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大陆腐败与反腐败「双丰收」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张国庆2000年,是中国司法向腐败重拳出击的一年,是中国司法深化改革的一年,也是中国司法加大执法力度的一年。今年3月8日,胡长清被处决;5月「陕西第一贪」周长青和「甘肃第一贪」徐光明被判处死刑;9月14日,成克杰被执行死刑,成为建国以来被处决的职位最高的腐败分子;10月13日,「广东第一贪」谢鹤亭伏法。仅今年头8个月,检察机关就查办了贪污贿赂案2.3万件……2000年,中国掀起了廉政风暴!
据调查,「腐败」已成为中国公众最痛恨的现象。中国社科院的一次针对专家的问卷显示,「腐败」被认为是当今中国首位严重的社会问题。
●色情腐败
今年腐败案件的一大特点是色情腐败现象严重。胡长清、李乘龙、孟庆平……
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官都栽倒在好色上。而成克杰为博得李平的欢心,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与其共同收受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4109万元。
有专家称,官员的腐败从婚外性关系始,这已成为中国官员腐败的一个定律。
色情腐败的层出不穷和愈演愈烈,与社会对领导干部的情感生活注意和监督不够有关。关注官员的「生活圈」,缩小官员们的隐私权,这是成克杰等案件留给我们的最现实、最重要的课题。令人欣喜的是,有关方面已经注意到这点。有消息说,干部嫖娼已成为浙江纪检热点;据悉,今年前三个季度中,浙江省立案查处的县处级干部违纪案件,嫖娼是最突出的问题之一。1至9月,浙江省共查处县处级嫖娼案件9件,数量比去年明显上升。
●转型期的腐败
今年以来,从位至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成克杰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书记李恩潮,广西诸多贪官纷纷落马。
专家断论:贫穷地区走向富裕的转折关头,往往正是腐败滋生的时期。因为老百姓固然需要钱,贪官也不会满足于清贫。而蛋糕就那么大,贪官切去的多了,百姓所剩就少了。高级官员大片「腐烂」的现象令人深思。更值得警惕的是,西部开发是贫困地区发展的大好机遇,是贫困人口脱贫的难得机遇,但也可能成为大大小小贪官们大捞一把的绝佳「机遇」。
●严打行贿者
有专家指出,今年腐败案件的一大特点是,受贿案多于贪污案。当务之急是尽可能地完善我国有关受贿罪的刑事立法,加大对受贿犯罪的侦查、防范力度,降低受贿罪的起刑点,也即立案标准,与贪污罪拉开距离,把受贿罪的立案标准从现行刑法的5000元人民币再略有降低,与此相对应,受贿罪的重刑(指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适用标准也应降低,把打击受贿罪这张法网编织得更加严密科学,使行为者望而却步。同时,要加大对行贿者的打击力度,对情节特别恶劣,并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将法定最高刑提高到死刑,慑于刑罚没人敢行贿,受贿犯罪自然会受到遏制。
●权力需要约束
法学专家指出,官员权力没有得到真正的制约是腐败大案、要案层出的一个关键因素。安徽省个埠卷烟厂原厂长李福邦受贿案就是典型一例。李在被捕前是厂长又是党委书记,同时他还是蚌埠烟草专卖局局长兼党委书记、省烟草公司蚌埠分公司经理兼书记。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指出,目前一些行政审批运作中存在的弊端,成为有些领导干部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讲,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具有重要作用。在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过程中,除了该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定要取消外,对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可以运用市场机制来运作的,要通过招标、拍卖等市场手段来处理;对不能通过市场机制运作的项目,尤其是那些容易发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项目的行政审批权力,必须进行合理分解,并加强相互之间的监督制约,防止少数人权力过份集中又缺乏内部监督、搞暗箱操作的弊端。遏制腐败须分解行政审批权力,这已成为有识之士的共识。约束权力,减少直至消灭特权是下一阶段反腐败的一个重点。
●重拳出击
「盛世也要用重典」。3月15日朱□基同志指出:反腐败关键是法制!不仅要立法,而且要坚决地执法。
法学专家认为,在司法实践中,保护腐败犯罪分子的权利与保护国家利益、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关系有时摆不正,法律缺乏统一性。近几年来,不少腐败犯罪分子有的是落不了法网,有的是从法网里开溜,有的虽受制裁但仅伤皮毛,且在「有立功表现」的幌子下,对罪犯的惩处越来越轻。
