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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七人均被非法判刑七年余 付貴華被迫害致死--百位遭中共殘害致死的法輪功女學員(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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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正月十五,本該是一家人團圓的日子。但對於長春市於健莉、母親付貴華、丈夫王東吉、公公王克民、婆婆王鳳芝、妹夫孟祥岐,及孟祥岐的父親孟凡軍這一大家來說,今年的這一天格外的不同。十九個月以來,於健莉一家七人雖同在一個“大院”下,彼此卻很難見面。不是不想見,因為他們失去了自由,雖然他們並沒有犯法,而那個“大院”,是四平市看守所的高墻鐵網圍成的院子。

事實上,這一家人都是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的好人,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被綁架、被非法拘禁一年多了。二零二一年正月十五,他們突然被安排“見面”了,但可不是當局出於人道主義,而是梨樹縣法院選擇這天進行非法視頻宣判。他們都被帶到看守所三樓的一個大廳內,聽讀宣判結果。視頻的另一端是梨樹縣法院刑事庭的李楠、崔仁、李德恒和兩個書記員,李楠宣讀判決書。

一家七人均被非法判刑七年至七年半,其中付貴華和孟祥岐被非法判刑七年半。同時被非法宣判的還有七位法輪功學員:姜濤被非法判刑九年,崔桂賢七年,劉冬英(崔桂賢親家)七年,韓建平七年,譚秋成七年,侯紅慶七年,張紹平(四平地區)七年。

付貴華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不到二個月,七月二十五日家人被告知付貴華去世,監獄方面阻止家人見遺體。
付貴華

付貴華


據明慧網報道的不完全統計,被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29人,至少5人被監獄迫害致殘、9人被迫害至精神失常。

活不讓見人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晚八點左右,家人接到吉林女子監獄人員的電話通知:付貴華病危,正在吉林醫大醫院二部搶救。電話聯系家人的工作人員是吉林省女子監獄八監區副監區長高陽和周姓女警察,兩人在與付貴華的女兒電話聯系中自稱今天輪休,各自是從家裏趕往醫院。家人詢問付貴華是什麼情況?周姓女警告知是肝硬化與呼吸道阻塞,囑咐家人趕緊去醫院見付貴華,付貴華現在醫院住院部的七樓(公安醫院即新康醫院,監獄被關押人員住院處)。

到醫院大門口,高陽與周姓女警攔著家人不讓見付貴華,一直說是監獄領導不讓見。趕去的家人強調,人(付貴華)現在生死未蔔必須得見。高陽二人一遍遍給監獄領導打電話,而某領導一直回復不能見。家人見此情況就問;這是哪位領導?高陽說不能告訴你。家人向二人要電話,她們稱不能告訴你們。這樣一直僵持著。

大約一個多小時以後,從醫院打出電話說付貴華已經去世了,稱是晚上9點48分去世的。付貴華家人當時看到手機上的時間為9點18分。家人質疑現在時間還沒到9點48分,人怎麼死在沒到的時間之後呢?電話裏的人馬上改口說是8點18分死的。

死不讓見屍

家人要求必須馬上見到死者,活著時沒見到,死後趁著人還沒僵硬必須馬上見到。高陽她們又給監獄領導打電話,監獄領導還是不讓見。家屬問到底是哪位領導,她們還是不說是誰。

僵持很長時間,家人退步轉而要求見主治醫生,也不讓見。家人一直堅持,高陽她們沒辦法只好領著付貴華家人上六樓,到了樓上,高陽告訴付貴華家人主治醫生姓黃(男)。

黃醫生從樓上下來說:付貴華當天下午四點多被人攙扶著送到醫院,她當時是清醒的,說她(付貴華)說自己以前有過肝硬化、乙肝大三陽。當時(付貴華)的癥狀是吐血。付貴華女兒表示:要見遺體。黃醫生說:不是不讓你見,你看吐了一大攤血得收拾收拾,得擦擦血呀再讓你上去見。

家人表示流血也沒事、流血也要見,屍體不是在樓上嗎?那就領我們去見吧。黃醫生嚇得往後退、跑樓上去了。付貴華的女兒想趁機上樓去,被高陽抱著腰拖住阻止上樓。付的女兒質問高陽:為啥不讓上樓?大夫都讓我見你為什麼不讓見?

高陽又給監獄打電話說:主治大夫讓見了。監獄方稱:誰說大夫讓了,我給大夫打電話。一會兒電話過來說:大夫沒說讓見。付貴華女兒跟高陽與周姓女警說:你們倆都能給我作證,大夫確定說讓我見了,這怎麼又反而說不讓見了呢?

