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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行叙述:
山东潍坊高密市,姜庄镇,在11月下旬,将炼法轮功的人,只要是学过,不管现在炼不炼的,几乎全部的人都集中抓到镇政府,强迫交钱,少则三千,多则一万,没钱的拿粮食;钱不足的,他们给贷款;不拿钱不放人,大约已经集积几十万了,(原辅导员罚得更多)。
控告人: 法轮功学员 2001年1月
发稿:200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