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录的细节(下)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吴佳骏【明心网】*书店之迷与思
一个痴恋于书店的人,如果不是源自内在的某种孤寂,很可能即是一种洁癖。那种深陷其间的情感状态极似一个陷入爱情而着魔的人,无法自拔。
我不知道自己是从那一天开始迷恋上书店的,就像两个人的相遇,起初不以为然,待日子一长,便生出几许默契,继而变成一种无限惦念,到那时,你才醒悟,自己已经离不开他了。
记忆中我待在书店里的时间仅次于我待在单位里的时间,我几乎将工作之余的所有时间都用来泡了书店。其实,我并非一个知识崇拜者,或者笃信勤能补拙以此改造命运之类的良言。更多情况下,我进书店的动机完全受制于内心某种力量的感召或者说情绪的感染,就像一个渔夫喜欢荡舟湖海,观风浪搏云,看沧海巨变,一个农夫习惯在早晨或黄昏去田间地头转悠散步,抽烟散心。
书店给人带来的某种生活之外的乐趣,妙不可言。大多数时候,我在书店里没有完整地看过一本书,更少时间买书,只是随意翻阅,走马观花,浮光掠影。但我的精神是放松的,萦绕心间的自然也是一种温暖、宁静的思绪,这让我感受到做一回人的自由和快乐。
曾经一段时间,书店成了我的避风港。工作上的变故,情感上的失意,巨石一样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于是,我带着受伤的心把自己置放在书店里躲了起来,进行情感疗伤。我假想原来的自己已经不存在了,而书架上的任何一本书都将是超度我灵魂走出困境的“圣经”。果然,几周之后,心中阴霾如影幻散,并懂得了卑微地活着,虔诚地思考,将是多么的幸福。
现在,我像熟悉自己的家一样熟悉一个书店的布局,闭着眼也能说出某本书所搁置的位置,它们就像一条条遍布我身体的血管,不但输送着活命的养分和能量,同时还影响着我心跳的节律。
书店让我窥到了潜藏于现实之中的多种印象:生命成长的秘密;历史嬗变的过程;时间流逝的奥义;沉思使一个人变得苍老的模样……
如果用一句话来表述我对书店的迷恋关系,大概可概括为:如果我不在书店,就在去书店的路上。这句话肯定会召致不少人的非议,要不认为我是个智者,就一定是个疯子。但无论那一种评价,对于一个已经热爱上书店的人来说,我想,无疑都是最好的褒奖。
*酒吧之灵与肉
夜色将晚,寒意渐浓,窗外的夜风刮着街两边干枯的白桦树叶仓皇乱窜。我对着穿衣镜瞅了瞅自己已被生活雕刻得有些消瘦的容貌,翻检出珍藏于箱底七年多的一条红色围巾,朝脖子上一挽,匆匆溜出了家门。
我的目的地是一家酒吧,去酒吧的目的是为了见证一场漫长的等待,或者说一次心灵的会面。七年多时间过去了,时光破碎了许多东西,一段青春的际遇,一次纯真的约定,是否还能在一间酒吧里得到印证?曾经的一杯苦涩的咖啡,是否还会勾起某段早已褪色的回忆?
