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工作组关注下的虐杀 -- 百位遭中共残害致死的法轮功女学员(46)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2004年11月中旬的一天凌晨两点多钟,在辽宁省女子监狱,目击者亲眼看到恶人张春娥将李凌面朝下,扣在床上,而后用一床大被子捂在李凌的头上,又在头上压着的被子上面压上枕头,恶人张春娥两手又死死摁住压在李凌头上的枕头。原锦州市古塔区劳动局局长、法轮功学员李凌女士,就这样被窒息而死,时年51岁。约在凌晨三、四点钟,监狱安排三大队第六小队的一位个头一米七左右的壮实女犯人(丹东人)将李凌遗体背出监舍。监狱欺骗李凌的家属说她死于“心脏病”。
就在李凌被迫害致死之前不久,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于2004年9月18日至30日对中国的任意拘捕问题进行了实地考察,要求中共政府提供关于中国关押的若干人目前的法律和身体状况的资料,李凌也在联合国的名单里。
李凌女士,家住锦州市古塔区,曾任锦州市古塔区劳动局局长、供暖公司副经理等职。1994年4月5日,李洪志老师到锦州传功讲法,李凌开始修炼法轮功,走上返本归真的路。修炼不长时间,她身上久治不愈的心肌炎、末梢神经炎、胸膜炎等病都不翼而飞,从此她无病一身轻。特别是她时时事事遵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心灵得到了净化,思想境界迅速提升,善待一切,改掉了过去在社会活动及工作中的一些不良言行,受到同事及领导的多次好评。
几十年为求生存经历坎坷苦苦挣扎,得到的是多种疾病缠身的痛苦。她深知迷茫世人的痛苦,更明白只有大法才能救度他们,从根本上解除他们的痛苦。为了洪扬大法,她积极支持辅导站工作,将自己的家当做“庙”,为大家提供了学法炼功,存发资料的好场所。
去北京上访被毒打、侮辱
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泽民团伙开始滥用整个国家机器疯狂迫害法轮功。10月13日李凌丈夫(法轮功学员)无端被锦州市公安局抓走,她到公安局去询问,得到的答复是:上边的命令,我们只管抓人,不管解答,你愿哪告哪告去。为了讨个说法,向政府说明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李凌10月15日去北京上访。她来到了国家信访办,看到的却是很多上访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行抓捕,根本没有讲话机会。无奈她只好于17日回到锦州。
李凌从北京回家后,古塔区政府就把她控制起来,强行把她弄到供暖公司一名职工家,由这名职工昼夜看管,不让她回家。20日这天,她找机会从这名职工家穿着拖鞋跑了出来,再次去北京上访。到北京后,她遇见了很多同修,大家都在找机会向政府讲明真象,可是遭到的是一次次拦截,根本不允许讲话。27日上午10点钟左右,李凌来到天安门广场,走上天安门城楼,与同修们一起打出了“法轮大法”的横幅。警察蜂拥而上将她们围住,强行绑架到北京市东城区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李凌照样坚持炼功,向看守人员讲明真相,她多次遭到恶警残酷的迫害。据与她当时被关在一起的一名同修讲,有一次警察用绳子把李凌的胳膊和腿都捆上,不让吃喝,不让大小便,长达两天两宿,致使她把大小便都便在裤子里。这样非人的折磨也没有动摇她的信仰,她仍然坚持炼功,坚持讲真象。这时警察又把她转到另一个看守所,恶警将她投入到关死刑犯的男监舍内,让那些犯人毒打和侮辱她,李凌当时被打得昏死过去。对恶警这种灭绝人性的恐怖行为,有的死刑犯打得都手怯了,哭着央求警察说:别打了,再打我也下不去手了。当时李凌正在来例假,从此被打得闭了经。
