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恶人榜: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派出所副所长孙奎珍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被告元凶: 潍坊市奎文区恶警孙奎珍不择手段的毒打,迫害法轮功学员罪行叙述:
孙奎珍,男,36岁左右,住奎文公安局新华路宿舍,原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派出所副所长,因凶狠恶毒地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提升为奎文治安拘留所所长。被它不择手段的毒打、痛骂的大法学员不计其数。
10月10日,在它的策划下,对非法关押的大法学员数人强行灌食,采着头发把大法学员固定在铁椅子上,强行从鼻插管子,学员的残叫声摧人泪下,孙却大叫:"今天就让你用鼻子吃饭,就不信治不你!"
一名男学员,被它无故殴打,被踢在生殖器上,造成红肿疼痛难忍。
一名男学员和一名女学员因制止他的暴行,被它拳打脚踢,然后将他们用手铐吊扣在两米高的铁管子上达两个多小时。女学员光着脚,被它踩来踩去。 种种暴行,数不胜数。
控告人: 法轮功学员 2001年1月
发稿:200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