這時在六樓住院的病人家屬已經有人在圍觀,高陽她倆怕圍觀的人知道真相、把付的家人讓到六樓公安醫院(新康醫院)的辦公室,辦公室內有一位領導,大約五十多歲,好像叫廖升東,付貴華家屬跟他要求見遺體。廖拿出文件讓家屬看,並拿各種借口推托疫情期間不能見,人也得做核酸,得有三日核酸檢測才行。付貴華家人:人已經死了,還需要做什麼核酸?廖又拿出一份一監區的“文件”糊弄家人,當付貴華家人指出一監區的這個“文件”和八監區有關系嗎?廖升東搶走“文件”,又拿來另一份關於疫情期間防疫要求的“文件”,付的家人指出“文件”與事件對不上,對付貴華這事不適用,但廖升東還是推來擋去。

很長時間之後,不知何時監獄方獄政科來了一名趙姓警察,趙和廖升東聊起來,這時獄政科的趙不知給誰打電話說:付貴華的遺體已經在送朝陽溝殯儀館的路上,又給朝陽溝殯儀館打電話,確定付貴華在沒在朝陽溝,得到肯定答復後告訴付的家屬:明天早晨到朝陽溝去見付貴華遺體。這時已經深夜近十二點。

付的家人又趕到朝陽溝殯儀館,窗口記錄顯示,付貴華是在半夜十一點多送到朝陽溝的。因為是警察送來的,不讓家人看。工作人員說:你們想看只能警察拿著警官證領著看,不需要別的證明手續。之前獄政科的趙某騙付貴華的家屬必須得有介紹信等手續。這時家屬又聯系獄政科趙某,讓他拿著他的證件領著家屬見人,他嘆氣說:我來不了,我得跟領導請示(不知請示的是哪位領導,叫什麼名字)。過一會兒打來電話說領導不讓見,就是見的話也得兩個人(監獄人員)以上,我自己去也不行,再說我的警官證在監獄,去監獄取也得時間,我自己去也不行。高陽她們(周姓女警)電話也關機聯系不上。趙某又表示:明天早晨八點三十分之前趕到殯儀館處理這事。

付貴華家人發現,監獄方面自始至終都在推、拖、欺騙,目的就是阻撓家人見到付貴華遺體。

堅持正信 被迫害流離失所十年

付貴華一九六六年出生,原籍是公主嶺市,後居住在農安縣燒鍋鎮。原本一身病,她四歲時得肺炎,家中無錢根治,落下病根,從那時起就開始經常吃藥。多種疾病纏身,如:神經衰弱、肝硬化、心臟病、哮喘、肺炎、腎炎、糖尿病、風濕性關節炎、低血壓、坐骨神經痛及婦科病等。由於坐骨神經痛,躺下起不來,得靠別人幫著扶起來,常年如此。在上初中的時候,被樹枝傷了眼睛,左腦從此落下病根,陰天的時候就疼。平時一動左半身,就牽著左腦疼。而且經常出現眼前一黑,人就暈倒了。

付貴華生前說:“一九九五年前夫又與我離婚,當時兩個女兒幼小,我們娘仨住在租來的小平房裏。冬天外面大雪封門,屋內寒冷,我只能在那一直燒火,不敢睡覺。那時因為學醫了解自己的身體狀況,知道現代科學已無法治好我的病(因為我有病的地方多,吃了管肺的藥傷肝,因為有肝硬化 ),所以對生命與人生失去了希望和信心,每日只是硬挺只是為了倆孩子。那時真是苦不堪言、生不如死。”

一九九六年六月,付貴華偶然間得到一本《轉法輪》。很快她就看完了一遍,那天晚上做了一個夢:清楚地看到在光的照射下,很多蛇、狐貍、黃鼠狼等動物逃竄到樹林裏去了。第二天,在她的身上真真切切的見證了大法的神奇,她所有的病全好了。後來有一次煉功,就聽左腦裏嘎巴一聲,之後左腦就好了。

不僅如此,付貴華對照大法書上的要求,逐漸放下了怨恨心等很不好的心,這樣不僅對別人有好處,自己也變得更加快樂了,每天就是高興、就是笑。
這樣的幸福時光,沒有持續太久。一切都戛然而止在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團夥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從此,苦難、威脅、恐嚇、躲避迫害、至親分離、酷刑折磨、綁架、非法判刑夢魘般環繞著這個獲得新生的家庭。

付貴華生前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我和千千萬萬個法輪功學員一樣,為了大法的名譽去長春省政府和平請願,等來的卻是全副武裝的警察。我們被強行拉入大客車內劫持到綠園小學,在綠園小學教室內,我們被要求填表登記個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地址、工作單位等。當時在場的有個年輕的男性法輪功學員由於不配合這一要求,被警察用書打了耳光。”

“二零零零年,金城村大隊治保主任張富要劫持我去洗腦班,我沒配合就躲開了。金城村三組隊長趙學軍也幹涉我的人身自由,不準我去法輪功學員家串門。二零零一年六月左右,鳳響鄉派出所綁架了當地幾位法輪功學員,因我當時沒有在家,他們對我的綁架沒有得逞,當天下午他們又兩次來我家欲劫持我,我當時恰好出去了,他們撲了個空。從此,我便開始流離失所。”

“流離失所最初的那幾年是最苦的。好不容易找的工作,但由於邪黨的騷擾也幹不長,沒有生活來源。冬天沒有衣服,還要穿夏天的衣服,被逼的實在沒辦法,就晚上出去撿東西,翻揀別人扔的垃圾包,運氣好的話,可以撿到別人扔的破爛衣服、鞋什麼的,就不用那麼冷了。別人翻垃圾包,有時扔的滿地就不管了,我從來都給他們系好了,方便清潔工清理。”

