夜之间被打死

2001年1月23日,中共媒体异口同声的称“北京天安门广场有五人点火自焚”,并宣称“自焚者”是法轮功学员。各界在慢放和分析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视频中,发现了此节目的众多破绽。为此,法轮功学员开始了围绕揭露自焚真相而展开的艰苦卓绝的努力。2002年3月5日,长春有线电视网被切入插播了揭露自焚真相的影片。江泽民暗中密令“杀无赦”,并抓捕了5000多名长春法轮功学员。

刘海波,男,34岁,是长春市绿园区医院CT室的医生。2002年3月11日晚,他与妻子侯艳杰被长春市宽城区公安分局从家中绑走,遭受酷刑逼供,直至次日凌晨1点多,恶警发现刘海波心跳停止,才住了手。


3月11日-3月15日期间,包括刘海波在内的至少6人被很快就打死。另一插播者侯明凯于2002年8月21日被抓,两天内即被迫害致死。2002年9月,有15人被非法判刑4至20年。主要插播者刘成军,在经受了一年九个月残酷的牢狱折磨后,于2003年12月26日离开人世。

曾任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南广场派出所警长、宽城分局内保科副科长的霍介夫, 2002年3月亲眼目睹了刘海波如何被迫害致死、如何被警方合谋说成死于“心脏病”情况的有关书面描述:

“3月5日,长春有线电视网被切入插播了法轮功真相节目。警察在现场抓住了2个人,另有2个人跑掉了。当时正值全国人大会期间,江泽民很恼火,对省委书记王云坤进行了批评,要求限期破案。于是此案成了公安部督办的案件。

“3月6日晚7点,宽城分局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局长周春明传达市局会议精神,分析对法轮功进行斗争的严峻形势和迫切性。按照市局布署,‘当前首要工作是打击法轮功的气焰’,和尽快侦破这一起‘恶性案件’。要求全局干警行动起来,‘团结在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完成这一艰巨的任务。同时说明‘对法轮功学员要从重、超常规处理’,要求全市6000多名干警行动起来。这样我们投入了长时间的侦破和防范的运动中去。

“3月12日,宽城分局刑警大队重案2队抓住了提供住处的参与人刘海波、侯艳杰夫妇。刘海波是长春绿园区春城医院的放射线科医生。
“刑警大队对刘海波、侯艳杰夫妇进行了长时间的殴打和折磨。

“3月13日晚7时许,我回单位经过2楼时(我们单位在6楼,刑警在2楼),就听见了审讯声和打骂声。我就将门推开一小部分往里看,看到几个队员正在用刑。刘海波被全身扒得一丝不挂,被扣在老虎凳子上,头被卡着以跪着姿式,有两个队员拿着高压电棍正在使劲往肛门里电,旁边扔着几根断了的木方。刘已大面积红肿。

“经侦科的魏国宁也正好在里边。我们就问在场的艾力民队长,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说必须让他开口,上边有要求,没事。他同时让我们出去,魏出来对我说,这太残忍了,会出事的。我说找他们队长孙立东,叫他们别打了。魏说少管这种闲事。我便自己去找孙,没找到。我回到办公室坐立不安,后悔没能阻止。

“在楼上呆了10多分钟,我又去三楼找孙立东。在三楼楼梯,我就听见孙在二楼喊,‘另一个屋里别打了!’有人出来问怎么回事,他说:‘这屋死了。’我在二楼看见刘海波从老虎凳上放下来了,躺在地上,孙过来让给他穿上衣服,人已断气了。几个人匆忙给他穿也穿不上。这时老魏也下来,正好赶上。孙见我们让我们赶紧离开。他告诉艾力民别声张,他汇报上级去了。

“连夜,市委第一副书记常小平到了局里,对这一事件如何处理对周春明几人做了指示:1、对法轮功是一项艰巨政治任务,不怕流血死人;2、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出现泄密,造成国际影响;3、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法轮功人员出现的死伤不要介入调查。一切以大局为重,同时他举了辽宁出现的法轮功学员到太平间拍照的事件所造成的国际影响。

