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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海:老百姓上访就要面对被抓、被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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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海

【新生9月17日讯】一、

2003年8月5日那天的中午,我到了北京市政府门口。那里有很多很多的人,都是来上访的,一些人在街心花园里,还有一些人坐在市政府门口对面的便道上。便道被一条小的马路分为南、北两段。北边坐了很多人,他们不时地喊着口号。南边没有人。我坐到了南边,打开了带着的两张报纸。其中一张写的是《北京前老莱街居民遭棒子队袭击》,还有一张写的是《强拆违法》。后者不是报纸原件,是放大的复印件,字很大。我坐下没有一会儿,一些原来在街心花园里的上访人员也跟了过来,和我一起看这张报纸。他们是北京郊区的农民,土地没有了,房子也面临被拆除,大家同命相连。这时警察过来,又是给我们照相,又是给我们录像。一会儿一个警察对我说,不许我坐在这里,并把我拉到警车里,后来又带到东交民巷派出所。在派出所里我被关到下午4点。他们说我“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对我进行“盘查”。

到了东交民巷派出所,我就感到气氛不对。派出所的警察说,非拘留或者劳教不可,因为东城分局国保队和市局国保队都来了。可是我没有任何罪。我看的报纸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报纸《中国经济时报》。那篇《北京前老莱街居民遭棒子队袭击》,写了拆迁中老百姓被棒子队袭击、毒打的事情。其中遭毒打的,还有警察的妻子和女儿。如果因为看这样的报纸就“办”我,实在说不过去。

没有“办”我,但“办”了其他人。在前一天,也就是8月4日,位于官园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门前东侧的便道上,北京市民刘安军(电话:83541925)、王卫平、叶国强(13661157250)、叶国柱和他的儿子来此上访的,结果被警察抓到了派出所。第2天,刘安军、王卫平、叶国强和他的儿子被放了出来,但叶国柱被送到了监狱,要被关上15天,是拘留。叶国柱真是可怜,家被强拆了,一家人无家可归。他领着一家人──妻子、儿子、弟弟、弟媳、侄子──,在北京到处流浪,吃住都马路上。晚上一家人就睡在立交桥下。流浪到中纪委门前,在马路边“住”了3天,也就是白天坐在这里,晚上睡在这里,结果就被关了起来。

虽然上访要有被抓、被关的风险,但是,来上访的老百姓一点没有减少,反而越来越多。近几天来,在市政府门口,每天都有很多很多人,不是老百姓心有多齐心,要故意“对着干”,而是老百姓太冤了,没有活路,只有上访这一条路了。

二、

以我家为例,我叫徐永海,是北京西城区平安医院精神科的医生。以前我一家住在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59号。在4个月前的2003年4月10日,我家被西城区人民政府下令强拆了。从那天到现在,4个多月了,我一家一直无家可归、流离失所。

我家是在北京旧城之内,这里的地价很高,搞房地产开发可以发大财,因为,他们不用花钱买土地,国家无偿划拨给他们(因为国有资产流失,今年不许这样无偿划拨了。但北京旧城的土地几乎已经被划拨完了)。只要有本事划拨来一块土地,他们什么都不用干,一转手就能以每平方米2万以上的价格卖出去。一块地下来就可以赚到几亿、几十亿、几百亿。(见《中国经济时报》的《地产商自述土地交易黑幕》和《土地的秘密与开发商的门道》等文章)

在北京内城搞房地产开发的开发商,心都很黑。北京内城有很多、很好的胡同、四合院,是由元、明、清的统治者动用全国财富建设的,很多是文物。但开发商可不管这些,黑着心拆它们。很多专家、学者呼吁保护胡同、四合院,在报纸上发表很多文章,但也不能阻止这些拆迁。如《中国经济时报》就发表了《实行挂牌保护能否遏止照拆不误,北京上演四合院保卫战》、《现场目击:四合院被拆毁》、《四合院:是拆是保谁作主──北京市相关部门如是说》、《四合院在哭泣》、《要追究四合院破坏者的责任》等。

房地产开发商还黑着心把住在这里的老百姓哄走。以前给老百姓的补偿款多些,近几年来则越来越少。用补偿款,老百姓在城里买不到原有大小的住房,到郊区买房也要自己添钱。

我们老百姓不搬,开发商就通过白道、黑道强迫我们搬走。黑道用棒子队去袭击、殴打;白道则由政府出面强拆。

关于老百姓被殴打,最近《中国经济时报》发表了《北京前老莱街居民遭棒子队袭击》、《北京胡同居民又遭“棒子队”袭击》等文章。这些黑道现象仅是报纸登出来的。那些没有登出来的、记者不知道的,还有很多很多。前面提到的刘安军就是被拆迁公司雇的棒子队打伤的。《中国经济时报》的《强拆违法》写道:

“《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房屋私权的保护性规定。”

国家有很多法律保护老百姓的居住权,但是基层政府和法院不管这些。他们眼中,开发商的利益就是最高利益,比国家、人民利益还高。这样,我家被强拆了,很多老百姓家被强拆了。在强拆我家时,没有经过法院或法律程序,没有给我们申辩的机会,事先没有贴布告,在我们事先不知道的情况下,在我们还在上班的情况下,把我们的家强拆了。

我们家被强拆了,房子没有了,家里的东西也没有了。我家的东西被他们拉到一个地方。这是在中国北京,中国的首都,我们的家就被公开抢劫了。我们只有流落街头,到现在已经4个多月了。好在现在是夏天,而且有朋友租借我们房子,否则我们一家人早就死在马路上。

我的母亲,近80岁了,去年7月,在进入拆迁前的2个月,得知马上要拆迁了,心中着急,突然患脑血栓,立即到北京急救中心抢救,抢救7天,命是保住了,但留下了很严重的后遗症:瘫痪、痴呆。今年4月10日我家被强拆后,老母亲病情更加严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失去交谈能力。

我们没有家了,没有家中的一切了。可我们还要活。我一家只能在强拆后的废墟上,用塑料布搭个棚子。可是在6月2日,这个棚子也被区政府的城管部门强行拆除了。我到中南海、全国人大、市政府等地上访,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在4月21日到5月4日被拘留了13天。

三、

在北京和全国其它的一些城市,还有很多和我家同样遭遇的人,如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太平庄18号的孙苗芽。在7月1日,朝阳区法院强拆了她家。在拆她家时,给她带上手铐,推倒了她家的房子,把她家的东西,包括孩子的学习用具等砸在房子里。从那天开始一家三口无家可归,在外讨饭生活。

这些被逼无奈的人,一是无家可归、露宿街头,二是上访告状。在北京市政府门口,每天都有很多因为拆迁来上访的人。可是上访就要面临着被抓、被关。在某些当官者的眼里,只有开发商的利益,不管老百姓的死活。《中国经济时报》2003年7月16日发表的《拆迁应依宪立法》写道:“现在一些地方是集团利益无小事,那里的领导干部及其制定的方针政策无视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和实际困难,只是为了出建设政绩,没有考虑过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宪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存在,甚至通过制定违宪、违法的地方规定、政策谋取私利。”

2003年8月14日的《南方周末》发表了《业主运动》与《业主在行动》,介绍业主的上访活动,对业主的上访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在中国、在北京,有很多记者、报纸站在老百姓一边为老百姓说话。可是在强力部门的某些政府官员,则站在有钱有势的开发商一边。他们都有很大的权势。由于他们站在开发商一边,老百姓就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冤也无处申。

(2003年8月15日)

(民主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