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大法者皆是作奸犯科之辈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一) 迫害大法者皆是作奸犯科之辈叶小科(原名:叶运),21岁,德阳地区什邡市两路口镇13大队人,原南新公司,西南化机分公司工人。2001年2月,此人在两路口镇“洗脑班”任一打手。在此期间,其对大法弟子进行流氓迫害,十分恶劣,经常恶毒谩骂大法师父及大法学员,对学员进行体罚,毒打,坏事做尽。此邪恶之徒现已遭报:其人在2001年11月偷窃产品材料,被公司开除。
同时我们也看到,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恶徒,从上到下,皆是品行不端,作奸犯科,腐败堕落之人,都有着相似的邪恶本性。奉劝这些人,赶快悬崖勒马,停止作恶!否则,因为你的无知,到时候不仅是遭到社会的唾弃,更会在地狱的层层被灭尽中被淘汰!
(二) 甘肃省天水市北道区马跑泉乡村民撕毁真相标语遭恶报
2001年11月初,甘肃省天水市北道区马跑泉乡慕滩村村民李兆岁用铁锹刮铲大法弟子冒着生命危险贴在该村电线杆上的大法真相标语,李兆岁第二天在村口被汽车撞成重伤住进医院。此人以前曾学练大法,7.20之后放弃修炼。
(三) 吉林省乾安县公安局政保科恶警作恶多端,殃及家人
吉林省乾安县公安局政保科恶警袁野,自99年7月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到处非法抓捕大法弟子,恶毒地打骂大法弟子,漫骂大法,极其邪恶。2000年夏,恶警袁野的儿子,因车祸撞成重伤,几乎成了植物人,这是恶警造业贻害家人,上天已经发出对邪恶之徒的警告。
正告乾安县所有迫害大法的邪恶之徒:善恶有报是天理。停止你们那罪恶的行为,积点德,给你们的儿孙留条路,给自己留条后路。否则到法正人间的时候,等待你们的将是在地狱中的生命的层层灭尽。
(四) 北京平谷刘店乡派出所恶警夜闯民宅的劫匪行径
北京平谷大华山乡大峪子村70多岁的孤寡老人王国兰有个女儿是法轮大法修炼者,因坚持“真善忍”信仰,2001年6月26日下午被刘店乡派出所恶警李宏文(副所长)带领的5人强行抓到县“洗脑班”,由于她念非常正,当天就逃离了魔窟,一直在外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
恶警们以为老人的女儿逃离“洗脑班”后,肯定去她母亲家。李宏文等20多个恶警便于当天晚上7点多来到老人家,翻墙而入,狠命敲打门窗,并把老人的家围得水泄不通,企图将老人的女儿从家里再次抓走,但未得逞。
2001年11月14日晚6时许,三个不明身份的人翻过墙头,突然闯进了老人的家中,把正在家里包饺子的王大娘吓了一跳。三个人一进屋就凶神恶煞般地对着老人吼了起来:“老太太,把你的女儿交出来!”老人直愣愣地看着来人,觉得仿佛回到了日本侵略中国时跟老百姓要爱国人士的时代。看老人这个样子,他们接着阴阳怪气地说:“你一个人怎么包这么多饺子?你女儿那去了?我们找她想了解她们的家事。”这时老人从惊吓中醒过神来说:“我闺女没在这儿。你们是什么人?”没等老人再说什么,这三个人竟拿着手电在屋里屋外地到处乱搜了起来。
可怜的老人这才看清了来的人。这三人中有两个人是刘店乡派出所恶警李宏文和宋万军(其犯罪行为曾在明慧上曝光)。这三个人见搜不到她女儿,非常扫兴,便灰溜溜地往外走,临出门时还恶狠狠地对老人说:“你女儿什么时候回来要立即通知我们。”没有抓到人的恶警们仍不甘心。第二天派出所及大峪子村党支部一行数人,再一次来到老人及其他亲属家,进行又一次全面搜查,但最终一无所获。因其多次骚扰老人,引起了街房邻居的不满,恶徒们在邻居们的一致谴责声中无趣地溜走了。
我们每个人都知道,只有强盗才会翻墙入室抢劫行凶,但在“人权恶棍”江泽民的独裁统治下,衣着警装、头戴国徽的“人民警察”却一次次作出此等卑劣之事,令人费解。是谁在扰乱社会秩序?是谁在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力?又是谁在为所欲为、知法犯法?!天网恢恢,公道自在人心。
(五) 迫害大法的广西北海公安局原副局长因受贿行贿被判刑
中新网南宁11月25日报导,原广西北海市公安局副局长周贻胜,让成克杰帮自己提任北海市公安局局长职务而向成行贿3000美元,近日被南宁市中级法院依法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
经检察机关侦查查实,周贻胜在任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局长时,在买卖该分局海角派出所的房产中,收受他人的贿赂款13万元。
此后,周贻胜便开始用钱来买官。为了达到自己任北海市公安局局长的目的,1996年,他向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主席的成克杰行贿3000美元。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周贻胜的犯罪行为构成受贿罪和行贿罪,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周贻胜犯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
在1999年7.20邪恶的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广西北海市当局及公安积极跟随江泽民流氓政治集团迫害法轮功。据不完全统计,广西北海市大约有近二百人次被拘留、劳教,凡是上黑名单的几乎都被抓过,多次是几进几出。
二○○一年元旦前将以前去过北京的,讲清真相的,坚持修炼的大法学员全部抓起来,关在戒毒所、看守所,搞纯属非法的所谓“法制学习班”。而且用电刑、毒打等多种方式迫害,多人被打成重伤,至今不许家属探望,上述人员各个被多次抄家搜查。
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黄锦春因修炼法轮功,被当局关进精神病院,除了面对精神病者承受心灵折磨外,每天还被注射具极大副作用的麻醉药品。
消息指出,三十四岁的黄锦春是北海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法官,他于1999年9月到北京和平请愿而引起广西省政法委会负责人强烈不安。2000年11月15日,两名公安将他强行送到广西柳州龙(水替)一家精神病院,并表示这是省公安厅领导人的决定。
由于被关在精神病院的黄锦春仍坚持练功,因此院方每天向他注射麻醉药物使他昏昏欲睡。据知这些药物具极大副作用,会令人思维明显迟钝。
李洪志师父在经文《大法坚不可摧》中指出:“告诉大家,中国大陆上所有发生的一切天灾人祸,已经是针对那里众生对大法犯下罪恶的警告。如其不悟,真正的灾祸就将开始。目前所有对大法犯过罪的恶人,在对大法弟子所谓的邪恶考验中没有利用价值了的已经开始遭恶报,从现在开始会大量出现。”
时至今日,迫害大法遭恶报者已数以千计。在此,我们奉劝那些还在继续追随邪恶迫害大法弟子的人,以此为戒,悬崖勒马,痛改前非。否则,天网恢恢,善恶终有报。
发稿:200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