“我曾經有過整整一年沒有摸過錢。那樣的日子,不知過了多久。我於二零一一年末終於回到家中,結束了這長達十年半長的有家不能歸的流離生活。”

付貴華的大女兒於健莉,一九九一年出生,從小知道法輪大法好,但隨著上學、工作,加上母親為躲避迫害十年流離失所,不在母親身邊,慢慢地,脫離了大法。那時,她在物業公司上班,總會有業主由於各種原因到物業大吵大鬧,她總是免不了與業主發生爭吵,有時氣得摔手機。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母親突遭綁架,當時她正與同事喝酒,這個消息震驚了她!也促使她停止了渾渾噩噩的生活,她開始營救母親,得知母親被酷刑折磨後,她開始控告兇手,並盡力揭露(農安縣國保)不法警察酷刑折磨母親的這一事實。

被綁架、折磨

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長春市公安局、農安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唐克、呂明選等人夥同燒鍋鎮派出所的警察未出示任何證件,也未說明事由,用榔頭砸開防盜門,闖入付貴華家,綁架付貴華、孫艷霞。付貴華小女兒質問他們是幹什麼的、什麼人、問他們有證件麼?拿出來看看。他們找來一條毛巾把付貴華女兒嘴勒上了,使勁向後拽扯她的頭發,用手銬把手反銬在背後,使勁壓著頭按在床上。國保大隊一叫白林(音譯)的惡警,一直往上使勁提手銬,使手銬越勒越緊。還有人在後面踩著付貴華女兒的後背。付貴華制止他們,唐克照付貴華的頭就是一拳。用繩子把付貴華和孫艷霞反綁,強迫付貴華坐在地上。

他們四處亂翻,搶劫財物後,把付貴華、她小女兒、孫艷霞劫持到農安縣公安局非法審訊兩天一夜,動用酷刑,強迫她們承認制作法輪功真相資料等。付貴華被鎖在黑屋子裏,腿用鐵棍子橫穿在椅子上,然後國保大隊隊長唐克用半截棍子往她臂膀上打,往兩腿打,往右側膝蓋,兩腳腳趾部位打,斷斷續續打,持續了半個小時,打的手直抽,全身發抖。呂明選,用巴掌打付貴華腦部,打的頭疼,大半年後頭部還有發麻、局部疼等癥狀。唐克打了孫艷霞幾十個嘴巴,鋼筋壓腿,穿著皮鞋猛踹大腿,其他人碾腳面、踩大腿裏外側的一點點肉,使勁在鐵椅子上碾,唐克反復“開飛機”,拿帶尖的木棍刺腳踝骨,木棍敲打小腿骨,周大海和其他人都曾反復將裝有礦泉水的瓶子打後脖子,之後把水潑到臉上,唐克抓住頭發往墻上撞。

付貴華女士被打得全身發抖,直到很久以後,她都筋疼,骨頭疼,膀子疼,左側膝蓋疼,不敢碰,不能著床,一碰都疼。頭有時發麻,有時局部疼。
二零一三年六月五日,大女兒於健莉與親友到農安縣五公裏拘留所探視母親和妹妹,詢問原委。但是沒想到農安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唐克誘騙他們說讓他們見家人,卻暗中調來農安縣古城派出所的警察進行綁架。

於健莉說:“在農安拘留所院裏我不上車,他們就開始打我,撕扯過程中,我被踹了好幾腳。有個穿一身黑的男子(不知是協警還是古城派出所的警察)一把抓住我的頭發,把我踹上車。惡警唐克還惡狠狠的說:我讓你家斷子絕孫!惡警迫害我妹妹時,曾叫囂:我讓你家傾家蕩產!”

“在古城派出所,我們遭受了非人的酷刑折磨。在古城派出所,唐克把我弄到辦公大廳的桌子前恐嚇,又把我弄到一個辦身份證的屋子裏。一腳踹在我的肚子上,把我從門口一直踹飛到屋的另一頭。開始毆打我,用拳頭猛擊我的臉,一直打、一直打,把我臉打的嘴一動就能聽到咯噔、咯噔的骨頭聲。還一直踹我的腿,揚言要把我的腿踹折。我被踹倒在地上,起不來了。 他們逼問我是怎麼來的、來幹什麼,我說坐車來的,來看被他們綁架的母親和妹妹。唐克不滿意,繼續打我。最後唐克要把我拉到別的屋裏去上刑。我說:你就算打死我,我也就這些話了。唐克說:我不能打死你,頂多禍禍禍禍你……”

“在之後的非法審問過程中,國保大隊組長呂明選威脅、恐嚇我,說要提審我妹妹(酷刑迫害她)。一個給我非法錄口供的年輕男警察魏來用書打我的臉,逼我在所謂的口供上簽字。 我不簽字,他把門關上,用書打我的臉,然後把我拽到樓下,要給我上刑。”