“刘海波的尸体被连夜转到宽城医院太平间。

“3月16日下午l时30分,分局召开刑警和部分科室科长会议。周春明说法轮功学员刘海波死于心脏病,要求各单位抽调警力看太平间,抽女警看已被送进医院的侯艳杰。我这时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说,我们科不行,刘是打死的,这样的工作我干不了。我被中止开会。”

李志勤一天内被打死,其妻控告江泽民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凤凰镇小枣村李志勤因修炼法轮大法,2007年9月12日晚在家中睡觉时,被宁晋公安局国保人员入室绑架,暴打致死。妻子高素改,于2015年6月4日,通过邮政快递把“刑事控告书”寄到了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在控告书中,高素改写到:

“2007年9月12日晚深夜(十点半),我丈夫李志勤已经在赵县租房的一楼房间里睡觉,屋里关着灯,我在楼上,听见有砸门声,没等开门,突然翻墙闯进来几个人,把门打开,我记得有十几个人,进屋里就动手。我的儿子李光在场,就喊:“你们凭什么打人!”上前理论,他们揪住他头发把他按在了地上。

我被挡在门口,就听见屋里“咕咚咕咚”的打人声。过程中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行凶时间达半小时左右。之后,我看到我丈夫李志勤头耷拉着被拉出来,穿着大裤衩,上身没有衣服,脚上没穿鞋子,已经无法站立,被两个人架着,靠在门边墙角。有人喊戴上手铐,就有四个人把李志勤抬着往外走。

我丈夫李志勤从屋里被架出来后,没能抬头看我一眼,没能给我说一句话,走到院子时“哼”的出了一口长气,就再也没有声息。我急忙往外追,问他们是哪的?凭什么抓人?我儿子骑车追到胡同口的时候,因为天很黑,他们的车已经开远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李志勤被带走后,我和孩子们一直得不到消息,忧心如焚,多次找县公安局问。直到2007年9月13日晚8点左右,我的儿子李光才被叫到宁晋公安局,说他爸爸已死亡,尸体在邢台市殡仪馆。”

高素改从2012年正式聘请律师申冤,从赵县法院、宁晋县公安局,到邢台市中级法院,再到河北省高院,过程中,家人遭绑架、威胁。申请国家赔偿的诉状逐级递送到北京最高法院赔委会,2014年8月28日在北京立案。但是,北京最高法院不开庭、不质证、未见律师,草率依从下级法院的判决意见,驳回申诉。

2015年6月4日,高素改以“故意伤害致死罪”、“非法拘禁罪”(其子被绑架关押一个多月)“非法入室罪”、“徇私枉法罪”等多种罪名,向北京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递了诉状,状告江泽民这个迫害法轮功的元凶。

高素改在诉状中写道:“作为一名法轮功修炼者,我用真善忍要求自己,是个守法公民。可是在逐级为我丈夫的申诉中,我看到的是各级官官相护的违法行为。宁晋县公安局为何胆大妄为的抓人、打人?各级部门为何推诿不追究?各级法院为何明知该赔却驳回申诉?……这无不与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一脉相承。江泽民以暴力和谎言治国,践踏中国宪法规定和人类公认的信仰、思想、言论自由的权利;在对法轮功的迫害过程中,利用谎言、金钱、权力和生存的胁迫,致使许多政府官员、公检法人员丧失其应有的道德勇气和职业公正,而沦为江氏的专制工具,助纣为虐,明知冤案却为了自保而徇私枉法。”

公认的好人被殴打致死,凶手造谣欲“私了”掩盖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于学忠,男,五十来岁。2012年5月29日晚,吉林市公安局统一行动,疯狂绑架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家,抢夺法轮功学员的私人钱财。法轮功学员于学忠到同修李文军家串门,被非法入室绑架、抢劫的高新区派出所警察一同绑架,于学忠不说姓名,遭殴打,第二天(30日)被迫害致死。

