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恶人榜: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褚某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被告元凶: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褚某将大庆法轮功学员李保水迫害致死。罪行叙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李保水的办公室,家里被同时查抄,在抄家的同时,李保水本人也被从看守所押进了大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由大队长褚某亲自带人突击审讯。到七月二十六日上午,“里边”传出话来,说李保水叫其家人送点水去。到中午时分,李保水的爱人费了相当周折,终于带着饮用水和换洗的衣服进了公安局的大楼,大队长褚某叫放下东西走人。连句话都不让说,就把李保水的爱人给轰走了,当时李保水爱人看到的李保水人已经被折腾得憔悴不堪,几乎连眼皮都抬不起来了。待到李保水的爱人到家后心绪尚未平静下来,公安局又叫其爱人快到现场。届时,李保水已经横卧在公安局治安大队那高楼大厦的冰冷、无情的水泥地面上了。
敬希中国执法部门以人民命运、国法尊严为重,审判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和大队长褚某的犯罪行为。
控告人:法轮功学员 2000年11月
发稿:200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