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机关报攻击反腐败老人的“奇闻”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12月13日讯】 今年十一月十六日《沈阳日报》用网站专稿形式匿名攻击全国闻名的反腐勇士、近八十岁的老干部周伟是“违法乱纪分子”,并威胁对其“要继续处理”。果不其然,沈阳“慕马腐败大案”曝光后,举报人周伟被开除了党籍,送去劳动教养。无独有偶,十二月十日《法制文萃报》第十六版转载了北京《华夏时报》(中国残疾人协会主办)的一篇文章:“由陈荣杰身陷险境引出的诘问:老百姓有资格反腐吗?”又惊爆出:
湖南早在十月二十七日就集中了三家全省最大的报纸共同刊登了一篇文章不点名地攻击另一位全国闻名的已经八十四岁的“平民包青天”、湖南省人大代表陈荣杰“不知羞耻”!
《华夏时报》十二月三日报道:今年十月十五日湖南省信访局出动六名干部到陈荣杰家,向他口头宣布四条“罪状”:
一、(陈荣杰)接待来信来访二十一年,干扰了政府的工作;
二、不应该收来访人员的交通费、办公费;
三、不应该以个人名义召开“反腐倡廉”会议;
四、有历史问题,在伪政府当过干部。
湖南省信访局干部还给陈荣杰留下一份无头无尾无公章的“三无”“公”文,作了“七个不得”的禁令:
—、个人不准办信访;
二、不得以个人名义召集任何形式的反腐倡廉会议;
三、不得自行或指令党政机关查办案件;
四、不得以“为民请愿”为由影响社会安定;
五、不允许以道听途说的材料或捏造事实的方法诬陷他人,不允许向社会上散发材料;
六、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受上访人或转送报告者的钱物;
七、不得擅自将领导同志的批示、回函复制散发和张贴。
以上七条“禁令”真是咄咄奇闻!
中国法律明文规定:各级人大代表有权调研、收集和向有关部门领导转达百姓的意见、批评等,而湖南省的禁令却不准身为省人大代表的陈荣杰“个人办信访”、“向社会散发材料”,这不是明目张胆地违宪违法、侵犯人大代表的合法权益吗?!
其第一条罪状捏造了一个“接待来信来访二十一年,干扰了政府的工作”的罪名,实在让全世界惊诧万分!作为人大代表接受群众信访,竟然会“影响政府工作”?
其第四条禁令又捏造了一个“以‘为民请愿’为由影响社会安定”罪名,同样荒唐之极!
而以历史上作过“国民党政府的干部”为罪名,更是文革的老手段!殊不知,连毛泽东也当过国民党的官!
又据媒体报道,陈荣杰从五七年开始自费向中央反映民情民意和反腐倡廉,已破费了很多钱财,并遭到各种打击迫害,早已家贫如洗;而湖南省信访局却再三说他“不准收受上访人的钱物”,似乎陈荣杰有收受钱物之嫌?
其实依全国人大代表法:人大代表在调研民情时,政府应发给交通费等补助。试问湖南省官方:多年来陈荣杰代表花那么多时间跑了那么多地方作了那么多反映民情的工作,你们补助他一分钱吗???
更让人感到奇怪的是:湖南报纸为什么在蒋艳萍女巨贪以肉弹上阵升官发财之时,不仅不能发挥舆论监督之力,任由她逍遥十几年,而且发表了大量美化湖南贪官的文章。
如今蒋艳萍女巨贪倒台了,湖南报纸不知自省,却群起攻击反腐败老人!?省级官方报纸究竟是代表什么在说话?人民都知道:害怕反腐败的一定是腐败分子,就象“假”怕“真”、“恶”怕“善”一样。那么,这样的报纸岂不是在明目张胆地祸国殃民吗?
发稿:200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