当检察院以“非法抗议罪”起诉时,李凌提出上诉,她在上诉书中说:法轮大法是教人心向善的高德大法,对国家对人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她还引用了《修内而安外》经文中的“人不重德,天下大乱不治,人人为近敌活而无乐,活而无乐则生死不怕,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此乃大威至也。天下太平民之所愿,此时若法令滋彰以 求安定,则反而成拙。如解此忧,则必修德于天下方可治本,臣若不私而国不腐,民若以修身养德为重,政、民自束其心,则举国安定,民心所向,江山稳固,而外患自惧之,天下太平也,此为圣人之所为。”呼吁政府不要迫害这些修心向善的好人。
2000年1月28日,李凌被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以“非法抗议罪”判处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在开庭审理时,李凌陈述了她修炼法轮以来的身心变化。指出法轮功是以“真善忍”为准则,教人向善的高德大法,不参与政治,不反对政府,修炼法轮功无罪。法官几次打断她的话,她据理力争,陈述了近半个小时。
第一次遭冤狱被折磨的骨瘦如柴、生命垂危
2000年4月,李凌被劫持到沈阳大北监狱,关押在女子监狱第三大队第三小队,监区长叫孙亚威(女);管教科长是果海燕(女);三小队队长叫徐曼(女)。
李凌被关押在三大队三小队期间,恶警孙亚威、果海燕、徐曼等人象魔鬼一样,以各种流氓手段强迫李凌转化,放弃修炼。恶警对李凌轮番轰炸,利用“犹大”向她灌输中共恶党的歪理邪说来混乱她的思维,摧残她的精神,加上伪善和虚假的承诺,造成她主意识不清,思想出现糊涂状态。李凌在头脑不清醒的情况下,顺从了他们。2000年8月,李凌头脑开始清醒,认识到自己被邪恶欺骗了。她心中非常难过,这么好的师父,这么好的法,怎么能放下呢?我们同化的是宇宙“真、善、忍”特性,还要转化到哪去呢?她回忆起自己修炼法轮大法身心发生的变化,想起了师父的谆谆教诲,她认识到自己走错了路,对不起师父。她泣不成声,痛悔万千。思想清晰后,她从新坚定了自己的信仰,向那些迫害者宣布:转化是错误的,她在被迷惑的情况下所写的那份‘三书’全部彻底作废,她永远都不离开法轮大法。
李凌多次向恶警要回那份侮辱法轮大法与大法师父的罪恶的“三书”。这一清醒的举动,使那些拿到了“三书”正准备向邪党请功领赏的监狱邪恶党徒大为震惊,也十分恐慌,随后对李凌实施更流氓、更残忍的手段。他们一边散布谎言,说李凌精神上出了问题;一边强行给她吃下了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致使她精神恍惚,头疼难忍,在疼得不能自主的情况下头往暖气片上撞,致使头上留下了一个6厘米长的伤疤。
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监狱的邪恶之徒将她关到严管号里,也叫“小号”。“小号”窄小,只有两平方米,人在里边,站不起来,也躺不下去(伸不开腿,直不起身)。“小号”没有窗户,都是封闭式的,里边又黑又潮,吃、拉、尿都在里边。不给细粮吃,每顿只给一个硬窝窝头(一两),从铁门栏杆中间递进去。
李凌被关在小号里,恶警不但不给她被褥,还将她的衣服扒光侮辱她,让她光着身子坐在潮湿的水泥地上。恶警每天安排李平、王英、孙德颖等六名犯人看着她,不让她炼功,白天黑夜二十四个小时不让她睡觉,轮流折磨她,强迫她写“三书”放弃修炼,并要求她配合中共邪党做反面宣传,诬蔑法轮大法和大法师父。李凌拒不配合,绝食抗议他们的迫害与流氓恶行。恶警给她强行野蛮灌食,李凌不从,恶警撬李凌的牙,嘴被撬得鲜血直流,牙齿被也被撬得松动、扭曲。
李凌被摧残的骨瘦如柴,身上也长满了疥疮。2001年4月26日期满放回家那天,恶警没让她回监室,是从小号里直接给提走的,因为她已经瘦得不象样了,人都脱了相了。亲友们看到她被迫害到如此程度无不落泪。
