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高級軍官之妻--百位遭中共殘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68)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江蘇省南京市法輪功學員陳春美被非法刑事拘留三次,非法勞教一年。夫妻兩人還多次遭強制洗腦迫害,被非法抄家十次。陳春美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日被劫持到南京看守所強制服用不明藥物,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離開人世,終年六十二歲。她丈夫楊興福是大校軍官,因堅持修煉法輪功,三次被非法勞教、被強制退休。南京市法輪大法學員成海燕女士,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曾被非法判刑十年、關押精神病院迫害二個半月、被非法刑事拘留三次、抄家五次、關押洗腦班多次,又被逼迫與當時是軍級軍官的丈夫離婚等等迫害,於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含冤離開人世,終年六十三歲。中共不法人員對她的迫害一直到離開人世前的最後都沒有放松。
成海燕女士生前說:“我的丈夫是現役軍人,為了國防建設很少能顧上家庭,從我們結婚、懷孕、生孩子、育孩子,他都很少能顧上。沒修煉前我對他怨氣很大,認為找了一個電話丈夫什麼忙也幫不上。修煉以後我知道要為他人著想,不再抱怨主動把家庭主婦該做的事做好。看到我的變化,我的丈夫曾經感嘆的說:軍嫂要都煉法輪功就好了!”“1999年7.20以後以江澤民為首的政治流氓集團大肆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民眾,把部隊當成自己的禦用軍隊,強迫軍人和自己的配偶、妻子離婚,它自己吃喝嫖賭淫亂不堪,還逼著人家和它一樣。就因為我丈夫說過妻子煉了法輪功是好的,就被在部隊多次批鬥,從此不被重用,被從野戰軍調往地方軍,又將年富力強的他強迫提前退休。在被江澤民搞壞的破碎家庭中,孩子的精神受到了嚴重的摧殘。”
一、大校丈夫遭勞教、強制退休 陳春美被迫害離世
陳春美是南京市兒童醫院主管護師,修煉前也身患多種疾病,如乙型肝炎、面癱後遺癥、腸胃病、膽囊炎等;一九九六年七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僅三個月,病癥全無,周身輕松,精力充沛,十幾年來沒有吃一粒藥。心性也提高了,多次被醫院評為先進個人、工會模範工作者和科室先進個人等。
丈夫楊興福,一九四九年黃歷十一月二十日出生於安徽省壽縣雙橋鎮農村,一九八八年被授予少校軍銜;一九九六年晉升為副師職軍官(即技術七級,主任編輯職稱),進入高級軍官行列;一九九八年被授予技術大校軍銜。二零零零年被迫害前任南京軍區政治部《東線影視報》主編,主任編輯職稱。楊興福在修煉法輪功之前身患多種疾病:腰椎間盤突出、脊椎間盤突出、風濕性關節炎、鼻竇炎、疑是膀胱癌等,時常頭昏眼花,渾身乏力,尿頻尿急等。修煉法輪功兩個多月以後,這些癥狀消失,周身輕松,精力充沛,在真、善、忍的指導下修煉自己,變得更善良,更寬容,更真誠。由於工作成績突出,一九九七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一九九八年榮立三等功一次,一九九九年五月份,還進京領獎並代表獲獎單位和個人在頒獎儀式上講話(當時曾有報紙整版報道此情況)。
楊興福說:“我從一九九零年到邪黨迫害法輪功的一九九九年七月,先後四次立功和一次提前兩年晉升職務的獎勵。二零零零年七月九日,我在與同修傳遞真相資料時,被南京國安局特務跟蹤劫持,至此,取消我當時晉升技術六級(即經濟上享受正師待遇)的資格,又從技術七級降為八級,大校降為上校,撤銷高級職稱,住房面積從150平米降為110,開除黨籍(《九評》問世後,我在退黨網站宣布退黨)。勞教期間停發工資和取消一切福利待遇,不計軍齡或工齡。二零零二年十月,即我第一次被邪黨軍隊非法勞教走出冤獄不久,強迫我退休,時年52歲。”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公然發起了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陳春美與丈夫都多次遭受迫害,被非法抄家十次。陳春美被非法勞教一次(一年)、丈夫被非法勞教三次共六年。陳春美與丈夫於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元兇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陳春美訴江之後,南京玄武區國保大隊自稱大隊長的李建華和張警官(女),一次到家威脅、恐嚇,一次到單位騷擾;一次由江蘇省610頭目帶領著玄武區610、玄武區國保大隊及社區民警一行到家所謂“調研”。
下面是陳春美遭受迫害的事實:
1、多次被非法關押、天安門廣場被警察追擊
