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了望》:大事化小?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刘云龙●人大常委曾宪梓先生上京之前,一再嚷着要告法轮功的状,他把法轮功在港活动形容得很严重,什么「利用香港作为基地」,「将矛头直指中央」,彷佛不教中央管一管,香港法轮功准搞得天下大乱。
曾先生上京没几天,口气不同了,他说人大要讨论的事情很多,「插针都插不入……香港发生的小事无可能会讨论」。只不过几天时间,国家大事变成了猫狗小事,变化之大,让人啧啧称奇。
不过从曾先生的变化,亦可见北京目前处理香港法轮功的态度尚属理性,顾全「一国两制」大局。
北京喉舌报和部分中央官员虽然几次批评法轮功在港活动,但他们都强调「特区政府会依法处理」,没有直接插手干预。香港的律政司长梁爱诗表明,港府至今没有针对法轮功研拟任何法例,而基本法第廿三条的草拟进度亦没有改变。即使现在特区当局突然要立法禁绝「邪教」,立法过程亦起码一年半载,远水救不了近火。
目前港府唯一能用来「处理」法轮功的法例,仅余「社团条例」而已,但当局倘利用该条例的灰色地带取消法轮功的社团地位,将来法轮功以受害者姿态寻求司法覆核,事件搬到法院辩论,只会越闹越大,相信特区当局不会愚笨至此。所以,北京教港府「依法处理」,等于无从处理。
事实上,除了董建华说过法轮功「多多少少有邪教性质」外,官员中只得保安局长叶刘淑仪批评法轮功最起劲,董、叶虽声称正在「关注」法轮功的活动,但似乎向北京表态的成分居多。
叶局长在整个事件中扮演的是「丑人」角色,曾宪梓等一干「爱国爱港」人士也是「丑人」,分别只在于曾宪梓不识相,骂了法轮功还不够,竟真的准备将问题搬到北京,要北京干预港事,结果自讨没趣,临场变调。
要扮演这类「丑人」并不容易,脸皮薄一点都不能胜任,现在我们看叶局长荒腔走板,才明白前局长黎庆宁有官不做,宁可移民的原因。
发稿:200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