回家后她恢复了学法炼功,并坚持了自己的信仰,严格要求自己。在家人的照料下,身心逐渐有所恢复,她便积极投入到师父要求的三件事中。2001年9月的一天,她去一个同事家串门,被警察跟踪绑架到锦州市看守所。家属得知后去要人,被强行勒索5000元钱,才把人放回来 ,当时没有给任何收款凭据。
第二次遭冤狱被摧残
2002年5月28日晚,李凌在家中又被古塔区公安分局强行绑架到锦州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她强烈抗议这种绑架行为,绝食17天,遭到多次强行灌食。在这种残酷迫害下,她原本就没有彻底好转的精神状态又加重了,警察在七八月份炎热高温的情况下给她戴上又厚又重的头盔,说是怕她往墙上撞。
在她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古塔区政府指使公检法部门收集所谓的“证据”,以莫须有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罪名判李凌4年徒刑。而在这期间公检法部门的所作所为都是秘密進行的,根本没与家属见面,就连对李凌两次开庭审判家属都全然不知。律师是区政府指派的,按政府旨意办事。当家属询问律师时,律师讲这是政府行为,不能辩护。
2002年11月15号,李凌又被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入监前体检时她已表现出有严重的心脏病、高血压等症状,按规定是不符合收监条件的。可狱方说,除了严重的传染病外一律收监。她又一次被关押到第三大队,迫害李凌的恶警还是孙亚威、果海燕、徐曼、安干事等人;夹控迫害她的刑事犯人还是上一次迫害她的那些犯人。
在狱警的指使下,犯人们整天折磨她,用语言刺激她,说她是“二進宫”等等,以此在精神上進行摧残,逼其转化。孙亚威、果海燕、徐曼合谋,用各种手段来摧残李凌,强迫李凌放弃修炼,白天强迫她干十几个小时(早7:00-晚9:00)的劳役,晚上就安排犯人折磨她,逼她背监规,不让她睡觉,不让上厕所,不让洗漱,罚她蹲着,对她打骂、人格侮辱,不准与其他人搭话(互相看一眼都不行),不许家人接见,不许给家人打电话,不许买东西(家人给存的钱全被他们控制、冻结不让花),经常以“你是二进宫(指第二次入狱),你是监狱重点对象”等等语言来威胁恐吓李凌,强迫李凌妥协、转化。
长期的精神上摧残迫害和肉体折磨,李凌的身体已经彻底垮下来了,头发大部份都白了,全身浮肿,整个人都走形了。
2003年夏天,沈阳大北监狱男监和女监一起搬迁到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改为沈阳监狱城,沈阳大北监狱女监更名为“辽宁省女子监狱”。2003年底,三大队管教科长果海燕被调到狱政科,三大队管教科长换成恶人郭乃娟。郭乃娟上任以后,为捞取政治资本,更加紧了对李凌的迫害,手段更加卑劣。李凌抗议监狱对她的残酷迫害,她在生产车间、收工回监舍的路上高呼:“法轮大法好!”多名恶警和犯人冲过来将她按倒在地,将她带走酷刑折磨。
李凌绝食抗议迫害,恶警将她送进监狱医院强行灌食,同时安排恶人犯人张春娥等人胁迫恶警恶医夹控迫害李凌。
在联合国“非法拘捕工作组”的关注下被迫害致死
从李凌被送进医院到被迫害致死,期间再也没回到车间与犯人一起干活儿,而且监狱全面封锁李凌的消息。
2004年2月22日家人去探视时才听狱警说,她已经不能進食,病情十分严重,狱方拒绝家属探视。2月26日在家属强烈要求下,其丈夫在监狱医院见到了李凌,她已经瘦得皮包骨,头发大部分白了,精神恍惚,说话吃力。面对这种情况,家属要求保外就医,狱方当时表示同意。于3月初对她做了保外就医检查,家属回来后也准备办理出狱手续。
李凌被迫害的情况,得到联合国“非法拘捕工作组”的关注。2004年3月份联合国“非法拘捕工作组”对李凌和吉林法轮功学员裴继林被非法拘捕案经过5个月的调查后做出的结论:“法轮功这种免费的锻炼功法因受到《世界人权宣言》的保护。对李凌和裴继林的自由权利的剥夺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的第10、11、18、19项条款。这个案例属于第II类型案例。工作组要求中国政府更改对李凌和裴继林的裁决,遵从与施行世界人权公约的基本原则与规定。”这个报告被提交到2004年3月召开的联合国第60届人权大会。