二零零零年七月九日,陳春美的丈夫因傳遞大法真相資料被南京國安特務劫持,後被610非法刑拘,隨之遭非法抄家。七月十二日,陳春美丈夫原工作單位(南京軍區)610勾結南京市玄武區610、後宰門派出所和陳春美的工作單位南京兒童醫院,威脅、恐嚇、強迫陳春美錄口供,交代其丈夫的所謂“問題”,並威逼她放棄修煉,均遭陳春美斷然拒絕。八月二日,陳春美被劫持到後宰門派出所強制洗腦二十天,又第二次被非法抄家。
二零零零年九日二十九日,陳春美到北京證實大法,三十日上午走上天安門廣場,高喊“法輪大法好!”被四個便衣警察追擊、強拖硬拉到警車兩次,她都順利走脫。
二零零一年二月底,陳春美因散發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三月一日上午,後宰門派出所片警宋警察帶人非法闖入家門,強行抄家,並將她劫持到後宰門派出所關押,強迫交待所謂罪行,遭到拒絕;次日劫持到南京市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四十天。
二零零一年九月五日晚,早在住宅樓下蹲坑的後宰門派出所宋警察與另兩個便衣警察將剛下班的陳春美非法押解到玄武區洗腦班迫害,白天四個人輪番給她洗腦,灌輸邪黨炮制的歪理邪說,強制轉化;晚上兩人輪流看守。她絕食抗議,四十二天後回到家。
二零零五年四月間,南京軍區610為迫使陳春美丈夫楊興福轉化,竟然軍、地610相互勾結,於四月五日,玄武區公安分局和後宰門派出所再次將她非法刑事拘留,綁架到南京看守所迫害三十三天,其間多次非法抄家。
2、被迫害致生命垂危、皮包骨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日上午,玄武區國保大隊自稱所謂“於大”(國保大隊於大隊長)的警官、戴警官和便衣共三人,非法闖入陳春美家,後又召來社區主任二人與片警共六人,聲言:抄家!陳春美被社區主任二人挾持在房屋一角。它們擄走了二臺手提電腦,二臺打印機,一臺刻錄機,五個MP5、光盤和真相幣等大批物品和真相資料,價值三萬多元。
當日晚,陳春美被非法押送到南京看守所。那個所謂“於大”的警官、戴警官三天兩頭提審陳春美,強逼交代所謂犯罪事實等等。
陳春美身心受到極大傷害,身體出現嚴重病狀。警察就強逼她服用不明藥物,一把一把的逼著吃,吃完了警察才離開。至此,健健康康的陳春美成了一個危重病人。南京看守所再也不敢收留她了,因為身體太糟糕,迫害了三十六天之後不得不放她回家。
而那個自稱玄武公安分局的“於大”警官、戴警官還嫌迫害的不夠,又在陳春美回家的路上,再劫持到玄武區洗腦班繼續迫害。此時,她的體重從原先的一百二十多斤降到了八十多斤,整個人已脫形,成了皮包骨頭。在洗腦班又迫害了四十天之後,才讓親人接回家。
據後來得知:南京軍區610一直在背後插手迫害陳春美,南京軍區610和南京市610、玄武區610沆瀣一氣,陰毒的說:陳春美不轉化影響楊興福(當時已被南京軍區610非法勞教),楊興福不轉化會影響陳春美,就是要轉化,不轉化也要轉化,就是不能叫她們好好的過日子。當時玄武區國保自稱“於大”的警官狂妄的說:勞教所不接收,我找關系走後門也要把她關進去,就是關不進去,在家也要判。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陳春美被非法勞教一年 (所外執行)。玄武公安在給陳春美宣布非法勞教決定之時,再行抄家之惡。
關於陳春美的丈夫楊興福遭受的迫害,請見明慧網文章《大校軍官遭勞教、強制退休 妻子被迫害離世 》。
3、含冤離世、親朋同事哀悼“好人終究是好人”
從此,陳春美一直在殘酷迫害陰影和不明藥物毒害下,經常性地鼻出血、痰中帶血、吐血、牙齦出血、便血、腹瀉(吃什麼拉什麼)、失憶、面部肌肉麻木、眼睛模糊、口幹舌燥、時常發熱、抽筋、咳嗽、腹脹和腳腫、腿腫伴流黃水等,直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離世。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陳春美女士的遺體告別儀式在南京殯儀館德福廳舉行。陳春美原工作單位領導致悼詞(節錄)說:
“陳春美女士自一九七一年三月參加工作以來,幾十年如一日兢兢業業工作在醫療衛生崗位上,為兒童醫療事業的發展作出了很大貢獻。陳春美女士勤奮工作,謙虛謹慎,平易近人,艱苦樸素,嚴於律己,率先垂範,於一九八二年被評為‘五講四美’先進個人。
“陳春美女士的去世,使我們失去了一位好朋友、好同事。她雖然離我們而去,但她那種堅定信念,百折不撓的精神;那種為人真誠正直,忠厚清廉的高尚品德;那種與人為善,無私無我的大愛善行;那種忍讓為先,包容他人的寬闊胸襟;那種勤勤懇懇,忘我工作的奉獻精神;那種仁愛持家,惠澤親朋的崇高風範值得我們學習和汲取……”
悼辭致畢,大廳裏一片哭泣聲。她的同事們在哽咽聲中說:領導有良心(指悼辭),陳春美又回來了,這才是真實的她;不過還不夠,大好人陳春美行了一生的善事,就那麼幾分鐘就講完了……
她的同學們抹著眼淚哀嘆道:這才象(指悼辭)陳春美,這才是陳春美,好人終究是好人,只是可惜,可惜走的太早了……
二、遭十年冤獄 成海燕被迫害離世