在強制錄口供時,古城派出所警察任楠威脅於健莉說:我們是共產黨的,中國是一黨專政,我們就是國家機器,你懂不懂,你是不是好人跟我沒關系。惡警唐克也曾多次叫囂:“於長麗就是我打死的。”法輪功學員於長麗是農安縣第四中學數學教師,二零一一年五月二日被國保大隊迫害時灌食致死。

公主嶺市大嶺鎮法輪功學員劉桂紅二零一三年六月五日去農安五公裏拘留所看望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付貴華、孫艷霞等,遭到綁架、折磨,回家後身體每況愈下,渾身骨頭疼,內臟疼,身高縮短了約十厘米,身體瘦得只剩皮包骨,至少四次出現生命危險,於二零一四年二月含冤離世。
劉桂紅

劉桂紅


遭枉判三年 在吉林女子監獄被折磨致嚴重佝僂

付貴華被非法判刑三年,因不放棄信仰,在吉林女子監獄被折磨,入獄短短一個多月內就檢查出肝炎,且體型嚴重佝僂,身高由一米六五縮短至一米五五,雙腿、雙腳嚴重浮腫,走起路來歪歪斜斜。兩個女兒於健萍與於健莉在外面為母申冤,控告酷刑折磨母親的兇手——農安縣國保大隊長唐克等,反被農安縣政法委等打擊報復,非法拘留十天。

付貴華生前投書明慧網說:“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二日,我被強行從長春市第三看守所押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八監區五大隊。到時正值中午,我被強行面壁,然後被扒光衣服照相。自己穿的衣服被剝奪,強制穿監獄囚服,不給穿內衣、內褲,給我穿的囚鞋號碼小,提不上。八監區警察張瑩強行讓我把鞋提上,並搶走我的上訴狀、律師名片,問我幹啥?我說,要申訴。她怪裏怪氣的說:你可得好好申訴。後來向張瑩索要時,張瑩叫喊著說:撕了!倆刑事犯架著我的胳膊,其中一個使勁掐我胳膊往樓上拽,拽到三樓一個房間,把我部份生活用品強行扔掉,然後,把我關進三零一監室。

“他們強迫我坐監室中央,也是監控的最佳監視位置,強迫我坐在三十公分高的小圓板凳上,凳面上有楞,中間有個眼。在不可以超過大約二尺見方的地面方磚範圍內,身體必須坐直,兩腿並攏,兩手平放在雙腿上,不許動,甚至眼珠也不許自由轉動,只能看窗戶方向,不可以看門方向,否則就被罵,或拳腳加身。我因腿長,坐在這種特殊小板凳上,整個身體的重量幾乎都壓在雙腿上,腿、腰、臀部疼痛難忍,時間長了,臀部煞是疼痛,站起來不能走路,得扶著墻挪著走,腿腳都腫了。後來迫害升級,坐凳子不許超過中間那個眼,只能坐半個凳子面,全身重量都壓在了腿上。

“二零一五年七月四日,我被調到二樓二零七監室嚴管迫害,每天從早五點開始坐小板凳,一直到下午四點半,還遭洗腦迫害,不讓出屋。我被折磨得腰疼,坐不住,腿總抽筋,胳膊也抽筋,手哆嗦。晚上七點到八點繼續被強制洗腦,當時屋內有八、九個犯人。一包夾逼我坐板、看洗腦視頻,我不配合,她便對我大喊大叫,把我的凳子腿踹折了,並叫囂要把我送一樓嚴管。“

二零一六年付貴華結束冤獄回家,兩個女兒相繼結婚。小女兒於健萍有了孩子,與丈夫孟祥岐邀請母親住在一起,一同照顧孩子。

孟祥岐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當年十四歲上初一,在以真、善、忍為做人的標準中,和同學相處時謙和忍讓,在學習上勉勵自己,全校考試中曾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績,班主任在家長會上豎起拇指稱贊他人品好。孟祥岐的父親孟凡軍,自幼體弱多病,在一九九八年喜得法輪大法,在他剛得大法一個月後,身體所有疾病都沒了。家庭和睦了,生活充滿了幸福、快樂。

孟祥岐說:“正因為法輪大法是叫人修心向善的神奇功法,使我的道德、學習和身體健康都得到了極大提升,處處與人為善,對國家、社會、家庭和個人來講,都有極大的益處,同時也有利於社會穩定,百姓安樂。”

孟祥岐16歲讀中學時被非法勞教迫害二年、遭種種非人折磨,後又被非法判刑,陷冤獄六年,大好青春年華獄中度過。孟祥岐二零一五年在對江澤民的控告狀中說:“正是在江澤民的策劃、指揮下,導致我遭受到了如下迫害:我曾四次被綁架,累計被關押迫害六年七個月;被勞教迫害二年(當時就讀於梨樹第三中學);非法判刑一次,刑期六年;非法抄家三次,沒收大量財產物品價值數萬元。”

孩子才三個月 一家九人被綁架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四平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梨樹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梨樹縣康平派出所、康平社區人員二十多人非法闖入孟祥岐家中,抄家搶劫,並將孟祥岐與嶽父姚德義、嶽母付貴華一並綁架。現家中只剩孟祥岐的妻子於健萍及三個月的嬰兒。

當天早七點四十分,就聽外面說:門開啦!“嘩”一下沖進來一幫人,都穿便衣,兩個男的沖進姚德義臥室,喊:“不許動!”他們把姚德義反銬著手銬帶到客廳。同一時間,另有兩個男的也立刻沖進孟祥岐的臥室,對孟祥岐說:梨樹公安局的!你是不是孟祥岐?