当家属多次催问李凌保外就医情况时,狱方答复说:李凌没有病,不能保外就医。当家属问:“没病为什么住院”时,他们不予回答。当家属提出索要医疗证明时,狱方不予出示。中共当局不但不执行联合国非法拘捕工作组的裁定,反而加剧了迫害,并且连探视也不允许了,家属几次去监狱都被无理拒之门外。
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于2004年9月18日至30日对中国的任意拘捕问题进行了实地考察,要求中共政府提供关于中国关押的若干人目前的法律和身体状况的资料,李凌也在联合国的名单里。联合国工作组在访问期间对关于李凌案件的处理情况向中共政府提出质疑。李凌在当时正在遭受残酷折磨,中共当局不但没有如实向联合国反映她的真实情况,也没有安排工作组与李凌会面。这时为了掩盖对李凌的虐待,当地政府于2004年9月22日让李凌的儿子去探视其母。2004年10月26日李凌丈夫来到监狱看望妻子,这时李凌的头发已经大部份变白了、很长,身体非常虚弱。
在联合国工作组走后中共当局继续对李凌进行摧残迫害。从犯人嘴里得知李凌被禁闭在监舍楼三大队所在楼层最里边那个监室里,由恶人犯人张春娥和朱启荣俩死守在她身边。犯人看到郭乃娟和徐曼和犯人头儿李平经常出入关押李凌的监室。白天犯人出工到服装车间那栋楼去干活儿,监舍楼里没有人,只剩下监控犯人和号子。恶警、犯人对李凌大打出手,以各种手段折磨李凌。到了晚上,犯人收工回监舍的时候,恶警害怕李凌把他们的恶行告诉别人,就把李凌死死地关在屋里,不让别人看到。
而且李凌被关的那个监室在走廊的尽头,走廊里有号子犯人看守,其他犯人也过不去,无法知道李凌被迫害的情况。李凌明白他们的流氓和恶毒,只有大声地喊叫,别人才能知道。流氓恶警害怕李凌大声喊叫,就令张春娥、朱启荣在犯人收工之前就用东西将李凌的嘴堵上,将她的手也给绑上。而且这期间还不许李凌上厕所,叫李凌天天憋屎憋尿。李凌憋不住都尿在裤子里。白天两个恶人就毒打李凌,说李凌故意往裤子里拉尿。
2004年11月中旬的一天凌晨两点多钟,目击者亲眼看到恶人张春娥用一床大被子捂在李凌的头上,压上枕头,两手又死死摁住压在李凌头上的枕头,李凌就这样被窒息而死。
2004年11月17日,辽宁省女子监狱通过锦州市政法委通知家属李凌的死讯,要求家属去处理善后。11月20日是遗体火化,狱警们早晨3点就去沈阳殡仪馆排号。可是出乎预料,那天整个火葬场没有别的遗体火化,只有李凌。偌大的沈阳市殡仪馆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21日入葬这天,周围村屯200多人为李凌送葬,据老百姓讲这是过去从没有过的事。当时人们发现天上出现了一朵朵雪白的祥云。22日早上村里的老百姓在李凌墓地上空,看见晴朗的天空中出现了三道彩虹。
中共政府就迫害李凌事件向联合国撒谎
在与狱方交涉中,家属向警察阐明李凌没犯任何法,她是被迫害致死的。当局对李凌家人的申诉不予理睬与回应。李凌遭遇让我们看到了中共在国际上的一贯欺骗伎俩,不但没有遵照联合国的人权公约,反倒是违反多项国际公认的人权基本法。
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经过5个月的调查,在2004年3月公布了对曾任锦州市古塔区劳动局局长的法轮功学员李凌和吉林法轮功学员裴继林被非法拘捕案与迫害的裁决,并将裁决与报告提交到2004年3月召开的联合国第60届人权大会。
联合国关于李凌一案的部份结论:
“法轮功这种免费的锻炼功法应受到《世界人权宣言》的保护。对李凌和裴继林的自由权利的剥夺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的第10、11、18、19项条款。这个案例属于第II类型案例。工作组要求中国政府更改对李凌和裴继林的判决,遵从与施行世界人权公约的基本原则与规定。”