成海燕一九五五年二月四日生,是位富有才華的女性知識精英,中國藥科大學、上海交大雙學位畢業,懂多國語言,原為中國藥科大學副教授、宣傳部負責人,後調徐州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公司任經理,一九九五年因丈夫調回南京軍區工作,又在江蘇物資集團總公司任輕紡公司總經理。
成海燕女士,於一九九八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功。當時,她身患乙型肝炎,“大三陽”指數超過三個+,且有肝硬化跡象,西醫對此已無可奈何,修煉大法後一個月痊愈。身體健康了,心性也提高了。她處處按照“真善忍”法理做事。她曾去銀行存錢,營業員把10000元寫成了100000元,她回家發現後立即轉回該銀行要求糾正,營業員千恩萬謝;一次去超市買東西,七十多元的濃縮果汁沒算錢,她發現後馬上退了回去,超市負責人再三感謝說:“出了超市門還把東西退還的還沒見過。”
當時她丈夫是現役高級軍官,為了軍隊建設,從他們結婚、懷孕、生孩子、培養孩子,她丈夫都很少顧及家庭。修煉法輪功前她對丈夫怨氣很大,說自己找了一個電話丈夫,光說話不見人;光說話不做事,什麼忙也幫不上。修煉以後她知道自己要為他人著想,不再抱怨,主動把家庭主婦該做的事做好,不讓丈夫分擔憂愁。丈夫看到她修煉後如此大的變化,曾感嘆地說:“軍嫂要都煉法輪功就好了!”
1、被強行關精神病院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成海燕去北京出差,因為包裏搜查出了《轉法輪》書籍,南京火車站派出所以此為由,將她非法扣押。南京後宰門派出所所長等人以她隨身攜帶《轉法輪》書為由,將她非法劫入南京市看守所。期間南京市玄武區公安局警察闖到她家抄家。當時警察聲言:我們倒要看看這個年輕的軍級幹部家是什麼樣子?看的結果使他們大失所望,並非如他們所想象的奢華,而是非常簡樸,因為她家是用“真善忍”善化其心的。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二日,成海燕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被南京“610”和後宰門派出所綁架到南京腦科(精神病院)醫院迫害兩個半月。海燕對前去探望她的人說:“一個正常人被關進精神病院,整天與精神病人呆在一起,被醫生當作精神病人吃藥打針,這種滋味真是比坐牢還苦啊。”
2、被逼離婚
南京軍區積極追隨江澤民的邪惡迫害政策,當時南的京軍區中共政法委書記雷鳴球及軍區黨委書記溫宗仁(此人於二零零八年三月死亡)等人等親自出馬,逼迫成海燕丈夫與她離婚,否則就命令他離開部隊。而當時的江蘇省“610”主任王榮生配合軍區黨委對成海燕多面夾攻,不但逼迫家人把成海燕送至南京精神病院迫害,還合謀施壓,以事先寫好的“感情不和要求離婚”的所謂“協議書”,強逼成海燕在不符合婚姻法的離婚協議上簽字。為了使丈夫不受牽累,成海燕只得含淚寫上:“只因我修煉法輪功,為了丈夫的前途,被迫簽字。”
至此省“610”與軍區黨委還不罷休,強令其丈夫必須在三個月內與一個毫不相識的女人結婚,否則就命令他離開部隊,活活拆散了這對恩愛夫妻,截斷了成海燕的婚姻後路。成海燕丈夫後來還是受到了株連,最後被強行命令退休。
3、被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九日,成海燕因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徐州市青年派出所非法拘捕,對她實施大背十字銬夾酒瓶和上腳鐐的殘酷迫害十數小時,她的手腕和腳踝當時就紅腫起泡流血,其損傷部位就此留下痕跡。
在徐州市北山看守所,“610”人員與警察說:“你只要說一句不煉法輪功了,我們就放你回家,回家後你想怎麼煉就怎麼煉,我們不管你;你若不說這句話,我們就勞教你。”無論怎樣威逼利誘,甚至施以酷刑,都沒能改變她對“真善忍”的信仰。此後,惡警又偽善地讓她的家屬勸說,也無濟於事。
二零零二年八月,成海燕被徐州市雲龍區法院非法判十年重刑,當時全監室的犯人聽到這個消息都失聲痛哭。她們在與成海燕相處中,都感受到了她的正直、善良與無私,都為她鳴不平。成海燕上訴,最終邪黨法院維持原判,她被強行轉押到南通女子監獄。
在南通監獄期間,成海燕受盡折磨。惡徒為了逼迫她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使盡了種種卑劣手段:逼迫她看攻擊法輪功的書籍,冬天零下七八度不許穿棉襖、不許別人和她說話、不許訂購生活用品、不許洗澡等等。在她血壓高到240以上的情況下,仍強逼她幹奴工活,動不動拳腳相加,還用刑具抽打……每次提審回來,她渾身是傷,有一天夜裏,成海燕避開監視器在廁所裏煉功時被惡警發現,他們馬上給她戴上沈重的腳鐐和手銬,並讓幾個犯人輪流看守她,幾天幾夜不讓她睡覺。
在紅色恐怖中,成海燕依然慈悲的對待每一個人,她給犯人講做人的道理、講天安門自焚真相、講法輪大法弘傳世界的信息……犯人們漸漸的明白了什麼是真、善、忍,什麼是假、惡、鬥,都開始用真善忍來約束言行,改正自己的不良習氣,跟著成海燕學會了很多《洪吟》裏的詩句,有些犯人還說出獄後一定也要修法輪功。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家人保釋出獄。
4、再遭綁架、含冤離世