緊跟著又跑進來幾個人,上來不容分說就拽孟祥岐,於健萍拉著孟祥岐,哭喊著“老公”,被一男的反按在床上。於健萍一直哭著說:“我家孩子才三個月、我家孩子才三個月。”他說:知道、知道。又把於健萍帶到客廳,這時,姚德義和孟祥岐都被反銬著手銬,靠櫃坐在地上,付貴華抱著三個月大的孩子靠墻坐在對面地上,讓於健萍坐在付貴華旁邊。有四個人拿著錄像儀分別對著他們四個,有看著不讓動的,還有幾個人拿著錄像儀錄別處。

屋內有二十幾人,而且不斷有人進進出出,大都是男的,只有兩三個女的。他們開始四處翻東西,最先把屋內的手機、鑰匙都翻出來,逼問都是誰的,拿著家裏的鑰匙、電梯卡進進出出(住十樓)。他們逼問手機密碼,並且一直逼問之前的住所,一個女便衣打開孟祥岐手機,翻查手機支付寶水電繳費記錄,問是誰住的房子,然後她打開一條微信語音:“孩兒呀,你媽咋地了?鄰居看到你媽早上被四、五個男的套黑頭套抓走了。”原來孟祥岐的母親王桂珍一大早剛出門就被綁架到沒有車牌的私家車上劫持走了。

他們把大法書籍翻出來平鋪擺在地上,照相、記書名 ……又有人翻出來好多空白紙張,他們不知道該怎麼記錄,有人說“一張一張的查”,於健萍說這是素描紙,畫畫用的。他們把櫃子裏的東西都掏出來扔的到處都是,把床板也掀開了。他們逼孟祥岐簽字,遭到拒絕,最後他們叫來一個社區(應該是梨樹縣康平社區)的男的來簽的字,那個人一直在廚房靠窗戶那站著,一聲不敢吱,簽完字趕緊又回去了。

期間孩子餓了,要喝奶粉,他們不讓動,讓一個女便衣給沖的奶粉。還說,以後幾天都要給孩子沖奶粉了。孟祥岐多次要求把手銬松一點,有一個男的,站在地中間,身材高大,五、六十歲,別人叫他領導,上去把孟祥岐手銬又捏緊了。他們翻出四千多元現金,於健萍說錢不能拿走,得給孩子買奶粉呢。那個領導說:“不拿。”他們翻出一皮兜成卷硬幣,也說不拿了。

屋內還有一個男的,中等個頭,皮膚黑,四十歲左右,一直表現的很積極,可能是個小頭頭,上前兇橫地喝令孟祥岐站起來,又使勁往櫃上推孟,叫喊:“貼緊了!”又壓著孟坐地上,使勁推他。也是這個人,剛開始的時候,就對孟祥岐進行人身攻擊,罵孟祥岐:“你啥不知道啊!你又不是一次兩次了!16歲就勞教!”旁邊有人搭話說:“他爸孟凡軍教的”……也是這個人,逼問住處、鑰匙、手機等,最後帶孟祥岐走的時候,(大概中午十二點多)恐嚇孟祥岐說:“等會上車看你說不說!好好收拾你!”在門口,孟祥岐要穿一雙紅色的旅遊鞋,於健萍讓孟穿布鞋,說旅遊鞋帶鞋帶。結果那個人特別兇橫地喝令孟不許穿布鞋,也不許穿那雙紅色的旅遊鞋,逼他穿另一雙旅遊鞋,並逼孟把鞋帶拽出來,然後用黑色T恤把孟的頭套上帶走的。

綁架走孟祥岐後,有一個人拿出一張紙,問姚德義,說要帶到梨樹公安局進行問訊,問簽不簽字,回答不簽,又說:“可以采取強制手段帶走。”他又同樣話分別問了一遍付貴華和於健萍,都說不簽。他也說:“可以采取強制手段帶走。”他接著帶走了姚德義。帶姚德義走時,姚要穿自己的鞋,他又逼姚穿拖鞋,結果姚穿拖鞋走的。

付貴華從早上八、九點鐘,身體出現不適,非常虛弱,他們又把付貴華帶到臥室,於健萍留在客廳,對於健萍做筆錄,問家庭成員個人信息等,有一張紙,上邊寫著問題,按那上邊一條一條問的,什麼時候煉的、怎麼煉、有學法小組還是在家學等等。他們把身體極度虛弱的付貴華也劫持走了。家中只剩於健萍和三個月大吃奶粉的嬰兒。