“工作组还观察到,中国政府毫不否认李凌和裴继林的拘留和法轮功有关。对于正在审查的案例中,还没有发现炼法轮功会引起暴力。”
“对于(公民)行使练习这种和平的功法锻炼加以限制违反了国际法。在这些案例中,从(政府)对李凌参与非法抗议和裴继林扰乱社会秩序的指控中没有提到任何暴力行为。因此,工作组得出结论,李凌和裴继林的被抓仅仅是由于他们用和平的方式,行使受《世界人权宣言》保护的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去保护法轮功。”
“为了反驳这些消息所带来的指控,避免国际舆论的批评,中国政府开始了一轮对法轮功的诬蔑。相反,政府声称他们确保了对李凌的公正审判,实际上审判只是一个表演秀,并非公正的审判。政府给指定的律师对李凌不但没有为她辩护,反而对她进行威胁。据进一步的可靠消息,在李凌第一次被关押后,她写了上诉书,明确指出她被抓和被拘留的原因完全是因为她为法轮功上访。对李凌的第二次判刑是秘密进行的,判刑是在2002年5月和11月之间,就连她的家人都没有通知。”
中共政府对这一事件向联合国做了不实的回函答复:“李凌,于1999年10月27日与多人因非法抗议被捕,并被判1年半徒刑。刑满释放后,李凌再次因扰乱社会治安被捕,并被判刑4年。两次审判都是公开的,充分保护了李凌公正受审的权利,政府并为李凌提供了辩护律师。”与此同时监狱全面封锁了李凌的消息。
真实的情况是中共对李凌的迫害一直都没有停过,不但遭遇了各种各样的酷刑与折磨,而且所有的审判程序都是违反人权基本法的。2002年5月28日晚8时,李凌从家里被强行绑架至市第一看守所。在李凌被看守所非法关押的6个月期间,当地公、检、法等各部门从未向家属以任何方式通知过李凌为什么被抓,人关在何处,犯了什么罪。在李凌的家属不知道的情况下秘密开庭审判两次(中国法律规定开庭时应通知家属),法庭非法判了她四年徒刑,关进了辽宁省女子监狱。
中共当局不但不执行联合国的裁定,反而加剧了迫害,并且连探视也不允许了,家属几次去监狱都被无理拒之门外。
将李凌迫害致死的主要责任人
辽宁沈阳大北监狱女监(后改辽宁女子监狱)狱长黄涛,男,今年六十三岁,在12003、四年之前,任辽宁沈阳大北监狱女监(后改沈阳女子监狱)狱长;后调任辽宁省监狱管理局任局党委常委、辽宁省监狱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以后又任辽宁省监狱管理局政委、党委副书记。
副监狱长白晶坤(音,女,主管),任职时间:约在1999年7月至2004年。后调到沈阳其它男监。
辽宁沈阳女子监狱狱长李 森:约在2004年后任辽宁沈阳女子监狱狱长;以后又调任辽宁省监狱管理局设计研究院院长。
副监狱长房淑霞(女,主管)任职时间:约在2004年以后。
李凌被迫害致死之后,三大队的头目(全是女的)大变动:郭乃娟被调到九监区;徐曼被提升为三监区干事;安姓干事接任管教科长;监区长孙亚威患癌症,李红卫任第三监区长。孙亚威遭恶报患癌症已经挺长时间,李红卫与孙亚威工作交接是在李凌被迫害致死之前还是之后,不清楚。
被狱警操控杀害李凌的直接凶手张春娥:当时只有二十四、五岁的年龄,家住抚顺市新宾县,家庭生活困难,因犯抢劫罪被判刑四年。入监后家里没有人管她,无人探视她,连买日用品的钱都没有。监狱恶党平时免费供她卫生纸、洗衣粉、肥皂等日用品,过年过节给她一箱方便面等。监狱利用这点儿小恩小惠来诱骗她迫害法轮功学员,入监不久就被安排夹控迫害李凌。李凌被迫害致死之后,监狱给恶人张春娥买了一包卫生纸,一箱方便面,一套棉衬衣作为奖励,还给减刑。
凶手朱启荣:当时五十多岁的年龄,家住沈阳市,此人脸、手长满白癜风。原被关押在三大队第一小队,2004年秋天转押三小队的。来三小队之前不久,她与一小队犯人李继荣被监狱恶党安排在监狱医院迫害辽宁营口大石桥子镇法轮功学员张菊贤。唆使她迫害张菊贤的一小队恶警队长叫赵秀梅。