成海燕出獄後,無家可歸的她,只能暫住親戚家,為生活所逼,在一家藥店打工度日。二零一一年,她就十年冤獄向徐州市法院等機構提出申訴,隨後突然失蹤,不知去向。後來才知道,她去看望一位同修時,被守候在那裏蹲坑的南京市國保大隊綁架。在非法關押期間,成海燕依然那麼善良,把迫害她的“610”人員、警察視為該救度的親人,給他們講真相,令其中有些人返出良知善念,最後她被釋放。
二零一三年五月下旬,成海燕再次突然失蹤。據悉她在家中遭劫,南京江寧區公安局惡警破窗而入,劫走了成海燕,當時為抓捕她,連鄰居家的防盜窗都被搞壞,可見野蠻舉動非同一般。後在國內外人士正義呼聲下,她被放回家。
二零一四年三月五日、六日,南京法輪功學員接連被綁架,現年五十多歲的成海燕女士也突然失蹤。據悉參與綁架的有南京市“610”、南京市國保大隊、南京江寧區“610”、南京江寧區國保大隊及派出所等多個部門。
成海燕二零一四年四月她分別向中央第十二巡視組(駐江蘇組)和習近平寫信反映徐州市雲龍區法院非法判刑十年的情況;二零一四年八月她向江蘇高級檢察院、高級法院郵寄了對徐州市雲龍區法院非法判她十年的控告狀 (無果)。
二零一五年五月,南京江寧區有七八個警察在成海燕家附近蹲坑兩三天,在五月二十四日下午四點左右,把成海燕綁架,並非法抄家。不法之徒們將成海燕戴著手銬劫持走。
二零一五年六月,成海燕再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等機構控告江澤民破壞軍婚、故意傷害、剝奪公民信仰與人身自由等罪。
因此,幾年來對成海燕女士迫害尤其嚴重, 每到節假日、所謂的敏感日,就有保安蹲坑、跟蹤盯梢;電話被竊聽,通信被攔截,樓前還安裝電子眼;被派出所非法傳喚,610、街道、社區非法洗腦時有發生。每月只有不到300元的低保金。
在殘酷的迫害和巨大的精神壓力下,成海燕女士的身體每況愈下,但中共不法人員對她的迫害一直到離開人世前的最後都沒有放松。
5、生前的控告
成海燕女士二零一五年六月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等機構控告江澤民破壞軍婚、故意傷害、剝奪公民信仰與人身自由等罪。下面是成海燕女士在控告書中訴述的事實和理由:
我是一九九八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功的,當時在單位因國家環保政策變更,調整進出口生意的有關條款,進行臨時性的封關,使我們當時代理進口的貨物無法按時提貨、交付、銷售及回籠資金。當時江蘇省物質集團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黨組書記吳炳裔,為了逃避自己瀆職的責任,諉過於我,將我懸掛起來,所以我有了接觸法輪功和修煉法輪功的時間。在閱讀《轉法輪》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交流中,我越來越體會到法輪功是性命雙修的高德大法,期間出現了許多不可思議的神跡。
我剛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時,“真善忍”三字曾貼在我眼前三個月,讓我改掉許多不良習慣。我在兄弟姐妹中排行最小,父母公婆都寵我,養成了任性的犟脾氣。得法後,一看到“真善忍”三個字,隨口要吐的痰咽了回去;隨手扔出的紙屑揣進了兜裏;大聲頂撞的話含在了口裏;要闖的紅燈停住了腳步……無形的約束力,明白了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做。我曾去銀行存錢,營業員把10000元寫成了100000元,回家發現後即轉回銀行糾正,營業員千恩萬謝,我告訴她我是修“真善忍”大法的,不是自己的東西不會要。一次去超市買東西,七十多元的濃縮果汁沒算錢,發現後我馬上退了回去,超市負責人再三感謝,說“出了超市門還把東西退還的還沒見過。”我告訴她“我是煉法輪功的,要謝就謝我師父。”如果說了不該說的話,嘴立馬就會開口子;耍性鬧脾氣,不是碰腦袋就是摔跟鬥。
我曾身患乙型性肝炎,“大三陽”指數超過三個+,且有肝硬化跡象,西醫對此已無可奈何,是法輪大法治好了我的病。有一次,在我們南京軍區大院煉功點上,坐在我身後煉功的一個小夥子打坐腿翹得象“高射炮”,五分鐘都堅持不了,可有一天他突然打坐腿擺平了,能打半小時以上。我好奇的問他怎麼回事,他告訴我在市政府上班,這些年吃喝送拿風盛行,每天下班都有酒喝,喝得暈暈乎乎、翻腸倒肚、腸胃潰瘍、經常吐血,修煉法輪功後,他知道必須重德修心行善,改掉了吃喝拿要的不正之風,身體發生了奇妙變化。他說曾經從屋頂五米高處摔下來,腿關節粉碎性骨折,關節上鉚了一個不銹鋼釘,所以腿不好彎,但隨後卻不翼而飛,不多日吐了半盆子黑血,病狀全部消失。
法輪大法是正法修煉,法輪大法的傳出是人類的福祉、眾生的希望。以江澤民為首的邪惡黨魁,出於極端自私的妒忌心和權力欲,強壓政治局通過對法輪功鎮壓的決議,對幾千萬信仰“真善忍”的修煉法輪功善良民眾殘酷鎮壓,在黑雲壓城城欲摧的日子裏,在善良好人的正當生存權被剝奪之際,在各級信訪局成了聾子的擺設的時候,我們選擇了走向社會,向人民講清真相,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公民的正當合法權利,有什麼錯?
