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什么时候起,我们不再珍视生命
————宁夏吴忠市女生溺水事件续闻:各领导都巧言辩护
事后当记者问及他们为何不救人时,领导们各有一番说辞。王副市长辩解,自己不会游泳,但打电话报了警。而且他认为关键是小女孩没有一点儿自救能力。畜牧局局长董兴祥说:“当时因为穿的衣服相当厚,再一个天气冷,第二个也不会水。” 中宁县副县长秘书刘宁远说:“影子都没有,往哪里跳?我想等娃娃漂上来,再扑下去一把拉上来。”
当记者问王副市长,在这件事上干部有没有责任时,王副市长竟然回答:“没有直接责任。我们应尽的责任都尽了。”同时,王副市长也谈了不下水救人的道理:“生命是有限的,一个十二三岁的娃娃,从渠边栽下去,马上就呛昏了,可能几分钟人就窒息了,人就完了。这伙人再下去以后,如果再出现问题,那后果不堪设想。这一点,作为领导我也得考虑。”最后,王副市长强调指出了没救出孩子的关键的一条理由:“关键就是这个小孩没有一点自救能力,这是一个客观的原因。”
一条生命结束了,衣食无忧的干部却象做工作总结一样,把一个生命给抽象成了过去时的一件事,然后又那么冷静地掂量利弊、分析是非,非常合理地找出为自己辩护的这个责任那个理由。他们是当事人,亲眼看着那女孩在渠水里挣扎、起落直至消失,亲身感受到一个可爱的生命化为乌有的冲击,居然可以那么坦然、那么冷静!
然而更让我寒心的却是我自己。我居然对王市长一行的言行有着一种潜在的默认——这样的干部太多了,这样的事例也太多了,我们都麻木了。我扪心自问: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变得不再珍视生命了?!
早先新疆一个坐满小学生的礼堂失火,万分危急时,人们听到了那句“名喊”:让领导同志先走!于是几百个孩子伤亡了。事后也许有处分,但没有听见发自内心的忏悔,没有见到引咎辞职的干部。尤其不知那个喊手在哪里。
两年前“大舜”号失事,300多人因救援不及时慢慢冻死在海上。事后有轮船公司的人被判刑,但仍然没有听见人性的忏悔,相关干部的引咎辞职。从市、省到海事局、交通部。也许早已找到很多理由了,所以没有内疚,所以也无“咎”可引,所以也无须辞职。
这几年,一些直接关系到百姓生命的可怕事件层出不穷。假酒、注水肉、假大米、假药、劣质注射器、瘦肉精、甲醛发海鲜、污染蔬菜、地沟油、烧烤病死鸡、洗衣粉发面、拼装废旧车、黑心棉等等。处理方式基本上是取缔、罚款。领导干部承担责任的几乎没有,领导干部引咎辞职的闻所未闻。
心安理得的领导干部们理由很多:罪行是别人犯的,原因是社会的、历史的、客观的、深刻的,法律是不健全的、操作性不强的、来不及制定的。监管不力吗?那是因为经费不足,认识不够,人手太少,罪犯太狡猾,行动太隐蔽,作案范围太缺德(都在城乡结合部)……有了理由,就没有他们什么事了、什么责任了。更有甚者,还可以找到足够的理由将案件的发生反过来作为政绩呢。领导重视呀、措施得力呀、不怕苦累呀等等等等,并因此立功受奖、发奖金、升官。理由找够了,案子办完了,事情结束了,那些中了毒、受了伤、死去的人,那些生命,也被忘记了。
后记:漠视生命,其后果是极其可怕的。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走上了背叛人类的道路。这条道路的尽头就是毁灭。
发稿:200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