之后高新派出所警察拿着于学忠的照片询问李文军家属关于于学忠的姓名和情况。在得知于学忠的姓名和他在吉林市大润发超市发快报之后,高新派出所警察去把大润发超市发快报的经理叫去派出所,扣了好几天,询问于学忠的情况,并要求他提供于学忠修炼法轮功的情况,并想让于学忠的经理证明于学忠是精神病,企图推卸杀人害命的责任。于学忠为人非常好,工作也非常认真,经理对于学忠的做人态度非常认可与佩服,所以没听从派出所的恫吓,对派出所的人说于学忠工作非常好,人也好,没有违背良心配合派出所说他有精神病。高新派出所一看此计没得逞,就对外造谣说于学忠帮着个老太太租房子做大法真相资料,实际上知情人讲于学忠根本不知道此事,根本没有这回事。派出所又妄图诱骗于学忠家人私了,以掩盖派出所打死人的罪行。

更多案例

* 山东省潍坊寿光市侯镇侯一村法轮法轮功学员李惠希,男,四十多,因进京上访于2000年4月21日由寿光市公安局带回到侯镇派出所,当晚被公安人员活活打死,22日早将尸体火化。22日公安局通知家属李惠希已死亡,并恐吓家属不许声张,给了家属四万五千元人民币,就此了事。

* 山东省沂水县县城阳西街法轮功学员王永东,男,1966年出生,2001年9月21日上午8点左右,王永东在沂水县县城东市场 (沂水县城汽车站附近),被沂水县公安局治保科恶警抓到,并在市场遭到恶警的凶残毒打。随后恶警张觉远、张志田、王京文等六人把王永东带到王永东的家中,强行搜查。在恶警们的非法搜查过程中,王永东没有配合恶警的无理要求和指使,并同恶警辩理,指明恶警的所为非法。结果恶警们气急败坏,丧心病狂,再次对王永东毒打迫害。到上午十点钟左右,王永东在家中被迫害致死。随后,恶警们将王永东的尸体从四楼上抛下,妄图制造王永东跳楼自杀的假相。沂水县法院接到王永东亲人的上诉讼状后,由山东省高级法院、临沂市中级法院和沂水县初级法院的法医共同对王永东的尸体进行了解剖鉴定。结果发现:王永东全身皮肤青紫;脖子上有明显的手指掐痕;喉结异常突出;锁骨断裂,左肋骨折断三根,右肋骨折断两根,小腿一处有明显的凹坑,此处腿骨粉碎性骨折,大腿骨折。然而枉法的法院经二度开庭还是判决为王永东所谓的“跳楼自杀”,身上的伤痕为“跌伤”。开庭过程中恶警诬陷王永东骂人,王永东所在村村长当场作证说王永东从不骂人。法庭判决后,王永东的亲人及所在村居民不服,向沂水县政府反映,沂水县公安局怕事情败露,要与王永东的亲人“私了”,结果王永东亲人只得到了四万元人民币作为赔偿。整个诉讼过程,王永东的亲人没有得到尸体鉴定结论、被告答辩及法院判决结果的正式文书。

* 湖北省麻城宋埠镇法轮功学员何行宗(男,55岁),2001年12月8日早上,他在本村大路旁电线杆上张贴法轮功标语,被宋埠派出所警察发现,在路边活活被打死。警察为了掩盖真相,把他拖走扔在公路旁,并将派出所之前撕下的100多张法轮功标语传单揣到他衣袋里,而后请来法医进行人身鉴定,谎称死者身上没有伤痕,是贴传单时意外而死。但何行宗家人在料理他的后事时,发现何行宗脖子上有两个深凹进去用手掐出来的深印,后脑勺有重伤,下身睾丸被捏破。村里的群众见何行宗这样被警察活活掐死,坚决要找派出所为何行宗讨个公道,但派出所却威胁说:这个事情你们不要找我们,我们也不找你们,他是张贴传单而死。