司法部門執法犯法的事實
回顧自己從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九日被南京後宰門派出所非法拘留,到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九日被徐州青年派出所非法拘捕,又到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被家人保釋,近十年時間裏,我經歷了中國公、檢、法的所有司法程序,見證了中國法制社會的所謂“公平、公開、公正”,其黑暗的內幕令我震驚,執法違法,為所欲為,比比皆是。下面列舉幾例:
1、非法拘留抄家。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我去北京出差,因為包裏帶著每天必讀的《轉法輪》書籍,南京火車站派出所以此為由,將我非法扣押,並且由南京市後宰門派出所非法抄了我的家。非法抄我家的南京市玄武區公安分局的警察揚言:要去看看這個年輕的軍級幹部家是什麼樣子?看的結果使他們大失所望,並非如他們所想象的奢華,相反非常簡單。因為我們家是用“真善忍”善化其心的,不會象貪官汙吏那樣吸著人民的血汗,巧取豪奪以權謀私。
在我修煉法輪功後,我們家有一條家規,就是所有不正當的不道義的財物都不允許進家門,連當時還小的兒子都知道:兩杠以下的幹部戰士不允許拎任何禮品和錢財進入我家門。我和丈夫之間的“枕頭風”就是“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為官要清正廉潔。”這是我們必須遵守的家規。就在那次非法抄家後,我的雙學位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不翼而飛,我相信老天有眼,這筆賬一定記在那兒。
2、強逼丈夫與我離婚。我和丈夫結婚二十年,夫妻恩愛、相敬如賓,為了支持他從事國防事業,我放棄了三次出國機會:一次是大學剛畢業時的公費留學機會;一次是九十年代初我臺灣的叔叔提供的自費留學機會;一次是一九九六年一對美國夫婦願出資七十萬元提供我移民美國的機會。為了支持丈夫能在部隊安心工作,我默默的作出了犧牲。在修煉法輪功以前,因為丈夫長期在野戰部隊工作,我在懷孕、生孩子、育子或者自己生病、孩子生病,需要丈夫幫助時,他都不在我身邊,都是我一人獨自承擔。每到逢年過節,別人家夫妻花前月下、卿卿我我,我們卻天各一方、形單影只、孤獨寂寞。結婚二十年,我們累計在一起生活的時間還不到二年,這在一般人來講是很難承受的,心裏總有怨氣。但修煉法輪功後,師父要求我們做什麼事都要為別人著想,我不再把這看成痛苦,為了丈夫能在部隊安心工作,我不再計較和嘮叨這些,幫助他安排好家裏的事情,不讓丈夫分散精力。丈夫不能不感嘆“軍嫂要是都能修煉法輪功就好了”。因為在中國軍隊夫妻分居發生的矛盾太多,作為軍人妻子,如果沒有吃苦忍耐的奉獻精神,很難做好軍人的妻子,只有用“真善忍”要求自己的人才能做到。
而江澤民手下的軍隊頭目,為了維護小集團的一己私利,對部隊下命令:凡是家屬煉法輪功的部隊人員,要麼離婚,要麼離開部隊。中國古代聖人講“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寧拆千座橋不拆一樁婚”,家庭是一個社會的細胞,家庭不穩定了,社會怎麼能穩定,軍隊610把曾經最支持他們的人推向了對立面。當時我接受離婚,完全是為他考慮,為了能使他在部隊正常工作,讓孩子能有正常的生活環境,而忍痛割愛,但這並不等於我承認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江對法輪功的邪惡迫害,直接導致無數的法輪功學員被殘酷迫害致死,無數美滿家庭支離破碎,無數善良民眾無家可歸,中華傳統美德信仰被踐踏。江澤民自己吃喝嫖賭淫亂不堪,誰善誰惡、誰正誰邪、誰好誰壞,一目了然!
