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思想家们论自由、民主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在一种民主制中受穷也比在专制统治下享受富裕要好。——德谟克里特
不能过分相信统治者的智慧和良心,即使是一名年轻英明的统治者,权力也能把他变成暴君。——柏拉图
一切政体都有三个要素,作为构成的基础,一个优良的立法家在创制时必须考虑到每一个要素,怎样才能适合于其所构成的政体。……三者之一为有关城邦一般公务的议事机能;其二为行政机能部分……;其三为审判(司法)机能。——亚里士多德
自由比任何事情都更珍贵。——斯宾诺莎
想法子控制人心的政府,可以说是暴虐的政府,而且规定什么是真的,要接受,什么是不真的,不要接受,这可算是误用治权和篡夺人民之权。——斯宾诺莎
自由对于科学和艺术是绝对必需的,因为若是一个人判断事物不能完全自由、没有拘束,则从事科学与艺术,就不会有什么创获。——斯宾诺莎
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洛克
使政府受到损害的,并不是变质或衰败可能引起的现状的变更,而是政府的摧残或压迫人民的倾向,以及扶植一部分人或一个党派使之有别于其余的人民,形成突出的和不平等的地位这种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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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普遍地遭受压迫和得不到公正待遇时,一有机会就会摆脱紧压在他们头上的沉重负担。——洛克
对于滥用职权的强力的真正纠正办法,就是用强力对付强力。——洛克
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孟德斯鸠
在专制国家里,人的命运和牲畜一样,就是本能、服从和惩罚。——孟德斯鸠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孟德斯鸠
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孟德斯鸠
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或是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同立法权合二为一,法官就是立法者,将会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握有压迫者的力量。如果同一个人或是由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个机关行使这三种权力……则一切便都完了。——孟德斯鸠
我反对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真正的、合法的权力必定有限度。——狄德罗
自由和生命一样可贵。——卢梭
以任何代价都不能抛弃自由。——卢梭
不自由,毋宁死!——亨利
我们相信这是不言而喻的真理:一切人生而平等,他们都被上帝赋予了某些不可让渡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他们才设立了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利是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如果任何时候政府破坏了这个原则,人民就有权改变它或废除它,而建立新的政府。——杰斐逊
天赋的权利只有一项,即与生俱来的自由。——康德
要这样行动,无论是对你自己或对别的人,在任何情况下把人当目的,决不只当作工具。——康德
在一个真正的民主制国家里,每个部分或任何部分的人都会有其代表,当然……是按比例的。选举人的多数总会有多数的代表,但选举人的少数也总会有少数的代表。——密尔
克服民主的弊端的有效方法是更多的民主。——杜威
只有在自由主义时代,法治才被有意识地加以发展,并且是它的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它不仅是自由的保障,而且也是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哈耶克
发稿:200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