同一天上午,孟祥岐的父親孟凡軍在打工的飯店被梨樹縣國保教導員張喜昆帶人綁架,他們到飯店,先點的吃的,吃完對孟凡軍實施綁架。孟凡軍的個人財物也被搶走。當天,孟祥岐的母親王桂珍被從家中綁架。早晨四點,於健莉與丈夫王東吉、公公王克民、婆婆王鳳芝在吉林蛟河家中被綁架,又帶回長春的家中非法抄家。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當天,四平市公安局、梨樹縣公安局出動約幾百警力,包括四平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梨樹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巡警、交警、梨樹縣轄區內各派出所警察,還調動所轄社區的部份人員,並在長春市當地警察的配合下,在長春市開始了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的綁架,並到在省內其它地區居住的學員及親屬家中進行綁架。本次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三十多人,有好幾個法輪功學員大家庭被迫害。據悉,該案被吉林省公安廳申報為部督案件,由梨樹縣國保大隊大隊長王明山、教導員張喜昆具體策劃、實施,手段是長期電話、網絡監控及跟蹤。四平市公安局長親自參與,帶領四平市公安局及梨樹縣公安局共同綁架,並當作是政治任務、論功行賞,參與綁架法輪功學員的警察被記分獎勵,抓捕法輪功學員記10分,抓捕非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記1分。

當天晚上十點左右,付貴華及小女婿孟祥岐、丈夫姚德意、親家孟凡軍、王桂珍,大女兒於健莉與丈夫王東吉及公婆王克民、王鳳芝,晚上十點左右被劫持到四平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但在八月二十二日、二十六日、二十七日相繼被非法轉到四平市看守所。姚德義與王桂珍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釋放,被四平市拘留所每人勒索了五百五十元的所謂夥食費。

一家七人被非法判刑七年至七年半

付貴華、於健莉、韓建平、孟祥岐等十六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構陷,梨樹縣檢察院多次以證據不足退卷,但是仍不放人。二零二零年九月初,法輪功學員家屬聘請了九位辯護律師,法院不允許律師上庭為當事人辯護,非法剝奪律師權利。梨樹縣法院刑事庭副庭長崔仁法官多次違法剝奪被害人辯護權,拒接律師正當手續,違法要求律師備案,並稱:“願意上哪告上哪告”、“上哪告都行”、“找習××簽字”。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付貴華等十六位法輪功學員被平梨樹縣法院非法開庭,公檢法作踐法庭,臨時換主審,剝奪當事人的律師辯護及親友辯護的權利,不允許當事人說話,限制家屬旁聽,所謂中央政法委督辦的十六人大案,竟然四個多小時就草草收場了。對於堅持為自己辯護的法輪功學員,審判長李楠直接讓法警將被害人帶出去。

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被銬著手銬腳鐐以及全套隔離防護服依次入場後,主審法官李楠告知當事人的合法權利。當法官告知當事人享有申請審判人員回避的權利時,法輪功學員孟祥岐說之前曾向法院遞交過要求崔仁回避的意見書,因為自己二零零六年被非法判刑,主審法官就是崔仁,那次判決既不公平也不公正甚至違法,所以要求他回避。臨時換主審不合法要求主審李楠回避。這時其他法輪功學員要求回避的聲音此起彼伏,有要求公訴人回避的,有要求共產黨員回避的,有要求無神論者回避的,所有人都要求自己的辯護律師出庭為自己做無罪辯護。這時法院及檢察院人員不知如何應對,只好離開法庭,休庭。十分鐘左右繼續開庭,李楠說申請回避要求不符合規定,正常開庭。

檢察院公訴人王哲宣讀起訴書後問當事人有沒有異議,有人提出異議後,講述自己修煉合法的事實。主審法官李楠多次阻撓不允許當事人說話、提出異議。檢察院公訴人王哲以這些法輪功學員寫過迫害經歷、參與起訴江澤民、有過被迫害“案底”、寫過嚴正聲明、家裏有書、有音頻等,以此為由進行誣告。期間法輪功學員於健莉要求當庭播放、宣讀起訴書上所謂的證據音頻及書籍,被拒絕,要她坐下,不得辯護。

付貴華表示自己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多種疾病痊愈,放下了怨恨心,能夠與人為善;審判長李楠不讓說,付貴華被法警帶出。法輪功學員韓建平表示自己以前腿被砸傷過,修煉法輪功後好了;審判長李楠不讓說,韓建平被法警帶出。
其他人也是不等說完就被帶走,完全是走過場。這時崔桂賢的女兒齊紅麗當庭抗議這種走形式,無視法律,剝奪辯護權,要求律師上庭,被主審法官李楠逐出法庭。

在詢問對筆錄、證據有沒有異議時,韓建平的女兒韓雪抗議,說筆錄裏多次提到自己這名“證人”,可是從來沒有人來詢問過自己任何事情。完全捏造,無視事實,違法剝奪父親的辯護律師的辯護權利,這樣的庭審完全做不到公平、公正、合法,不能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利,這樣的庭審毫無意義,要求立即結束非法庭審。這時身邊的便衣蜂擁而上,把她拉出法庭。國保警察王明山說不許喊,把她按住。這時幾個人上來把韓雪按住手背到後面,帶到信訪辦的一個玻璃屋裏。