3、唆使家人把我送進精神病院。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二日,我家人在江蘇省公安廳、南京後宰門派出所公安的唆使下,將我送進南京腦科醫院,讓我見證了治病救人的醫院如何淪為迫害法輪功和異見人士的魔窟。我到南京腦科醫院時,南京腦科醫院院長來看我,他說你是我們這兒收到的第三十八個法輪功,我們這兒已收到海外同行的許多來信,讓我們不要做違背職業道德的事,我們現在也不敢再收法輪功,你是最後一個。有一天,我看見幾個部隊人員,領著一個老年婦女匆匆向我們病區走來,婦女手中拎著許多營養品,她剛踏進我們病區,部隊人員就讓護士把病區的鐵門關上,並強行將她綁到床上打針,一會兒她就迷糊過去了。她第二天醒來,我問她是怎麼回事,她說她被那些人騙了。她是南京軍事醫學科學研究院的總賬會計,因為她發現了院領導貪汙受賄的證據,準備檢舉揭發,就被他們以看望老幹部的名義騙到這兒來了,她說她有心臟病、高血壓、腎病,但絕對沒有精神病。這使我想起蘇聯斯大林暴政時將許多不同政見的人關到精神病院迫害的情況,真是禽獸一般、殘忍無比。
4、刑訊逼供、非法開庭。在我所經歷的徐州青年派出所,刑訊逼供司空見慣。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九日深夜,徐州青年派出所出動二十幾個壯漢來抓我們三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婦女,其情形十分可笑,當他們用力過猛沖開門後,全都趴在地上,真是忍俊不禁。當時警察把我們帶到派出所後,對同修李安林布袋套在頭上用警棍暴打;對另一同修劉淑珍摳其鎖骨下的麻筋使其當場昏厥;對我實施大背十字銬夾酒瓶和上腳鐐的侮辱手段,我的手腕和腳踝在上了手銬腳鐐不到幾小時就紅腫起泡,其損傷部位到看守所幾個月還留有痕跡。這些問題我們在非法開庭時提請呈訴,但被法官一口回絕,不允許我們為自己辯護。
徐州市雲龍區法院說是公開開庭,可除了一個法官、一個書記員外,見不到其他旁聽人員,公開作假已習以為常。在我們不認可、不簽字的情況下,法官違法判決,留下了無法抹去的醜惡罪證。在看守所裏,百分之八十的在押人員談到她們被刑訊逼供的情況,有個被徐州銅山派出所押來的婦女,十個腳趾頭上的腳趾蓋都被拔掉,裸露著血肉模糊的肉,讓人毛骨悚然。警察為了逼到同修劉淑珍的口供,在初冬寒冷中讓她只穿一件薄衣,銬在審訊凳上五天五夜不讓睡覺,睡著就用冷水潑醒。五天後我見到她,面如土色,形同死人。她為了煉功,被徐州北山看守所邪惡女警銬上三道鐐銬。這驚天罪惡來自於江澤民對法輪功的秘密處置:打死算自殺,不查來源,直接火化。使得這些警察無所顧忌的犯罪。
5、非法運用各種卑鄙手段迫害信仰。在南通女子監獄,我見證了許多用來轉化法輪功人員的惡劣手段。其一不讓睡覺:在我所在監區,有一個年輕的法輪功學員因不轉化,被警察輪番攻擊,還用強光刺激,不讓其睡覺達三個月之久。最後她學會坐著睡覺,上床她已不會睡覺。其二不讓洗澡:讓你整日臭烘烘的沒個人樣,讓旁人都厭惡你。其三冬天不讓曬太陽:太陽無私給萬物生機,可你不轉化不能曬。其四不讓說話:老天生人一張口,可你不轉化,就不允許你和別人講話,也不允許別人與你講話。其五不讓訂大帳:別人可以訂購適當的衛生品、日用品和食品,可你不轉化只能在旁看著。其六不記分:你勞動再多、幹活再多再好,不轉化不給你記分。其七不減刑:不管別人認為你怎麼好,你自己做的怎麼好,不轉化就不讓你減刑。其八冬天不讓穿棉襖:天氣零下七八度,不轉化就穿單衣過冬。所有這一切既不符合中國的《監獄法》和監獄的有關規章制度,更不符合國際人權法。
十多年來,在法輪功遭到殘酷迫害時,面對暴力和無理,我們沒有用暴力反抗,而是實踐著“真、善、忍”,本著慈悲和善念一直在用平和理性的方式告訴世人真相,講述法輪大法的美好。我們沒有參與政治,我們對政權不感興趣,我們只是一群佛法修煉人,只需有一個能夠修煉的環境,有一個信仰大法的自由,就足矣了。一個修煉群體在迫害中表現出的如此大善大忍之舉,足以讓每一個有良知的人感動。正義,需要伸張;罪惡,不能姑息。善惡有報是永恒的真理!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軍隊系統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情況
據明慧資料不完全統計,自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發生以來,在中國大陸軍隊系統至少有七人遭迫害致死或含冤離世,十一人遭非法判刑、二十人遭非法勞教,三十三人遭綁架,其中二十人遭洗腦迫害,三十九人遭非法轉業、強制復員等經濟迫害,更有人數眾多的軍人被強制復員,難以統計。