20世纪80年代以前,贪污受贿10余万元而被判死刑的案件屡见不鲜,90年代贪污几十万、上百万的也不一定判死刑。当然,随着经济的发展,数额不应一成不变,但毕竟法定的数额幅度是定罪量刑最主要的依据。近年来有受贿982.2万港币、行贿120万港币且极度腐败奢侈的人只被判处死缓的情形,有贪污170万美元、数百万人民币并使其亲属受贿、非法所得4000余万元的人仅判无期徒刑的情形。至于贪污受贿数万元仅被判处缓刑的现象就更多了,而对腐败犯罪分子适用没收财产的却寥寥无几。这种不正常的客观后果是:严重削弱了法律的威慑力,致使刑罚不能从根本上打掉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反贪专家认为,中国目前正处于腐败现象的高发阶段,其特点是大案要案多、窝案串案多、高干腐败多。有鉴于此,我们的反腐败斗争也应加大力度,治贪用重典,反腐发狠招儿,既打苍蝇,更打老虎,既要杀鸡,更要杀猴,不管是谁,职位多高,只要沦为腐败分子,就坚决严惩不贷。
●制度创新
两会上,代表和委员在遏制腐败问题上共识程度最高的一点就是:「还是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
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强调指出:惩治腐败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要积极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力戒政府行为的利益驱动,从机制上切断权钱交易,加强对政府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监督。要进一步实行政企彻底脱钩、收支「两条线」,根除小金库,推行费改税,认真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投标和集中采购制度,政府财政要逐步向公共财政转变,从源头上清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日前结束的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传来消息,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等五部委从明年起将组织力量进行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以从更高层次遏制腐败,打击经济犯罪。今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在坚持搞好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为此,从明年起,中央五部委将选择几个省或副省级城市以及国务院的若干部门,进行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
●灰色收入触电高压线
对人们痛斥已久的「灰色收入」终于有了说法。日前,湖南省为彻底根治领导干部「灰色收入」打出了一记重拳:「从今年10月1日起,党政领导干部仍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按规定登记、上交的,一律以贪污论处。款额不满1000元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检讨,记入廉政档案;款额在10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份;款额在2000元以上的,一律先行免职,再给予党纪、政纪处份。」
湖南省纪委的一项调查表明,现在不少单位干部的「灰色收入」已相当或超过工资收入,有些领导干部的「灰色收入」甚至是工资收入的数倍以至十几倍。各种迹象表明,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不仅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而且还在暗中蔓延,数额越来越大。许多贪官都是从收受红包礼金开始逐步滑入犯罪深渊的。
●舆论监督
在今年的几起反腐败行动中,新闻界起了很大作用。有鉴于此,安徽省最近正式启动了新闻曝光案件追查制度。新闻曝光案件追查制度建构了媒体新闻监督与政府依法行政的互动渠道,在相当程度上淡化了行政法制监督可能存在的随意性和领导批示可能凸现的人治色彩,将领导批示这种个人行为置换为行政监察部门和政府法制机构的行政行为,将在公共事务领域过份凸显领导个人权威的倾向转变为真正彰显行政法治的公共权威,实现了针对曝光个案的行政法制监督的常规化和制度化。
●将反腐败进行到底
如果说一个人的灵魂应包含善良、正直、快乐、美丽,那么一个国家的灵魂应包含清廉、团结、向上。一个贪污成风的国家,将会变成一个没有灵魂、没有思想的躯壳。反腐败事关民族命运。
对此,江泽民总书记说:「为了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为了教育、爱护和警醒广大干部,为了维护法纪的尊严,对敢于无视法纪、违法犯罪的干部,必须用重典。不论是谁,不论职务多高,该受什么处份就给什么处份,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决不手软。」
监察部部长何勇最近指出,明年中国反腐败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广度和深度,中国政府决心将反腐败进行到底!(大纪元)
发稿:200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