付貴華等十四名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被四平市梨樹縣法院非法判刑七~九年,並勒索罰金三千~五千元。判決理由荒唐至極,不但維持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開庭當天檢察院辦案人王哲非法的起訴理由,如什麼在海外網站發表過揭露自己被迫害的文章,汙蔑黨和國家領導人;在明慧網發表過嚴正聲明;還有莫須有的諸如每個人家裏都有幾十上百的所謂法輪功宣傳品;有時長上千分鐘的音頻等。事實上,在這起構陷案中,每個學員家裏幾乎只有自己平時閱讀的幾本大法書籍,其它所謂的宣傳品根本就沒有,當然擁有這些物品本身完全合法,但梨樹縣國保為了湊材料,昧著良心胡寫。更為惡劣的是,最後的判決書上,竟又把音頻分鐘數從一千上調到一萬分鐘。七年前,於健莉女士出於最基本的做人本分,身為子女,為受酷刑折磨、深陷冤獄的母親發聲,七年後,這段救母經歷竟成了重判七年的“緣由”。

法輪功學員們上訴後,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被四平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冤判。王克民與王鳳芝夫婦都是70歲的老人了,一輩子在山腳下生活,沒有能力,也無意於破壞中國現行的任何一條法律的實施。其實,只有擁有公權力的人才有這個能力去真正破壞中國法律的實施!作為一個國家政權,有什麼理由非要逼迫一個普通百姓放棄信仰?為什麼非要控制別人的思想?憲法不是規定信仰自由嗎?

入獄不到兩個半月,付貴華被迫害致死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付貴華、於健莉、王鳳芝、劉冬英、崔桂賢、張紹萍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付貴華被劫持到八監區。八監區從一樓到四樓,都會有一個監舍——“攻堅監室”,即111、211、311、411,和“特殊包夾”。每個“攻堅監室”六個人左右,是專門強行“轉化”法輪功學員的。黑天白天,針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方法“轉化”迫害。所謂“特殊包夾”,就是可以不擇手段迫害、整死人不用負責任的包夾。

付貴華被非法關押在八監區一樓半個月,沒“轉化”,錢偉就直接把她關押進三樓310“嚴管監室”,當作重點“轉化”對象。不許她給家人打電話,同時監獄也剝奪了家屬和律師會見付貴華的正當權利。

付貴華在310監室時,錢偉指使所謂的“大包夾”、詐騙犯郭麗華(刑期二十三年,已經服刑十來年)主要迫害她。郭麗華每天強迫付貴華坐在只有五、六寸高的小凳上,超過十二小時,凳子面上全是鼓包,雙腿之間夾一張卡片,掉下來,就被罵,刑事犯們罵人不堪入耳。

付貴華的臀部被硌得出血、流膿。七月的長春天氣特別熱,出血的地方很快就化膿了,褲子外面膿血斑斑,都是血和膿的嘎巴。

郭麗華還使用“渴刑”迫害,每天不給付貴華喝水,渴得她連飯都咽不下去,才給她一碗底兒水,只能潤一下嗓子。所有不“轉化”的學員都被使用這種“渴刑”,不轉化就“渴”著,不給喝水。以前有學員被渴得半夜沖出監室,猛喝走廊裏搞衛生備用的不幹凈的水。

付貴華在310監室四十三天裏,拒絕“轉化”,監獄大隊長錢偉又把她關到311“攻堅監室”,錢偉指使311“攻堅監室”的“特殊包夾”呂金渺加重迫害她,每天不讓付貴華睡覺,不讓喝水,不讓閉眼睛等邪惡的迫害手段。僅僅三天,付貴華就被迫害致死。

付貴華被迫害致死的那天晚上一點鐘多點,參加輪班迫害的“少年犯”紀可心(十六歲殺人犯)交班後,還得意洋洋地對“護廊”(看走廊的)犯人炫耀說:我一個半小時都沒讓付貴華閉一下眼睛。三點多,就看到付貴華被擡出去了。不知錢偉和“特殊包夾”呂金渺等人用了什麼手段,從一點多鐘“少年犯”紀可心交班,到三點多付貴華被擡出去,僅僅一個多小時的時間就把身體健康的付貴華虐殺了。

在付貴華被迫害致死後的第二天,310監室的包夾郭麗華(詐騙犯)嚇得大病,兩天不能起床,兩天之後,她又僥幸地說:反正我是老犯,就整死她了,能把我咋地。

之後,錢偉逼迫310監室的每個人都被迫寫假證明:說付貴華有病沒說,死了。無論怎麼造假,也掩蓋不了錢偉、呂金渺、郭麗華等的迫害付貴華致死的罪行。

付貴華被迫害致死之前,家人曾給監獄打電話,獄警高陽說,付貴華的身體特別健康,不用擔心。家人一直質疑人為什麼出乎意外地死了?肝硬化不是暴死的病,不是當天發生、當天就能死亡的病。