法轮功学员张菊贤被同一帮恶徒迫害的奄奄一息、精神失常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镇法轮功学员张菊贤被迫害的具体事实如下:
张菊贤,女,当时40多岁,家住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镇,据说她是医院的护士,2002年八、九月份被劫入辽宁省女子监狱,非法刑期是四年,被劫持在第三大队第一小队,监区长是孙亚威,管教科长是果海燕,队长是恶警赵秀梅。
2004年6月,张菊贤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迫害,被送进监狱医院迫害,监控的包夹犯人叫朱启荣和李继荣(营口人)。张菊贤四肢被固定绑在钢丝床(死人床)上,强行灌食。张菊贤始终不顺从邪恶之徒,经常高呼:“法轮大法好!”恶人朱启荣将一把折叠的纸扇子倒过来,用纸扇子把柄铁丝头(粗铁丝串着木板的那一端)使劲抽打张菊贤的嘴。
张菊贤的整个嘴被打的血肉模糊,肿得像个馒头,嘴都张不开。在炎热的夏天,恶徒将她整个头部用很厚的布缠住,只露出嘴、鼻子和两只眼睛。
张菊贤躺在床上,就像四根木棒摆在那儿,骨瘦如柴(目击者亲眼所见)。因长期、反复多次的野蛮下管灌食,张菊贤的鼻孔、嘴角、嗓子和胃都被插烂了。恶医自己说:“她没有几天活头了。”
期间的一天上午,恶警队长赵秀梅到医院,坐在门外的走廊里,对着张菊贤大骂:“你快咽下那口气吧!送死衣服我都给你准备好了,今天就送你上路!”
在2004年十月份的一天晚上,张菊贤被迫害的奄奄一息,被用白被单盖着抬出监狱医院,当时目击者认为她已经死了。狱警把她丢给家属。她神奇般的活了过来,但从此精神失常,现已流落街头多年,捡垃圾箱子中的食物充饥,露宿街头,常常把垃圾箱打扫的很干净,她骨子里都在做好人。看到她,善良人的心在流泪。
迫害张菊贤的主要恶警责任人应该是赵秀梅、郭乃娟两个人。恶警赵秀梅非常阴毒邪恶,犯人朱启荣和李继荣就是在她的唆使、逼迫下迫害张菊贤的。
铁岭调兵山市晓南镇法轮功学员王淑霞女士被枉判三年,2008年6月3日下午四点被劫到辽宁女子监狱八监区,时任管教科长的恶警李小红和主管小队长恶警孟丽影指使恶犯毕波等人在当晚收工后回到监舍,将她的双手用手铐铐在背后,脚尖沾地,身体弯曲吊铐在监舍上铺床栏杆上。恶犯毕波,丁美玲疯狂殴打王淑霞,恶犯马海英,范馨萍也帮着殴打。不到十二点,入狱才两天的王淑霞即被活活打死,凌晨四点左右被抬出监舍。当时狱警郭桂婕值班,左晓燕任监区长。两天后家人见到王淑霞的遗体,嘴部周围全是破伤,脖子、前胸青紫色,伤痕累累。监狱怕家属上告,罪行败露,拿出十九万元私了。事后杀人凶手毕波减刑出监,丁美玲等得到减刑,指使者李小红升迁,孟丽影调离监狱。
辽宁省女子监狱一直奉行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政策。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实施种种酷刑,如:开水浇身、打毒针、电击、灌辣椒水、辣椒皮塞阴道、吊铐、扒光浇凉水、超强奴役等等,其迫害手段极其残忍、卑劣。在严重的肉体摧残的同时,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精神上的迫害,如将法轮功学员关在一间黑屋子里,逼迫长期看杀人、自杀录像,看后强迫写污蔑法轮功的所谓“思想汇报”。恶警不准法轮功学员之间接触、说话,不准有纸、笔,每个法轮功学员都由狱警专门指派二个刑事犯二十四小时严密看管、强迫超负荷做奴工,每天十四至十六小时,有时加班到深夜。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截至2018年4月,已有45名法轮功学员被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致死,多人被迫害致精神失常、致残。
发稿:2023年2月16日 更新: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