酒吧还是原来的样子,简单素朴,典雅充满艺术气质,窗外的风景还是那么明净,我们曾经坐过的椅子依然淡香依旧,只是落满了时间的尘埃。老板也已换作了他人。我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定,等待伴随思念梦一样弥散,七年前的旧事潮水一般洇漫而来。
那时,我们都还小,翩翩少年,伤感年纪。因为同爱文学,便时常结伴相邀,来酒吧谈天说地,品茗饮酒,聊文学,侃人生。她那时最喜欢张爱玲和沈从文的文章,我则狂热崇拜海子和北岛的诗歌。我们常常因某个观点不合而固执己见,争吵不休,动情处甚至捶胸顿足,砸瓶泼酒。完了,又相视而笑,然后相携去公园看星星,赏明月,沐清风,好不快哉。有时,除了谈文学,我们也讨论一些其它的话题,诸如成长的忧伤,各自的理想,情窦初开的爱情,以及年少时那些简单的快乐。酒吧就这样成了两个浪漫少年青春秘密的储藏室,一直珍藏着两颗纯真的心灵直到分离的那一天。
记得也是深秋,天气微寒,我们在往常坐惯的地方沉默良久,相顾无语,后来,她说:我要走了,父母工作调动,将去一个很远的城市,不知什么时候能够回来。平常欢快的气氛凝固了,离愁别绪撕割着两颗年轻易碎的心灵。最终,我们击掌发誓,七年后的某天在此重温旧缘。离别时,她赠我一条红色围巾,我送她一块翠碧玉环互作纪念。
时间在舒缓的萨克斯旋律中渐渐流逝,桌上换了几次的咖啡已消退了热量,酒吧内的其他客人也逐渐隐遁,服务生在做着一天里最后的清洁。已接近打烊时间,我的目光在东眺西望的期待中略显疲倦。我想,她是不会来了,谁会把儿时一个简单可笑的承诺铭刻于心呢?况且,时间会淡忘很多事情,使原本某些念念不忘的东西,变得陌生难辨。
我正欲起身离开,突然,从门外风尘仆仆闯进来一个女孩,一头如瀑黑发,两只水灵大眼,一身牛仔套裙,脖子上赫然坠着一块翠碧玉环,成熟中透出一股文雅和聪慧。我顿时愣住了,喉头哽咽着说不出话来。俄顷,她轻柔地说了句:“对不起,飞机晚点了。”那一刻,我有一种想哭的感觉。我知道,那是一种幸福的感觉,一种在我心里消失很久的感觉。
*医院之光与焰
当我住进这间病房时,他已经先于我住了进来,我的病床号是026,他的是027。因为距离相邻,我特意对他作了一番细致的观察:年龄大致在10岁上下,一头乌黑的短发凌乱而油腻,插着输液管的手略显粗糙,五个指甲盖内藏满了污垢。看样子,应该是从县城周边的农村来的。或许是处于极度昏迷的缘故,他那张消瘦的脸一直苍白着,给人一种危险的恐惧。
坐在病床边服侍他的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太婆,从她脸上苍老纵横的皱纹及头上稀疏的白发推测,年龄至少不下80岁。起初,我只是将他们的关系想象成一对爱幼敬老的婆孙俩。不然,为什么会让一个躬腰驼背的耄耋老人去照顾一个生病的孩子,他的父母呢?难道他的父母也像许多农村孩子的爹娘一样为讨生计去了远方打工?如果是这样,他也应该还有其他身体更为精壮的亲人在身边吧?对这一切,不知是因为与我无关,还是因连日来腹部胀痛所导致的心烦意乱,自然就没有去细想。
直到三、四天过去,我的腹部胀痛在医生的治疗下终于有所好转,心情豁然阳光了起来,才又有了些闲情把目光再次投向了邻床的孩子与老人的身上。几天以来,一直是老太婆独自一人陪护着生病的孩子,替他洗脸接尿,喂药盖被。孩子的病情似乎有些严重,时而清醒,时而迷糊,清醒时俨然一个好人,昏迷时口中就会不停地胡言乱语。我很多次看见老人给孩子喂药或喂饭的情景,一双枯瘦如柴的手颤抖着,力量的衰竭使她捧在手中的碗有些倾斜,不时有饭粒或药汤洒在床被上,每喂孩子一口,她都会试先放在自己嘴边吹一吹,两只浑浊的眼睛几乎就要靠近孩子的脸膛。然后再轻轻地将饭勺送往孩子的嘴边。我很少见她去食堂打饭,每次,她都是将孩子吃剩的饭分出一点点,泡上白开水,用筷子搅拌后,再一点点敲进自己干瘪的嘴里,慢慢地磨着,样子极似一头垂老的耕牛在咀嚼已有些磨不动的干稻草。
后来,由于好奇,我向一位护士打听:“怎么不见那个孩子的父母呢?”经护士一说,我才知道,那个孩子是老人从别人处领养的,因其带先天性遗传病,被生父所弃。据说孩子聪明听话,是在帮助老人干活时突然发的病,是老人拄着拐棍将其背来医院的。护士还说,孩子的病一时难以根治,先前老人已经两次背他来医院治疗过,两次的医疗费都是医院给减免的,不知这一次又该怎么办?
听完护士的话,我一时语塞。心中除了酸楚,似乎还带着一丝感动。那丝感动里除了对一位耄耋老人由衷的敬佩,还有一种强大的力量——一种足可令病魔畏惧,同时又令生命温暖的力量。
(节选)
发稿:200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