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恶人榜:黑龙江省大庆石油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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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单位: 黑龙江省大庆石油管理局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
罪行叙述:
6月18日,四百余名法轮功学员在石油管理局门前集体炼功后,大庆石油管理局加紧迫害大法学员,十一前各单位找大弟子谈话,逼迫写保证书,不再炼法轮功,拒绝转化的停发工资,每月只发300元生活费,再不转化要送北安农场强制转化,有消息说十一假期后江泽民企图搞更大范围的迫害举措,并将拒绝被转化者直接送劳教所。
控告人: 法轮功学员 2001年1月
发稿:200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