1、空軍指揮學院教授於長新遭枉判重刑十七年,其家人被株連
於長新,男,原空軍指揮學院教授,正師職,副軍級,軍隊離休幹部,國家二等功臣,原法輪大法研究會成員。於長新是空軍第一代飛行員,曾主編空軍指揮學院教科書。
一九九九年“四·二五”,於長新即失去自由。七月一日,單位保衛處馬某與幹休所劉某將於長新從家中騙走,總政和空軍組成了一個二十多人專案組,對於長新教授進行隔離“審查”,采取誘騙、威逼、折磨等卑劣手段,長時間不準許老人睡覺,給老人精神和身體造成很大傷害;期間非法抄家兩次。原本空軍相關人員根據於教授的一貫表現,“審查”也沒有任何違法犯罪的證據,認為沒有根據和理由給他什麼處分。然而江澤民對法輪功迫害打壓,對於長新懷恨在心,以權代法,先下令逮捕,又指令非法重判二十一年。因此,北京軍事法院於二零零零年一月六日,秘密冤判於長新十七年重刑。致當時已經七十多歲的這位空軍功臣含冤關進軍隊監獄,遭受長期關押迫害。於教授對判決不服,曾提出上訴。當時軍隊高層對於長新被判重刑反響強烈,一些高級將領為於教授鳴不平。
於長新其家人被株連。於長新教授夫人姜昌鳳,畢業於北京農業大學,退休幹部。於長新被判刑後,姜昌鳳也被趕出空軍指揮學院宿舍區的家。因堅信法輪功,二零零一年被非法重判十年,當時已近古稀。入獄初期被關在少管所,後關在北京女子監獄,是女子監獄關押的年齡最大的法輪功學員。在女監被迫害一度滿臉長滿膿包,眼睛腫脹睜不開,嚴重便秘,腰部嚴重彎曲成九十度,手不停的抖動,生活自理困難。出獄後又被非法送進勞教所,二零一一年十一月,這位八旬老人,被人目睹關押在北京女子勞教所,單獨關在一個牢房,身體已經很虛弱。
2、丁翰將軍含冤而死
丁翰將軍,終年七十七歲,原海軍旅順基地政治部的代主任、軍級老幹部,一九九六年五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原來的病都好了,身心健康。丁翰將軍修煉前後的變化,讓周圍的人都看到了大法的美好和神奇,在他的影響下,據說曾有上百人走入法輪大法修煉。
丁翰將軍,一生研究“馬列理論”,從一個無神論者,成為法輪功修煉者,在軍內外影響很大,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大連老虎灘幹休所連開三次黨小組會,對丁翰實施高壓迫害,強迫他放棄修煉,導致丁翰出現腦血栓,於同年十一月就含冤離世。
3、原山東煙臺警備區副司令員許修政遭迫害離世
許修政,原山東煙臺警備區副司令員,親眼目睹了妻子孫玉華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的巨大變化。他在一九九九年六月二日曾上書中共政治局常委,希望制止即將開始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上書信直接在互聯網曝光,引起國際社會強烈反響,致使江澤民惱羞成怒,親自下令成立專案組徹查此事,於是濟南軍區派工作組駐進煙臺警備區,將孫玉華和許修政分別找去談話,追問信的下落,同時逼迫許修政交代與法輪功有什麼“組織關系”,並要表明“與法輪功劃清界限”的態度。九月二十六日對許修政下達嚴重警告處分,據說當時為了殺雞儆猴,還到處散布:煙臺警備區副司令員因替法輪功發聲,被一擼到底,打發回家。
在對中共“株連”迫害的恐怖下下,一場人間悲劇發生了:許修政(當時沒有修煉法輪功)和小女兒在極度恐怖的精神壓力下,通過親戚聯系到一家精神病院的副院長,編造了假病歷,以檢查身體為由,將孫玉華騙到精神病院,以精神病的名義直接送進病房。孫玉華被強制換上病號服,被綁在床上打吊瓶、吃藥,如果不吃,就會被從鼻子插進塑料管直接灌藥或者捏著鼻子往嘴裏灌。不久孫玉華就開始出現失眠、吃飯時吞咽困難、坐立不安等癥狀,後來孫玉華被折磨的徹夜無法入睡,整日焦躁地在病房裏踱來踱去,痛苦的感覺度日如年,後來精神實在受不了了,主動要來安眠藥緩解,十六天後家裏來人,看到孫玉華被折磨的不成樣子,才領回家。
二零零零年底,孫玉華又一次去北京想說句公道話,因投訴無門,所以到天安門廣場打出了“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喊出了發自肺腑的心聲——“法輪大法好”、“還我師父清白”。這時一群警察撲上來,搶走橫幅並強行帶上警車,拉到不知哪裏的派出所,派出所通知煙臺駐京辦事處遣返。這次回來,因不寫保證書,毓璜頂派出所的警察和孫玉華的家人又一次把她送到精神病院,與各種各樣癥狀——又哭又鬧的精神病患者同居一室,再次經歷藥物折磨,三十九天後,在精神即將崩潰的邊緣,同屋一個病號的家屬給她家人打電話,他們這才領回家。
