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恶警的良心不如狼狗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5日讯】在2000年12月27日,我与几位学员到天安门去讲法轮功真相,在天安门被抓,随后被分流到顺义县的尹岗(尹家)派出所,当时是中午12:30,刚到就把我关到一间窄小的用来关犯人的牢房里,没多久就叫我到警长的卧室里对我进行审问。他们开始对我用刑,把我的衣服、鞋子、袜子都除下,把我双手扣吊到窗户上,用电棍使劲电我后,又拖到外面去冻,当时气温将近零下10度,我只穿着单薄的内衣裤,光脚站在冰地上。冻完了又拖进屋里继续用电棍电。来来回回了四次,直到电棍没有电为止。
我的腰、颈都被电得直不起来,手脚冻得没有知觉,肿得象个馒头,站立不稳,我的身体不由自主地抽搐,看我还不说姓名地址,就叫了好几个人来,又把一只大狼狗牵了过来咬我,但那只狼狗不到我跟前,离我有3米左右远,不管他们怎么弄它也不肯过来。
后来他们又把我抬去强迫我照像,为的是查明我的身份。那个警长和另一个恶警轮流地电我,电得我的小便失禁。
我被打得遍体鳞伤,他们还不肯罢休,又叫了几个地痞、流氓进来,年龄都是二十岁左右。他们所采用的手段都是非常无耻下流的,见不得人的。他们把电棍又重新充足了电,继续电我的胸部和阴部,抓住我的手塞到暖气管里烤。
当时我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我只能用微弱的声音对他们说:"你们这样做是在造业,在害自己。"他们却说如果问不出我的名字,这个月的工资就没了,说不定这份工作就没了,为了自己个人的那点私利,他们已经完全丧失了人性,整个打问过程持续到28日凌晨2点才停下来。
发稿:200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