* 江西武宁县石渡乡乡官田村法轮功学员陈建宁(男,31岁)于2002年8月28日上午被武宁县公安局政保大队、石渡乡派出所一行六人到家,以弄清真相光盘来源为由,强行抓走,当天下午将他活活打死。为了掩盖真相,当晚派出大批警察到该乡所有有法轮功学员的村,上门游说造谣,说陈建宁已自杀,你们不要出去,并通宵守候在各村不准人员进出。8月29日县委副书记、县人大主任、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检察院检察长等一行人与死者家属见面,与此同时陈的妻子唐美芬在派出所被警察拷打,以强迫家属在赔款一万五立即火化尸体的协议上签字。陈建宁被火化后五小时,唐美芬才被派出所放回家。

* 湖南省衡阳市法轮功学员陈湘睿(男,29岁),因拒绝转化,2003年3月11日晚上9点,时任衡阳市公安局国安支队长雷振中带领警察将陈湘睿绑架到市公安局大打出手。电棒、铁锤加书本、橡胶棍……。致使头颅骨骨折,颅内出血,五脏六腑全部打坏,肋骨、锁骨、脚背骨被打断,腹腔内抽出2500升血,脑中枢神经致命损坏,于次日早上在衡阳市中心医院含冤离开人世。在第二天警察立即将陈湘睿的父母、姐姐、姐夫等亲戚多人挟持到市静园宾馆,逼迫其父母签字,并派二卡车荷枪实弹的防暴警察将陈湘睿尸体押送到火葬场强行火化。因其父母不肯签字,警察强行将其全家关押至14日才放人。

* 吉林省东辽县宴平乡新城六队法轮功学员张顺龙(41岁),2006年5月26日被当地辽河源派出所恶警绑架、毒打,并被迫害致死。遗体于28日被不法人员在未通过家属同意下强行火化。其妻子吕凤玲由于受打击太大,呈现精神恍惚被放回家。

* 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法轮功学员孙丕进,2021年6月17日在自家田里干农活时被派出所警察绑架,第二天被迫害致死。家人查看其尸体时,发现脑浆溢出,一只眼珠没有了,半边头塌陷,胸腔塌陷。8日后,即6月26日,警方威逼家人秘密火化了孙丕进的遗体。而女儿孙玉娇当时被非法关押在临沂看守所,随后被当地法院枉判七年。孙丕进的妻子于在花被迫流离失所了11年,于2015年含冤离世。

一个个为了坚守真、善、忍的生命被活活虐杀,这已经给全世界展示出法轮功的纯正与崇高,同时也展露了中共残暴、血腥、流氓、无赖的丑恶本性,这血淋淋的事实,让人们看清中共治下的魔鬼嘴脸。

2016年9月15日中秋节,余文生律师在天津东丽法院为法轮功学员辩护时说:“每一位为法轮功做过辩护的律师都深深知道,他们是无辜的,本应该以他们的言行得到赞许尊敬的,可是唯一在我们的国度里,十七年来他们却因为真善忍的信仰被定了罪名送上这样的法庭,这是荒唐的。这场不顾事实法律的政治迫害运动,源于前党魁欲加之罪的非法意志,一人之令,将惩恶扬善的法律用成了犯罪工具;把公检法监狱,变成了程序化的犯罪链条;导致整个法制体系,沦为犯罪体系。许多公职人员麻木着自己,被卷入共同犯罪,甚至积极做恶、邀功请赏,残害着数以千万计的我们善良的同胞、兄弟姐妹,制造着我中华民族之千古奇冤!为法轮功的无罪辩护已经十年,今天站在这里,我们感到巨大的耻辱与悲哀!古今中外,有哪个国家、哪个朝代,能够对自己颁布、实施的法律错误理解、错误应用到这种程度!其错误之明显、严重,为祸之烈、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牵涉善良无辜之多,恐怕空绝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