多少年後,小女兒悔恨地說:當時她和爸爸曾試圖第二次將她送進精神病院,想讓她一直呆在那裏,直到瘋了再領回家。他們認為哪怕伺候一個瘋子,也不想再擔驚受怕。”
在巨大的精神壓力下,軟弱的許修政一再妥協。直到後來,孫玉華第二次從精神病院回家,二零零一年底,許修政已渾身是病,飽受病痛折磨。後來他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拿起《轉法輪》,通讀後,豁然了悟人生,開始走入修煉,並兩次在明慧網發表聲明,向師父懺悔自己在修煉前曾做過的有愧於大法和師父的事。多年後,許修政還告訴孫玉華:那都是他們逼的。這份傷痛一直留在許修政的生命裏,成為揮之不去的陰影,直到二零一零年含冤離世。
4、陸軍總醫院婦產科主任醫師李超然遭非法判刑四年
李超然,女,一九四九年參軍,解放軍陸軍總醫院婦產科主任醫師,正師級文職軍官,離休。一九九二年開始修煉大法,曾經擔任解放軍後勤指揮學院煉功點輔導員。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因堅守信仰,拒絕參加非法的“學習班”(即洗腦班),被迫離家出走,因去法輪功學員家交流,想“十一”去天安門為法輪功申冤,還沒去就被人誣告,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三日被警方從家中非法抓走,十月十三日總後派出所與萬壽路派出所警察聯合去李超然的家中強行抄家。二零零一年二月底,北京軍事法院以“預謀去天安門搞法輪功活動”為名強行治罪,非法判刑四年,李超然當年已經六十多歲。
李超然被非法判刑先後關進“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九監區迫害,在未管所被強制勞動摘羊絨,每天肺裏被迫都吸進粉末灰塵,連眉毛頭發裏都是,導致憋悶,鼻子嗓子裏幹癢;當時非法關押在這裏的法輪功學員天天在幹著這樣的活。在北京女子監獄九區,被強制每天長時間坐在小凳子上,保持坐姿看造謠抹黑法輪功的“新聞聯播”,反復寫思想匯報,強制包筷子等奴工勞動。
5、北京三零一醫院院長李其華被江澤民親手迫害
李其華,男,一九一八年生,原籍湖北紅安,一九三一年參加紅軍,在長征中就跟隨傅連璋做醫護工作;第一軍醫大學畢業,一直在軍隊衛生、醫院系統工作,曾任第二軍醫大學校長,總後衛生部政委,解放軍總醫院(北京三零一醫院)院長,立過大功,多次受獎,一九八四年離休。一九九三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有幸兩次參加了大法師父在北京開辦的講法傳功學習班。
李其華老人一九九八年他在“原則不是科學研究的出發點,科學更需要探索和實踐”的文章中說,三零一醫院的設備和技術水平在全國是屈指可數的,他又有特殊的身份和技能。但老伴卻長期受著病痛的折磨。最權威的專家,使用最先進的特效藥都無濟於事。可修煉法輪功不久,老伴不治而愈,且不再求醫問藥。李老被折服了,也加入了修煉行列,八十多歲的老人也煥發了活力。所以他由衷的認為法輪大法是更高的科學。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對修煉之事不應抱有任何觀念和偏執情緒。
李其華老人的文章結尾寫到:“我苦苦追求、探索、思考一生中的許多重大問題,人生觀、世界觀的問題,醫學中生命科學的問題,社會科學的問題,都在《轉法輪》一書中迎刃而解了,而且從我得法以後,再也沒有動搖過。因為我的思想境界可以說來了一個升華和提高。其實還不只是我一個人這樣,就我所知,我所在的北京老年學法組,人均年齡七十多歲,八十歲以上者就有好幾位,許多是被稱之為“老革命”、“老幹部”、“老科學家”、“老教授”的高領導和高知識階層,這些人也都不是盲目的、不是頭腦簡單的,而是經過認真思考後,走進修煉法輪功隊伍裏的。他們也是和我一樣,在古稀之年才得到李洪志老師的大法,都感到太幸運、太有緣、太珍貴了。同時大家也都有個心願,願我們的老戰友、老同事、老領導;願我們的中年一代、年輕一代,少年一代,也都能放下常人中“僵化了的觀念”、“固有觀念”,排除各種障礙,細心靜氣地讀一讀《轉法輪》,煉一煉法輪功,然後自己再想一想,我們這些老者說的是否有那麼一點兒道理;想一想,大法對我們的精神文明建設到底是有益還是有害。”
為此,運動伊始,江澤民就把李其華老人當作“晚節不保”的典型,點名道姓的侮辱並責令總政治部造謠惑眾,洗腦迫害一位歷盡滄桑的老人。誰正誰邪心如明鏡,如何面對自有道理。但是江澤民迫害手段之慘烈也是人所難以想象的。
發稿:2023年9月22日 更新: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