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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恶人榜: 新疆四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开庭 审判长咆哮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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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元凶:李佳文,李志刚,李江等

罪行叙述: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新疆石河子市法轮功学员王晓莺被非法开庭;二零一六年四月一日,石河子法轮功学员陈四海、高燕、鞠在萍被非法开庭。

两天的庭审中,北京的三位律师为四位法轮功学员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两天的庭审中,非法主审法官是石河子市法院行政庭的庭长李佳文、陪审员是刑庭的法官李志刚,公诉人是石河子市检察院检察员李江。整个庭审现场除了家属外,其它的座位全部被“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特务组织)的和国保的占满了,以至于后来有些民众想进来听都没有位子。第二天控制的更严格,除了家属和“610”和国保的能进入,其他人都不让进。法院的门口、停车场到处都是便衣,两辆警车在法院门口不停的巡回。

第一天的庭审中,北京的律师慷慨陈词,辩护的有理有据,以至于检察院的公诉人李江在公诉阶段手不停的在颤抖,律师指出:当事人依据宪法起诉恶首江泽民完全符合宪法,国保恶警非法抢劫当事人的私人财产来作为所谓的“证据”是非常可笑的行为,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条文说明法轮功是×教,用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来对当事人定罪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要求当庭释放当事人。律师辩护发言刚结束,旁听席响起了掌声,审判长李佳文当时就咆哮起来:“怎么回事?!赶快把这个人弄出去!”热烈鼓掌的是一位老人,可能是王晓莺的家人,法警蛮横的将老人架了出去,还威胁说:“要不是看你年龄大,我现在就拘留你!”

庭审中,审判长李佳文不停的打断王晓莺的陈述和辩护,王晓莺做最后陈述时,李佳文一副流氓的嘴脸,咆哮:“我让你陈述,你为自己辩护,我让你辩护,你却陈述,你懂不懂?你不想说算了!”她示意法警将王晓莺的辩护词从手上打到地上,王晓莺正言道:“现在法官、检察官判案终身追责!判错案你要负责的!公诉人李江威胁我要让我把牢底坐穿,让我永远见不到我的孩子!”这时李江发出了一阵冷笑,李佳文惊慌失措的拿起锤子一阵乱敲,咆哮道:休庭!休庭!改日宣判!草草结束了庭审。

第二天的庭审中,三位律师分别为陈四海、高燕、鞠在萍做了无罪辩护。这次的庭审法官李佳文和公诉人李江都收敛了很多,不再像第一天那么嚣张了,蔫了。三位律师均指出:在当今社会,任何一个公民都有权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起诉江泽民,完全符合宪法。用所谓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这一罪名来定罪实在是荒诞可笑,没有任何法律依据。鉴于新疆的维稳形势,我们律师更应该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如果都把好人关进监狱里了,新疆的维稳形势不是更严峻了吗?这时旁听席的听众发出了赞许的笑声。

法轮功学员陈四海在最后陈述时说道:“感谢我的律师为我做的精彩的无罪辩护,我无罪!”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这是律师第一次来石河子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政法委、“610”、国保的恶警才如此的惊慌失措,害怕自己的恶行被公众知道,通过这次庭审,也使他们内部的有些还有善心的人明白了真相,庭审结束后,他们自己内部的几个人在议论:这次律师的辩护真是精彩啊,把公诉人所有指控都驳倒了,你看李江(公诉人),还是老江湖呢,吓得手都在发抖!

在此也正告石河子市还在行恶的人:看看石河子市近期那些遭恶报的恶警吧:

朱玉汉,男,五十岁左右,原是下野地公安局的政委,后调到石河子市城区国保大队,前不久突发脑血管疾病,突然暴死。

国保大队的郭天强,他的儿子得了一种怪病,查不出病因,脸部肌肉抽搐,口吃,在成都花了好多钱医治无任何效果。

“610”的陈大民,得了肾病,现在瘦的像小鬼一样,两个眼睛像死人的眼睛一样,挺吓人的。

石河子市国保大队610警察张天荣(曾用名张磊),今年四十一岁,二零一五年七月查出患肠癌,经过六个月的疾病折磨,于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日遭恶报死亡。

目前关押在石河子市第一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有:任辉、栾乔、杨婧、王晓莺、牛月云、任虹、陈四海、鞠在萍、高燕、陈忠、郑辉等。

控告人:法轮功学员 201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