至少還有29位法輪功學員被吉林女監致死

據明慧網資料統計,從二零零零年以來,吉林省女子監獄(又稱長春黑嘴子女子監獄)非法關押迫害過六百多名法輪功學員,其中刑期最長的十九年。在中共中央六一零頭目、吉林省六一零頭目指揮下,監獄企圖達到“百分之百轉化率”,用殘酷的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許多人被迫害致傷、致殘、致精神失常。據明慧網報道的不完全統計,被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29人,至少5人被監獄迫害致殘、9人被迫害至精神失常。

吉林省女子監獄直接或間接虐殺法輪功學員後,掩蓋和推脫罪惡手段很多,如:制造假現場;謊稱心臟病、心梗、猝死等突發疾病;有的明明死在監獄,卻偽裝成經過搶救死在醫院裏;編造各種謊言欺騙家屬和親屬;對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整容、化妝,掩蓋和偽裝死前的慘狀,包括內傷、外傷以及骨折、內臟和皮膚損傷等真實狀況;法輪功學員被害死之前,或能說話之前,幾乎是沒有家屬能見到死者的,不讓家人知道任何消息。

◎吉林市龍潭區法輪功學員鄧世英,女,時年四十二歲,因向被謊言蒙蔽的世人講清真相,散發大法真相資料,被綁架構陷,二零零三年三月初被非法關押到吉林省女子監獄,殘酷迫害十個月,使她長期處於昏迷狀態,惡心、嘔吐不止,經常是全身劇痛。在奄奄一息、不省人事時,監獄催家人接回。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八日晚,家人把被迫害得奄奄一息、不省人事的她從監獄接回,送到醫院,到家不到十七個小時,於第二天下午被迫害致死。
鄧世英

鄧世英


◎吉林省梨樹縣五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趙艷霞於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四日被非法押送到女子監獄,同年十月七日晚,獄方稱趙艷霞死亡。家人親屬在強烈要求下,去殯儀館見到趙艷霞的遺體,發現她眼皮眼眶部位青紫,有明顯受到暴力擊打的痕跡。趙艷霞到監獄才23天就被迫害致死,監獄為了掩蓋真相不斷撒謊。第一次獄方說,趙艷霞被非法押送到女子監獄體檢時,就有高血壓、心臟病。第二次獄方說,趙艷霞想自殺,裏面有證明。第三次獄方說,睡覺能睡死。第四次獄方說,晚上七點多鐘在床上躺著,起來就不行了。監獄方面為了掩蓋真相,教育監區大隊長張淑玲為此事特意給刑事犯人開會並威脅:“如果誰將此事透露出去,將會蹲小號或無法減刑等。”

◎霍潤芝,七十二歲,在被非法關押監獄期間,在身體和精神上都受到了非人的折磨,致使身體多處受傷,全口牙齒全部被打活動了,出現嚴重高血壓癥狀,直腸現腫瘤,瘦得皮包骨,生命垂危,獄方不肯釋放。二零一七年五月,監獄才讓家屬辦保外就醫。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霍潤芝被監獄醫院救護車送回家時,已神智不清,身上多處傷疤,每天除了昏睡,就是痛苦的尖叫,回家不到三個月,於十一月十四日含冤離世。

◎吉林德惠市大房身鎮法輪功學員姜春賢於二零零四年一月十五日被非法判刑八年,關入吉林省女子監獄,僅一個多月,於二月十九日晚零點左右,獄方通知家屬姜春賢已死亡。當家屬檢查遺體時,發現其後背部有大片淤血,而且大腿內側有兩個大紅點子,這些傷痕在述說著姜春賢死前曾遭受折磨。姜春賢從來沒有心臟病史,而獄方竟謊稱其死於心臟病,明顯是在偽造病歷,捏造事實。

◎吉林省蛟河市法輪功學員常桂雲在監獄遭毒打、罰站、上繩、不讓上廁所、不讓喝水等折磨虐待,被迫害得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失禁、不能說話、牙齒掉光、嘴歪眼斜,家屬一直要求保外就醫,監獄一直推脫搪塞。一直拖到二零一二年年初,監獄在收取萬元保證金、親屬擔保、家屬寫下方方面面的保證後,才讓常桂雲得以離開監獄。回家後身體情況每況愈下,二零一三年三月八日含冤離世,終年六十二歲。

◎法輪功學員陳淑芹,被監區小隊長惡獄警郭霞指使殺人犯崔海玉等人毒打、嗆灌水,把她的頭按在水桶裏嗆、灌,反復折磨,並上最殘酷的抻刑,折磨得奄奄一息。獄警郭霞指使包夾犯人逼迫陳淑芹寫“五書”。陳淑芹清醒後,再次聲明“五書”作廢,又被劫持到三樓毒打、上繩、吊抻、灌等各種酷刑折磨。二零一一年的正月十六,陳淑芹被包夾(犯人)李雪娜、馬研、周柏鳳活活打死,死時頭上紅腫。迫害兇手卻只被關入小號一天。監獄為掩蓋真相,在遺體上紮上吊針,匆匆將遺體送往醫院,謊稱陳淑芹因心臟病突發死亡。法醫鑒定她為突發腦出血而亡。最後監獄方給家人五萬元錢了結此事。